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恐怖王朝
姜星火轻轻咳嗽了两声,缓慢清晰地说道。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八个字,你应当是听说过的。”
“这是当然,俺又不是傻子。”朱高煦理所应当地答道。
姜星火欣慰地点了点头,不是傻子就好。
姜星火继续问道:“那你知道‘祀’和‘戎’,为什么是唯二的两件国家大事吗?”
唯二?朱高煦觉得这个用词极不妥当,但又不好意思指出来,便忽略了过去,思考起了姜星火提出的问题。
这次思考,倒真给他整个出答案来。
朱高煦理所应当地说道。
“因为砍了敌人使者或俘将的脑袋祭天,就可以发兵打仗了啊!”
“.”
姜星火被如此直白但合理的答案弄得沉默了几息,随后才说道。
“你说的是有道理的,但是根由上不是这个意思,这个只是表象。”
姜星火合上折扇,认真地讲解道:“本质是,军队和巫师,这两种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形成的阶层,是一个王朝形成所必须的统治阶层,一个统治肉体,一个统治灵魂,如此而已。而贵族其实并不是必须的,军队和巫师同样可以承担统治职能,形成军事国家或教政国家。”
墙外,道衍手中转动的念珠停了下来。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原来是这个意思吗?”
道衍的口中喃喃自语:“有趣,这个姜星火竟然有如此角度新颖,偏偏又直指问题本质的解读方式。”
朱棣看着道衍的反应,轻笑一声,产生了些许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这就被惊到了?
朱棣可以肯定的是,按照他所了解的姜星火的习惯,更大震惊肯定还在后头呢。
朱棣非常期待,向来以智谋自傲的道衍,今天到底会被震惊成什么样子。
“而王朝的本质,就来自于这八个字,以及其随着制造力发展而产生的各种形态变革。”
“首先,我们要讲王朝的早期形态——奴隶制王朝。”
“伱应该知道,最初的王朝,是夏王朝和商王朝。那么这两个王朝,在你心中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想到他们,你脱口而出的东西是什么?”
在朱高煦的认知里,就是夏桀和商纣非常残暴,夏桀释放野兽猎杀百姓取乐,商纣则发明了炮烙之刑。
于是他想也没想,直接把自己的全部认知抛了出来。
“夏桀商纣,古之暴君。”
“你回答的很好。”
见姜星火没继续问,朱高煦暗暗松了口气,再问下去,他就啥都不知道了。
什么两个王朝传了多少代持续多少年,都城在哪,有什么历史,朱高煦是一概不知。
姜星火没有问这些,而是问了一个听起来很奇怪的问题。
“那他们为什么这么残暴呢?”
朱高煦想都没想就答道:“俺觉得,他们生性便是残暴之人,也没有什么为什么残暴吧。”
“不。”
姜星火摇了摇折扇:“如果你认真读读史记,你就会发现,夏王朝和商王朝的残暴,不是最后一任君王的残暴,而是所有统治阶层的残暴。”
“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淫乱,殷复衰;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自中丁以来,废適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於是诸侯莫朝。”
姜星火的记忆力极好,曾经在大学当讲师时备课过的内容几乎是脱口而出,只字不错。
“夏商残暴到什么程度?挑选婴孩和处女称作‘人牲’来进行活人祭祀,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更不要说大规模地屠杀奴隶,甚至以暴虐为乐的事情,就比如纣王把姬昌的儿子伯邑考做成肉丸子”
“这种自上而下的残暴,甚至被称为恐怖王朝,根源上是因为他们是奴隶制王朝,他们根本就不把奴隶当人。”
“但是我想问个问题。”
姜星火抬头看着大胡子。
“所以,为什么不把奴隶当人的商王朝灭亡后,周王朝成为了第一个封建制王朝,而不是继续残暴的奴隶制王朝呢?”
“是因为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全都生性仁慈吗?周公为什么要制定了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奴隶的《周礼》呢?”
“大师,这是为什么?”
隔壁,朱棣好奇地扭头向道衍问道。
道衍藏在黑色袈裟大袖中的手指,捏着念珠沉吟了片刻,方才不确定地答道。
“《礼记·明堂位》曾记载: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想来是商纣的统治过于残暴,而导致百姓怨望,诸侯叛离,天下人对‘天子’的合法性产生了怀疑,因此需要用礼乐来明确秩序,用宽仁来治理天下,所以周公制定了《周礼》,由此让秩序重回正轨。”
朱棣点了点头,道衍说的很有道理,就如同靖难之乱后他想编撰《永乐大典》来昭示文治之心,让天下民心安稳下来一样。
但隔壁的姜星火,却给出了明显不同的答案。
“奴隶制王朝到封建制王朝,是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就《周礼》所反映的社会经国济民制度来看,即具有领主封建社会的特点,明显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期,也有原始社会制度的残余,以及部分奴隶制度的残余,但总地来说,是以封建所有制的制造关系为主。”
“制造关系,你可以理解为三个方面,即生产粮食的全部资料归谁所有;生产粮食与拥有粮食的人相互间处于什么地位;粮食最终归谁分配。”
“而统治者对奴隶从残暴到不残暴,王朝性质从奴隶制王朝向封建制王朝过度,这两个问题都要以此为出发点来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