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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末附录 美乃滋与阿姆斯壮伯爵家



  这件事,是发生在威尔与我们被以留学之名困在王都的时候。

  那天我也一样在王城内的训练所接受瓦伦大人的剑术指导。

  课程结束后,我和同样接受枪术指导的伊娜一起回家,发现威尔又在制作奇怪的调味料。

  「美乃滋最棒了!不过也不能忘记其他衍生的伙伴!」

  看来他已经结束今天和导师的特训,正在家里的厨房努力制作一种叫「美乃滋」的调味料。

  工作台的上面有一个大碗浮在空中,里面有个发泡器正在高速搅拌素材。

  虽然这个叫美乃滋的调味料美味到令人震惊,但制作起来意外地费工夫。因为威尔之前说「艾尔,这有助于锻炼手臂喔」,所以我也帮忙做了一堆,但就连每天锻炼剑术的我,之后都难免肌肉酸痛。

  「你还真有毅力。」

  「我说啊,威尔自己用魔法搅拌就行了吧?」

  「其实今天和导师的特训太严格,害我的魔力不足。」

  虽然我觉得隔天再做也行,但我更想说:「那就别让我做这么多啊!」

  浮在空中的碗里装了混合均匀的蛋黄、醋、盐和胡椒,接下来要一点一点地加油进去,然后有耐心地搅拌。

  大碗、装油的容器和发泡器都因为魔法而浮在空中,虽然已经习惯了,但这样的场景对无法使用魔法的我来说还是很不可思议。简直就像是有个透明人在用发泡器搅拌一样。

  按照威尔的说法,能够不必碰触,就直接自在地移动对象物的「念动」魔法,似乎只算是基础的魔法。

  我想起以前曾在商业区的广场,看过有初级程度的魔法师靠「念动」魔法表演魔术,藉此向路人们赚取观赏费。

  虽然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手法的魔术,但因为魔法师本身就很少见,所以还是收到了比想像中还要多的观赏费。

  威尔则是抱怨「给我正常地表演魔术啦」,并且连一枚铜币都不愿意给。

  「美乃滋只要一大意就会失败。总之必须不厌其烦地搅拌。」

  「喔……」

  按照威尔的说法,美乃滋似乎是「辛苦过后的极乐」。

  这我也实际感受过。

  虽然大部分的成果,都被没什么在帮忙的露易丝给吃掉了。

  「露易丝,你也来帮忙啦。」

  「我觉得美乃滋是男人的工作。」

  「哪有这种事情!那你就少吃一点啊!」

  「如果我不多吃一点,会无法成长。」

  和同龄的女孩相比,露易丝的体型娇小到远低于平均值。

  明明已经快满十四岁,但总是被第一次见面的人误以为未满十岁。

  虽然她总是主张要尽可能多吃一点才能赶快成长,但至少目前还看不出任何成果。

  美乃滋对成长有帮助吗?不如说,露易丝会成长吗?

  虽然我不是没这么想过,但最后还是没告诉本人,因为被打会很痛。

  「祈祷跟威尔买食谱的商会能尽快做成商品贩卖。」

  现在似乎正在紧急建造能用魔法道具进行搅拌作业的工房。

  等那些工房开始运作后,威尔每个月都能从那个商会获得一定分量的美乃滋。

  「除了我以外,还有另一个人的美乃滋消耗量也很大。」

  「嗯,我觉得那个人多半是上瘾了。」

  还有另一个人也异常地喜欢美乃滋。

  「这和烤肉、单纯洗过的蔬菜、白饭和面包都很搭!鲍麦斯特男爵!请给在下更多的美乃滋!」

  自从威尔和露易丝在修行中的午餐时间,请导师吃过沾了美乃滋的烤鹿肉后,他就变得吃什么都要沾美乃滋。

  威尔称他为「美乃滋狂」,而我也隐约能理解这个缚号是什么意思。

  不过因为导师笨拙到令人绝望的程度,如果让他自己做,大部分的材料都会被浪费掉,所以他之后就变得会定期来家里拿美乃滋。

  在这样的背景下,威尔偶尔会为了导师制作美乃滋。

  不过他今天似乎挑战了新的美乃滋。

  「衍生型?威尔,那是什么意思?」

  「我要在美乃滋上多下一点工夫,通往更进一步的极乐。」

  虽然威尔回答了伊娜的问题,但她看起来一脸纳闷。其实我也听不太懂。

  「很好,美乃滋的同伴们完成了!」

  除了之前取得的山葵以外,威尔还分别挑战了在美乃滋里掺黄芥末酱、味噌和柚子的版本。

  不过他最推荐的,好像还是加了咖哩粉的美乃滋。

  「你还真会想呢。」

  「因为人不吃东西就会无法存活。」

  反正都是要吃东西,不享受一下就太吃亏了。威尔难得说出这种有哲理的话。

  因为是食物的话题,所以其实和哲学无关,但隐约还是有一点这种感觉。

  「那么,你打算让导师试吃这些新作顺便做实验吗?」

  「当然,他已经在试吃了。」

  我还在想导师怎么没在厨房里,原来他已经在艾莉丝的协助下开始试吃了。

  此外,威尔似乎没有否定实验的部分。

  反正又不是药品,即使难吃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就导师的情况来说,就算有点毒也绝对吃不死。

  在客厅的桌上,放了一大盘的炸鸡块,导师正沾著美乃滋不断将炸鸡块送进嘴里。

  「唔恶!」

  「真亏他不会感到胃不舒服……」

  虽然我和伊娜也喜欢威尔想出的炸鸡块,但一个人一次吃好几公斤还是让人不敢恭维。

  「黄芥末美乃滋,吃起来有点呛辣味……山葵美乃滋,有种和黄芥末不同的平静辣味……味噌和柚子美乃滋,这也是个爽口的好点子。然后最棒的是……」

  导师好像最喜欢加了咖哩粉的美乃滋。

  他大量加在还剩下几公斤的炸鸡块上,大口大口地享用。

  「这样不会得富贵病吗?」

  富贵病是贵族或有钱人中年以后经常罹患的疾病,是一种随著症状变严重,手脚会开始长出坏疽或甚至失明的恐怖疾病。

  不过同时也是一种和普通平民与我这种贫穷贵族无缘的疾病。

  「之前的咖哩饭也很棒,咖哩粉真是个好东西!这个也请多让一点给在下!当然也别忘了各种美乃滋!」

  导师语气强硬地拜托威尔。

  「我没那么多咖哩粉啊……」

  这个咖哩粉也是威尔放假时窝在厨房里,自己调制的奇妙黄色粉末,听说这不是什么危险的

  药。

  那股独特的香味和辣味,也为我们带来了强大的冲击。

  虽然他还以这个为基础,想出了类似炖饭的料理咖哩饭,但这个咖哩粉有个很大的弱点。

  「辛香料好贵!算过材料价格后,得到了惊人的数字!」

  由于大多是只有在南方栽种的辛香料,以及作为药物流通的材料,因此如果要在王都购买,价格无论如何都会变得很高。

  「当然就算价格昂贵,也还是有利可图。男爵大人,请把食谱卖给我!」

  靠威尔的点子赚钱的艾戴里欧先生,开始将「咖哩粉」当成高级品贩卖。

  再来就是经营专门贩卖使用咖哩粉的套餐料理的高级餐厅。

  一人份要一百分,一开始是使用咖哩粉的肉类料理,最后是咖哩饭。

  虽然不至于连沙拉和甜点都使用咖哩粉,但那间店似乎每天都生意兴隆。

  「咖哩粉有让人欲罢不能的特性!」

  「那真的不是什么危险的药吗?」

  「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违法性,但只要闻到咖哩粉的味道,就会想再去吃吧?」

  的确,那间店似乎有许多常客。

  尽管价格昂贵,但外带用的咖哩粉还是十分畅销。

  当然,威尔也因此大赚一笔。

  坦白讲,我实在不晓得他赚那么多钱要花在哪里。

  「是要买昂贵的魔杖吗?」

  我只要有空,就会去武器店找好剑。

  毕竟对剑士来说,好剑就等于是寄托著自己的性命,接近分身的东西。

  虽然想获得一把好剑,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与工夫,但因为是要当成自己的分身使用一辈子的东西,所以也不能偷工减料。

  「咦?可是我记得威尔……」

  我现在才突然想起一件事。

  无论是在厨房里用魔法做美乃滋,还是在与导师修行的时候,我都没看过他使用魔杖。

  说到魔法师,就会让人想到长袍与魔杖。

  导师平常也穿著紫色的长袍,配备与外表相对应的坚固魔杖。

  紫色从以前开始,就被赫尔穆特王国视为高贵的颜色,在侍奉王宫的魔导师中,也只有身为首席导师有资格穿紫色的长袍。

  按照规定,实习生或低阶者是穿蓝色的长袍,上级者则是红色。

  平常本来就没那么容易见到魔法师,而侍奉王宫的魔导师,人数又更为稀少。我也是在王城看见并询问威尔长袍颜色不同的理由时,才首次听说这件事情。

  「我好像从来没看过威尔使用魔杖……」

  作为遗产,威尔明明从师傅那里继承了许多魔杖,但他平常完全没有使用的迹象。

  「我怎么了?」

  「我刚才突然想到。威尔为什么都不用魔杖?」

  「喔,魔杖啊……」

  按照威尔的说法,就他的情况而言,魔杖与魔法的威力似乎没有关系。

  不过即使如此,倒也不是完全不需要魔杖。

  「因为那在练习新魔法时,是必要的道具。师傅留给我的那支用火龙的胡须搭配秘银制作的魔杖,能够提升学习新魔法的速度。至于另一把用不死鸟的尾巴和水龙的玻璃体制作的魔杖……」

  「那支魔杖有什么用?」

  「在谒见大人物时,会显得很体面。」

  想取得不死鸟或水龙等接近传说的材料非常困难。因此只要拿著用那些东西制成的魔杖出席正式场合,就能让大家瞬间看出自己是个超一流的魔法师。

  「练习魔法用和典礼用啊。」

  说到魔法师就会想到魔杖的我,从威尔那里得知惊人的事实。

  「是这样没错,毕竟没什么实力的魔法师,也不可能获得高级的魔杖。」

  「这么说也有道理。」

  即使如此,将昂贵的魔杖当成练习用和典礼用啊……虽然没实力的魔法师,也的确无法取得那么昂贵的魔杖。

  「不,并非所有的魔法师都是如此!」

  此时来拿追加的炸鸡块和美乃滋的导师走进厨房。

  话说他还想继续吃啊。

  他的双手端著变空的大盘子。

  「除非拥有上级以上的魔力,否则魔法的威力会减弱!」

  关于威力和使用魔力的效率,如果没有魔杖,威力似乎会减弱两成到五成。

  虽然每个人减弱的比例都不同,但不知为何,只要魔力的保有量抵达上级,就算没有魔杖,威力也不会减弱。

  「中级偏上的魔力量和上级偏下的魔力量,虽然这之间的界线好像很难判断,但实际上非常简单!」

  即使不用魔杖,威力也不会减弱。这就是明确的界线。

  「换句话说,布兰塔克先生……」

  「因为是上级偏下,所以即使不用魔杖,魔法的威力也不会减弱!」

  不过在学习新魔法时,果然还是需要魔杖。

  而且布兰塔克先生不仅年长,还是布雷希洛德藩侯家的专属魔法师。所以经常必须和大人物见面的他,也有很多套昂贵的长袍和魔杖。

  对魔法师来说,昂贵的长袍和魔杖,不仅能像贵族的礼服那样拿来参加婚丧喜庆和宴会,作为装备也无可挑剔,所以泛用性非常高。

  「顺带一提,我是中级偏上。」

  在厨房和艾莉丝一起帮导师炸追加的炸鸡块的露易丝,朝我秀出左手无名指上的闪亮戒指。

  「露易丝姑娘的魔力主要是用在格斗上,所以用那枚戒指代替魔杖!」

  因为魔杖要花一只手拿,以露易丝的战斗方式来说,那样效率实在太差。

  于是威尔将一枚戒指当成订婚戒指送给露易丝。

  「魔法师的魔杖,也是一种魔法道具!只要掌握了基本,就算没有魔杖也没关系!」

  不管是其他饰品、武器、防具还是生活用品都无所谓。

  只要掌握基本作法,不管什么都能拿来代替魔杖。

  「喔,我都不知道呢。」

  「因为魔法师的世界很小,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

  除了人数稀少以外,不会使用魔法的人也不会特地去调查魔杖的事情。

  出席正式场合的魔法师都会正常地携带魔杖,所以一般根本不会想到愈是上级者,就愈容易拿昂贵的魔杖来充场面。

  不只是我,大家应该都这么想。

  「不过导师有拿魔杖吧?」

  和威尔一起在厨房做咖哩粉美乃滋的伊娜,针对导师那把巨大魔杖提出疑问。

  导师的魔杖长约两公尺,是用他冒险者时期搜集的秘银打造而成的纯秘银魔杖。

  那把魔杖前端的形状像是钝器,里面还装了一颗直径约五十公分的魔晶石。

  虽然感觉直接用就能打死人,但在注入导师的魔力后,就会变成一支巨大的铁锤。

  据威尔所言,即使是在魔法师里,也很少有人会使用那种将魔力物质化的魔法。

  要是很多人都会用魔法做出那种一撃就能打死人的巨大铁锤,那也很令人困扰。

  「考虑到在下的战斗方式,这个魔杖最有效率!」

  此外装在上面的巨大魔晶石,也当成导师魔力用尽时的补给来源。

  威尔平常也会将多余的魔力存进预备的魔晶石,保存在魔法袋里。

  「导师的情况,有一部分是为了用魔杖来锻炼身体。」

  根据修练魔斗流的露易丝的说明,导师因为总是随身带著那支巨大又沉重的魔杖,所以移动时自然就能顺便锻炼身体。

  「所以他会定期更换拿魔杖的手。」

  「露易丝姑娘果然发现了!」

  「对魔法师来说,身体也是基本吗?」

  「虽然艾尔文少年说得也没错,但锻炼身体,也可以说是阿姆斯壮家的传统!」

  导师的老家阿姆斯壮伯爵家,是历史悠久的军系名誉伯爵家,一族的男子代代身高都超过两公尺,即使没有特别锻炼,身上也会充满肌肉。再加上代代相传的独特锻炼法,就变成像导师这个样子。

  我之前曾经在城里见过导师的哥哥一次。

  他要是走在街上,流氓和小混混应该都会吓得偷偷逃跑。

  「不过我记得导师的剑术……」

  他当初在武艺大会预赛的第四战就落败,感觉以军人世家来说,这成果似乎不太理想。

  「在下的家族,原本就不擅长剑术。」

  相对地,他们似乎擅长用得天独厚的肉体与力量,直接将对方扑杀的战斗方式。

  「直接打死吗?」

  「没错!在下的老家阿姆斯壮家,代代传承了一把由奥利哈钢制成的『六角棒』!」

  每一代的阿姆斯壮伯爵都会和同族的男子,用钢做成的棍棒打断敌人的剑,或是殴打敌人的头部杀掉对方,这样的战斗方式从以前开始就非常有名。

  「那是大约三百年前,王国还在和阿卡特神圣帝国战争时的事情!」

  当时两军展开激烈的冲突,虽然国王命令暂居劣势的赫尔穆特王国军暂时撤退,但这么做同时也会产生被追击的危险。

  就在这时候,当代的阿姆斯壮伯爵,自愿为王国军殿后。

  「祖先大人挥舞得意的钢棍,在杀死超过百名的敌军后终于……」

  据说那位阿姆斯壮伯爵后来被敌军团团包围,最后光荣战死。

  「阵亡了啊……」

  「对阿姆斯壮伯爵家来说,在那种状况战死是一种名誉!」

  也因为阿姆斯壮伯爵的牺牲,王国军最后成功平安撤退。

  关于那场战役,王国军之后反击成功,并因此得以在有利的条件下谈和。

  「两边谈和了啊。咦?可是……」

  明明谈和了,但感觉之后战争又持续了一百多年……

  「因为就当时的状况来说,即使在战争后议和,过不久还是会有一边出兵,被攻撃的一方也会整兵再战。」

  长期的停战似乎一直难以实现。我也觉得战争真的是一种罪孽深重的东西。

  然后在那场谈和的会场上,当时的阿卡特神圣帝国皇帝因为敬佩身为敌人的祖先大人的奋斗,将头缝回尸体归还给王国。

  「将头缝回去啊……」

  「毕竟是战争,将首级带回去领赏是常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当然,针对甚至获得敌人赞赏的阿姆斯壮伯爵,王国这边也赏赐了许多奖励和新的武器。

  「王家将传承历史已经不可考的『六角棒』,赐给了后来继承家门的新阿姆斯壮伯爵!」

  那个六角棒长两公尺,厚八公分,素材全都是使用奥利哈钢。

  新阿姆斯壮伯爵在获颁六角棒后,也用这支武器在战场上大为活跃。

  他先用六角棒用力打断敌兵或贵族指挥官的剑,然后直接扑杀惊慌的对手。

  阿卡特神圣帝国的贵族们,都害怕地将阿姆斯壮伯爵称做「扑杀魔」。

  即使换人继承,身高超过两公尺的肌肉巨人依然会持续扑杀我方的军人和贵族,所以会有这种称号也是理所当然。

  然后那根六角棒,就成了代代阿姆斯壮伯爵家当家的专用武器。

  「还有这个发型也是。」

  导师的发型非常奇特。

  用剃刀将头周围的头发剃乾净,只在头顶留下一个三角形的区块,让看起来很硬的卷发朝上生长。

  如果要举例,那看起来就跟后来在探索魔之森时发现的一种叫凤梨的水果,蒂头的部分一模一样。

  「三百年前战死的祖先大人,也是留这种发型!」

  之所以留这种发型,好像是为了让在战场上砍下自己头颅的敌人,带回去时比较好拿,正因为很可能遇到这种结局,所以这也代表阿姆斯壮伯爵家当家的觉悟。

  之后阿姆斯壮家的所有男子,都必须留这个发型,导师也是现任当家的次男,所以从小就是这种发型。

  「该怎么说……真是惊人的故事。」

  「话虽如此,这两百年来都没有发生战争。家传的六角棒,也完全没吸到敌军的血。尽管父亲和兄长都没有疏于准备,但实际上还是没有发挥的机会!」

  导师对此是感到庆幸?还是感到叹息呢?

  至少我是不想看见在战场上挥舞沾满鲜血的六角棒,扑杀敌军的肌肉壮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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