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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9章 怡和洋行侵权案

  阿礼国此行甚为低调,一路乘坐商船,并未征用军舰。他乘坐的汽轮于下午从香港出发,中途在新安、香山、顺德、黄浦停留上下客。汽轮航行一夜,到达广州时已是次日上午。


  以往,广州近海狮子洋、伶仃洋海盗横行,灯塔年久失修。来往商船往往不敢夜间航行。黑旗军重视海防,围剿海盗,重修灯塔,在短短几个月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冷落已久的海上贸易,重新变得繁忙起来。广州也变得欣欣向荣,大有赶超上海之势。


  英国在广州并未设立领事馆。阿礼国把行李安置在怡和洋行,却并不急着进城面见杨烜。


  怡和洋行是一家英资洋行,也是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规模最大的洋行,最早成立于广州城南的商馆。


  最近,怡和洋行卷入到一起诉讼案件。阿礼国身为英国领事,又借住在怡和洋行,便决定参与这个案件,借机观察暨南军政府的司法现状。


  原告是广州怡和行老板伍崇曜,状告怡行洋行盗用怡和行的牌子,构成商业侵权。怡和行成立在先,由伍家创办,在广州十三行中实力最强。


  1832年7月1日,两名苏格兰裔英国商人威廉·渣甸(WilliamJardine)及詹姆士·马地臣(JamesMatheson)决定在广州创办一家洋行。为了提高洋行名气,他们起名为“怡和洋行”。


  彼时,伍家的怡和行如日中天,富可敌国,是远东最强的商行。渣甸给洋行起名为怡和洋行,正是想蹭怡和行的名气。


  二十年过去了,英国人的怡和洋行不断发展壮大,实力冠居洋行之首。伍家的怡和行却不断萎缩,怡和洋行的名气反而盖过了怡和行。


  以前华人势弱,洋人势强,伍家哪敢状告怡和洋行侵权?现在,杨烜娶了伍崇曜的女儿,大力扶植海商。怡和行重振声势,拓展多项业务。


  由于名字相似,怡和行在对外业务往来上存在诸多不便。在杨烜的支持下,伍崇曜决定状告怡和洋行,要求怡和洋行改名。


  英国人自知理亏。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怡和洋行与怡和行相安无事。怡行洋行的招牌已经打响了,变更名字颇为不妥,也有损英国人的尊严。


  因此,怡和洋行不惜花费重金延请律师,要打赢这场官司。


  此案由商馆法院负责审理。商馆位于广州城南、珠江北岸,广州十三行、外国洋行大多聚集在商馆。商馆法院因商馆得名,主要负责审理涉及外国人的案件。


  暨南军政府鼓励发展工商业,中外贸易往来在短时间内大大增加。连带着,华洋纠纷也屡屡出现,商馆法院业务量大增。


  这天上午,商馆法院要继续审理怡行洋行侵权案。怡和洋行大股东渣甸拉上阿礼国一起旁听,希望阿礼国能够使用领事身份,向法院方面施压。


  渣甸已经58岁,早年曾是一名随船外科医生。年轻时,渣甸大部分时间都在商船上渡过。这些商船,又以来往中国、从事鸦片贸易的商船为主。


  后来,渣甸联合下级贵族詹姆斯·马地臣,创办了怡和洋行,使之成为广州最大的洋行。除此之外,渣甸在推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要不是渣甸在伦敦煽动民众,英国议会很难通过对华作战的决议。


  阿礼国知道,渣甸是一个出色的战略家、审慎的计划者、强硬的谈判高手。自己要想在广州打开局面,需要借助渣甸这个“铁头老鼠”。


  (渣甸被广州人称为“铁头老鼠”。有一次,他在广州俱乐部被广州人用石头击中头部,之后面不改色,专横高傲,只是达观地耸了耸肩,并未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铁头老鼠”对这次诉讼非常重视,一路滔滔不绝,简直不给阿礼国插话的机会。他说:


  “领事先生,您来到广州,一定要为我们英国商人作主。这次诉讼看似事小,实则关系大英帝国的尊严,也关系到怡和洋行的声誉。


  “我们怡和洋行创立二十多年,牌子早已打响,如果突然改名字,必将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创……


  “我已请了最好的律师,也向洋行职员作出了承诺,要不惜代价打赢这场官司……”


  阿礼国和渣甸一样,都出身于平民家庭,却都雄心勃勃。在英国,平民出身的人很难出人头地。所以,他们选择在海外冒险,靠勤勉和精明在各自领域闯出了不小的成绩。


  渣甸成为英国在华最大商人,阿礼国也成为了一名高级外交官。


  阿礼国知道,平民出身的人最珍惜眼前的地位,也最争强好胜。但怡和洋行侵权在先,阿礼国并不看好这次诉讼。


  而且,阿礼国刚来广州,尚未正式履职。他只想借机观察暨南军政府的司法现状,并不想插手此事,给杨烜留下不好的印象。


  于是,阿礼国避而不谈诉讼纠纷的事,转而问道:“渣甸先生,您说请了律师辩护。我想问,暨南军政府果真像传言那样,在很短时间内引进了西方法律吗?”


  渣甸愣了一下,说道:“不错,暨南军政府采用的是大陆法系,以法国法律为蓝本。最高法院叫大理院,与军政府相对独立。遇有诉讼纠纷,双方皆可延请律师,代为辩护。”


  现代法律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海洋法系,又称判例法系、英美法系、普通法系。海洋法系重程序,重实践,重判例,不倾向于编纂系统、详细的法律条目,主要通行于英国及其殖民地。


  第二种则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拿破仑法典为成熟标志。大陆法系通行于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条例清晰、概念明确,覆盖面广,以繁复、清晰的法典为特征。


  大陆法系适用于中央集权制国家,于十九世纪末正式引入华夏,即为历史上有名的“清末修律”。当时,清廷风雨飘摇,被迫实行新政,由沈家本、伍廷芳两位法律先驱主持修行新律。


  华夏要想融入世界,要想赶上列强的步伐,必须改行新式法律。杨烜力图废除领事裁判权,也必须废除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封建法律,引入西式法律。


  暨南军政府目前仅编纂有《民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少数法律,皆以法国法律为蓝本,基本可以调整现有的社会生活关系。


  渣甸想的是如何赢得诉讼,阿礼国却想的是领事裁判权:如果杨烜真能理解西方法律精神,如果暨南军政府真能建起有效的法律体系,洋人的领事裁判权也就不攻自破了!


  到法院后,渣甸和阿礼国到旁听席坐下。法院本有规定,若要旁听庭审,需提前申请。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后,一般不接受人员临时参与旁听。


  因渣甸是本案当事人,阿礼国又是英国外交官,法院便破例让他们入席旁听。


  阿礼国坐下后,看到原告被告两方正在激烈辩论。渣甸介绍说,法官是南洋华人,上过教会学校,是军政府里的法律专才。


  法官席之下,原告席与被告席各列左右。原告由怡和行少当家伍德彝担任,请何寅做代理律师。何寅是暨南大学堂的校长,也是军政府里的法律专家。


  怡和行为了打赢官司,可谓兴师动众。


  怡和行和怡和洋行,都是华夏境内数一数二的商行。但一个是中资,一个是英资,中英两国又敌对已久。这场普通的商业纠纷,也就具有了别样的象征意义,关系到两国民众的尊严。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洋人愈发得势,华人一再失势。中国人渴望一场胜利,提高民族自信心,哪怕这只是一场官司上的胜利。


  在中国本土判案,由中国人担任法官,想打赢官司自然不难。关键是,要让英国人输得心服口服。


  好在此案情节并不复杂。被告辩护律师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改变怡和洋行侵权在先的事实。


  快到中午时,被告请求休庭,择日再审。旁听席上一片哗然,大家不分华洋,大多觉得英国人无理取闹,浪费时间。


  律师有些疲倦,无奈地向众人摆摆手,说道:“诸位,我已经无能为力了。败诉是迟早的事,我建议大家趁早收场,还能争取达成庭外和解,体面地结束这场官司。”


  渣甸感到不可思议,自己在海外冒险多年,胜多败少。难道,自己这次要输给一个中国人?难道,他真要按原告所说,公开在报纸上向怡和行赔礼道歉?难得,怡和洋行真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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