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判断一个只见过两面的人是什么来头当然非常困难。奇怪的是,尽管红发男人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汉语——要是闭上眼睛,你未必能猜出他是个外国人——罗彬瀚总是模模糊糊地感觉此人并没有国内长久定居。他是近几个月才来这里的,也许连一年都不到。起初他并不知道这个印象是从何处的来的,直到他又重新坐回那张圆桌前,看到桌上剩余的三明治与炸鱼时,他才开始明白自己是怎么有了这种想法。“你这盘炸鳕鱼看起来不错。”罗彬瀚客套地评价道。“不怎么新鲜了,不过还凑合。我对吃的不挑。”“你在哪儿点的单?我都没看到柜台上有菜单。店主是给你做了顿饭以后才走的?”“噢,不,我自己从保鲜柜里拿的。你要是饿了也可以去拿点,价格表就贴在柜子上。”罗彬瀚对他瞠目而视。红发看起来却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他解释说做好的三明治和炸鱼就放在角落的冰柜里,他只需要拿出来加热就成了。自然,这不是一家正常营业的店铺该有的做法,可是反正他几乎每天都来这儿。他习惯了自己这么做,而店主也习惯了让他这么做。“还能打个折呢。”面对罗彬瀚怀疑的眼神时红发说,“反正我不在乎吃些什么。说实话,我刚发现这家店的时候,这里几乎什么吃的都不卖。我问他能提供点什么,他就问我想要点什么。我说了几样我常吃的,他就给我准备了。”“他立刻就端给你了?”“不,当然不是。我是说第二天的时候。他就把我要的几样吃的都准备好的。他说菜谱是网上查的,可说实话做得还不错。”出于好奇,罗彬瀚起身去另一个角落的保鲜柜里瞧了瞧。柜子本身很旧,多半是二手货,但里外都处理得相当干净,并且掩盖在一大丛垂落下来的布制假花丛下头,以此来和整个店铺的布局相协调。柜边有另一扇狭窄的门户通往后厨,罗彬瀚往里头看了一眼,觉得后厨虽然局促了些,但却出奇的整洁,显得有点古怪。他没有细想这件事,而是把注意力放回那个保鲜柜里。在柜格顶部,他看到了几份切成小块的三明治、炸薯条、配好比例的沙拉菜、还有一盘原料不明的深黑色肉丸。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一些未经处理的原料。罗彬瀚从里头拣了一小块三明治和一小包薯条,带着奇妙的表情回到了桌前。在他离开的一分钟里,红发已经重新打开电脑,并对着屏幕敲敲打打起来。“你可以去后头热热。”他头也不抬地对罗彬瀚说,“热了以后味道更好。”罗彬瀚没这么做。他其实一点也不饿,只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才尝了尝自己拿来的那块冷三明治。它本身还算新鲜,当然也不能说极为可口,在罗彬瀚的标准里只能算是尚可。不过,他在心里补充说,再怎么平庸的手艺也好过周雨试图把所有蔬菜都煮熟再塞进面包片里。他转着手里剩下的面包片,仿佛在研究一只被剖开的昆虫,同时用有点不经意的语气问:“你觉得这算是很好的?是这里的食物让你天天来?”“当然不是。”红发说。“那是什么让你这样喜欢这家店?”罗彬瀚继续用闲聊的口吻指出,“这地方已经快和自助厨房一样了。”红发敲打键盘的手停了下来。他抬头瞧了瞧罗彬瀚,眼神显得有点黯淡,不过也可能只是因为长期盯着电脑屏幕的缘故。“我喜欢这儿的布置。”红发说。“看得出是非常喜欢了。”罗彬瀚边说转动脑袋,又把整个店面打量了一圈,“这里装饰是挺用心的。不过,纯粹从商业角度来说,稍微有点设计过度。我喜欢更简单实用点的风格。”他没有提那糟糕的门面问题。不知怎么他认为红发不会关心这一点。倒不如说正相反,这种闹市里的偏僻会特别讨一类人的欢心。而红发无疑正是这一种。可过分花哨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总觉得穿着一件写有“肃静”的套头衫的人多少跟贴满四面墙的红玫瑰不太相称。红发的脖子稍稍扭动了一下,非常不自在地解释道:“这只是……巧合。”“巧合,哦,我懂了。你也喜欢那个摇滚乐队?”出乎意料的是,一开始红发表情显示他根本不知道罗彬瀚在说什么。过了几秒后他才明白这里边的关系。“不是那个,”他咕哝着说,“枪花,和那个倒没关系,这只是……只是巧合。”“巧合,”罗彬瀚愉快地说,“世上的巧合可太多了。昨天我因为巧合而看见这家店,结果却发现我以前就来过。我还听说有对夫妻把结婚戒指掉进了海里,几十年后却在一条鱼的肚子里找了回来。有时候这真叫人觉得事情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话又说回来,你的巧合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和我一样,你也觉得自己来过这家店?”他恰到好处地在最后发出一串笑声,也就时那种“通情达理的好哥们儿”所特有的,比正常情况还要开朗、散漫和粗鲁的笑法。他把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翘着一条腿歪歪斜斜地坐着,仿佛已经跟对方认识了好几年。这种说变就变的态度大概着实叫红发迷惑了。他皱着眉,无意识地把右手伸在领口附近。乍看就像在挠下巴和肩膀的痒痒,可是罗彬瀚眼尖地瞄见领口里头有一根稍粗的黑色吊线。不是衣领绽开的线头,而是某种吊坠。这让罗彬瀚立刻想到了荆璜。他正搭在椅背上的手不由地往回收了收。红发把那根吊线往领口里头捻了捻,嘴里含糊地说一些关于巧合问题的回答。他一边心不在焉地解释说他从没失忆过,也没在现实里见过和这儿类似的地方,一边继续用手指捻着领口边缘的布料——无疑是在隔着衣服捻底下那根吊线——直至他注意到罗彬瀚好奇的眼光,这才把手放回桌上。“不,”红发有点尴尬地解释道,“只是构思上的巧合。”“你的意思是你以前开过一家很像的店?”“不,不是开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只是一种游戏……一种扮演游戏。你告诉玩家们正在发生的事,有点像是故事旁白,或者剧情简介,而他们负责扮演故事里的角色,来决定自己怎么行动,然后我又告诉他们这些行动的结果——”“啊,”罗彬瀚说,“懂了。桌面游戏。我也玩过。那么你是游戏的主持人。”当罗彬瀚说出这个词时,红发明显地松了口气,似乎在庆幸自己不必再大费口舌去解释这一套。他的样子令罗彬瀚多少觉得好笑,因为那让他联想到罗骄天。罗骄天当然不玩什么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可是那股面对“外人”时的不知所措,还有对于向外人暴露自己的私人爱好时所表现的窘迫,看起来简直是如出一辙。他几乎能在对方脸上盖一个“书呆子”的戳记了。他当然不能这么干,相反他开始表示自己也经常玩这类桌面扮演游戏。玩得不怎么好,他非常谦逊地表示,只是个被朋友们带着玩的业余爱好者,不过他觉得那很有趣,而且有时候主持人的故事的确讲得精彩绝伦。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自己曾和某个学医的朋友一起参与过同学会的游戏,那时他扮演一个中世纪医生,而他学医的朋友却成了一个外出旅行的富商——可那只是表面的,那场游戏最为有趣而戏剧性的一点是,实际上他那个看似正直的新手朋友扮演的是一名伪装刺客,一个不同阵营的敌人,一个幕后的凶手。这最为重要的真相却几乎到最后时刻才被识破。那位喜怒溢于言表的主持人简直快笑得藏不住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兴致高昂地说,“好几年前的事了,而我还能想起当时我们说过什么话。我想这种游戏玩得好的人一定挺聪明的。还有主持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反应过来,我想这是种表演天赋。”就算他的变相吹捧没有让对方洋洋得意,至少关于桌面游戏的细节描述也使红发变得放松下来。相对冷僻的共同爱好总是能让人产生彼此更值得信赖的错觉。红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放下了电脑,眼睛注视着罗彬瀚后方的墙面,双手在桌面上方小幅度地晃动,好似在比划一些不存在的地图与沙盘。“那是一次生日聚会,”他用前所未有的流利声音说,“一个……嗯,对我来说特别的人的生日聚会。在聚会上我准备了一套游戏让所有人参加,而那是个和鬼屋有关的故事。鬼屋属于一个富翁的情妇,可她实际上是个女巫……不,这些都不重要。我想说的是酒吧的场景。这才是我说的构思的巧合。”“什么酒吧?”在故事开始以前,我当时是这么设计的,所有的玩家都是驱魔人,他们收到消息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碰头,而那里就是‘枪花酒吧’。当时他们要求我描述酒吧里的一切,好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搜刮的东西——这些都是他们向来爱干的——而我当时必须得说得细致一点,因为我的确在这里,我是说,在‘枪花酒吧’里藏了点线索,我告诉他们这家酒吧的门面藏在一颗枯死的大榕树后头,店里的墙壁和架子上全都装饰着子弹壳和红玫瑰。玫瑰全是假花,但是在最大的那一束花丛中心,那里藏着一个弹壳,弹壳里头有张写着地址的便条。要是有玩家能找到它,他们就能得到一个非常得力的帮手,那是……我又说远了。这些不重要。你看,我说的巧合是这个,只是构思上的碰巧而已。”当红发说这一番话时,罗彬瀚已经重新开始打量这家店内的布局。他的眼光落到柜台左手边的墙面中央。在那里的纸玫瑰丛又鲜艳又密集,非常刺眼夺目。它们简直不像是红纸做的,而是被红颜料浸透的石膏。可是他同时也很确定,那些排列紧密的纸玫瑰中央是塞不下一个藏着便条的子弹壳的。“挺有意思的。”罗彬瀚说,“你第一次看见这家店肯定大吃一惊。”红发耸耸肩说:“我还以为是我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幻想成真什么的……那种鬼故事里的套路,会让你看到你想去的地方,然后你就走不出去了。这里的确就像那时我想的地方,不过,也有不同。我倒没想过枪花酒吧会卖咖啡和可乐,在我的故事里那里只卖纯粹的烈酒。这样倒是更好……我的酒量不怎么样,另外我还有严重的尼古丁过敏。”罗彬瀚了然地啊了一声。“没什么,”红发说,“这病不是很常见,俗话管它叫‘醉烟’,是这么说的吧?我见过一个对酒精过敏的人,他说喝酒会要他的命。是休克导致的。我没那么严重,可是如果有人和我同室抽烟,我很快就会起疹子,还会头晕和干呕。所以凡是会抽烟的聚会我都去不了,挺够呛的。”“我之前不知道。”罗彬瀚语带歉意地说。“这种病是不常见。”红发说,“我也没见过第二个和我一样严重的人。通常,轻度过敏只会咳嗽,或者嗓子疼几天。”罗彬瀚掸了掸自己的衣袖,像在扫除那里并不存在的烟灰。他们又彼此沉默了几秒,气氛似乎变得友好了些。“总之,”红发说,“就是这么一回事。以前我虚构过这么一个地方,然后当我走到这在这条街上时发现这儿简直就像是幻想成真……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而且这儿也挺安静。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也不是那种非常罕见的念头。枪,还有玫瑰,我承认这些也不是非常特别的要素,如果我会想到,没准别人也会想到。可是我很确定这是第一家我在现实里看到的‘枪花’,所以,你看,我对你的问题就帮不上忙了。”罗彬瀚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他依旧很有兴趣地问:“但你真能确定一个巧合吗?也许,当时聚会上的某个人觉得你的主意不错,所以就开了这么一家店。”“不,那个游戏是很久以前做的。我想得有五年……不,满六年了。那时我还在大学里,不是在你们这儿。”他停顿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干脆地说:“我是从苏格兰来的,念书的时候是在伦敦。我不认识多少你们国家的人,而且我肯定他们都不住在这里。”“也许他们和别人说起过?你又不会知道他们所有人交了什么样的朋友。”“不,我不这么想。他们不太像会在你们这儿交朋友的人。”红发顿了顿又说,“我不是想冒犯什么,不过他们都没学过你们的语言。你知道,学起来挺费劲的。”“可你挺精通的。”罗彬瀚说,“我没见过几个能像你说得这么好的。能把外语学到本地人也分不清楚可真不容易。以前我试过学德语,不到半个月就放弃了。我还有个妹妹在德国呢——说来挺凑巧的,我记得她父亲也是出生在苏格兰的。可我英语和德语都一塌糊涂,我们只好说汉语交流。”红发难得地露出一点笑容。他显然是为自己的学习能力而得意,可同时又似乎有点痛苦和沮丧。“让我吃了不少苦头。”他说,“我花了整整一个学期来练习。白天上课,周末和假期还得做点私活,忙得我一个社团也没参加——虽说我本来就不怎么受欢迎。没办法,你想,没多少成气候的兄弟会愿意收一个不能闻烟味的男人,基本上我成天只能在寝室里待着。”“可你为什么要费这个力气?”罗彬瀚问,“你在这里有什么重要的亲戚?或者,这是你未来的工作需求?”“只是可能用得上。”红发含糊地说。罗彬瀚没有再问下去,不过一个非常模糊的答案已经留存在他心里。他只是装作不在意地望着墙面。“巧合。”他说,“你的幻想之地被搬进了现实。难怪你这么喜欢这里。不过说真的,你的记忆力可真好。毕竟那可是六年前的一场游戏啊。”红发突然又局促起来:“那是……因为我花了不少力气来设计整个游戏。对,我记得差不多熬了两个通宵。”“为了给一个人庆祝生日?”罗彬瀚用别有意味的声调问。“因为我最适合干这个。”红发干巴巴地说,“没有人能比我设计得更好,所以就是我了。我还真的做了些道具——装着便条的子弹模型什么的。话说回来,这里和我想的还是不那么一样。我用的是手枪子弹的空壳,这儿的模型大多是步枪的。这和游戏故事的背景有关系,实际上,店主是一对退休的驱魔人夫妻。丈夫是个格斗家,而妻子是神枪手……那是经过祝福的手枪子弹,反正我当时是这么设计的。”“那么这家店的老板怎么样?”罗彬瀚问,“也像是你故事里的人物活过来?”“不。完全不像。”红发考虑了一会儿,最后说:“我觉得他挺平常的。人很不错,但没什么特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单身,不过我没看见有人来探望他。除了昨天那个新来的女孩,也就是你的朋友。”“她挺漂亮的吧?”罗彬瀚说,“我一直认为她的长相完全可以去当明星,可是很奇怪,很少有男的对她表示追求。你觉得她和店主会是一对吗?”当罗彬瀚提起陈薇的容貌时,红发表示认同地点了点头。可是除此以外他却表现得很淡漠,显得一点也不关心陈薇的私人生活。“我觉得不是。”他说,“她和他相处得挺……冷淡的。那话怎么说?他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这就是我的感觉。”“完全不算亲密”“我怀疑连朋友也算不上。他们很少同时待在店里,碰头的时候也几乎不说话。”“她有点让人害怕。”罗彬瀚怡然自得地说,“你在她面前时总觉得自己像个小学生。”“可能吧。我没怎么留意她。”“真的吗?你是那种连最漂亮的女孩都不多看一眼的人?还是说你其实……”罗彬瀚委婉地弯着一根手指。红发只花了几秒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并直截了当地说:“不,不是。不是说我有什么偏见,不过我当然喜欢女孩。”“那么你是心有所属。”罗彬瀚略为夸张地叫了一声,“你是个讲原则重感情的人咯?”“不,我是单身。”红发用尤为干瘪的语调说,“我的前女友直接告诉我她觉得我们之间的事儿没什么意义,她决定跟我分手。然后她就这么把我给甩了。”罗彬瀚唔了一声。他甩甩脑袋,尽量用平淡的口吻说:“你以后会找到真正合适的。”“可能吧。”红发说,“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当时是挺让我心烦的,现在自然一切都过去了。”尽管他的语气轻描淡写,罗彬瀚仍然疑心他尚未释怀。那种平淡在他看来有些过于刻意,而当他这样琢磨时,对方也正目光躲闪地打量他。最后,红发犹犹豫豫地开口问:“你之前说,你失忆的事关到一个女人……”“不错,”罗彬瀚说,他的思路也快速转了回来,“我在找一个女人。而我确定她和这家店有关系……嗯,我们就是在这家店里遇上的,我确信就是这么回事。可我现在找不到她了,而且我家里人也反对我去找她,所以我没法大张旗鼓地做。不过,我想既然我对这里的印象这么深,我肯定来过不止一次,那么没准店主会记住我和她。他会知道点消息的。”“这倒是有可能。”红发说,“这里没多少人来。”“但我不想让家里知道这件事。”罗彬瀚接着说,“我的家庭情况有点小小的状况,你能明白?”“我不明白,”红发满不在乎地说,“但我不太喜欢刚才那个和你说话的男人。他是你家里的人?”“算是吧。你干嘛不喜欢他?”“只是一种感觉。他看起来有点……不是那种好打交道的人。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看上去太精明了,永远都在琢磨你的想法,而且觉得自己能看透你。我不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罗彬瀚几乎要为这段对南明光的评价而微笑了。他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喜欢这个抗拒社交又不受欢迎的倒霉老外。“我尤其不想让他知道我在找人。”他这么对红发说,“他们也许会干预我的事,因为这关系到财产问题。我对一笔不小的钱有继承权,所以……关于钱的事总是不省心,对吧?”红发皱了皱眉,咕哝着说:“啊,有钱人。”“你能帮我这个忙吧?”“行啊。反正我也不喜欢那人。顺便说一句,你要是想找店主,只要每天下午两点左右来就行了,通常他会在这儿。”“好啊,那么我得请你喝一杯。”罗彬瀚说,“你刚才说喝不了酒,那么就来杯果汁吧。我觉得我们挺有缘分,干个杯怎么样?祝你的梦想之地也能让我梦想成真——当心!”他伸手去抓自己的杯子,但却失手把饮料打翻在桌面上。红发迅速地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躲开,罗彬瀚则趁机把口袋里一张游乐园的票根丢在桌子底下。然后他迅速站起来,用纸巾擦起桌子中央。“我总是打翻东西,”他边擦边歉意地说,“从小空间距离感就有点问题。有时觉得肯定能抓住,结果却根本没对准。”他从桌子中央开始擦起,让饮料有时间从边缘滴落到地板上。于是他又不得不蹲下来擦地板。“这底下有张卡,”他蹲在桌边说,“好像是张宾馆的房卡?还是购物券?这是你的东西吗?我看不太清楚,你来瞧瞧?”他没有伸手去捡,因此红发也不得不在他旁边蹲下,去瞧那昏暗的角落里的卡片。罗彬瀚用余光观察着他,看他弯腰低头时脖子上露出的黑色吊线。红发正伸手去够桌子底下的卡片。藏在套头衫底下的吊坠物只差一点就要滑落出来。“小心,”罗彬瀚说,“别让你的后背碰桌子,那里还有水。”他把手臂伸过去,挡在红发的后背与湿漉漉的桌板之间。为了避开的手臂,红发只好又弯了弯腰。一枚钻了细孔的圆形薄片从他领口滑落出来,吊在半空中微微回旋。红发抓到了卡片。他和罗彬瀚先后站起来,借着灯光打量这张印着摩天轮的门票存根。“噢,应该是我的东西。”罗彬瀚说,“可能是刚才从裤兜里掉出来的。不过没关系,只是张用过的门票而已。谢谢你帮我捡起来。”他伸手拿过那张存根:“顺便,你脖子上挂的那是什么?硬币?”红发低下头,拿起那枚滑出来的硬币看了看。当他转动硬币时,罗彬瀚注意到这枚硬币是不分正反的——它有两个印着人像的正面。它在光线下崭新发亮,看上去并无太多历史。“这是你收藏的古董?”他明知故问地说。“不,这只是普通的便士,没什么价值。”红发说,又把那枚硬币塞回衣服里头。“你把这东西挂在脖子上?是应急话费?”“只是觉得有趣。”红发说,“这是枚错币,有两个相同的面,实际上花不出去,别人会觉得是造假的,而且也没有收藏价值……不过我觉得挺少见的。”“是挺特别的。”罗彬瀚微笑着赞同。这只是解开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谜团,但他对自己刚才的运气感到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