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中孚》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巽上)中孚:
虞翻曰:《讼》四之初也。《坎》孚象在中,谓二也,故称“中孚”。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遁》阴未及三,而《大壮》阳已至四,故从讼来。二在讼时,体《离》为鹤。在《坎》阴中,有“鸣鹤在阴”之义也。
“豚鱼吉。”
案:《坎》为豕。《讼》四降初折《坎》,称“豚”。初阴升四,体《巽》为鱼。中,二。孚,信也。谓二变应五,化《坤》成邦,故“信及豚鱼”,吉矣。虞氏以三至上体《遁》,便以豚鱼为遁鱼,虽生曲象之异见,乃失化邦之中信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坎》为大川。谓二已化邦,三利出涉《坎》。得正,体《涣》。涣,舟楫象。故“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利贞。”
虞翻曰:谓二利之正,而应五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于天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荀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虞翻曰:靡,共也。《震》为鸣;《讼》、《离》为鹤,《坎》为阴夜,鹤知夜半。故“鸣鹤在阴”。二动成《坤》,体益。五《艮》为子,《震》、《巽》同声者相应,故“其子和之”。《坤》为身故称“我”。吾,谓五也。《离》为爵,爵,位也。《坤》为邦国,五在《艮》,阍寺庭阙之象。故称“好爵”。五利二变,之正应《坎》,故“吾与尔靡之”矣。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荀爽曰:三四俱阴,故称“得“也。四得位,有位。故鼓而歌。三失位,无实。故罢而泣之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虞翻曰:孚,信也。谓二在《坎》为孚,《巽》绳《艮》手,故“挛”。二使化为邦,得正应已,故“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虞翻曰:《巽》为鸡,应在《震》,《震》为音。翰,高也。《巽》为高,《乾》为天。故“翰音登于天”。失位,故“贞凶”。《礼》荐牲,鸡称翰音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中孚》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有三家。所汇编虞翻的注释最多,共计七条注释。剩下的是汇编荀爽的两条注释,李鼎祚自己的“案”说一条。
这三位可说都属“象数派”人物,但这“象数派”对今本《周易》注释时也不尽相同。虞翻是个重“汉象数”的注释者,往往以“汉象数”里的卦气、消息、升降、八宫、纳甲、爻辰、互体、爻位、五行生成、卦变说等等穿凿附会于《周易》文辞,虞翻是典型的“汉象数”易学者。
如虞翻对“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的注释:“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看虞翻对这句话注释穿凿出多少卦说,既有属六十四卦里的卦说,又有属八卦里的卦说(取象说法)。为解释这句话共穿凿出不相的卦说有七种,即《讼》卦、《坎》卦、《离》卦、《兑》卦、《震》卦、《遁》、《乾》卦。若包括重复的卦,共出现十四种卦说。这就是以“汉象数”之说,而产生的“象数”易学。
苟爽也是属“象数派”人物,但荀爽的注释则不同于虞翻的那种以“汉象数”注释方法。如荀爽对所谓“初九”爻辞“虞吉,有它不燕”的注释是:“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荀爽只是运用“象数”里的爻位数去穿凿附会《周易》文辞,很少用各种卦象去穿凿附会。
再如虞翻对所谓“九二”爻辞内容“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的注释。
“虞翻曰:靡,共也。《震》为鸣;《讼》、《离》为鹤,《坎》为阴夜,鹤知夜半。故“鸣鹤在阴”。二动成《坤》,体益。五《艮》为子,《震》、《巽》同声者相应,故“其子和之”。《坤》为身故称“我”。吾,谓五也。《离》为爵,爵,位也。《坤》为邦国,五在《艮》,阍寺庭阙之象。故称“好爵”。五利二变,之正应《坎》,故"吾与尔靡之"矣。”
这句如诗如画浅显易懂的拟人化“鸟儿问答”(老少鸟儿对话),让虞翻的注释给糟蹋的一塌糊涂。因虞翻为注释这句所谓的爻辞内容,同样穿凿出不相同的七种卦说,并且还穿凿于不同爻位之说。看虞翻的注释,谁又能看懂他说的是什么呢?虞翻把本来完整的一幅美好画面,给涂鸦地乱七八糟。以“象数”去注释《周易》,等于无知地把完整的一部如诗如画的《周易》给撕裂碾碎。由“象数”易学,让后人再也无法看清《周易》的真面目。
3、附录:
(1)附录《周易·中孚》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
①《周易·中孚》原创文本格式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虞,吉,有它不燕。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有孚挛如,无咎。翰音登于天,真凶。
②《周易·中孚》春秋文本格式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涣:虞吉,有它不燕。
()益: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观: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临: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损:有孚挛如,无咎。
()节:翰音登于天,贞凶。
③今本《周易·中孚》内容格式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2)附录《周易·中孚》原创文章译解
(原文)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虞,吉,有它不燕。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有孚挛如,无咎。翰音登于天,真凶。
(译文)
六十一、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事业成功,利于未来。
事先有谋划,有准备,吉祥。相反,若发生了意外,就没有了安逸。仙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战胜敌人,有人击鼓欢庆,有人停下休息,有人为胜利高兴得热泪盈眶,有的人欢呼高歌。月亮圆后就走向亏蚀,马匹走失,也没有什么怨咎。正是有了爱,才能连结人心,没有害咎。山鸡高飞且鸣叫,后果就有了凶险。
(解说)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不高不下,适合之。“孚”:爱民如子之意。“中孚”:中正爱民。“豚”:小猪。“豚鱼”:小猪和鱼献祭。"利涉大川":以涉大川大河比喻有利事业的成功。
本句内容就是本篇的题目,即立论内容。本句的意思是“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事业成功,利于未来。”这是以“中孚”为命题,倡导的是“中孚”原则,即爱民原则,也就是《周易》里构建的民本思想。让君子爱护其统治下的百姓,即使薄祭,一样的吉祥,这正是理性的人文思想。
“虞,吉,有它不燕。”
“虞”:意料,预料;(又)谋划好,事先有准备。“它”:别,其它的,意外事故等意。“燕”:通宴,安逸,安闲之意。本句意思“事先有谋划,有准备,吉祥。相反,若发生了意外,就没有了安逸。”这是强调要有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
“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鹤”:仙鹤鸟。“阴”:树荫。“好爵”:好酒。“靡”:共。本句意思“仙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共享’。”本句是运用比兴手法,也是一种拟人化的写作方法。老仙鹤与小仙鹤的一唱一和,表现了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寓意“共享”的思想。即“君子”(贵族统治者)与“小人”(劳动百姓)应共享社会成果。也寓意着“君”与“民”和睦“一家亲”的那般情景。“孚”是《周易》构建的政治理念,即民本思想。无论先儒与后儒的政治观,均是体现让统治者爱护其被统治者,像家长爱护其子女那样。中国先秦的民本思想,本身与宗法制度是个血肉相连的关系。这正符合马克思主义者所论述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理论。正是那种宗法制度里,只能产生“民本”思想,根本不可能产生出民主思想。“家长制度”与“民本思想”能够"血肉连体",正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所决定。《周易》首先构建了“民本”思想,整部《周易》贯穿着“民本”思想。
“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得敌”:战胜敌人。“罢”:停止。
本句意思是“战胜敌人,有人击鼓欢庆,有人停下休息,有人为胜利高兴得热泪盈眶,有的人欢呼高歌。”这是描写取得胜利后的情景,表明胜利来之不易,这也隐喻着取得胜利是爱民与谋划的结果。
“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几望”:既望,指月中十五。“马匹亡”:马儿走失。本句是用自然和生活中的现象来象征事物的转化。如月亮满时开始亏蚀,马儿会迷失。这里是寓意事物会相互转化,所以,就应更好地把握事情,也就没有什么怨咎。
“有孚挛如,无咎。”
“挛”:联系,牵手。
本句又是紧承上句之意,而强调爱民(有孚)是根本,爱民才是消弭事情向坏处转化的根本。本句意思是“正是有了爱,才能连结人心,才没有害咎。”
“翰音登于天,贞凶。”
“翰”:天鸡,锦鸡。“翰音”:飞向高空的声音。“登”:由低处向高处。本句是说“山鸡高飞且鸣叫,后果就有了凶险。”这是用山鸡高飞且鸣叫,寓意居其高位,而名不副实,一定会带来凶险的后果。这是从相反的一面教育君子牢记爱民是根本,否则就会招致凶险。
本篇以“中孚”为篇名,为命题,更进一步体现《周易》所构建的“有孚”理念,即“民本”思想。古今把《周易》里的“孚”字释为“诚信”,是不符合“孚”在《周易》里的意思。《周易》一书里共有二十三篇中出现了“孚”字,共出现了三十四处,并且还有以“中孚”为题目而专列为一篇文章内容出现。可见《周易》一书对“孚”这一理念的重视与重要。《周易》之前没有这一理念,“西周文”里没有构建出“孚”这一政治理念,只见“德”的思想,不过那只是“以德配天”的思想,还是天命神巫的观念。而《周易》却建立了一个全新世界观,即理性地,辩证地看待这个世界。《周易》构建出新的政治理念,即“孚”的政治理念,为“君”制社会树立起一种全新的标杆,即“爱”这一普世价值观,是“以爱配民”的全新理念。打破“以德配天”的神话,而构建出政治上配合民众意志的新理念,这正是哲学的突破。
本篇的“中孚”是中正爱民之意,“孚”不当“诚信”讲,《周易》里的《无妄》篇则是讲诚信内容的。《中孚》的中心是讲“爱民”,犹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思想。当然,《周易》里的“孚”体现在政治上是让君子(有国有家者)去体恤关爱其治下的百姓,所以,有了“爱民”的行为,薄祭一样的吉祥,归根到底“爱民”才是根本。本篇用拟人化的比喻,“老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这诗意般的比喻,是“中孚”思想的核心表现,也体现了《周易》一书思想内涵。
“孚”在前面已讲过,甲骨文字形似手抚爱小子,《说文》解释为“禽鸟伏卵”。《周易》正是借“孚”之意,而寓意到政治上,让君子爱护其百姓。正如本篇通过仙鹤鸟拟人手法,诠释了“孚”这一政治理念。通过这美如诗画的表现,仿佛呈现在人们的眼前是多么美好和谐共享的社会景象。鸟是不会喝酒的,通过鸟儿问答来比兴,引出的是作者所要表达的“理想国”。“我有好酒,吾与你一同共享”,这就是《周易》所向往的和谐共享的理想社会。
我们再回过头看《周易集解》一书汇编对《中孚》的几家注释是说的什么呢?无论重“象数”,或是轻“象数”去注释,把《周易·中孚》注释的是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