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拜码头案同样引起了时人的关注,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这是典型的“民告官”,又是洋人状告军政府,就具备了很大的话题性。
普鲁士传教士郭士力创办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拥有东印度公司背景的《广州记录报》,都派来了编辑旁听。
《广州记录报》是英国鸦片商创办的,与东印度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诣在宣扬英国殖民政策,促进中英贸易。
阿礼国和《广州记录报》编辑搭讪起来。寒暄过后,阿礼国问道:
“满清统治广州时,贵报一直在为鸦片贸易辩护,谋求鸦片贸易合法化。如今军政府厉行禁烟,贵报持何立场?还能鼓吹鸦片贸易吗?”
那位编辑苦笑一下,说道:“鼓吹鸦片贸易也没用。军政府禁烟太严,不仅严惩华商,还要惩罚有烟瘾的鸦片吸食者。现在,华商都不敢承销鸦片,洋商都开始转型,从事正规商业贸易了。”
阿礼国颇感震惊,说道:“我在上海时,倒也听说太平天国禁烟很严。太平天国刚刚定都天京时,厉行禁烟,但凡发现吸食鸦片者,不管是什么人,一律斩首。
“即便是抽旱烟、水烟,发现后也要枷首示众,连续三次仍不改正,再发现就要斩首。措施不可谓不严,然而,太平天国禁烟已然失败,太平军参与走私鸦片,底层官兵亦以抽食鸦片为乐。
“这暨南军政府有何能耐,竟能在鸦片贸易重地广州禁烟成功?”
太平军以广西老兄弟战斗力最强,大约两万多人,其次为两湖籍战士,大约有两万人。这四万多人,是太平军中的精锐。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杨秀清精选两万精锐北伐燕京。这两万精锐,全部是广西老兄弟,是太平军最能打的部队。之后,又派兵东征镇江、扬州,又要防守天京、对抗江南大营,兵力早已捉襟见肘。
不得已之下,杨秀清只得收纳天地会武装,从平民中拉壮丁,使太平军的数量在短时间内急剧扩增。
这些新兵战斗力、组织力极弱,军纪极坏,却成了太平军的主力军、生力军。即便洪杨厉行禁烟,太平军仍然和清军一样,染上了鸦片的毒瘤。
《广州记录报》编辑没有去过上海,对太平军并不熟悉,便说道:“柯拜码头案之后,就有一起审判鸦片商人的案件。领事先生不妨旁听一下,顺便了解下军政府的手段。”
话题转回到柯拜码头案上。眼下原告、被告辩论激烈,谁也不肯让步。但编辑却颇有些不以为然,告诉阿礼国:
“别看原告被告在法庭上势同水火,听说他们在庭外已有接触,又有他人从中牵线,试图达成庭外和解。我看哪,这柯拜船坞案会和怡和洋行侵权案一样,十有八九会以和解收场。”
阿礼国深感兴趣,问道:“请先生赐教。”
编辑知道阿礼国初来乍到,又是英国领事,便有心在他面前卖弄,说道:
“听人说,军政府鼓励工商,有意盘下柯拜船坞,将其改造为新式造船厂。柯拜船坞原值十万银元,被团练破坏后,残值还有五万银元,军政府想以五万银元的价格收购船坞。”
阿礼国附和道:“价格倒也合理,只怕小柯拜难以接受。毕竟,他父亲十有八九已经死于暴徒之手,原值十万银元的船坞也只值五万了。”
编辑对阿礼国的睿智表示赞赏,说道:“问题就出在这里。小柯拜初来中国,又没有经营之才,也想把船坞脱手。原告、被告都已做好庭外和解的准备,谁在法庭上占上风,谁就能在庭外谈判中取得先机。”
阿礼国恍然大悟。不等他开口,编辑又说道:
“现在军政府鼓励工商,欢迎外资前来投资。原来的鸦片商人,此刻都要转型做正规生意。因此,已有洋行盯上了柯拜船坞,也想从小柯拜手里盘下船坞。”
阿礼国哑然失笑,说道:“这是好事呀,有利于小柯拜。军政府和洋行都想收购船坞,小柯拜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编辑又摇头笑道:“事情没这么简单。柯拜船坞建在黄埔长洲岛上,原本租用了广州本地人的泥船坞。后来,老柯拜扩建石船坞时,又在附近增建房屋,并未征得官府批准,土地亦是巧取豪夺而来。
“满清治下,官府不愿与洋人打交道,并不过问此事,华人地主亦不敢向老柯拜申要地租。现在,军政府宣称为民谋利,与洋人打交道很有自信。船坞所在地的士绅也受到鼓舞,要向小柯拜收回土地呢!”
事情还真有些复杂呢!阿礼国自诩在华夏游历多年,熟知华夏人情世故,也猜不出军政府该作何应对。
却说编辑又说道:“最近,《民报》上发表了一篇匿名文章,就解决柯拜船坞纠纷提出了建议。其见解非常独到,主张将其改造成一家合资公司,以军政府、洋行为大股东,本地士绅可以凭土地入股,小柯拜若有意,也可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
阿礼国眼前一亮,觉得此计可行。他知道,《民报》是暨南军政府的机关报,上述建议很可能出自军政府高层的授意。
若把柯拜船坞改组成合资公司,既能妥善解决现有争议,满足军政府、本地士绅、洋行、柯拜家族四方利益诉求,又能为华洋商业合作树立典范,实在是高明之至。
法庭这边,因为小柯拜与军政府民政部次长争论不下,只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法官建议双方坐下来坦诚沟通,争取和解,使船坞能够尽快走上正轨。
华夏都有“息讼”的传统。儒家认为,与伦理相比,法律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应重“礼让”而轻法律,把礼让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
在这种息讼思想的影响下,历朝都希望通过道德礼教,培养百姓道德品质,以达到“休诉”或“不诉”的境界。
封建小农经济下,追求安宁、稳定,避免纠纷是社会认同的普遍心理。“息事宁人”不仅被法官所接受,也受到当事人的欢迎。
而在华夏封建社会,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二为一,行政官员兼任法官,并无专业的法官。
一个冷知识是,华夏封建律例制订得相当严密。譬如满清的《大清律例》,堪称是华夏法律的巅峰,历任刑部官员都对《大清律例》引以为豪。
《大清律例》与《大明律》一样,明确规定官员判案必须引用律令条文,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官员大多是出身清贵的读书人,并不熟悉法律条文。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常常选择息讼,甚至强行要求当事人息讼。
封建时代的司法制度,更是一言难尽。刑讯逼供、冤假错案都是屡见不鲜,即便是汉文帝、唐太宗、宋仁宗这样的仁主,也无力改革司法弊政。
暨南军政府刚入主广州不久,司法审判体系建设仍在摸索前进。司法上,军政府同样主张减少诉讼。
这并不是因为军政府继承了儒家的“息讼”思想,实因法官太少、法律仍不健全。现在新旧交替,新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减少诉讼实有必要。
阿礼国连续旁听两场审判,都以中途休庭、择日再审结束,未免有些遗憾。
紧接着,法官又审理了一起分销鸦片案。而前两个案件相比,法官审这个案子就果断迅捷多了。
案情非常简单,一个华商从华南海盗手中走私了一百箱鸦片,使用老闸船运往内陆销售,在靠近新安县(今之深圳市)海岸的地方被黑旗军海军捕获。
军政府司法部派一名检察官起诉这名鸦片走私商,经过当事人陈述、陈列证据、律师辩护后,法官当庭宣布:
“本院认为,被告走私鸦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供认不讳。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本院宣布,判决被告人XXX犯有走私鸦片罪,理应判处死刑。
“被告人悔罪态度端正,主动检举揭发海盗违法犯罪线索,主动报效白银二十万两,符合减刑情节。本院综合考虑,决定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没收个人一切财产。
“被告若有不服,可于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诉。若无异议,待大理院核准后,便执行刑罚……”
阿礼国飞快翻阅着手中的《法律汇编》,找到了死刑缓期执行的条目。这是一种变通死刑的刑罚,比较适合当前的社会治安现状。
事实上,当前社会失序,犯罪活动较为普遍。不管是按照暨南军政府《刑法》,还是按照《大清律例》、太平天国法律,都应大量诛杀罪犯。
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稳定。譬如说鸦片犯罪,一旦严禁执行法律,不知有多少人头落地。再譬如曾国藩在湖南办审案局,大杀罪犯,也得了个曾剃头的诨名。
军政府使用“死刑缓期执行”代替“死刑”处理鸦片走私商,既能震慑犯罪活动,又能开辟财源,显然更为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