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黎阳决定往远走。
在W市有太多和千夜的回忆,他不能停留在这里,走出去或许才是他放下的选择。
在玄子大陆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四处漫步,黎阳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要去哪。两天的神游,黎阳走走停停,食不果腹,实在是没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黎阳靠在这个陌生城市的一棵树下,仰望着天,他已经比一周前瘦了一大圈,不仅仅是吃不饱饭,还因为每天都生活在惆怅与内疚之中,以前一身腱子肉的黎阳现在不说瘦骨嶙峋也差不太多。
“哼。”黎阳哼了一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哼,大概是表达对生活的不满吧。
一周的时间,他的身体烙下了毛病,骨折依然是没好,脾脏也严重了。现在他这幅样子想要再去缉杀异型换取赏金,简直是天方夜谭。
尽管赏金处的赏金目标已经更新成了简单易对付的一级异型者。
黎阳沉默地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忽然,一个人拎着一袋垃圾走过来,隔着黎阳丢进了垃圾桶。
黎阳和那个人奇怪的眼神对视,听到了一句:“现在流浪汉还真是多哦。”
目送这个人离开,黎阳噌地起身,在垃圾桶里翻找。果然,他在那袋垃圾里翻出了半个苹果核,还有一些返潮的饼干和发霉的馒头。黎阳四下张望无人,开始埋头大口吞咽起来。
黎阳像吸血鬼吸血一样贪婪地吃着。突然,他看到自己面前丢过来了一袋包子。他惊讶地抬起头,看到一个小女孩水汪汪地看着他。
他嘴里塞着半个馒头,愣愣地看着她。女孩儿身边牵着一个女人,她用力拽了拽女孩儿说:“干嘛呢,搭理一个乞丐干什么!”
女人还瞥了黎阳一眼:“你这是肉包子打狗呢,有去无回呢。”
黎阳看着这袋包子,又抬头看了看这个女孩儿,总觉得她很眼熟。女孩儿没说什么,和女人一同离开了。
好眼熟。
黎阳忽然瞪大了眼睛,她好像就是千夜的妹妹!黎阳猛地站起来,但很快因为低血糖而被迫蹲了下来。
她绝对是当时他在千夜家门口看到的那个女孩儿,可那个女人他见都没见过。黎阳想要叫住她问个清楚,但又害怕人家把他当成疯子。
女孩儿的举动不像是被拐卖。那么那个女人是谁呢?为什么把她带走了呢?看她的打扮不像是穷人,不像是能和千夜父母搭上关系的人。
黎阳愣在原地,手里的包子还热乎着。他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打开袋子往嘴里塞。
大吃了一顿,黎阳恢复了点体力。他这几天浑浑噩噩,这是他第一次想要探究点什么东西。
他想要弄清楚那个女人是谁。如果真是千夜妹妹被拐跑了,或是被卖掉了,他必须把她救回来。
带着这个念头,黎阳休息了片刻,踏上了去往A市的路。他奔跑着,到处打听着传送机基地的位置,但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乞丐,置之不理,躲得远远的。
黎阳扶着膝盖,叹了口气,就算他会飞,没有地图没有方向,他永远也找不到A市。
就在他绝望之时,一个老者走了过来。他花白的头发和胡子都蓬松成一团,衣衫褴褛,看起来和黎阳一样,都是个流浪者。
“遇到什么难题了吗?”老乞丐问。
“嗯,我想知道当地的传送机基地在哪?”黎阳问。
“哈,从这里向南走,遇到一座大厦向东拐,一直走就能看到了。”老人说,爬满皱纹的脸却笑得灿烂。果然只有同病相怜的人才有共鸣。
“好,谢谢。”黎阳道谢,然后把剩下的两个包子塞到老人怀里,“这个给您。”
按照老人说的,黎阳一路来到了传送机基地。他走进去,来到A市,然后顺着记忆中的路线,来到了郊区的那座小村庄。
黎阳的心砰砰跳起来。到了那户熟悉的人家,黎阳似乎看到了那个抱着千夜的自己,心脏仿佛都骤停了一般。
深吸了一口气,做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思想斗争,黎阳走进了那个曾经千夜没有走进去的院子。
“诶,你好,找谁?”院子里忙着的女人问。
“请问,这是千夜家吗?”黎阳问道。
“千夜?”女人愣了一下,“不是,我不认识什么千夜。”
黎阳也愣了一下,但很快他反应过来,千夜只是她在杀手集团的一个代号。因为她在被卖掉时真的太小了,恐怕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黎阳换句话问:“那……你们家是不是曾经走丢过一个女儿?灰色头发,眼睛特别大。”
“哦,你是说……”女人顿了顿,仿佛在回忆什么,“你是说郑心怡吧。”
郑心怡,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看来,真的是这里了。”黎阳说,“您是千……心怡的妈妈吗?”
“嗯,我是。”女人点点头,狐疑地看着他,“你是谁?”
“啊,我……我的身份不方便透露。”黎阳撒谎说,“我过来就是想问问,你和叔叔在心怡走丢之后,是又要了一个孩子吗?”
“没有。”女人如实回答。
“那……有一天我路过,看到有一个这么高的小女孩儿跟着你们,那不是你们的小女儿吗?”黎阳比了比身高。
“啊,不是,她是一个从大城市坐车来到这边找她外婆的,不过迷路了,让我和老郑给碰到了。”女人说,“那天是把她带了回来,然后联系了她的妈妈才把她接了回去。”
“这……这样啊。”黎阳恍然大悟,点点头放下了顾虑。
“不过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女人语气急切,眼神里也透露着希望,“你是不是知道心怡的下落?她是死了吗?”
面对女人焦炙的问题,黎阳迟迟说不出口,但此时此刻他又想问更多些:“我还有很多想问的,问完我会告诉你,可以吗?”
“你问。”女人搓着手。
“那,千……哦不,心怡走丢的时候,你们……是怎么想的?”黎阳问。
“怎么想的?”女人怔怔地盯着黎阳,然后苦笑了一下,“宝贝女儿丢了,我们当然很着急。一开始也在努力地寻找,走遍了这A市,甚至还找到了唯人教里去,还报了警,但是最终都没找到。后来也就释然了,就不再去找了。”
“为什么?怎么就会放弃了?”黎阳不解,“你们又没有再要孩子,心里一直装着心怡,不难过吗?”
“难过,但是这也正是我们不要孩子的原因。”女人说,“其实我们能知道,无非就是被拐卖走了,或者再严重一些就是死掉了。不管什么结果,我们心里都装着她,总不能让她,没了家嘛。”
“没了……家?”黎阳凝视着女人浑浊的眼睛。
“嗯,生活的不一定是家,心里装着的才是真正的家。如果郑心怡离开了人世,而我和她爸爸又要了一个孩子,那么就真的没有人惦记她了。”女人苦笑,“其实啊,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遗忘。只要我们还记着她,我们没有成为别人的父母,那她就没有离开,她就永远是我们的女儿,永远有一个家。”
黎阳像遭雷劈了一般,剧烈地一颤。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遗忘。
黎阳的脑海里反复重复着这句话。
黎阳回过神来,渐渐微笑道:“放心吧阿姨,心怡没有死,她还活着,而且生活得很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只不过,她现在的工作有点特殊,她暂时……也可能是永远回不到家里来。不过您说了,只要你们心里都有彼此,你们就永远是家人。”
女人也点点头,慈祥地笑了笑。
“阿姨,谢谢您,我会把话转交给郑心怡的。她也在惦记着您和叔叔,并且给您寄了一笔钱,过一阵子你们应该就能收到。”黎阳鞠了一躬,“阿姨,我先走了,打扰您了。”
黎阳后撤几步,然后转身跑开了。女人还想叫住黎阳,让他捎去几句话,但反复琢磨了几遍,好像要说的话有好多,又没什么一定要说的。她望着黎阳的背影,露出微笑,流出眼泪:十年了,无论怎样,终于有了结局。
“小夜,你听到了吗,你的爸爸妈妈心里永远都只有你,当初你为什么没有鼓起勇气去和他们相认啊……”黎阳边跑边大把大把地落泪,“小夜……小夜……我忽然明白了,遗忘才是最可怕的。只要你永存我心里……永远属于我,那么,你就永远活着……”
人这一生会经历三次死亡。
第一次,是心跳停止跳动的死亡,是生理性的死亡。
第二次,是被埋葬祭奠后的死亡,是形式上的死亡。
第三次,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遗忘了你的死亡,是意义上的死亡。
此刻在黎阳心中,千夜还没有死,并且永远都不会死。
此刻,野狗找到了他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