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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野狗一般的爱情

印第安人要逆天正文卷第七十七章野狗一般的爱情也许连斑鸠自己都没有发觉,那些跟在他身边的人,每一个的身上,都有他的影子。
当年在马德雷山林中,他也曾对整天都是鼻青脸肿的精神小伙说过同样的话。
“没事的,头皮!谁又不是天生什么都会的,多犯几次错误才能长大,等你长大了才能帮得上咱们的忙啊!”
“别怕,头皮!天塌下来不还有老子给你顶着吗?”
“厉害了,头皮!”
连头皮自己都没有发觉,当他在和小安德烈说话的时候,其实他的心中,在努力模彷着斑鸠的样子。
他觉得至少有三层火候了!
帅!
……
修洛特尔军团带队过来的是‘狼’,灰狗的儿子。
难怪斑鸠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觉得有些眼熟,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家伙。
当年还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灰狗总是舍不得将他的儿子送上战场,哪怕是自己在拼命,也要将自己的儿子留在营中。
火鸡岭一战的时候,全部落所有人都出动了。灰狗带着他的儿子,从一个坑跳进另一个坑,他自己身上中了十几颗子弹,儿子身上却是分毫无损。
别人都说他养了个大姑娘,灰狗也不分辨,只是笑着将话题岔开过去。
“怎么这一次,你爹舍得让你过来了?”
斑鸠笑着问到。
狼在斑鸠的面前站得笔直,像是一株挺拔的白桦一样。
“是我自己要过来。”
“为什么?”
“我爹太能唠叨了!”
斑鸠哈哈大笑了起来。
灰狗可不是个碎嘴的性子,大概也就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唠叨的话多了些。
“快坐吧,别站着了。”斑鸠给他指了指椅子,“在我面前,不用太拘束了。你爹不在这儿,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爹一样。”
狼看了看斑鸠,想争辩,又憋了回去,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
“怎么样?你来的时候,家里还好吗?”
狼低着头,捏着衣角。他有时候有些过于害羞,包括在准备撒谎的时候,即便是一个生人也能从他的小动作上看得出来,他是在说:“接下来,我要准备撒个谎——”
过了一阵,他果然抬起头来,说到,“挺好的!大家都挺好,有吃的,也有穿的——”
“说实话吧!”斑鸠打断了他的话,加重了一下语气,说到。
狼慌了一下,低头沉默不语,捏着衣角都快要将自己的肚脐给露出来了。‘反正我就这样说了,你信不信吧!’
见此,斑鸠主动开口问到:“和斯科特的贸易,还在进行中吗?
狼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眼睛不小心和斑鸠的目光一触碰,又慌乱地避开。
斑鸠看见狼的眼睛一下子变得红了。
“斑鸠,”狼颤声回答到:“斯科特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斑鸠沉默了一下,问到:“你们一天吃几顿饭?”
狼回答到:“一顿。”
“部落里的衣服还够穿吗?”
“衣服倒是够穿,大家也都习惯了,将树叶和草叶编在一起,里面衬上绒草,也能御寒。”狼回答到。
“部落里,有人……不听话吗?”斑鸠问到。
“有几个,”狼回答到,“但是也没什么,叔叔们都在,闹不出什么大乱子来。洛岑下手也重,打杀了几个,压服了!”
斑鸠的心中,突然便又想起那个年轻的姑娘来。
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那个穿着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头上带着亮闪闪的珠翠,身体婀娜得像是一只柔软的天鹅一般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泥泞的路中间,大大方方地问他:“斑鸠,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你要我吗?”
——哈哈,那时候的洛岑,狂野得像是山谷里的飓风一般!
——每次斑鸠一想起她来,就忍不住想笑!
“洛岑还好吗?”斑鸠问到。
狼一惊,往自己身上摸了几下,才似乎又想起什么,呐呐地说到:“她叫我带了一封信,但是被我给弄丢了……”
“没事,没事,”斑鸠连忙摆手,说到:“她也经常给我写信,丢了就丢了,没什么。白人军队还经常围剿你们吗?”
“三天五天总会来那么一次的,”狼笑了起来,说到:“不过,咱们也有经验了。它们也不会大举出动,不过就是逼着咱们多给点钱罢了。咱们能打的时候就打一打,不能打的时候花点钱也就过去了。”
“部落里的钱还够用吗?”
狼笑了笑,低下了头,捏着衣角——
斑鸠于是便也跟着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对了,斑鸠,你什么时候回家去?”狼问到。
“唔,”斑鸠想了想,过了好一阵,才若有若无地回答到:“快了!”
心中却在冥思苦想着,那一场记忆中的战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1846年春?
还是1846年夏?
……
斑鸠是在《丹佛日报》的夹页里看见洛岑写给他的信的。
一支白人探险队捡到了那封信,然后将它卖给了《丹佛日报》。
在报纸的夹页里,和一堆卖‘赎罪符’和‘透视药剂’的广告一起,《丹佛日报》声称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惊爆你的眼球!走进一个寂寞的印第安女人的内心世界!》
“我的好人儿啊,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每日每夜都在思念你!想你想得无法入眠,想你想得连眼泪都流干了!”
“屋子里,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你的气息,我想和你粘在一起,用橡胶树的汁液将我们裹起来,别人用刀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想你,你也一定想我。”
“玉米地里和大桑田里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你曾经在那里爱过我!”
“山岭和天空,它们都是你的形状,我看着它们就好像看见你一样!”
“为什么天空是蓝色的,树木是绿色的,春天是暖和的,枪炮是坚硬的……一切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答桉,那就是因为我爱你!”
“你说过你三年之后就会回来,但是我却感觉这三年像是三百年一样漫长!”
“但是我愿意等你,因为在我的心里,等你三百年就像是等三年一样短暂!”
“当你回来的时候,我要穿上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带上五颜六色的羽冠,站在道路的正中间等你!”
“我想要嫁给你!每一天都嫁给你一次!”
……
虽然阿帕奇语被翻译成了英语,但是斑鸠无比的相信,这肯定就是洛岑写给自己的!
一个名叫来曼-弗兰克-鲍姆的家伙在这封信的旁边画了一副漫画,是两只野狗连在一起,一只对另一只说:
“汪!汪汪……看,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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