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找了一个小包厢,分别依次落座。
各位客官,你们要什么菜?
一个伙计走了进来,一脸殷切的问道,问着的同时不自觉躬下了身子。
倒不是他觉得秦天四人有多尊贵,单纯是他当伙计这么多年的习惯罢了。
雄壮士,想吃些什么?随便点,这顿就当我请你的了。
秦天将菜单递给雄阔海,大包大揽的说道。
他挑选的不过是一件普通的酒馆罢了,就算雄阔海将店里所有的吃食都点上一遍,也就花个十几两银子罢了。
不要认为是在咸阳城消费就会高到天上去,不管哪里最多的毕竟都是平民。
上限或许大不一样,但平民的消费基本上都不会高到哪里去。
随便来些家常小菜就可以了。
雄阔海也不看菜单随口说道。
光看秦天的穿着,和有程咬金、十郎这两个实力不凡的下属。就可以知道秦天应该是个不差钱的人。
不过,无冤无仇,对方还请自己喝酒吃饭,雄阔海倒也没有想要宰秦天一顿的想法。
好嘞!客官还要一些什么酒水吗?
伙计点头应下,并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继续留在包厢内,将头低的更低问道。
酒水就不用了!下去准备饭菜吧!
秦天摇摇头,示意伙计可以下去了。
好嘞!
虽然感觉有些失望,不过伙计还是听话的转身就离开了。
有菜无酒,这未免有些无趣!
雄阔海有些疑惑的看向秦天说道。
这青年刚才不是说要和自己小酌几杯吗?怎么如今酒水都不点?
我这里有我家乡的酒水,今日与雄壮士有缘,便一起品尝一番。
秦天一边说着,从储物戒指中拿出整整四坛酒水出来。
这四坛酒水,都是秦天打劫山贼获得的。
算是其中品质最好的一批了!
为了将雄阔海这个历史武将收入麾下,他秦某人也算是出血了。
阔海兄弟,这酒可是一等一的好酒,我们剿灭山贼获得的,一共就没有多少坛,我想要主公都舍不得给。
程咬金十分的自来熟的将自己碗中倒上满满的一碗酒水,随后对着雄阔海笑着说道。
至于所谓的想要主公都不给,那纯属是说笑而已。
那我倒要尝尝了!对了,咬金兄弟说的山贼是怎么回事?大秦如今如日中天,还有人不怕死当山贼?
雄阔海将自己的碗中也倒了满满的一碗酒,随后有些好奇的问起了山贼的事情。
在他们咸阳城周围,自然是没有人胆敢做山贼的勾当,这里可是大秦的帝都!
敢这样做的,都已经被铲除的干干净净了。
不需要白起、司马错、李信这些名将动手,随随便便出动一些士卒操练就足够踏平了。
因此,对于山贼,这个世界的雄阔海还真不像历史上那么了解。
你是身在帝都,身在福中不知福,外面的世界可比咸阳城危险百倍千倍!
程咬金引尽碗中的酒水,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水,一副前辈模样说道。
外面的世界,能有多危险?我不相信,始皇陛下扫六合,统一神州大地,还有什么宵小胆敢作乱?
雄阔海也是将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随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程咬金,显然是不相信他说的话。
我和你说
提起关于山贼的事情,程咬金就打起精神来了,准备和雄阔海说道说道。
咔嚓!
就在这个时候,包厢的大门被人打了开来。
走进来几名小婢,将一碟碟的菜肴放在秦天他们的桌子上。
而唯一手中没有端着菜肴的,就唯有之前的那名伙计了。
他看着秦天他们一人拿着一坛酒水,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是好。
莫非自己要去提醒他们:酒馆不允许自带酒水?
看着程咬金和雄阔海那五大三粗的样子,伙计怕直接被揍。
至于那位公子(秦天),长的倒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好讲话。
自己要不要去提醒他呢?
伙计在这里犹豫不决,而端着菜肴进来的几个小婢,则是一个个都已经退了下去。
喂!你这家伙干嘛呢?她们都退下了,你还留在这里准备和我们一起吃吗?
程咬金看着发呆的伙计,忍不住皱着眉头说道。
这家伙太没眼色劲了,自己刚刚打算和新结交的朋友雄阔海大吹特吹一下自己的英勇战绩。
结果,这家伙就没眼色的走了进来!
看在她们一个个都是来上菜的份上,他老程就忍了,可这菜都上齐了,这家伙还赖着不走想干嘛?
不是,不是!客人,我这就走!
闻言,伙计连忙一边道歉一边走出了包厢。
这家伙真没眼力见!
看着离去的伙计,程咬金摇摇头说道。
好了,既然菜都已经上齐了,那就开吃吧!
秦天开口打断了程咬金的抱怨,将话题转移到了饭菜上面来。
嗯!都吃菜!
程咬金闻言也是点点头,似乎是将刚才的事情揭过去了。
可是,说归说,程咬金他并没有第一个动筷子,而是将目光看向了秦天。
意思很明显,似乎是让身为主公的秦天先动筷子。
毕竟,秦天是他们的主公,理应他先。
都吃啊!看我干嘛?出门在外,不用讲究这么多!
秦天看见包括雄阔海在内的三人,都是一个个盯着自己,没有动筷子的意思,他也就当了第一个动筷子的。
秦天动过筷子之后,程咬金他们一个个也是不再客气,一个个吃了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四人的关系开始变得熟络了起来。
至于桌上的酒坛,也从四个变成了十几个。
不得不说,程咬金和雄阔海还是挺能喝酒的。
两人一边喝着酒吃着菜,一边谈论着各自的一些事情。
至于十郎,拥有三流武将境界的他,才喝了两碗酒整张脸就变得红彤彤的起来。
再让他继续喝下去,他是一碗也不肯再喝了,似乎是怕喝醉或者出糗一般!
雄壮士,我即将前往地方任职,你不如和我一同前往如何?也算博一个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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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