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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回到人间

森金,唯一能被一小部分后人还能勉强记起的或许只有以这个名字命名的一个地方,而这个族长的睿智和担当则很少有人提及,当然巨魔没有史书,而人类的史书里更不会出现这样一个名字,他注定会被历史永远湮没。
“你要去哪?”我问。
“我也不知道,总之离开这个地方,到一个没有纷争的地方。”
“只要有人就会有纷争。”
“至少不要自相残杀。”他说道。“我厌倦了。”
“一定要走么?”
“一定要。”他说:“我想让我的族人都安定的活下去。”
“督军已经死了。”
“那才更要离开。”他走出房间走进了阳光里,“让他们自相残杀吧。”
晚上的庆祝活动很隆重,这个部族给我的感觉跟锋枝部族,血顶部族都不一样,总让我有种和睦温馨的感觉,这里的人说话都不急不躁的。
篝火边巨魔们载歌载舞,他们的音乐我有点欣赏不了,他们的舞蹈让我非常想笑,他们的集体仪式让我不明觉厉。
暗矛的女人们跟其他部族一样,看上去挺符合我审美的没有几个,大多都是脸有横肉,一付凶相。白天喝了点汤又喝了点森金给我配的草药汤后现在我感觉身上轻松多了。
巨魔酿的酒有果酒,蜂蜜酒,野葡萄酒,而他们酿造的一种酒深得我心,这是一种没有强烈击喉感,很绵软的酒。我无法形容那种口感,倒进嘴巴里之后从舌中到舌根非常顺滑,而从舌根将气顶到鼻腔后部的时候,一种难以言喻的芳香叫我有点飘飘然。
“这个酒很好。”我对森金说。
他笑了笑,“这酒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丛林之河。”他端起酒壶倒了一杯。“这种酒只有我们暗矛部族有。”
“扎拉赞恩说你们这附近只有小溪。”
森金沉吟了一下,“在没被赶出家园的时候,确实有条河。”
“河对岸是不是血顶部族的领地?”
“不,那里有一座圣泉。”
“纳克迈尼圣泉。”
森金略微惊讶的看了我一眼,“你还知道纳克迈尼圣泉。”
“我去过。”
“你是怎么活着出来的?”他有点好奇的朝我微笑。
“那里全是纳迦。”我说。
“那些半人半蛇的怪物……你还给他们起了个好名字……在我们语言里我们叫它们蛇人怪。”
“那里确实有很多那种玩意。”我说。
“纳克迈尼圣泉的水流到山下,那座圣泉充满了力量。”他说。“但是只有上面的泉水有这种作用,流到山下面只有喝或者酿酒。”他指了指,“这就是那条河里的水酿造的。”
“你们……还会去取水么?”
“当然不……暗矛部族已经离开那里很多年了,我没出生的时候我的族人就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今年已经过了六十七个雨季。”他看着我,“这是我的祖先留下来的。”
我心里忽然觉得有点肃然起敬,这酒估计得有上百年了。
“在临走之前,让我们一起分享这段历史的记忆吧。”他端起了酒杯。
三天之后,整个部族收拾完毕了。我的身体也像充了气一样迅速恢复了起来,现在已经胖的跟以前没什么区别了。这叫诸多巨魔异常惊讶,就连森金也啧啧称奇。
唯一的坏处就是饭量极大,不光吃得多一天还要吃七顿饭,上三次厕所。
我不准备问他们去哪,当然了问了也白问,我也没法跟着去,未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的上,问多了也不好。
但是这群家伙没有船,就是海滩上有十几艘破筏子,这上千人怎么迁徙我是真的很好奇。
这天早晨一切收拾停当,他们离开城寨站在海滩上跟这家园做最后的告别。女人们在哭泣,男人们也很多忍不住暗暗落泪。
“再见了,朋友。”扎拉赞恩说着向我伸出手来,“愿灵魂与你同在。”
我握住了他的手,“多保重,朋友!”我看向沃金,“他未来会是一个好酋长的。”
“我们这叫族长。”扎拉赞恩说。
这几日我跟他交流了几番,这个家伙心思还是比较缜密的,也很聪明。不知道他以后还长不长个,现在他跟我一样高。
“大酋长,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总之你可得好好保重。未来……你会遇到很多人,或者不是人的玩意,甚至死人……如果那一天你还记得我说的话,你务必多加小心。”
“你这话说的似乎你知道未来一样。”
“可以这么说。”我说。
“你不是个一般的家伙。”他说。
“这你看得出来。”我笑了。
“愿……万灵与你同在!”沃金向我伸出了他的手。
我跟马库斯站在海滩上望着他们渐行渐远,“他们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
“以前听地精说他们吃人。”
“你这不还活着呢么。”
“我们能回家了么?”
“回家?”
“我们难道不回家么?”他惊讶的问我。
“对……我们回家。”
忽然有种久违的轻松感,对马库斯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这家伙在森林里待了那么久没死现在能明显感受到他变了不少,不光是身体。
“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我说。
“什么什么时候。”
“现在是几月了,我已经忘记时间了。”
“应该是六月了吧。”他说,“现在的天已经很热了,只有六月才开始有这种天气。”
六月……
我能想到的就是一路向北,走了五天之后我终于发现了路。有路就有人,不管是巨魔还是人类。而地上的痕迹告诉我我们回来了。当我指着路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激动的跑了起来。
当看到人类房屋的时候我都激动了起来,而敲开门的时候,马库斯激动地想要拥抱面前这位老太太。
一通解释之后老太太仍然把他当成调戏老太太的流氓。最后在我掏出口袋的两枚银币之后她才安静下来。
“这是哪?”
“这不是哪,这是我家。”老太太瞪着眼依然有点警惕的看着我。
“离你家最近的城镇是哪?”我继续问。
“往东北十四公里你会看到一个村庄,到那去问吧。”她说着就要关门。
“真的回到人类世界了。”我哼了一声,“你准备好了么?”
有了目标之后行动就变得轻松加愉快,当天我们就赶到了哈尔斯村,久未见人的马库斯此时竟然有点腼腆,我带他在酒馆里喝酒,他本想跟我吹嘘一下地精的酒跟人类的酒有什么不同,地精怎么怎么的时候被我一把将他的脸推向一边。
“闭嘴,小子,你现在显摆会让人觉得你是个傻子。”
他果断闭上了嘴。
可是嘴巴闭上之后他的眼睛却不闲着,他蠢蠢欲动的想要跟我说什么,被我一巴掌乎地再次闭上了嘴巴。
当睡到床上的时候我舒服的呻吟了起来,我都忘了我已经多久没正儿八经的在床上睡觉了。虽然床下是茅草,但是好歹这是人类的床。
可事与愿违,床上的虱子太多了!
马库斯叫嚷着要重新开始,他要做个厉害的家伙,我告诉他你先能搞到一张身份证再说别的吧。
这个偏远小村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为了节约时间我雇了一辆马车。两天后我终于又看到了那座久违的地方。
布拉特伍德的外围工事还没修缮完成,但是城镇的围墙确实加固了。来到城镇里后我忽然有点恍惚,甚至有点不敢相信我在这里的感觉。
住进那家熟悉的酒馆,酒保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我,我没跟他说什么,只是要了个标准间就上楼了。
为了杀掉身上的虱子我多加了十几个铜币。连衣服带盾牌都被我好好冲刷了一遍,马库斯的那身烂衣服直接被我扔出了窗外。这家伙的鸟儿确实很大只。
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之后我终于在柔软的床上睡了一个美美的觉。当我睁开眼睛看到窗外阳光明媚的时候,这种感觉叫我心情极其美丽。
我让他在房间里别出去,我去给他买衣服。可刚下楼要穿过酒馆大厅的时候被人叫住了。
“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拿下巴指了指我,“你后面的盾牌是从哪得来的?”
我看着他的脸,“干什么?”
他摊开双手,“我只是想知道你的这面盾牌是从哪得来的。”
“关你什么事?”
“哈。”他笑了笑。“你是谁?”
“怎么?”
“你最好老实回答。”他板起脸来。
我扭头就走,他伸手就要搭我的肩膀,结果被我右手一把攥住,他大叫起来。我还没怎么使劲拧他已经跪在了地上。我撒开他扭头就走。
可走出旅馆的时候我心想这下可麻烦了!我背后的盾牌是洛萨的盾牌,洛萨找没找回来啊……要是没找回来,我不就成嫌疑人了!
我本该离开暴风王国了啊!这个谎要撒起来……可有点麻烦了。
想到这我赶紧打听着去找裁缝店。我不光要换身衣服还得买个斗篷。
颠了颠拉尔夫给我的那小袋金币我现在真是想再见到他的时候给他来个亲亲。
当我把自己收拾利索了带着衣服刚出门,就被堵在店外的几个卫兵给为围住了。
那个被我扭到地上的人指着我说道,“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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