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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找事的猎手

“就这?”
霍姆斯看着自己面前的跪倒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黑社会“老大”,嘴里吐出一个让人一听就火冒三丈的词。
在这里,投降的方式根本不是放下刀枪,举起双手,因为有太多的方法可以在装作投降的同时发起攻击。真正的投降是把武器扔得远远的,趴在地上,把脸贴在地上,双手前伸平放。这样能确保他的任何小动作都会被他所投降的对象看到——能够增加他活下来的可能。
当然,也只是增加可能而已。
砰!砰!砰!砰!
四颗子弹从枪口射出,钻入四位平常吆五喝六的黑社会老大的脑壳中,他们连挣扎一下的能力都没有。
一人又补了一枪确认击杀,霍姆斯开始搜刮自己的战利品——这是猎人最擅长的事情之一,无论是什么样的猎物,他们总是能够把最值钱的东西带走。
这里是黑手帮的大本营,晋升【挑衅者】的霍姆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画了几天时间大致摸清了他们的作息习惯,一夜之间把主要成员全都端了。在他持匕首摸黑杀入的时候,这里七成的人员都在找“乐子”,借助药物达到愉悦的巅峰,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覆灭了。
这场总时长不超过一个小时的战斗,霍姆斯只受了些轻伤,除了有两颗流弹击中了他造成的伤势之外之外,其他都是一些几乎已经痊愈的皮外伤。
七百六十磅多一点,外加少量的珠宝,被霍姆斯塞入口袋带走,黑手帮的主要资产:军火和毒品他都没打算随身携带,前者是不行,后者是不想。
用刀撬开锁后进入到一个阴暗潮湿的房间,霍姆斯警惕地扫视了一下,确认没有陷阱,随后走了进去。
空气里充斥着恶臭味,那是一种屎尿和尸体混合,又在堆放长时间之后发霉的气息,里面还夹杂着血腥味。
霍姆斯脸色平静,凭借着进一步增强的五感听到了那轻微的扑通、扑通的声音。
那是心跳的声音。
这里是关押奴隶的地方,凡是南大陆的黑帮,霍姆斯还没有见到过一个不从事奴隶贩卖的。
很快,他看到了几双眸子,有的满是痛苦,有的满是仇恨,有的,只剩下麻木。
已经有不少奴隶趁着之前的混乱跑了,在这里留下的都是被束缚着,价值比较高的奴隶。
切开那些奴隶的束缚,他们大多没有什么感谢,只是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慢慢地挪动,然后在离开一段距离后拔腿就跑。
听着那蹒跚的脚步声逐渐远去,霍姆斯背靠在墙壁上,有点出神。
他不会去埋怨没有得到感激,一方面是这样的情况才是南大陆的常态,另一方面……他只是让他们从一个狭小的地狱到了一个宽敞些的地狱,也不能确定明晚他们会不会又回到狭窄的地狱,甚至是真正前往地狱,凭什么奢求感激。
一只老鼠从霍姆斯的脚边跑过,就在它即将从霍姆斯身边离开的时候,一把匕首从天而降贯穿了它。
黑暗中,霍姆斯那一双红色的眼眸显得格外显眼。
他低下头,拔出匕首,轻轻一甩把血迹甩飞,又在裤腿上擦了擦,收了回去。
霍姆斯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折子,打了个响指,火折子上出现了一抹火苗。
等到火折子烧得旺盛起来,他把火折子扔在旁边的稻草上,火势快速蔓延。
安静地把这一切做完,霍姆斯扭头看向旁边,那里有一个老头,看上去很老了,满头白发,肌肉萎缩,眼睛混沌。霍姆斯早就注意到他,他那微弱的心跳声告诉霍姆斯,他还活着。
虽然那残破的身躯内似乎还有生命,但从霍姆斯进来,解开他的枷锁到点火,他没有丝毫反应。
霍姆斯微微低下头,问到:
“你不走吗?”
顿了一下,他又换成另外几种语言问到,都没有得到回应。
老头毫无反应,就像是死了一样。
霍姆斯扭过头,看着不断蔓延的火势,红色的眼中倒映着火光。
他突然感觉到愤怒,这种愤怒似乎没有由来,但他就是很愤怒。
于是,他扭头看向了老头。
“喂,老头,再不走,你就要被火烧死了,你那老胳膊老腿可捯饬不快,到时候死了可别怨我。”
他放出令人厌恶的气息,尝试唤起老人的恶感。
“喂,老头,不会吧,这么脆弱,一点点打击就不想活了?你的爹妈要知道你这样,当时就不会把你生出来。”
“喂,老头,你是不是聋了,还是瞎了?”
“喂,老头……”
“喂,……”
“……”
霍姆斯的语言中充斥着令人愤怒的力量,就是这种力量,在几天前让一位序列八的小丑颇有些滑稽地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他不断努力着,似乎想要在一个将死之人的身上找到一个【挑衅者】的存在感。
火越来越大了,火焰蔓延到了霍姆斯的脚边。
霍姆斯闭上了嘴。
他知道,自己失败了。
他看着即将蔓延到鞋子上的火,转身离去。
刚走了几步,他又停了下来。
“愿你能去到你所信仰的神灵的国。”
失败的挑衅者离开了,只留下老人静静地等待着烈焰蔓延,等待着贪婪的火舌吞噬自己。
在火焰即将蔓延到他身上时,他缓缓地动了,伸出僵硬的手臂,用手指在胸前连点几下。
这是他最后的祈福。
火焰不断地蔓延,很快就把整座屋子都烧了起来,浓烟滚滚。
不远处,一位刚刚用烧红的匕首从自己的身体里挖出子弹的男子看着轰然倒塌的,象征罪恶的屋子,默然无语。
【挑衅】可以激怒超凡者,但激怒不了心死的凡人。
再辛辣的讥讽,在失心者的面前都恍若无物。
在这一刻,霍姆斯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说,把那个自己初来乍到不久时的设想付诸现实。
仿佛有咔擦一声出现在霍姆斯的脑中,他不再驻足,转身离开。
……
霍姆斯走进雇佣大厅,整个雇佣大厅为之一静。
因为扮演挑衅者的缘故,霍姆斯的名声大变,他的称号也从猎手变成了“找事的猎手”。
他径直朝着柜台走了过去,走到半程,一把抓住挡在他面前椅子的椅背,把椅子连同人一起举起放在旁边。
“别挡路。”
“你!”
“怎么?”
看着霍姆斯那略有讥讽的表情,膀大腰圆的壮汉决定忍了,这几天被教训的壮汉多了,他没兴趣当下一个。
“下次别挡路,软蛋。”
根本不去看那人的表情,霍姆斯直接来到柜台上,问到:“东西卖得怎么样了?”
酒保擦了擦酒杯:“卖出去两把,二十磅。”
“怎么这么慢?”
“你以为没人知道之前黑手帮被劫的事情?”
霍姆斯哈哈笑到:“原来如此,是软蛋们一听到是黑手帮的枪就不敢要了。”
他猛地把手拍在柜台上:“你接下来卖枪的时候告诉他们,不用担心黑手帮报复,”
霍姆斯一手拿起自己的冰水,一饮而尽。
“因为,已经没有黑手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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