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要逆天正文卷第三十九章弗里蒙特的风格水车的行进速度并不快!
而且,在快要接近那一处白人营地的时候,他让自己的士兵都匍匐在了地上歇息,自己又靠近了些,透过朦胧的雨幕,仔细观察了一阵。
这一支白人军队的部署并不严密,大概没有人会想到,在这样的大雨天气里,会有一支队伍从自己的后背杀来。
大雨中几个交替逡巡的白人岗哨,各自低着头发呆,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们什么都做不了,连抽只烟解闷的机会都没有。
远处的营地在黑夜的大雨之中看不甚清楚,只有当闪电掠过的时候,才隐隐约约的能看出一个端倪。
水车匍匐在泥地里观察了一阵,然后便窸窸窣窣地退回到了自己的队伍之中,默不着声的拿出早已经被雨水浸透的肉饼吃了起来。
士兵们也纷纷效彷。
若是有人在此时的雨幕中偷听,便应能听见一阵阵如春蚕咀嚼桑叶的声音。
然后,水车便猫着腰站了起来,手中提着一柄匕首。
在他的身后,响起一片齐刷刷的脚步声,却也恰好被紧接而来的雷声所掩盖。
水车慢慢地跑了起来,身后的士兵宛若一体一般,也跟着跑了起来。
没有口号,没有嘶喊,也没有指挥。
就像是一具液压机器一般,悄无声息地压了上去!
……
大雨如帘幕,遮挡住了营地内发生的一切。
三百个托纳提乌的士兵从帘幕的这头冲了进去,当他们从帘幕的那一头冲出来的时候,队形显然已经稀疏了不少。
然后他们便又回身冲进了帘幕之中。
马儿四散奔逃,在滂沱大雨中跑出了几步却又停住,好奇地侧耳倾听着帘幕内发起的奇怪声音。
有一匹小马还好奇地往里走了几步,在它有限的生命长度里,只听见过枪炮与嘶喊,还从来没有听见过这种奇怪的声响。
重重帘幕内偶有枪鸣,却依然敌不过声声惊雷,略等于无。
***
暴雨在连下了三天之后停了下来。
胡克帕哈部落的酋长的坐牛骑在马背上,凝神细思着什么。
他的部落最远,还要走好久的距离才能回到他的部落去。
突然他转头看向了身旁的祭司:“咦,你说奇怪不奇怪?斑鸠在布拉克山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为何不见白人军队做什么反应?”
祭司是一位看起来六十多岁的老人,但他的实际年纪其实也不过四十岁。
闻言缓缓地摇了摇头。
“这件事情,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弗里蒙特并不是什么忍让之辈,一向心狠手辣,报复从不隔夜,为何此次却如此平静?”
“难道说,他是被斑鸠给吓住了?”坐牛笑了一下说到。
祭司显然没有将这一句话当做玩笑,而是认真地思索了片刻,但依然还是摇了摇头。
“斑鸠的实力,自然是极强的。别的不说,光是那三百火枪手,放在这大平原上,便是一等一的部族也未必能匹敌这样的实力。更何况,据说在南边的马德雷山林中,他还有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这样的力量,放在印第安人中自然是绝无仅有,但若说因此便吓住了白人,绝无可能!”祭司说到。
“那又怎么解释,弗里蒙特至今还没有消息?”坐牛问到。“我们在白石城呆了三天,白石城明显没有战火的痕迹,在这三天之中,也没有任何战斗的消息传来。这不是弗里蒙特的风格。”
弗里蒙特的风格?
一想起这个词,祭司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三年前,当弗里蒙特率领着他的探险队刚刚跨过密苏里河的时候,大平原上还是野牛成群,苏族人逐水草而居,虽然穷蹙,但尚称饱暖。
随着弗里蒙特的西进,大片大片的野牛死亡,成千上万的苏族人无家可归。
如果说南边的阿帕奇人,尚且还有‘投降’这一个看似美好的选项的话,弗里蒙特连这个选项都没有给它们。
他从来不和印第安人谈判,彷佛他的职责就是屠杀一样。
在他的屠杀政策下,苏族人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可是,每一次激烈的反抗,都会迎来更加激烈的屠杀。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轮,如今大大平原上,连野牛都快要绝迹了,还敢于反抗的印第安人,更是比野牛都还要少。
所谓‘弗里蒙特的风格’,便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大屠杀中形成的。
曾经有一个名叫‘石头’的纳科塔人,因为在集市上被一个白人商贩欺骗,而揍了这个白人商贩一顿。并且扬言,‘公平买卖是全天下最重要的法则,连神灵都要遵守’!
就在当天晚上,‘石头’以及他所在的整个部族两百多人,全被砍掉了脑袋,整整齐齐地摆在集市的入口处。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上帝和联邦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任何敢于侵犯它的人,都将付出代价!”弗里蒙特说。
萨斯喀彻温谷地的黑脚人不愿意缴纳人头税,现在,想要见到他们,必须得在萨斯喀彻温谷地往下挖两米多深,两千黑脚人就埋葬在那里。
这就是‘弗里蒙特的风格’!
任何敢于反抗他的人,甚至说了他坏话的人,都不可能再活得下去。
但是,斑鸠呢?
似乎……好像,自他占领了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已经又活了两个星期了?
难道说,弗里蒙特突然改变了‘风格’?
这样的疑惑,不仅是坐牛和他的祭司有,大平原上几乎所有的部落,都在疑惑着。
一方面他们为斑鸠能够在布拉克山上竖起黑旗而振奋,可是另一方面,却又似乎在期待着什么——托纳提乌军团,如果只是拔掉几个屯兵堡,可还远远不够!
……
距离布拉克山较近的瓦普库特部落酋长,在离开白石城之后,特意绕了一个圈,去巡视了自己的财宝地。
酋长亲自下马,趴在地上寻找着那种黄色的,能够治愈世间一切痛苦的奇特石头。
没过多久,他竟然真的捡到了一块巴掌大的狗头金!
兴奋不已的酋长,决定再接再厉。可是他一直寻找到了天黑,也再也没有其它收获了。
酋长只觉得无比的失落,他理解不了,为什么自己只用了十分钟就能找到一块巴掌大的金子,可是用了一下午,却什么都找不到?
直到他看见了一个白人探险者,沮丧的酋长一下子就找到了原因!
“就是他!偷了我的金子!”
“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