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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

清澈琉璃的旋律奏响,现场所有的观众心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一个词。
前奏杀!
这是企鹅音乐上,对《晴天》这首歌的前奏受赞最多的点评。
也是受到所有人都认可的评价。
现在从《青花瓷》的前奏中,众人再次在心中浮出了这一感觉。
伴随着台上陆昂拨动古筝,众人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挑动了起来。
古朴气息扑面而来。
只是前奏,众人便仿佛回到了过去,那个万邦来朝的盛世唐朝。
而舞台上陆昂,则是散发着东方韵味的温文尔雅。
帅!
现场观众,看着舞台上弹奏着古筝的陆昂,顿时觉得他有些过于帅气了。
随着旋律拉长,舞台镜头也重新拉回到远景。
而这时的舞台,便如墨水滴落在清水中,水墨瞬间染开。
舞台上大量的水墨元素,美轮美奂。
恰如其当的舞美特效,令国风气息,再升一层。
而在这时,舞台大屏,浮现出歌曲信息。
歌曲:《青花瓷》
演唱:陆昂
作词:陆昂
作曲:陆昂
编曲:陆昂
评委席。
看着舞台大屏上的歌曲名,原本因为惊艳前奏而露出凝重神色的丁升,顿时笑了。
青花瓷?
竟然写物?
若是说给作词评一个难度等级。
那么叙事相对简单。
抒情难度其次。
而写物,则十分困难。
《晴天》的歌词,便是通过叙事而抒情。
辞藻虽然简单,却也能达到不错的效果。
他原本以为陆昂依旧会采用此类方式作词,毕竟难度低一些。
配合着不错的曲子,能够最大程度拔高整首歌的层次。
却没有想到竟然选择难度很高的写物。
这类歌词,整个娱乐圈也仅有寥寥数人能够驾驭。
陆昂这种作词垃圾生,也配?
真是不自量力!
丁升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然而下一刻,当陆昂唱出第一句歌词后,他的笑容却是瞬间僵硬了。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丁升的眼眸蓦然收缩。
上一场他批判陆昂歌词有什么问题?
太过简单!
毫无画面感。
然而这首歌的第一句,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不仅辞藻华丽,画面感也极强。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古代工匠,在为瓷胚着色、勾勒花纹。
浓转淡三字更是将画面的真实感、立体感凸显了出来。
而下一句,则更是令他感到惊艳。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竟然直接从写景,转为了抒情。
歌词还能这么写?
他心中的震惊简直难以平复。
舞台上,配合着歌词,舞美的水墨色也同样由浓转淡。
几位穿着青色旗袍的乐师,起身踩着节奏调换形位。
美妙的画面令每一位观众都受到了冲击。
美!
太美了!
曲子美,歌词美,舞台美,人也美!
美到了极致!
“和这首歌比,其他的那些国风曲,简直是粗制滥造啊!”
有观众在台下喃喃自语。
随着陆昂继续唱着主歌,每一句优美的词句,便像是一柄重锤,击打在了丁升的心头。
他的双手都开始不由自由的出现了些颤抖。
原本准备好的所有批判陆昂歌词简单、粗制滥造的话术,他发现都失去了用武之地。
而他的脸,也随着每一句歌词,被打的通红。
怎么会?
陆昂这种文学造诣低劣的人,怎么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歌词?!
血气冲脑,令他的双眼都泛出血丝。
假的!
一定是假的!
这绝不是他写出的歌曲!
他不可能有这个水平!
蓦的,他响起了昨日见张天宇时,张天宇说的话。
“我觉得陆昂的歌,是从冰冻栗子手中购买的,而非原创。”
原本他并没有在意。
现在这句话,便如最后一根稻草,被他紧紧的抓在了手中。
是的!
绝不是原创的歌曲!
是买的!
是陆昂买的歌曲!
套了自己的名字!
此种行为,恶劣至极!
他眼中闪过了一抹癫色。
陆昂,你完了!
舞台上。
当陆昂弹着古筝,从主歌部分,唱到了副歌部分后,现场气氛,再次爆炸。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画面感!
极为真实的画面感!
江南小镇。
离愁别绪。
无数画面交织在一起,便宛然一出烟雨朦胧的江南山水。
水云萌动之间,依稀可见伊人白衣素袂裙带纷飞。
“自顾自美丽”的青瓷极品,洗尽铅华,古朴典雅,清新流畅。
而下一句“你眼带笑意”,自然流畅的将描景切换到了人物。
所有人都却浮现出了出尘、秀美,便如极品青瓷般,古朴典雅的小家碧玉。
配合着古筝撩拨,牙板清脆,琵琶淙淙。
画面顿时升华。
若是说《晴天》是令听者深陷青春的回忆。
那么《青花瓷》便是镌刻出一副极美的水墨画,令听者跟随着歌曲,观赏着古时江南小镇中的美景、爱情。
舞台下。
坐在粉色坐席区的骆诗,眼中异彩连连。
她的心中也只有一个感觉。
美!
以前她从未觉得旗袍、汉服之类复古的衣服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甚至抵触穿着这些衣服。
但是今天,舞台上的这些乐师,穿着青色的旗袍,配合着《青花瓷》这书国风歌曲。
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旗袍的魅力。
也第一次生出了试一试这种服饰又何妨?
不仅旗袍,汉服她很生出了兴趣。
除此之外,她也是第一次真正对陆昂本人生出了兴趣。
想要了解对方的那种冲动。
原本她只是觉得陆昂营销造势很有一手。
至于音乐天赋,只能说尚可。
《晴天》这首歌,改变了她对陆昂的印象。
原来陆昂的音乐天赋,也很惊人。
只是评委一直狠批着陆昂音乐中的歌词太过简单。
耳濡目染间,她也觉得这是陆昂在音乐上美中不足的地方。
如果作词再能优美,那么真的完美无瑕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罢了。
一个人,能够将作曲、作词、演唱做好其中一个便已经很不容易了。
能做好两个,那边是天才。
做好三个?
这种人有吗?
看着舞台上,身姿挺拔,越发帅气的陆昂。
她的心中不知不觉中便跳快了几拍。
这种人,好像真的有。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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