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文昂这下是真的吓得两腿发软,嘴唇上没有丝毫血色,黄老板的人都制服不了她?
千雁现在算是一战成名,就算孟崇喜瘫痪,有些有小心思的人在知道她这么厉害,也不敢招惹。
这年头,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令人闻之色变的黄老板都奈何不了她,谁还敢去招惹?
千雁发觉村民们的畏惧,很满意,这是她想要的结果。在知道黄显会过来时,她就有这个计划。
千雁目光落在孟文昂的身上,见他被她一个眼神吓得瑟瑟发抖,说道:“那黄老板便照规矩办事吧。”
“你能拿出两百两?”黄显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千雁的意思。
千雁:“拿不出。”
“既然拿不出……”黄显声音戛然而止,她说的照规矩办事,不会是让他剁掉孟文昂的手指吧?
他吸了一口冷气,脑袋都有些晕乎乎的,此时终于感觉到这个小姑娘的可怕了。
如果她真的发狠,今天他估计都讨不得好。他甚至生了心思,要不这两百两不要了,就当结交个朋友。
千雁看出黄显的心思,打断他想说的话:“黄老板,我大哥在你赌坊赌银子,输了,这都是他个人行为。男子汉大丈夫,自己闯荡祸事要自己解决。如今他拿不出银子,自然是要按照规矩剁掉手指,一百两一根是吧?那就是剁掉他两根手指,剁左手,右手使用的时间多。”
众人嘶了一声,都觉得头皮发麻。
尤其是千雁这么平淡的说出这件事,毫不讲情谊的模样,让人觉得很冷血。
有村里的男人忍不住出声,说她这样是不是太不讲兄妹情谊,居然眼睁睁看着兄长被剁手指,毁掉所有的前途。
千雁看向那人,也是个读书人的模样,语气讥讽:“先前他要将我抵债时,你怎么不出来说话?”
“昨日,他要将我卖掉时,你怎么不站出来说他冷血?”
“还是个读书人,竟然如此不讲道理。看来你与孟文昂是一类人,都是自己闯了祸事不承担的窝囊废,只能家中女眷来帮你兜底的。说实话,这类人平日里还标榜自己是个男子汉大丈夫,我觉得可笑极了。”
“这种人被称为懦夫,窝囊废,猪狗不如更贴切一些。”
“你是不是那种在家中一点活儿都不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半点不为家里人分担,你的手脚还不如不长,直接当个人棍更好。”
千雁说的是事实,这人就是孟文昂的狐朋狗友之一,经常都能看到他家里的母亲,姐姐妹妹辛苦做活儿,他拿着钱就出去挥霍。
一个不可利用的废物!
活着都是浪费空气,现代那种垃圾公司都不愿意回收。
“你……你……”孟海林指着千雁气得说不出话,千雁句句戳到点,让他面红耳赤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最终说了一句,“小人与女子果然是难养也。”
千雁冷嘲道:“这句话的意思都没有理解透彻,别乱用,古人会气得掀开棺材板跳起来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