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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旧城焕新颜,昔人憾不在

在小村里,生活舒适惬意,仿佛连岁月都变得很短,渐渐便会忘了时日。
赵小贝离开这天,却是中秋。
……
日复一日,跨过山河,无心观赏风景,却也毫无目标。
赵小贝行过几日,身上带的铜钱,几乎花光了。本来带的也不多,他又不懂得勤俭节约,花钱自然大手大脚。
赵小贝只是一腔热血,便往外闯,哪里知道这世界之大,谈何报仇,他根本连黑铁面的影子都找寻不到。这般漫无目的地走下去,根本就是毫无作用。
赵小贝紧皱眉头,望着这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树林与人群,突然心生畏惧。
这江湖之大,恐怕是他还未寻到黑铁面,便已经不知道命丧何地了。他想要先回小村,至少能够衣食无忧,再从长计议,可是离开时行色匆匆,又是夜晚,根本未记得来时之路,想要回去亦是困难。
待到夜幕降临,小贝终于行至一处熟悉之地。
城楼之上点着火把,城墙之上挂着灯笼,城门之上“容城”两个大字,映入眼帘。
“容城!”
高高的城楼,小贝远远的便看到,他顿时欣喜万分,他加快脚步跑向城门。就在不久前,他和灵儿姐姐来过此地,此时一股亲切感涌上心头。但是临近城门之时,他却是犹豫了。
“即使来过又如何?容城不是一个宵禁之城吗?我又是身无分文,进城与否又有什么区别呢?”
赵小贝脚步慢了下来,他想就在城外找个地方休息算了。可是这股亲切的熟悉感,吸引着他缓缓走向城门……
待进得城内,赵小贝却是傻眼了。
这哪里是什么宵禁之城,这分明是一座不夜城!
全城灯火通明,张灯结彩,人潮汹涌。走在街上,尽是摆摊吆喝的商人小贩,路人们会走走停停,挑选喜欢的商品,更有叫卖唱曲之声,处处皆是杂耍,唱戏,猜灯谜,打把势卖艺之景,还有灵儿姐姐最喜欢吃的糖葫芦,好不热闹,好像赶庙会一般……
这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小贝的眼睛却湿润了。
这一切的景象,和龙灵儿说过的一模一样,甚至比她形容得更加热闹……
还是那个城市,如灵儿姐姐印象中一般繁华,可是她却,再也看不到了……
赵小贝站在街上,被川流不息的人群推搡着前行,耳朵内尽是这般聒噪之声。他喜欢这份热闹,也喜欢这份聒噪,他觉得这样的情形才是生活,平日的安静实在是让人无聊。
只是……
只是,这份欢喜,她却做不到人诉说,开心无人知晓,悲喜无人可述。
任凭城市风景繁华,无她亦无牵挂。
小贝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临近抱着追风刀,她想要灵儿姐姐同他一起,再看一次城市的繁华。而今他看到了,可是灵儿姐姐再也看不到了。
眼前的繁华,扰人心弦,赵小贝固然喜欢,此时心头却有一种孤独感,越是这种热闹繁华,他越是想念往日里的平静。
小贝顺着人涌,向城内流动,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客栈门前,他抬头一看,“福喜客栈”四个大字,好像重新镀了一层鎏金,在灯笼的映照下,格外亮眼。
门前两根朱漆粗木门柱,上挂两条镶着金边的黑色木牌,木牌之上镌刻着一副对联,“任留五湖四海佳人豪客,可纳三教九流农士商官。”这木牌上刻着的文字,也同样刷着金粉,在灯光霓采之下,闪闪发亮。
再看店内,大门双开,店内灯火通明,黄花梨木的桌椅板凳,坐了个满满当当。
店内好几位伙计,来来回回地端酒上菜,穿行于这桌椅之间。吃酒之人在高谈阔论,道古论今,好不快活。
记得那时候,那个伙计,曾说这客栈,乃是容城最大的客栈,当时确实不信,但是现在看来,也委实不假。
小贝看着酒楼发呆,仿佛灵儿姐姐就在身旁,他想要进去坐坐,可是一摸身上,囊中羞涩,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
“哎哟,贵客,贵客啊!”
突然一声吆喝将小贝从恍惚中唤醒。
还是上次的那个伙计,他正好得闲,来到门前迎客。刚好看到小贝,慌忙踏出客栈门槛,拱手迎接:“这不是小少爷吗?今天是您一个人来的?吃酒还是住店?”
“我……我……”
赵小贝脸一红,挠着脑袋,支支吾吾:“我,不吃酒,也不住店,我……我身上没钱。”
“哦?”
那伙计愣了一下,有些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小贝,人还是那个人,但是身上所穿衣服的绸缎,却是不如上次来的时候那般靓丽,虽然也是上等绸缎,但是他这一身,像是时间久了,磨得破旧了许多:“小少爷,可是遇到了难处?”
“嗯……”赵小贝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轻轻点了点头。
“小少爷,莫不会是,一天没吃饭,晚上也无住处吧?”那伙计打量完小贝,笑起来。
看不出他的笑是客气,是怜悯,还是嘲笑……
“嗯,你,你怎么知道?”赵小贝抬起头,不敢相信地看着伙计,他大大的眼睛充满了好奇与憧憬。
“嗨,我们开客栈的,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身无分文,一天没吃饭,晚上也没住处的人,就是你这般表情。”那伙计将手里的抹布随手往肩头一甩,甚是得意地说着。
“哦……”
赵小贝支支吾吾地回答着:“既然你知道我身无分文,那我便离开了,大哥告辞。”
赵小贝说完,扭过头就想要离开,伙计却一把将他的胳膊拉住了。
“慢着。”
“嗯?”
“小少爷莫心急走啊。”
“大哥还有什么吩咐?”赵小贝不解地转回头,看着伙计。
伙计笑得甚是开心,嘴巴咧得很大,露出洁白的大门牙,两只眼睛迷成了一条缝,看不出他到底意欲何为。
“小少爷既然无处可去,不如就在这里留宿一晚,明日再做打算。”伙计说着,便把小贝往店内拽。
“可是,可是,我没钱付账啊……”小贝扭扭捏捏,不知如何是好。
“小少爷说哪里话?您可是我们的贵客啊,为民除害,行侠仗义。上次之后,我们东家也是啧啧称赞,恨不能与您们二位见面。再说了,上次大小姐给的银两甚是富裕,留您住宿一晚,又有何妨。今日您一个人,尽管吃,尽管住,我去找东家去说。”
那伙计不由分说,便将小贝拉进店内,在一个偏僻安静的地方,让他坐下。
“那,这个……多不好意思啊……”
赵小贝除了在小村之外,哪里受过别人这般恩惠,他感觉很是不好意思,但若是拒绝恐怕自己晚上又要风餐露宿,于是便半推半就地坐了下来。
“小少爷,不要客气,今晚你想吃什么,随便点,您一个人,还能吃多少啊!”
伙计见小贝坐下,便赶忙沏上热茶,摆上茶杯,给他斟了一杯。
“那…我就不客气了……”赵小贝挠着后脑勺,傻笑着。
“小少爷,千万别客气,我先给您上一壶烧刀酒。您吃好喝好,有事情尽管吩咐。”
不多时,伙计给小贝上了两素两荤,共四个菜,又摆好酒杯,这才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他旁边,同他聊着天。
“小的刚和东家说过您来了,我们东家说听说了您龙家的事情,想来您一个人也是孤单,便让我来伺候您吃好喝好,店里有其他伙计忙活着,倒也是用不上我。”
“你们真是好人啊!”赵小贝甚是感动,不由得有感而发。
“小少爷,我叫王三,大家都管我叫伙计王三,您也可以这么叫我。”
伙计站起来,给小贝斟满一杯酒:“小少爷,您尝一下咱家特色烧刀酒。”
赵小贝端起来这不算小的青瓷酒杯,一饮而尽,他从未喝过酒,如此这般一饮而尽,顿时觉得一股火辣辣的刺痛,直刺鼻腔与咽喉,如同火燎一般。
但是,待到他把酒咽下之后,这股刺痛感渐渐变淡,消失地无影无踪,口腔里只留有一股清淡的粱米香味,喉咙里感觉到无比的通透舒畅……
“小少爷,好酒量!”
王三说着,又给他满上一杯,得意洋洋地讲了起来:“咱家这烧刀酒,不同于他处的烧刀酒那般的只是浓烈。咱家的烧刀酒在味道浓烈之内,又是藏了几分绵柔,初入口似火燎,但是咽下之后,却是清香长留,顺滑爽口,越喝越想喝……”
“大哥,还真是你说的这般感觉,一点不假,嘿嘿……”
小贝说着,又是喝了半杯,这次他不敢再如同刚才那般,一口灌下,那般烧灼之痛,让他难以言喻。
如此一杯接着一杯,眼看一壶酒就快要喝光了,小贝也感觉到了那般晕晕乎乎,头重脚轻的感觉,这也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受……
小贝直感觉自己仿佛已经不再是自己了,他现在也不是世间凡人,而是从天上飘然而下的神仙,脚踩祥云,身轻似风。自己只需稍稍一蹦,便可以重新跃上苍穹,重归神仙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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