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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地狱

蚊子来了。
嗡嗡地飞。
惹得人心里乱糟糟的。
这声音就像是有一股奇怪的力量,让人只要一听到,就已觉得浑身上下都起满了小疙瘩,不论怎么抓挠都不痛快。
譬如盛夏的蝉鸣,在心情舒畅的人那里,就是聆听自然的雅趣,而在心情沉郁的人那里,便成了絮絮叨叨的烦扰。
这个声音也是如此,有些人听上去只觉得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已经毛了起来,而有些人,却觉得像是在听逗闷子的小曲儿。
张子虚来去不过一个时辰,却已抓了满满的一袋蚊子,少说也得有百八十只。
这要是全给一个人伺候上,怕是这人此后,也算是废了。
他用小拇指勾着袋子上的线绳,离得自己很远,他实在是再也不想沾上这个东西。
“长虫不是最喜欢吃蚊子,怎么这会儿反倒怕起来了?”
谢乌有看着他的样子实在有些好笑,而他取笑他的时候也从不遮掩。
张子虚挠了挠自己脖子上的红包,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要是能在水边草丛里蹲上一个时辰,看你还说不说得出这风凉话来。”
“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原来长虫也有被蚊子吃的一天。”
“我是没本事,只能被人家吃,不比你的本事大些,倒是来尝一个让大家伙瞧瞧?”
“我虽然不吃这种东西,可我却知道,这世上有一个人,一定很喜欢吃的。”
“真的假的,还会有人肯吃这种东西?”
“当然是真的,而且,吃法还很讲究。”谢乌有说着,他已从张子虚的手上接过了那一袋生龙活虎的小东西,“先摘翅儿,再拔嘴儿,最后卸个腿儿,就能下肚了。”
“生吃啊?”
“那可不,生吃,可不就图这一口鲜么。不过那人吃的可不是蚊子的肉,而是去喝蚊子喝过的血。”
“这么恶心人的吃法,还能叫做讲究?”
“当然是讲究,你想啊,蚊子吸走了张三的血,血再被李四吸去,那李四就不算是吸了张三的血。就像一个贼,偷了好人家的东西,又被土匪抢了去,这能算是土匪抢了平头老百姓的东西么?”
“我懂了,这叫黑吃黑,敢情你是在变着花儿的骂我?”
“哪儿有,咱们可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骂你还不是等于骂我自己?”
“他是在骂我,他最见不得我那些让人肯说实话的法子。”
荼蘼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却满不在乎地轻哼一声,
“不过,有用的法子,总归是好法子,有些人嘴上再不乐意,身子还不是老老实实地去做?”
张子虚已笑得有些勉强,这里可不止谢乌有一个人觉得不自在。
也许只是因为,男人往往会更同情男人,而女人往往会更心疼女人,每一种人,都会更容易与自己相近的人产生共情。
所以,他们同情刀奴。
只不过,掌柜的吩咐下来的事,他从来都不拒绝。
张子虚一步三回头地朝角落里走去,说实在的,他还是第一次去主动扒一个男人的裤子,“掌柜的,当真要……”
后面的话,他已有些不忍心说。
荼蘼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不回话,她的话就永远不会变。
谢乌有已经很识趣地解着刀奴的裤腰带,其实他也比较好奇,这种法子到底有几成的用处。
“等等。”
张子虚突然按住了他的手,又回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凝望着荼蘼,
“掌柜的,你不回避一下?”
“人是我在审,我为什么要回避?”
张子虚的脸已经涨得通红,憋了很久才支支吾吾的说着,“毕竟男人有些地方,只……只有男人看得。”
荼靡看着他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这法子是我教你的,不好用,我又怎么会再用呢。”
“你不必大惊小怪的,以前我还时常都在怀疑,她到底是不是个女人,现在嘛,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谢乌有的态度倒是很平淡,轻轻挪开张子虚的手,继续做着他先前正在做的事情,
“你说若她真的是个女人,为什么从来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我为什么要不好意思?”
荼蘼又走近了几步,却还是死死盯着角落里的人。
她盯着他,就像是猎人盯着自己的猎物,哪有猎人在活剥猎物毛皮的时候,会不去亲眼看着呢?
刀奴的反应也很是平淡,好像他只是一块石头,无关痛痒,不知冷暖。
一个人,若是从来没有任何在乎的人,甚至也不在乎自己,那于他而言,就已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事。
相反的,那几个手底下的伙计倒有些奇怪了。
就算是杀鸡,鸡还会扑腾两下翅膀,而对于一个已经无力反抗的人来说,他们做的无疑是最简单的事情。
可这两个人,平日里手脚都很是利索,怎么这点活儿做起来却这么费劲。
“一个女人若是面对这种场子还能脸不红心不跳,甚至完全没有反应,只会有两种可能。”
谢乌有说着,一把扯下了刀奴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一种是什么都不懂,一种是司空见惯了,可我猜她一定不是前一种。”
张子虚的脸色已由绯红慢慢变成苍白,他当然也知道,她是哪一种。
荼蘼却无所谓他的戏谑,眼中如一泓死水,看着刀奴时,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你们有没有见过地狱。”
这是一句疑问,可这句话从她口中说来,却平淡的像是独白。
她的声音,就像是来自地狱。
谢乌有也附和着笑了笑,“咱们这几个人,哪个不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
荼蘼凑得更近了些,蹲在角落里,细细观察着刀奴脸上表情的变化。
她冰冷得就像是一把刀,刀割肉的时候,刀是不会疼的。
他面部的肌肉已开始有些忍不住抽搐,这就足以说明,肉被刀割的时候,肉总是会疼的。
“这世上有一个地方,五步一残肢,十步一枯骨。一条胳膊,一条腿,乃至一颗脑袋,一块内脏,都是随地可抛,随处可见的东西,我还有什么没见过的?”
她轻轻伸出手,摸着刀奴的额头,汗是冷的,人是热的,蚊子痒体肤,药劲灼心肝,这就对了。
“那里的人把嘶嚎当作乐律,把残肢当作佐餐。
与蛆虫同席而卧,与鼠蚁同枕而眠。
看不见日夜的变换,看不见春秋的交替。
那就不妨数着身上鞭笞的声音,精铁混金的钢鞭,每日三十下,今日份抽的够数了,就差不多是一天过去了。
若是身边的面孔慢慢全换成了一波新的,大概就熬过了三个月。
三个月,这是大喜。
因为下一个消失的,就差不多该轮到他了。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死了,他的脸上一定是挂着笑的,因为对他们而言,死不是终结,是解脱。
他们宁可下地狱,也不想在那个地方多活一天。
如果你像我一样,在那个地方待了整整七年,你也不会再对世上任何一个人的肢体有任何兴趣。”
张子虚并不说话,他知道她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
那是世人都不敢提起的地方,他虽没去过,可他就是知道。
他从小在蛇窝里长大,死一个人对他来说,从来不比吃一顿饭罕见。
可不同的是,他们即便是相互残杀,也都会给对方一个痛快,这叫体面。
而那个地方,是活生生地吞噬掉一个人的性子,让人生不如死,却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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