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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波斯胡儿

  院落里,两架四人抬的硕大吹金边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乐人们,这可是王宫里专用的仪仗乐器,他们中只有少数人才见识过。

  “啧啧,这吹金可真够粗的,要出好声,气得够长啊!”

  乐人们讨论着,沈郎君所制的曲子里,那首《象王行》气势最重,其中这吹金用到的地方虽不多,但是却有画龙点睛的妙用,可谓极其重要。

  “来,吹奏部的,一个个都来试下。”

  吹金这种大型铜号,要吹出那种庄严肃穆的威武气势,技法上没什么特别,唯独需要的便是吹奏者拥有超强的肺活量。

  高府的乐人里,吹奏部的好手就那几个,但是各有重任,所以沈光便只能从剩下的人里一个个试过来。

  一时间,那宛如龙象齐鸣的大法号之声,此起彼伏响个不停,沈光在旁边听着皱眉不已,这吹金可不是听个响就行,而是要有那种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

  ……

  “这是怎么回事?”

  刚从都护府回来的高仙芝一入家门便听到了那宛如象吼的铜号声,忍不住朝府中奴仆们问道。

  “主君,是沈郎君在让人吹个大铜管子,那铜管可比小的大腿还粗呢?”

  “什么大铜管子,那是吹金。”

  高仙芝听完后笑骂道,然后便径直去了后院观看,等他到时乐人里擅长吹奏的都已试了圈,可是没一个能让沈光满意的。

  “沈郎还真把这吹金借回来了,白大……大王没有为难你吧!”

  沈郎没想到高仙芝居然大白天地就回了府,以往这位上司不到天黑可不会回府的,边上乐人们都唯唯诺诺地退到边上,不敢打扰他和高仙芝说话。

  “大王未曾为难于我,倒是都护今日怎地那么早就回府了?”

  “没有为难你就好,不过这吹金,王宫里也甚少使用,你那曲子倒是叫某越发好奇了。”

  高仙芝让老管事领着乐人们退下,然后自拉着沈光去书房喝酒,虽说高仙芝府里也有好茶,可是比起那加了生姜香料和其他奇怪作料的茶汤,沈光宁可陪高仙芝喝那甜腻的葡萄酿。

  “某看沈郎刚才面有不虞,可是那些奴儿……”

  “都护,倒不关乐人的事儿,只是吹金要吹好需得气力有劲悠长,方能如我所愿……”

  沈光清楚,高仙芝是没把府里那些乐人当人看的,要是被他以为那些乐人练习不够努力,那是真会派牙兵们用鞭子把那些乐人们往死里抽的。

  “这有何难,那些乐人们不行,某麾下有的是好力气的汉子,只要沈郎这吹金的吹奏不需什么技巧就行。”

  高仙芝闻言大笑起来,说起来这吹金的声音洪亮威严,但那玩意是宫廷专用的乐器,又大又笨重,他和白孝节相识多年,可他在宫里宴饮时,席间奏龟兹乐,这吹金几乎就没见过。也就是当年白孝节登位时,这吹金才被扒拉出来用了回。

  “要不是都护提醒,我倒是差点忘了。”

  沈光先前还愁着这吹金用还是不用,吹金的声音浑厚,用得好便是盛世之音,用得不好,有气无力那便成了笑话。

  “这几日,某便派几条好汉子过来。”

  高仙芝说话间,自为沈光杯中满上酒,神情间隐隐有些迥异于平时的异样,好似有着心事一般。

  “多谢都护。”

  沈光谢过后,一饮而尽杯中葡萄酿,接着便大着胆子问道,“都护有心事?”

  “沈郎看出来了,某便是这般藏不住心事么?”

  高仙芝略微失神,随即又自嘲地笑起来,然后道,“沈郎,可还记得四娘?”

  “自然记得,不知四娘子……?”

  沈光当然记得那位英姿飒爽的高四娘,他听老管事说过,这位四娘子是高仙芝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弟可都是在打这位贵女的主意。

  “某这个女儿,当真是不叫人省心,居然和个波斯胡儿搅和在一块,你说这传将出去,叫某脸面上如何挂得住?”

  高仙芝没把沈光当外人,一口闷掉杯中的葡萄酒,恶形恶状地狠狠说道。

  沈光一时无言,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才好,大唐风气开放,对女子也没什么禁锢,自由恋爱这种事情在大唐毫不稀奇,他心底里认为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高仙芝这个上司显然不那么想。

  所谓的波斯胡儿是个笼统的称呼,大抵上凡是来大唐做生意的胡商,大都会被认为是波斯人,其实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河中的粟特商人。

  “某确实答应过四娘,她的婚事自个做主,可她也不能找个波斯胡儿,叫某成了笑话,沈郎,你说某派人杀了那波斯胡儿如何?”

  高仙芝忽然间沉声道,而他脸上的神情不似玩笑,叫沈光也不由暗自心惊,这位上司果然没什么好脾气,这动不动便要杀人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

  “都护,何不见见那波斯胡儿再说?”

  自古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沈光能做的也就是和稀泥,而且在他看来那位四娘子也不像是个眼瞎的浅薄女子,既然会喜欢上那“波斯胡儿”,想来应该是有些过人之处,不然也没法打动这位将门虎女。

  “那沈郎便代某去见见那波斯胡儿,若只是个虚有其表的,便替某处置了他。”

  高仙芝看向沈光,沈郎和封二是他的左膀右臂,只不过有些事情封二不便出面,倒是这位沈郎更适合。

  “是,都护。”

  沈光只能答应下来,他虽然没有孩子,可是却能体会高仙芝的心情,自家养了十多年的白菜,怎么能叫人说拱就拱了。

  “来,沈郎,咱们继续喝。”

  高仙芝最后喝得酩酊大醉,而沈光只是略微觉得有些腹胀,离开高府时他那微微上头的醉意被晚风一吹便全都醒了,想到自己答应高仙芝的事情,就是一阵头疼。

  他这些日子在高府里也不是白混的,知道高仙芝虽然侍妾众多,子女不少,但是嫡出的儿女里,就剩下那位四娘子还云英未嫁。

  身为高仙芝的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和安西大都护府的年轻将校,可都是任由这位四娘子挑选,结果她却偏偏选了个波斯胡儿,这叫高仙芝如何不恼火!

  这个时代,大唐有着无与伦比的文化自信,长安城里看似追捧胡乐胡服胡风,但那些东西都是表象,大唐这些年灭国无数,高仙芝出身的高句丽国便是被大唐所灭,可谁要是敢说高仙芝是高句丽人,只怕高仙芝会直接翻脸。

  沈光听封常清说过,这个时代的大唐人不介意家里娶个胡姬当侍妾,可是要把女儿嫁给胡人那就是极少见的事情,长安城里嫁入那些动辄身家数十万贯的胡商的普通人家都不多,更遑论还是高仙芝这位堂堂的安西副大都护。

  高仙芝没有直接派牙兵去杀那波斯胡儿,而是让自己去看看情况,已然是极疼爱女儿了!

  回到已经初具雏形的沈园,沈光让王神圆派了牙兵去都护府里找封常清来商量这件事,在这延城里,没几人能比封常清消息灵通,他肯定能查出那所谓波斯胡儿的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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