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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孤身走暗巷

“干杯!”在场的众人也都举起酒杯,一同爽快地将各自杯中的美酒一饮而尽。
江烈之前与侯威斓打过照面,跟严森以及孙知行却没有在虬誓国见过,所以今夜一见,倍感欣喜。
江烈倒了一杯酒,举着酒杯走到了孙知行的身边。
孙知行连忙起身,举起酒杯笑道:“属下孙知行参见帮主!”
“孙教头,咱们猴帮有多少人参加了义军?”江烈与孙知行碰了下杯,问道。
孙知行抿了一口酒,笑应道:“有多少人,就来了多少人。原本咱们猴帮不是总共集结了有一百零八人吗?后来,火神猴的名号在江湖上传开了,很多闲散的武林高手都冲着帮主是火神猴,成群结队地来投奔咱们猴帮。说实话,总共有多少人参加了义军,具体我是不清楚,我只知道是三千多人。”
“三千多人?”江烈瞪大了双眼,“我可记得清清楚楚,那会儿在金猴堂,你跟我说的,连我在内总共是一百零八人。从一百零八人发展到三千多人,这得翻了多少倍啊?我这个帮主还浑然不知。好家伙,行啊你啊!”
孙知行笑着摇了摇头:“帮主,招贤纳士之事与属下毫无瓜葛,属下作为教头,只管教授武艺,顺便帮忙管理帮内各项事务,但这些人可都不是我招来的。当然了,也不是别人招来的,这就是相当于钓鱼,没人用鱼竿,那些鱼就自己跳上来,拦都拦不住。归根结底还是火神猴的名号够响亮啊!”
说着说着,孙知行的脸色又黯淡了下来:“虽然说,那会儿来了三千多人,但这会儿还活着的……哎……已经少了一大半了……”
江烈轻轻地拍了拍孙知行的后背,安慰道:“他们都是英雄,他们都是好汉,他们的牺牲都不是无谓的,他们死得其所,死得值。从今往后,人们再提起猴帮,满心都会是由衷的钦佩之情。猴帮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个英雄好汉辈出的所在,这样一来,猴帮也会自然而然地愈发壮大,愈发繁盛。”
孙知行点了点头:“帮主,你说的这些,属下都明白。大家都知道你是狮炎军的大帅,军务繁忙,经常抽不出空来。但属下必须替猴帮的所有人说一句,请大帅一旦有空,得时不时去金猴堂走走。只要大帅一到,猴帮的猴儿们就是一呼百应。到时候,猴帮所有人齐聚一堂,一起听帮主训话。”
江烈点头道:“会的,我时刻惦记着猴帮,有空我就会去走走看看,为大家伙儿讲几句话。来,干!”说着便与孙知行一同饮尽杯中酒。
又倒了一杯酒后,江烈举着那杯酒走到了严森的身边,微笑道:“属下参见掌门人。”
严森连忙起身抱拳道:“江大帅,虽然在晋山派,我是掌门人,你是长老,你确实算是我的属下,但实际上你是咱们晋山派的一个精神象征,我也从来不觉得我地位比你高。更不用说我来虬誓国是来打仗的,我们义军可都是归你指挥的。义军的所有人都得听你的话,你哪能跟我自称属下呢?”
江烈惫懒地笑道:“我不自称属下也行,那你别叫我江大帅!咱们这会儿是私人性质的聚会,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庆功宴,没必要叫这些正式称呼。”
严森会心一笑道:“好吧,既然如此,还是叫烈兄吧!对了,烈兄,你应该还记得巴秀娘,记得养撼吧?他们也都参加了义军,也来打了仗。他们都已经改邪归正了,在战场上也都杀敌无数,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都特别感激烈兄的帮助,是烈兄让他们迷途知返。战争结束了,他们也都成了胜利者,成了英雄。”
江烈欣慰道:“巴秀娘和养撼都是好身手,他们的本事放到正道上,用来干正经事,肯定比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样一来,他们就算是将功补过了,算是赎过罪了,他们的心里头也会好受得多。”
严森点了点头,微笑道:“烈兄,回神狮之后,你有空可得去晋山耍耍,你可是晋山县百姓心目中的神啊!你去到晋山你就会知道你有多受欢迎了!”
江烈叹了口气,苦笑道:“我晓得,威斓有跟我说,说是我在晋山县都有了一座生祠了,叫做什么蚀骨火神庙,香火兴旺。恐怕这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回去后需要解决。”
严森问道:“棘手的问题?此话从何说起?”
江烈解释道:“那庙里头供奉的是我,庙名叫蚀骨火神庙,什么意思?显而易见,说明我江烈就是蚀骨火神。神跟帝,谁大?帝跟臣,谁大?在如今的神狮国,帝就是昇凡帝,独一无二的。而我江烈呢,既是昇凡帝的臣子,又是蚀骨火神,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昇凡帝可能找茬儿了,他八成得拿这事做个文章,很可能会诬告我要造反。”
严森笑道:“这算什么问题?身正怕什么影子斜?你这么说也是有点道理,但这事跟你绝对扯不上关系,找不了什么茬儿。那个蚀骨火神庙,你没出钱也没出力,是老百姓们自愿筹资建的,哪能扯到你要造反呢?你不必担心,天塌下来都有我帮你顶着。有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就说蚀骨火神庙是我提议,我出钱,我招工,我亲自督促建造的。我有世传的丹书铁券,皇上能把我怎么样?”
江烈正色道:“你也别太自以为是,皇上是神狮国的最高统治者,他的想法,没有人能够揣测。皇上也不是什么善茬儿,你有丹书铁券又如何?他要是想整死你,有的是办法。没事,咱们这会儿就顺口一提,不必深入探讨太多,事情还没遇到,遇到了再说吧。”
聆听着优美的乐曲,欣赏着曼妙的舞姿,品尝着美味的珍馐,畅饮着陈年的佳酿,整个雅间其乐融融,一时如世外桃源,每个人都沉浸在无尽的欢声笑语之中。
“新年好!”
时辰一到,雅间内的所有人都共同举杯,欢庆新的一年到来。
对于此间的神狮人而言,已经进入了昇凡四年正月初一,全新的一年,全新的篇章。
大过年的,他们自然又是欢饮达旦。
昇凡四年正月初一夜晚将近子时之时,江烈腹中饥饿,便披上棉袍,戴上棉帽,独自走出客栈到大街上觅食。
半夜的寒风刺骨,江烈虽然将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但还是倍感寒意。
江烈不得不承认,最近饮食紊乱,暴饮暴食,而且饮酒过量,肠胃并不舒服,正餐没什么胃口吃,到半夜又饥肠辘辘,饿得睡不着觉。
然而,这是一个任何人都会感觉到寒冷的天气,所以江烈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大半晌,也没有看见一家开着的店,没有看见任何小摊小贩。
走着走着,江烈忽然问道了一股浓香——烤鸡的香味!
循香找去,江烈找到了一条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巷。
走了片刻,江烈揉了揉鼻子,发现烤鸡的香味还伴随着另一种令人神清气爽的香味——女人的体香!
而且,这股体香异常熟悉,但江烈一时却想不起是谁的身上有这样的味道。
“江烈,好久不见。”
江烈瞪大了双眼,连忙在手心处凝聚出一团火球,照亮了前方,登时瞠目结舌:“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不能在这儿了吗?”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西海龙宫王权特遣巡海龙家军的漂鳍大将军——龙薇。
江烈定睛一瞧,只见龙薇坐在一块石椅上,津津有味地抱着一只鲜嫩多汁的烤鸡在啃。
“你不是……”江烈登时语无伦次道,“你不是住在碧礼县的那个湖里吗?你怎么跑来……来……来虬誓国的京城了?”
龙薇吮了吮手指,喜笑颜开道:“这不重要,我先来算算,咱们有多久没见了。上次与你相见,是羿衷末年,你们羿衷皇帝刚死没多久。现在,用神狮人的算法,是昇凡四年的第一天。我跟你已经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满打满算,这期间有三个整年,一千多天是有的。你当时跟我说了,你会考虑投靠龙族,但我始终没等到你。考虑了这么久,你究竟考虑得如何了?”
江烈连忙搪塞道:“是啊,考虑了这么久,我考虑得如何了呢?哎,倒也不是我不想考虑,是我着实没空考虑啊。我容易吗?这几年我有闲过吗?我一会儿得去打虎精,我一会儿得去做钦差大臣,我一会儿得忙着练兵,我一会儿得忙着哄儿子,我一会儿又被派来打仗了。特别是打仗的这一年多,我是废寝忘食,我是枕戈待旦,没有半点闲情逸致去考虑那些事情。哎,身不由己啊!”
龙薇只顾啃着烤鸡,没有立刻搭理江烈,啃完一只鸡翅后,依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问道:“你怎么变年轻了?你们人类不是应该很容易变老吗?怎么几年不见,你还显得年轻了许多?”
此言并非客气,而是江烈的容颜在客观上着实变得青春了,虽不是返老还童,但从视觉效果上看,着实像不到二十岁的少年。这是由于他经历了浴火重生,脱胎换骨,就是刷上新油漆的老房子也会焕然一新。他的面容经过了重塑,虽然五官并没有明显改变,但整体呈现出的效果就是更英俊、更显年轻了。
江烈不敢轻易地透露自己的驭火境界已经突破至涅盘境的事实,而是将龙薇打量了一番,反问道:“我还没问你呢,你怎么还是一副黄毛丫头的模样?讲话的声音也还是跟个妙龄少女一样?岁月也完全没有改变你的容颜啊!你这是什么情况?”
龙薇冷笑一声道:“一只蝴蝶可能在一天之内就经历了生老病死。一天对你来说是转瞬即逝的,但对那一只蝴蝶来说,那就是它的一生。大多数的人类活不过一百年,大多就是七八十岁就寿终正寝了。对我们龙族来说,一百年,真的不算什么,三年五载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我没有变老是很正常的。不过对你们人类来说,三年五载足以让一个人长出许多皱纹,变白许多头发,掉落许多牙齿。”
江烈微笑着感慨道:“或许这就是,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
龙薇听不懂江烈从《逍遥游》中引用出的这句名句,而是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问道:“你会不会羡慕我们龙族的寿命?龙族一辈子,都足够人类经历几十代人了。心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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