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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吸血龙蛇

白灵猴似乎还记得吴大个给自己的那一脚,冲他们咧牙怪叫,又不敢靠近胡小铃,急的在树杈上直转圈,直到发现高护法不在我们中间,这才大着胆子跳到她肩头。
“它冷,偎着人能暖和点”。
今天是第三天,这猴子该上屉了。
吴三小却起了疑心:“小姑娘,你不会也是沈家人吧?”。
他听冯渔说过,白灵猴对沈家人特别亲近。
胡小铃大大方方的一抬脚,脱掉鞋子,五根脚趾头弹钢琴似的乱动。
吴二中哼了声:“这能证明什么?你别忘了,水家有一门也是五趾,水真理和乌头会走的这么近,兴许就因为你们是一家人”。
吴大个听见了,回头看了她一眼:“一般人受不了这冰猴子”。
言下之意,她不是一般人。
“三位叔叔,你们可别冤枉我,我在帮人入定的时候,嘴里是要含着真元珠的,时间长了,自然能避热祛寒,一点也不奇怪”。
胡小铃叹了口气:“我是三年前才认识的真理姐姐,她从来没跟我提过水家的事,只有自己不正常的人,才会觉得别人也不正常”。
这话说的好,正打在吴家兄弟的软肋上,他们的确是不正常的人。
“嘿嘿”。
吴三小笑了:“老大轻易不张嘴,一张嘴就碰了个软钉子”。
周围枝繁叶茂,能看到的除了树、就是树,我忽然发现自己患有严重的森林恐惧症,那怕是在白天,仍然觉得树后潜伏着某种威胁,会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扑过来。
我不由自主的靠近吴家兄弟,被吴二中无情的推开后,又赖上了吴大个。
吴三小走在最后,一手拽着一个掉队的女孩,不停催促前面的人加快速度。
胡小铃告诉他们,就算没有手机、没有钱,在这种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照样能把他们带回同益古镇,条件是要保证她和三个女弟子的安全。
“往潮湿的地方走,先找水源,这种天气,半天不喝水就没力气了”。
“都走俩小时啦”。
小雅不停的问:“警察应该追不上了吧?”。
“他们不一定会进山,把山一围,等着咱们自投罗网”。
当务之急,是弄到水和食物。
大山里好象什么都有,可当你需要的时候,偏偏又找不到。
“我为啥要跟着跑呢?”。
一个女孩捂着肚子:“吃的差总比没吃的强……”。
吴家三兄弟当然要跑,真被关起来,去那儿捞油水?。
已近午时,烈阳高照,虽说有树萌遮挡,但由于体力消耗过大,每个人都汗流浃背,口干舌燥。
“水真理怎么认识的袁军?“。
我小声问胡小铃:“她从前在同益古镇住过吗?“。
“住在同益古镇的只有沈自舟那一支,不过四年前都搬走了,听说老宅子里只留了俩老头看家,还都是外姓人,可能是被白衣卫吓怕了”。
胡小铃曾经见过袁军:“真理姐姐好象在找什么人,怀疑在山南农场,袁军没进去过,不了解情况,便带着她来问我爹,又花大价格买走了不少真元珠”。
“你爹去过农场?”。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胡大志在声名最狼藉的时候,被受骗的村民追赶到山南农场附近,他和大宝一样,翻过铁丝网,跑向花丛。
大家都知道农场里种着要人命的东西,却没一个人提醒他,反而希望他从此消失,别再出现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可能胡大志做的恶还不够吧,第二天,不少人看见他趾高气昂的从农场大门出来,把欠乡亲们的钱都还了,拉拢一帮人立起了胡氏老祖的招牌。
然后又有了定心粉和真元珠、乌头会和真元大殿。
“白衣卫凭什么给你爹圣女花,还让你们拿来骗人?”。
“我们没骗人,真元珠确实能治病,还能消除定心粉对人的伤害”。
胡小铃大声反驳:“他们也不会白给我们,高叔有一次向我爹发牢骚,说乌头会辛辛苦苦挣的钱,都被别人拿走了”。
“你爹怎么回答的?”。
胡大志的回答耐人寻味,他说:天天到你家里蹭饭的,通常是不会做饭的,有一天你不让他蹭了,只能向你要饭吃。
他好象是在暗示白衣卫只会花钱、不会赚钱,如果乌头会停止与他们的合作,这些人恐怕都得饿死。
“真理姐姐后来真的去了农场,回来后,就再没听她提过找人的事”。
这是明牌了,人在我这儿不假,你又能怎么样,硬闯?都给你扣下,报警?自己的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倘若被人发现关在农场里的沈家人都是怪物,必将天下哗然。
只能扔钱。
这边赎着人,那边继续抓,楞是把沈自舟逼成了冤大头。
“水真理为什么去帮沈自舟?听说她的家境很优越,根本不用在别人手底下听吆喝”。
“真理姐姐十几岁的时候摔伤了脖子,医生说会瘫,后来被沈自舟接走了,两年后回来继续上学,医学院一毕业就去了沈氏集团当助理……”。
“哎,这猴子的眼睛有毛病吧?”。
吴二中用手在白灵猴面前晃了晃:“怎么一直眯缝着?”。
白灵猴天生畏光,白天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天越黑,眼睛越亮。
“它是嫌你一个耳朵太难看……”。
胡小铃也累了,想笑又没有力气,一手掐腰,一手搭着我肩膀:“叔叔们……我饿了,实在走不动了”。
话一说完,后面立马躺倒一片,任凭吴三小怎么吓唬,就是不起来。
吴大个独自去前面探了路,说那边有溪水,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众人立刻来了精神,果然一条山间小溪蜿蜒流过,甘甜清凉,瞬间赶走了浑身的湿热。
吴二中把石头摔成薄片,削尖了几根树枝,很快就扎中了两只灰野兔,正在给其中一只剥皮的时候,突然跳了起来,狠狠的把石刀砸向草丛。
一条擀面杖粗细的大蛇闪电般窜了出去,那只还插在树枝上的兔子已经被吸成了兔肉干,嘴唇翻着,露出森森白牙。
白灵猴也从胡小铃怀里挣脱,“呵呵”的吼着,穷追不舍。
我们只能跟上去,边呼唤边找,最终发现它倒挂在山壁前,用爪子抓挠着盘根错结的老藤。
爬满了整面山壁的老藤。
吴三小又惊又喜,用树枝往里戳了戳,一下捅了进去,后面是个山洞。
“嘿,这牲畜还真找着了,老大,来吧”。
吴大个勒紧裤腰带蹲下,握住老藤,两条膀子鼓起腱子肉,“哗啦”一声,连根拔了出来。
白灵猴兴奋的凌空翻了个跟头,疾扑而入,随既响起撕咬和吞咽声。
阳光照射进山洞里,猴子蹲在地上,正津津的啃着蛇脑袋,蛇尾巴还在动,旁边是两身摆成人形的长袍子。
因为年深日久,面料早已腐烂,黑乎乎的,一扯就碎成絮状,领口有毛的地方,还残留点红色。
一身宽大,应该是个又高又壮的男人。
另一身相比之下略显瘦小,象是女人穿的。
袍子里全是灰白色的骨头碴,被风旋开,地面上有字,象是用利爪胡乱划的:痴儿未明,遥拜父亲大人,若寻得此处,乞将儿与不媚合葬,生不能一室,死同棺。
透着一股悲凉和侠骨柔情。
他是自杀的。
女孩们都唏嘘不止,不免对这个叫不媚的女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魅力,能让一个男人这么钟情于她。
小袍子压着一个环状物,是个镯子,用手搓掉泥垢,左边刻着:昭媛,右边刻着:何如不媚,背面也鎸着一行小字:誓杀王孙灵。
看来不媚是后改的,她本名叫昭媛。
“昭媛……昭媛?……”。
吴三小反复嘟嚷着这个名字,猛的“哎呀”一声大叫:“威昭媛,她是威昭媛,老二,这回威家真完犊子啦”。
兄弟仨退后几步,交头接耳,不想让我们听到。
“师傅,王孙灵不是个人名”。
小雅异常激动:“我听爷爷说过,他是一个……”。
三个男人立刻把她围住。
“瞧把你们急的,她跑不了”。
胡小铃把小雅拉到身后,格格笑:“谁是威昭媛?”。
这在当年是一桩奇事
声名显赫的威家,竟在一夜之间神秘消失了。
整座将军府里没有一个喘气的,连条狗都没留下,房间里陈设完好,庭院里花草翠艳,没有打斗的痕迹,更没有血和尸体。
吴家和威家是姻亲,事发后立刻派人到处打听,终于在一处山涧发现了威家摔坏的车马和老奴。
老奴已是奄奄一息,无法用言语表达,脸上老泪纵横,头一歪,死了。
他用颤抖的手写下了媛七生……。
威昭媛那年十六岁,在姊妹中排行老七,吴女子是她的高祖母,有吴氏血统,她是威家唯一有消息的人。
或者说,唯一活着的人。
吴家找了两年,仍然没有她的下落,由于事情过于诡异,也不敢大肆张扬,担心会给威昭媛招致杀身之祸。
至于那一夜威家遭遇了什么变故,已经无从得知了。
而王孙灵真不是个人名,是个叫灵的王孙,那时期各地混战,到处称王,是个人就能举着旗竿子造反,灵的太爷爷打下的基业,到他爷爷这儿已经维系不住了,眼看富四代的身份就要保不住,灵决定撇开老子,逼爷爷退位让贤。
政变成功,灵坐上宝座,半年后,在巡游地方的途中被刺杀。
“都说他是被十几只怪鸟抓走的,亲兵追到树林里,灵已经被啄碎了脑瓜子,于是大家一起放箭,只有杀死灵那只怪鸟不会飞,其它的都飞走了……”。
箭如雨下,那只怪鸟却不闪不避,跪在灵的尸身边,不住的向天空磕头,嘴里发出似哭似笑、似悲似喜的叫喊。
“有一只大鸟飞回来救了她,应该就是死在她旁边的那个”。
先不管杀死灵的是不是威昭媛,她是怎么和那些会飞的怪鸟搅在一起的?。
那些鸟不属于四大家族中的任何一支,难道是火烧什闾城时幸免遇难的原吴氏子孙?
还有一点说不通。
既然威家人已经绝户,为什么高护法要说四大家族终于齐了?。
除非他不识数!
吴二中又从灰堆里拔出九个箭簇,在岩石上蹭了蹭,血泥脱落后竟然显现出黑绿色。
“有毒”。
他吓的急忙撒手,在衣服上反来复去的擦。
白灵猴把吃剩的半条蛇拖出洞去,黄色的蛇皮上也有类似人脸的图案,却比泡在玻璃瓶里的那条要模糊的多。
“这种蛇叫大蚊蛇”。
一个女孩听家里老人提起过:“很毒的,专吸动物的血”。
“成年的大蚊蛇脊梁上有两片肉芽,呼扇呼扇的象小翅膀”。
小雅比划着:“我们这儿的人都认为它的祖先是飞天神龙,所以也有人叫它吸血龙蛇”。
我倒认为它的祖先很可能来自于山洞里的尸骸,蛇是吃腐肉的,于是产生了变异,经过几代的演化,形成了一个新物种。
“这种蛇很多吗?”。
我指的是老林之外。
“不,只有这里有,数量也很少,它和别的蛇不一样,每次只生一颗蛋,三天小蛇就能钻出来,比兔子跑的都快”。
可兔子跑得再快,也没吴二中的手快,吴三小已经在烤兔子了,两堆火,男女各一处,围着边烤边吃。
我抢不过吴大个,涎着脸往女孩们那边凑。
“得快点吃”。
我撕下一条腿:“警察发现这里有烟,一定会追上来的”。
“你这人心真大,媳妇都跟别人跑了,还能吃的下去”。
“别胡说”。
我瞪着小雅:“是朋友……”。
“男的吧?”。
她一笑:“能为女人不要命的,只有男人”。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只能说明我媳妇优秀”。
我伸着脖子,正在研究接下来要吃那一部分的时候,胡小铃突然护住剩下的小半只兔子:“真没出息,再伸手,我让你躺这儿”。
她说这句话的表情,恶狠狠的,象极了第一次见到的小妹。
小妹在那儿呢?。
找到胖子了没有?。
我有些心慌。
熄了火,吴家三兄弟把骨碴和烂袍子兜出来,刨坑掩埋,也算遂了那痴情汉的遗愿。
吴三小还剥了块树皮当墓碑,准备用兔血写下俩人的名字。
男人不知道姓什么,打了个叉,轮到女人时,大家起了争执,仨兄弟坚持要写昭媛,女孩们认为他爱的人是威不媚,最后由胡小铃和吴三小剪刀、石头、布。
一局定输赢。
墓碑插上了:威不媚,X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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