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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逛街去

  宋漫这两天得了清闲,每天除了睡就是吃,吃的除了饭菜就是补血的药。


  在躺平了两天后的一个早晨突然起了个大早。


  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翻身的时候,胸前的伤口竟然都不痛了。


  翻身侧过去的她,惊得立马睡意全无。


  猛地坐起身,掀开自己的衣物,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伤都没有了?


  咦?怎么回事?


  真是奇怪。


  原本她都做好自愈力消失的心理建设了,虽然失去自愈力可惜,但是自己并不是只依靠这个存活的,自己有医术有功夫,何愁在回陇生活不下去?


  等自己慢慢接受了这个现状的时候,它又给自己好了?


  这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咩?


  怕以防万一,她再次用刀实验了一下。


  半个时辰一过,伤口果然自己愈合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既然它能自己愈合,那前几日的伤又是怎么回事?”


  宋漫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当天发生的过程。


  当时影哨五指成爪,带着深厚的内力,朝着自己胸口而来,当时觉得他的身法诡异,有些眼熟,却想不出来是哪门的功夫。


  就在影哨捏着自己的心脏的时候,极强的不适感传来……


  “莫不是因为心脏受损?”


  心脏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或者这身体的自愈力就是和这个心脏有关。


  “也是,一个人的心脏都没了,就算有自愈力,也不可能凭空长出一个心脏来……”


  以前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的想法瞬间被宋漫收了起来。


  看来这身体的自愈力也是有破绽的,如果心脏受损自愈力就会消失。


  以后可得保护好自己的小心脏了。


  “佩玲。”宋漫朝屋外喊。


  佩玲推门而入“小主,现在还早,你再睡会吧。”


  “不睡了。”宋漫一身里衣,光脚下床“襄雅居今天还是没有动作?”


  “没有,除了薛意娥那个老毒妇每天晚上出门外,没有其他的动作了。”


  “晚上出门?去了哪?”


  “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是出门时,鬼鬼祟祟的。”


  宋漫捧起一把水拍在自己脸上,驱散了不少的热意。


  “盯紧薛意娥的动作,她可是个难搞的人物。”


  先不说她那一身的毒,就说那个影哨就是个难题。


  洗净了脸,换好衣裳。


  今日身子利索了不少,心情也格外了地好了些。


  换了一身明亮的黄衫,长发挽成双发髻,同色系的深黄色护腕,让整个人利落又可爱。


  “走吧。”宋漫一身清爽地拍了拍手。


  “去哪?”佩玲摸头。


  “今天我心情好,带你去外面逛逛,吃好吃的去!”身体痊愈,身体倍棒,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真的?”佩玲眼睛一亮,从跟着主人开始,她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都没怎么出过将军府的大门。


  “今天所有的开支我结账!”宋漫豪爽地挥手,回陇皇上赐的黄金百两都够在京耀繁华地段买间院子了。


  有钱自然是要给自己享受的。


  于是带着两名御林军在清潭街开始扫荡,大肆地挥霍,林大和林二则变成拎包小弟,身上挂满了战利品。


  “林大……我感觉到了侮辱……”林二一边走一边哀怨地看着前面还在扫荡的主仆两人。


  “何止是你……”林大憋闷的声音响起,林二扭头一看,差点吓了一跳。


  林大身上挂的东西竟然比他的还多!


  “皇上到底是怎么安排的!竟然派我们来给一个庶女打杂?”林大咬着牙根说。


  “嘘!”林大猛地一惊“你不要命了,敢质疑皇上!”


  林大虽然没有接着吐槽,但愤懑的眼神还是没有变。


  宋漫走在前面,身后那两道灼射的目光,她早就察觉到了,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能被选上御林军的人,不仅是身手要好,其身世背景也一定不凡,此时却被她当成随身小厮一样使唤,心里难免不满。


  “这簪子不错,都给我包起来吧。”


  宋漫来到一处摊子,此时俨然像个发了横财的暴发户,挥手间就是一个摊子的一个月的生意。


  摊主瞪得眼睛都出来了,连连答“好好好!”


  “小主,买那么多簪子干什么?你也戴不了那么多啊……”佩玲没见过这等豪横,拉了拉宋漫的袖子,嘀咕。


  “没事,这些簪子是给你买的。”


  “我?”佩玲连连摆手“我怎么能用那么多!我受不起……”


  “怎么受不起?”宋漫打断了她“你从三四岁就开始伺候我母亲,难道这点东西你就受不起了?”


  “主人对我是救命之恩,如果不是主人把我从人牙子手中救回来,可能我早就没命了,所以我为小主你做再多都是应该的,怎么还能奢求那么多……”


  “没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母亲救你,你报之以恩,是你心善。”


  “这些年你跟着我们也受了苦,更是早就已经过了出嫁的年纪,如今我既然有了能力,你就放宽心,好好打扮一下,把自己嫁出去。”


  佩玲顿时羞红了脸“小主,你还是个闺阁女,怎么说这些话……”


  宋漫笑得明媚,佩玲已经快年三十,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真的成老姑娘了。


  “小姐,你的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此时摊主的簪子首饰也全都利索的打包好,生怕宋漫反悔了一样。


  宋漫朝身后的林大林二使了个眼色,两人黑着一张脸上前接过。


  “走吧,逛了这么久,肚子都饿了。”


  “去琳琅阁。”宋漫双手负在身后,一副阔气老板样。


  佩玲追在身后“小主,琳琅阁的吃食很贵的!”


  “怕什么,你小主有的是钱。”


  ……


  青潭街是京耀城中最繁盛的地方,京中的达官贵人最爱来的琳琅阁就坐落在这里。


  琳琅阁是十年前一个北边来的富商,一掷千金买下这块地,建了这个琳琅阁,因为里面的菜式新颖,原料珍贵,定价也高,能眼也不眨地在这里吃一顿饭的人,都是京耀城中非富即贵的。


  许多人都以在这里吃上一顿饭而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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