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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比较

  “不管怎么想,糊德都没有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罗德尼相当固执。丝毫不顾及胡德就站在她旁边。也就是胡德好脾气了,又是好友,不找她的麻烦,若是换一个什么人来的话……那可是罗德尼啊,那可是能够堵着俾斯麦猛捶的人,也就是腿短了那么一点,换一个人来又能如何。


  反正胡德已经不想说话了。


  苏夏喜欢欺负舰娘,欺负舰娘实在太有意思了。这不是刚刚才听了胡德悲惨的遭遇吗,实在不忍心再欺负人家,他说道:“说真的,我觉得胡德也有许多优点的,有许多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我是想不到。”罗德尼说,“提督你说说看。”


  纳尔逊有点忍不住,想要提醒妹妹一下。只是想一想妹妹那个脑袋,想要解释清楚,她能够理解,可能有些困难。指不定解释的时候,那个天然、半懂不懂的妹妹冒出什么“可怕”的话,最后导致大家都尴尬。


  苏夏打量着一下胡德,想要找出她有什么强过俾斯麦的地方,说道:“胡德的头发比俾斯麦长。”


  “头发长也算是有点吗。”罗德尼有点呆,“提督你看了胡德那么久,就找出那么一个优点吗。”


  苏夏尴尬。


  罗德尼继续说道:“而且我听说提督是短发控吧。比起长头发,更喜欢短头发。现在说什么长头发是优点……提督真会骗人。”


  “谁告诉你我是短发控的?”苏夏反问。


  “翔鹤和瑞鹤长得几乎一样,就是头发长短不同。姐姐长发,妹妹短发。”罗德尼说,“比起翔鹤,提督更喜欢瑞鹤,就是因为瑞鹤是短发吧。”


  “翔鹤和瑞鹤只是头发长短有区别吗。她们的性格截然不同吧。”苏夏说,“我更喜欢……不对,我两个人都很喜欢。”


  “我肯定提督更喜欢瑞鹤。因为当初建造出她们姐妹时,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性格什么的,提督立刻把瑞鹤安排成为秘书舰。而翔鹤等到好久以后了。”罗德尼突然有点好奇,“话说提督这几天经常和瑞鹤在一起……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什么也没有。”苏夏又想起了瑞鹤,他是真喜欢那姑娘的,只是她一次次拒绝他,有点头疼,“不讲她……总之我控短发,也控长发,也控马尾。”


  “最重要的是——”苏夏想到了关键地方,“不管我控什么,长发就是比短发强吧。长发可以剪成短发,短发不能剪成长发。有一说一,俾斯麦的头发真的不如胡德的头发。总是不受控制的翘起来,像是猫耳。”


  “短头发也可以留长啊。”罗德尼说,“而且猫耳是萌点吧。”


  “猫耳算萌点吗?”苏夏明知故问,“另外没有你说的那么容易的,头发留长就好了。有些人头发不好,留长头发很容易出问题,干枯、分叉……我也不是太懂。”


  “俾斯麦的头发绝对没有问题。她是北宅的姐姐,而北宅是长头发,一点问题也没有。”罗德尼说,“比起长头发,短发头更难驾驭吧。长得不好看的人是驾驭不了短头发的。俾斯麦不仅能够驾驭短头发,就算容易翘起来,像是猫耳,也可以驾驭,超厉害不是吗。”


  苏夏迟疑片刻,转移话题:“糊德应该很喜欢看书吧,糊德看的书绝对比俾斯麦多。”


  “未必。”罗德尼说,“提督你不知道,俾斯麦也是经常看书的,看那些人物传记。糊德呢,每天起床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慢吞吞吃完早餐,喂喂猫、散散步、赏赏花,一个上午就过去了。吃完午餐,休息一下,差不多准备睡午觉了。睡完午觉,下午茶时间又到了。吃完下午茶,晚餐还远吗。”


  苏夏看向胡德,说道:“糊德好充实的生活。”


  胡德说道:“又没有出击任务,没有事情可以做,不然做什么。”


  罗德尼想了想说道:“也就晚上有点时间看书了……还经常去大浴场泡澡,最后在那边玩一个晚上。就算是看书,你以为她看什么名著啊。要不就是杂志,要不就是小说,《霸道提督爱上我什么的》什么的。”


  罗德尼兴致勃勃说:“听说人家大凤写小说赚了钱,她也想要写,最后写出来的东西……糊德发到网上去了,提督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苏夏顿时忘记了其他事情,说道:“什么名字,我去看一下。”


  “我想想叫什么名字……”罗德尼问,“糊德你那本书叫做什么名字?”


  胡德板着脸,说道:“我不知道。”


  罗德尼说道:“糊德不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凤不是一样写吗,人家没有不好意思啊。”苏夏掏出手机了,“快点,什么名字。”


  罗德尼看到苏夏拿出手机,说道:“我想起来。我记得原来在手机上面搜索过一下……我看一下浏览记录有没有。”


  胡德不声不响走到罗德尼身边,一把伸手抢走罗德尼的手机,恶狠狠说道:“搜,你继续搜。”


  罗德尼朝着苏夏可爱地吐吐舌尖,说道:“糊德不想给提督看她写的小说。德德酱不好意思。”


  “算了。糊德不给看就算了。”苏夏说,说是那么一说,他打定主意到时候找其他人问问,肯定有知道的人。


  “反正我相信糊德,就算小说写得不怎么样,能够动笔已经很厉害了。”苏夏说,“糊德的文学素养一定是比俾斯麦高,这是肯定的。”


  “糊德的文学素养比俾斯麦高,但是俾斯麦的运动能力绝对比糊德高。”罗德尼说,“糊德天天都是坐着,从来不运动。相比俾斯麦运动那么厉害,糊德的文学素养就那样,根本不值一提,有什么好说的。”


  “俾斯麦基本没有什么出击吧,论奖章完全不是糊德的对手。”


  “反正糊德演习打不过俾斯麦。”


  俾斯麦是战列舰,胡德只是战列巡洋舰,尤其是俾斯麦属于皮超厚那种,胡德又是皮薄那种,根本没得打。


  “罗德尼你真的不是俾斯麦粉丝吗?”苏夏注视着罗德尼。


  “不是。”罗德尼歪歪头,“我就是觉得俾斯麦很厉害。历史上一下就击沉了胡德号不是吗。虽然第一次出击,也是最后一次出击。但是除开俾斯麦,有谁能够被半个皇家海军,四十二艘战舰一起围剿的?”


  “不是说一个人厉不厉害,看他的对手就知道了吗。”罗德尼说,“俾斯麦是输了,输得不冤,不丢脸。”


  “不过就算是这样的俾斯麦,还是被皇家方舟打断腿,被大家追得没有无路可逃,被罗德尼号破坏全部主炮塔,洗甲板……”罗德尼憧憬说,“如果可以再来一次,历史重演就好了……”


  苏夏现在肯定罗德尼不是俾斯麦的粉丝。


  罗德尼很快反应了过来,说道:“有点兴奋了……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苏夏只是点了点头,不敢调侃、欺负罗德尼,他说道:“说到哪里啊……我也不太记得了。总之我还是那句话,俾斯麦有强过胡德的地方,胡德也有强过俾斯麦的地方。”


  苏夏低下头看着睡在他大腿上面的胖橘,真的圆滚滚的,他说道:“俾斯麦就不如胡德会养猪。”


  “养猪?”罗德尼说,“养什么猪。”


  “这个。”苏夏抱起生姜,“俾斯麦那一只奥斯卡比生姜、鱼饼瘦多了。”


  胡德不满说道:“那是猫,我的猫,不是猪。”


  “感觉和猪也没有什么区别。”


  罗德尼说道:“俾斯麦就不管她那一只猫的。你不知道奥斯卡经常穿过整个广场跑到我们英系这里来,来了就疯狂吃东西,小鱼干……俾斯麦是不是不喂猫啊。”


  胡德时时刻刻不忘编排俾斯麦,说道:“那一只贼猫把猫粮全部吃完了,奥斯卡没有办法只能跑到我们这边来了。”


  纳尔逊难得插嘴:“你们还好意思说,奥斯卡那么胖,全部都是你们喂出来的。”


  “不是我。”罗德尼说,“皇家方舟啦,死命地喂。”


  苏夏说道:“同台竞技,俾斯麦就是不如糊德会养猪。”


  “在养猪上赢过俾斯麦有什么大不了的。俾斯麦根本不会在意,糊德也不会觉得赢了俾斯麦。”


  “我刚刚想到一个很贴切的词语……网上看到的,一下子忘记了。”罗德尼想了想,“破防,就是破防。糊德是想要狠狠赢过俾斯麦,想要看俾斯麦破防。”


  罗德尼问道:“提督就准备这样帮助胡德吗,不行哦。”


  “不不不。”苏夏摇头,“我没准备就这么帮助糊德的,我只是说说糊德也是有优点的。仅此而已。”


  “那提督准备怎么帮助糊德。”罗德尼说,“我真的想不到提督怎么帮糊德,让俾斯麦破防。”


  “我准备怎么帮啊……”苏夏念叨着,笑起来,“我不想说。”


  “反正我有办法的就是了。”苏夏说,“罗德尼你这台电脑清理好了。”


  苏夏问:“糊德你要不要我帮忙清理一下电脑?”


  胡德回答得很果断。


  “我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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