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效果,接下来两天,夏臻把生菜当主食,一有空就进禅境花园啃一个。
到最后打个呵欠,也是一股子生菜味。
就是不知道效果怎么样,于是决定再次去爬山。
李自强依然陪在身边。
夏臻本身是个求稳的人,就算明知道晕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依然会留下一个后手。
“夏臻哥,你今天好像比上次轻松了许多。”再次爬到龙王庙前,见夏臻不再像上次那样脸色紫涨,浑身无力,李自强惊讶地嚷道。
就是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是不是很好奇,我怎么做到的?”夏臻笑着问道。
见他用力地点头,就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跟你说也没关系。我以前身体不好,是中了慢性毒药。这两天你没看我一直在吃药?就是在解毒——”
李自强这个人比较可靠,既然知道了答案,告诉他应该没关系。
当然在禅境空间吃生菜的事,不会告诉他。
“中毒?”李自强吃惊地叫起来。
化验单上写的字,他虽然全部认得,却不明白具体的内容。
原以为只是小问题,没想到居然是中毒。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夏臻抬腿继续往前走。“我也没搞清楚谁会下毒害我,所以你最好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免得打草惊蛇。万一下毒害我的人见我好了,再次投毒,那我就危险了——”
只要自己一直病着,对方就不会打别的主意。
什么时候身体彻底恢复了,想来也有了自保的能力。
“我肯定不会说。”李自强连忙下保证。
夏臻哥的病如果好了,是不是像自己一样,也会变得强壮有力气,同时长高十几公分?
在他心目中,夏臻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当然希望他长得高大帅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矮小瘦弱,还需要别人照顾。
“我相信你不会出卖我。”夏臻朝他点点头。“所以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李自强听后只觉得热血上涌,这种被信任被重视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两人说完后继续往上爬,不知不觉来到半山腰。
夏臻虽然累得双腿酸软,可是没有极限,所以不肯停下来休息。
只是额头已经被汗打湿,于是脱了外套和毛衣,挽在胳膊肘里,身上只剩下贴身的棉毛衫。
身上汗涔涔的非常难受,好想马上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
“夏臻哥,你身上的汗味好臭——”李自强想帮他拿衣服,靠近时闻到一股刺激的气味,下意识地捂住鼻子,脱口嚷了一句。
说完后以有些不好意思。
就算再臭又怎么样?有自己刚到夏臻哥家时,没洗澡前那么臭吗?
自己太没良心了,怎么能嫌弃夏臻哥呢!。“
“确实很臭。”夏臻笑着缩了缩鼻子,没有在意他的话。
其实他也已经闻到了,只是以为气味来自旁边的菜地,被李自强一提醒,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腋下,才发现是自己身上发臭。
“只是有些气味,也没那么臭。”夏臻哥越不在意,他就越内疚,为了证明自己不在乎,就贴着他的身子站着。
“你干什么?喜欢闻臭味啊!”夏臻没想到他会这样做,感动之余,笑着推开他。“可能是吃了药的原因,在排出身体里的毒素呢!”
看来自己用对了方法。
一边补充叶绿素,同时大量吃禅境花园的生菜,双管齐下,再出来爬山锻炼身体,加速了排毒效果。
再坚持几天,估计就能排得七七八八。
到时候再进补蛋白质和增加运动量,就能达到长高长肉的效果了。
“那我们抓紧时间爬山,一会儿回家洗澡。”李自强激动地叫道。
终于爬到山顶,上面的风很大,吹在身上特别舒服,让夏臻一时忘了身体粘乎乎的感觉。
下山就比较快了。
回到家里,李自强要给他烧热水,被夏臻拦住了。
已经进入四月,天气没有那么寒冷。
既然想强身健体,就不能太娇气,用冷水擦洗身体,效果肯定更好。
何况经过这些日子的熟悉,他多少能体会到禅境花园出产蔬菜的不同,只要长期吃下去,对身体的好处可不小。
看看妈妈和姐姐最近的气色就知道了。
现在她们脸色红润,头发乌黑光亮,像是变了一个人。
而自己一个病秧子,虽然依然瘦得皮包骨,却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同样离不开它们的帮助。
既然这样,何必过份担心身体呢!
冷水泼在身上,一开始确实非常冷,没一会他就适应了。
等身上一层粘乎乎的东西洗干净,他感觉自己的皮肤又细腻又有光泽,和以前带着病态完全不一样了。
“夏臻哥,你现在的皮肤就像玉一样。”李自强在一边羡慕地说道。“如果再强壮一点,那就好了。”
被他这样一说,夏臻注意地看了看李自强。
其实他的皮肤也比刚来自家时好了不知多少,和其它健康男孩子没有什么两样。
会变化这么快,同样是吃了禅境花园产的蔬菜有关。
所以说他是四个人里,最先受益的那一个。
“放心吧!等我身上的毒排干净,一定会很快强壮起来。”夏臻自信地回答。
他现在才十八岁,照正常情况判断,骨骼线肯定还没闭合。
只要营养和运动跟上去,个子就会蹭蹭蹭往上长。
这样说是有科学依据的,妈妈个子有一米六八,父亲身高一米七七,儿子随母,他应该能长到一米八以上。
换好干净的衣服,夏臻来到堂屋。
走路时感觉身体轻盈得不像话,好像随时可以飞起来。
他压下某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坐下来继续写小说。
傍晚祝琴下班回家,看到儿子的变化,也是大吃一惊。
“冬冬,你的脸色怎么变化这么大?”
正常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皮肤不管晒黑还是养得很白,都比年纪大的人红润有光泽。
而儿子从小到大,皮肤一直苍白没血色,明显带着病态。
等到去年年底,他的脸色就更难看了,苍白中带着青灰色,连医生见了都暗暗摇头。
没想到今天突然气色大变,虽然血色依然不明显,却比普通人更有光泽。
如果不是瘦得皮包骨,谁见了都不会再把他当成病人。
“最近营养跟上去了,所以身体调养得越来越好,这不是很正常吗?”夏臻装傻。“接下来妈只要舍得花钱,多买些鸡蛋鸡肉和鱼虾回来,我再好好锻炼,争取跟周晓聪一样,长得又高又壮。”
周晓聪实际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体重也只有一百二十斤,远远算不上高大。
因为经常跟他在一起,才会衬得特别高大又结实。
他开始工作后,经常干重力活,又疏于锻炼,已经一年没有长个了。
“行,只要你想吃,妈一定给你买。”祝琴走过去摸了摸儿子脸上的皮肤,发觉近距离看更加细腻有光泽,只觉得心情一松,仿佛压在心头的大石被移除了一般。
老公还在的时候,夫妻俩最担心的事,就是儿子这样的体质,到底能不能活到二十岁?
这十年带着儿子看遍了省内的医生,没有一个给过他们乐观的回答,反而劝他们早做准备,免得到时接受不了。
也是因为这个,老公才会花大力气培养赵志诚,并把女儿许配给他。
万一儿子真的不在了,至少还有这半个儿子在,老了也不至于没有人送终。
“你看着好了,你儿子肯定会长到一米八以上,不会比爸长得矮。”感觉到妈妈的情绪,夏臻笑着转移话题。
父亲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优点,那就是长得帅。
一米七七的身高,浓眉大眼,匀称的身材,走路永远挺拔的仪态,就算进入中年后经常喝酒吃宵夜,依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大叔。
“如果真能这样,那妈就算死也闭眼了。”祝琴听儿子提起老公,终于绷不住了,红着眼眶嚷了一句。
怕在儿子面前失态,连忙转身去厨房准备晚饭。
把剩下的五个鸡蛋全部拿出来,加五个番茄一起炒了,装了满满一大盆。
又炒了一盘南瓜,一大碗卷心菜,加上野笋烧肉,可以说非常丰盛。
可能是排毒后的效果,夏臻见了胃口大开,接连吃了三碗米饭。
至于番茄炒蛋,几乎一半进了他的肚子里。
“你这个年纪,这样吃才能长高。”祝琴见了,一点不担心他吃多了,反而不断给他夹菜。“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你有这么好的胃口。”
如果天天这样吃,那儿子不长高长壮,才是怪事。
夏臻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心里多少有些后悔。
身体刚好转,就这样狂吃海吃,一点也不节制,小心把胃撑坏了。
于是站起来到院子,有生以来,第一次学周奶奶饭后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