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雨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天亮之后,王耀祖已经彻底摆脱了那个白人的追逐。那个被抠掉双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个白人的脚步,让他不至于追出太远。这是无意识中的一着妙棋。虽然王耀祖也的确杀不了他。战斗中,给对方造成一个残废的伤员,远比给对方一具硬邦邦的尸体有用。王耀祖又冷又饿。衣服湿透了。他朝着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中午的时候他在荒原上发现了一个兔子窝,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几只还来不及跑开的小兔子。他忍着血腥和对病菌的恐惧,垫了一下肚子。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断了一根木棍,也没有生起火来。到了傍晚,他终于看见了前方有一座布满了苔藓的巨大石头,大概有十来米那么高。石头的下方竖立着一个路标,上面写着‘绿石村’几个字。绿石村,大概就是因为这一块绿色的石头而得名的吧?虽然他的英语并不好,而且19世纪的英语和21世纪的英语完全是两码事。但是这几个字他还是认识的。书面英语无疑比口头英语要简单多了!终于发现了人烟的迹象,这让他的精神一振。他有自知之明,身为印第安人,在这种白人的聚居地,肯定会遇到一些麻烦。但是他也同样也有一些自矜:凭着自己超越这个时代两百年的知识,不说混得风生水起,混一顿饱饭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此时应该还是19世纪的中期,具体是哪一年他还不知道。对于美国历史,他了解得不够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兰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会考虑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联盟的大腿。在大的方向上,不至于犯错。这就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对吧?应该对吧?人之初,性本善,对吧?……绕过那一块绿色巨石,王耀祖骤然停住了脚步。他的身体颤栗着,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泞中。绿石的另外一边,是一个巨大的山坡。山坡下是一片空旷的低地,低地上散落着几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缎带一样漂浮在绿色的原野上。美丽极了。可是,在离那几座白色的小木屋不远处,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里。雨后的太阳照耀在骨山上,骨山发出粼粼的白光。骨山上堆满了白骨。那种巨大的,是野牛的尸骸。那种细小的,是人的尸骸。整座骨山,目测大约有十多米高,一个农夫模样的黑人正拿着粪叉整理骨山,将他身后的一堆新鲜的骨头给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齐。这得是多少具尸骸?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他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阳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可是站到一半,又无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任何一个人,在看到这样一座,用同族尸骸筑成的‘京观’面前,都无法不动容。若说是两国征战,倒也算师出有名。可是,白人们又是为了什么?大半部族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几乎构不成威胁。这一切,只是因为白人们来到了这里。他们像是打扫屋子里的蟑螂一样,要将所有的印第安人,斩尽杀绝!绿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着几行字。“上帝期许我们去传播救赎之道,这就是我们的昭昭天命!”昭昭天命?谁的昭昭天命是以杀掉整片大陆的所有人为代价的?二百年前这片大陆上还没有白人,印第安人总人数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三千万以上。可是现在呢?即使以最激进的方式来统计,总数都不会超过一百万!并且每天都还在急剧下降。从佐治亚到俄克拉荷马的血泪之路,每一寸的迁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饥饿和皮鞭中倒下!从俄勒冈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驱逐出他们的家园!阿兹特克的特诺奇蒂特兰城被永远的摧毁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44岁的特库姆塞酋长,他的皮被剥下来制成了磨刀带,至今还挂在哈里森总统的书房里!这就是他们的昭昭天命吗?这就是他们的上帝所期许他们去做的事情吗?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民主’和‘正义’吗?这就是他们的救赎之道吗?“我!C!你!玛!”王耀祖猛地伸出手来,狠狠地以手指抠动石刻的字迹。可是,直到手指甲都剥掉了,也没有将这一行字剥落下来。妈蛋!老子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招你惹你了?若这是你的天命,老子的天命又是什么?一股腥甜的味道涌上喉头。即使是在被荒原上那个白人俘虏的时候,他也未曾如此愤怒过。“去!你!吗!的!天!命!”他捡起一块硬石,一笔一划地在上面写着字。每写一个字,心中的愤怒和不甘便愈加强烈一分!好!既然穿越来此,就让老子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做天命!什么叫做他吗的天命!我,王耀祖!——不,王耀祖已经死了!从此以后,我的名字,叫做斑鸠!就让我斑鸠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做尼玛的天命!印第安人,也有天命!……过了很久。斑鸠终于平静了下来。夕阳挂在天边,像是在流血,染红了地平线上的云层。一首熟悉的旋律在他的心底响起,他忍不住轻声地哼了起来。他仿佛看见了篝火、母亲,还有部落里的人们,烤玉米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端……突然,一声叽里咕噜的说话声从他的身后响起。他一惊,回过头来一看,便看见一个长得五颜六色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他的身后,朝着他说话。见他一脸疑惑的样子,那个印第安人又连着换了几种语言,连英语和西班牙语都尝试了一遍。最后终于说出了一种斑鸠本身能听得懂的语言。“斑鸠!你还不快跑,躲在这里做什么?”斑鸠一惊!“你……认识我?”“你的悬赏令已经张贴到绿石村来了!”那个印第安人说到:“你杀了一个白人,现在他们悬赏30个比索找你呢!”“啊?怎么这么快?”斑鸠惊讶地问到。“一大早骑警队便过来张贴了悬赏令,现在荒原上到处都有赏金猎人在找伱呢!”斑鸠深深地吸了口气,恨恨地看了一下山坡下那个巨大的尸骨山。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谢谢你来通知我。”斑鸠说到。“没事,我也是印第安人。”那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说到:“去年的时候,这里还有一个名叫灰树林的部落,现在,它们全都在那里了。”他指了指山坡下的那座白色骨山。斑鸠看着这个陌生的印第安人,想对他说感谢,可是又觉得感谢的语言是如此苍白。“我得走了!”他咬了咬牙,说到。说罢,他便站了起来,顺着来时的方向,迈动了脚步。他走得很慢,步履沉重,像是一瞬间老了几十岁一样。没有谁比他更明白,印第安人即将面临的命运是怎样。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他又岂能逃的脱?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个印第安人又追了上来。“你要去哪里?”“我不知道。”斑鸠摇了摇头,缓缓地说到。天下之大,其实走到哪里都是一样。即便他是穿越者,那又怎样?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注定了他走到那里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迟早有一天,他会变成荒原上的一具尸体——或许也会成为那座白色骨山的一部分。“我叫河狸,你或许听说过我的名字。”那个印第安人跟在斑鸠的身后,说到。斑鸠并没有听说过‘河狸’这个名字。但是这个叫‘河狸’的印第安人继续说了下去。“有一个仁慈的白人愿意让我做她的奴隶,他允许我替他兜售一些东西。我表面上的身份是个印第安商人,但我其实是反抗军的一员。”“反抗军?”斑鸠停下了脚步,眼睛一亮。“对,反抗军!”河狸对他的表现很满意,紧接着问到:“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你们的首领是谁?”斑鸠问到。“维克托里奥!”河狸骄傲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