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几次从这走了呢?
说实在的我已经找不到原来的路了,即便是人类以前修的路也消失了。皑皑的白雪覆盖了大地,厚厚的积雪将所有能覆盖住的全都压在了下面。奥特兰克城已然是一片废墟,地上没有一个脚印。我摸了摸雪的表面,从上一次下雪到现在估计已经得至少十天了,但是却没有一个脚印,甚至是动物的脚印也没有。
这里彻底地死掉了。
这是前往斯坦恩布莱德的路,我还记得第一次踏上这条路还是被一群小流氓给追出来的,然后我就是在这附近遇到了“孤狼”温斯顿·沃尔菲。
现在我还记得“孤狼”这个外号,也记得温斯顿这个名字,但是真要说起他的名字的时候我却想了好一会。还有卡尔鲁那个大光头,啊……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全名。也是从这里我开始了新的人生,那真是一段有意义的时光啊。
拉文霍德……我望着东南方向的山峦,山的一面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而山的另一面则藏进了阴影里。那峰峦叠嶂的群山之中就藏着这么一个地方,现在也不知道这个地方还存在不存在了。如果不存在了那些人会去哪里了呢?
他们是奥特兰克的阴影,依靠奥特兰克而生,依附奥特兰克的大贵族而兴旺,但是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奥特兰克王国没了,那些曾经只手遮天的贵族们现在都不存在了,就连曾经是那些贵族们最后依靠的洛丹伦王国都已经消失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神奇,总会有各种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或者说你永远都猜不到这个世界明天会发生怎么的变化。只有那些身陷囹圄或者被迫面对死亡的人才会深深地领会到这件事究竟有多么残酷。
我能回去看看么?回去那个地方。
当我心中闪过这个想法的时候内心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还回去看看……我还是不要找麻烦的好。
虽然没有了路,但是依然会有这里曾经是路的一些痕迹。比如那些树,那些房屋,即便进入了森林有路的地方永远要比其他地方要宽一些。当然了也会走歪,比如现在我就发现已经走到了一个绝对没有路的地方。
真的,我很讨厌走回头路,可以说是极其厌恶。我骑在马上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狠狠地咬了咬牙,我决定只往回走一小段,一旦发现有更顺眼的地方就立即调转方向。
得亏我不需要吃太多食物,也不会在这寒冷的野外因为失温而丢掉性命,我深深地记得到了夜里之后这野外究竟有多冷,对活人来说简直就是煎熬,不得好死的那种煎熬。
当我丢失了道路之后我只能朝着一个方向走,直到我感觉到积雪在融化,雪地在消退,草从雪下露出了头,已经不再全是大型针叶树木的时候我也没能见到斯坦恩布莱德的房子在哪。应该是错过去了吧。
当能感受到风不再凛冽,阳光能在皮肤上照出温度来的时候周围的一切就再次变得美好起来,已经不再是冰雪的洁白和反光的晶莹,也不再是单调的深绿,路边那嫩嫩的草芽的那种淡淡的绿让我感觉心里很舒服,偶尔见到的一朵不认识的小花就能让我开心好一会。
说实在的我挺希望见到一个人,但是我又不抱有多大希望,这个世界上的人原本就没那么多,连年的征战和灾难让这个世界千疮百孔人口也锐减。
哦不,不是千疮百孔,只有北方的大地千疮百孔,过了雪山之后的南方还是那个样子,如果那些亡灵没有侵入到南方我想即便再大的伤害过上几百上千年后可能会变得跟以前一样,所有曾经的痕迹都会被抹除掉。
似乎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东西可以是永恒的。
我总是能对自己说很多话把自己逗乐或者让自己感觉到又领悟到了什么其他真理,这让我感觉挺好。
估计是我走的太偏远了,最后我即便爬到山顶极目远眺都找不到任何有人踪迹的地方了。那茫茫的林海让我无奈的笑了一声,但是就笑了一下之后就再也笑不出来了,这已经不单单是耽误时间的问题了,这样的经历根本毫无意义。
即便是又学到了新的寻路技巧,巩固了以前的野外求生技能我也觉得现在的处境毫无意义。我宁愿不要这段经历。
我在枝头愣了好久,从太阳初升到日上三竿,观察了两侧的山峦之后我只能决定赌运气。
在森林里行走不比原野,原野是平面的,森林是立体的,树木的遮挡增大了寻路的难度。即便是我在山头上看得好好的目标一旦到了下面就非常容易迷失方向。
你或许知道我在说什么,或许你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如果你觉得我在胡言乱语我只能希望你永远都不要踏入到荒野之中,这里不是人类和宠物能够生存的地方。
运气这种东西比较玄,它在的时候一切顺利,甚至顺利到你不敢相信是真的,它不在的时候你再努力也没啥用。我记得有人说努力就有收获,哈,可能也对,但是在这种地方和这种环境中,一旦不够幸运地选择了一条就是不正确的路可能最后的收获只有用足够长的时间来弥补和回报了。
而我忽然就觉得这个时间有点不够用了,我可不想等我从森林里走出去之后面对一个跟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我的幸运在我第一次攀上枝头的第十一天的时候出现了,那时候的我已经不再觉得野花有多美,已经不再觉得嫩绿的草有多可爱,已经不再因为温暖的空气而感到幸福,没有,什么都没有,我只感觉到烦躁。
而当我看到远处的天空不是阴霾而是发黄的时候我忽然感觉我可能快走出来了。
是的……发黄的天空只属于一个地方!
呵呵,你可能很难想象我竟然能对见到这个地方而由衷的,发自肺腑的感到高兴。
虽然这是一片凋零之地,一片死亡之地,一片死去的土地,但是我高兴!
我终于能见到人了。
此时根本就不可能快马加鞭。
你要知道什么叫快马加鞭。
快马加鞭说的是马跑快点,然后你还抽人家。但是前提条件是马儿得跑起来,那说的是在平原上,大道上,坦途上,现在的马儿根本跑不起来!
在山里除了沟壑就是石头,灌木和乔木阻挡着前进的道路,想走直线纯粹就是妄想,走个四十五度角都算你好运气,来回折腾绝对是常态。所以此时还抽人家,你脑子一定有病,要是马会说话一定问候你全家。
我是很着急,但是着急也没有任何卵用。
当我真正踏入那片昏黄的地方后我又逐渐高兴不起来了,这里的树上倒是没有多少叶子遮挡了,可是依然是没有任何我想见到的玩意,我现在甚至期盼见到一个死人!即便是死人也是好的。但是并没有,甚至这里连被污染的传染的动物都见不到几只。
我不断告诉自己我的忍耐已经快到极限了,只有这种方法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是正常的。直到我发现了一条河!
我赢了,我特么终于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