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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蒸汽火车

第二天一大早,天边泛起鱼肚白,从窗台溜入的微风,送来了院子里野菊花的芬芳。
雷恩吃过凯莎精心准备的早餐,准备出发。
一个深情的长吻之后,凯莎拿起衣架上的黄皮夹克,替他穿上,又拿起一个顶部向下凹陷,而两侧帽沿则稍稍往上翻翘灰色牛仔帽帮他戴上。
她一直送他到庭院前的铜艺门边,在他转身的时候猛地抱住了他。
心有触动,雷恩转身抚摸着她白嫩的脸颊,看着美眸中全是眷恋和不舍的佳人,他温柔地说:“小月,我每天都会想你的。
如果你也想我,就睡在我房间里,先适应一下,反正你以后都会睡在那。”
“再吻我一次。”没有在乎他的调侃,凯莎略有些激动的说。
捧着她的脸,又是一个忘情的深吻,良久,唇分,雷恩其实也很不舍。
小情侣正处于热恋期,恨不得每天形影不离,可双方都清楚,对方有自己的路。
在佳人的注视下,他挥挥手,迈步走向城东的火车站,他两手空空,除了一把插在夹克内口袋中的普通左轮手枪,他好像什么也没带。
但他手上有两枚戒指,一枚淡紫色的猎魔戒,一枚更珍贵的银色储物戒。
后者是凯莎硬塞给他的,当然,这种储物戒没有雷恩想的那么神奇。
它并不是空间戒指,无法一念之间就收取物品,储物戒采用特殊材料打造,内部其实是一种空间折叠的阵法。
注入灵能可开启,需要十几秒时间打开口子,然后伸手进去拿出里面的物品,关闭又需要五六秒,而且开启时戒指会发光。
因此不能在战斗中使用,不过就算如此,这也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除了相关职业的圣者,需要炼金大师和阵法大师联手才能打造。
如老山羊那种刚刚晋升的化阵术士,都做不到在戒指那么小的地方刻小空间折叠阵。
一般只有老牌大师级超凡者才用得起这种东西,雷恩手里的是两立方米空间的储物戒,足够放下他的所有行李了。
9月1号,正值金秋假,布深城火车站内人山人海,十分嘈杂,可以看到许多准备归家的大学生。
布深大学神秘学班只招收本地人,但其它普通专业会面向全国招生,因此有不少外地的学生。
雷恩拿着买好的火车票踏上站台,进入一节车厢内,这预示着新的冒险开始了。
“呜—呜—呜—呜—”
伴随着刺耳的汽笛声,大片的白雾从蒸汽车头上升腾而起,铁轮开始有序地转动起来。
如一条游动的长龙一样,蒸汽火车缓缓驶离站台。
雷恩买的是一等舱的票,最好的车厢,很贵,花了一个金币。
不过火车内部,空间倒是比较广阔,用木板隔成了一个个小包厢。
自蒸汽联盟的人发明了火车后,“开拓者号”蒸汽火车经过了多次改良,速度提升了不少,目前达到了每小时80千米左右的速度。
长长的列车行驶过大片的原野,打开的窗户外,飘来花草灌木的芬芳。
雷恩欣赏着窗外平原上的风光,这是他第一次出布深城和乘坐蒸汽火车,颇感新奇。
“快餐!饮料!”
不多时,清脆的女声响起,一名穿着白色制服的女乘务员推着小餐车,从一侧狭窄的走廊经过。
到了餐点,蒸汽火车中有专门的餐车,但那显然是给有钱人提供的。
作为平民与中产阶级,还是自带干粮的居多。
蒸汽火车提供的便餐延续了优良传统,味道一般,还特别贵!
因为之前红魔女的任务发了笔财的雷恩倒是不缺这点钱,喊了一句:“给我来份盖饭!”
“1枚银币!”
这价格,比外面贵出三倍不止,在法罗兰,1枚金币等于10枚银币,一个银币相当于20个铜板。
大致类比一下,一个铜板相当于两块钱。
吃着比平时贵了三倍不止的尖椒肉丝盖饭,雷恩思索着接下来的行动。
因为昨天被提醒了一下,他不打算节外生枝了,先熟悉一下环境,立刻去找土著部落搞到红心草,再考虑其他。
三个小时后,普格尼平原边缘,迪拉莫市。
炙热的阳光烧烤大地,狂风吹拂,阵阵黄沙扬起,绿色的仙人掌耸立。
远处,可以看见一个赤红色的峡谷,穿过这个峡谷,就真正进入了普格尼平原腹地。
迪拉莫市原本是一处淘金点,80多年前,曾经有十数万的狂热淘金者涌入这里。
他们中有人一夜暴富,有人横尸街头,当时金矿被发现时,这里极度混乱,各路匪徒在这火拼,试图先捞一笔。
经历过一场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狂欢之后,政府接管了这里,但不少人也留了下来,这里渐渐发展成了一个小城市。
马匹,是这里最方便的交通工具,牛仔是这里的常客,火枪是这里的习俗。
当地还有决斗的传统,不是那种背对背数一二三的绅士决斗,而是比谁掏枪快,射得准,生死只在零点几秒内就决定。
一手好的枪法,灵活迅捷的拔枪和枪斗术,足以为你赢得一片掌声,甚至火辣女郎的青睐!
不要小看普通枪支,经过蒸汽联盟的改良后,左轮手枪威力不俗。
一阶超凡者虽然比普通人强壮不少,但他们连灵能覆盖体表都做不到,多挨几枪,照样会被普通枪支打死。
那怕是二阶超凡者,可以将体内灵能导到体表上形成防御,可也不能无伤抗住枪械的射击,要是被十几把枪扫射,同样有被打死的风险。
当然,普通枪支对三阶超凡就没什么用了,他们已经可以灵能外放,形成灵潮罡风,需要原力枪械搭配猎魔弹、穿甲弹等特殊弹药才能对付。
不过这里的牛仔或匪徒中同样隐藏着超凡者,这里的常见超凡职业有【枪斗士】,【格斗家】,【骑士】等。
这里的人大多数以放牧为生,有时候也会兼职赏金猎人的工作。
当然,如果迫于生计,偶尔做上一两票买卖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雷恩此时,已经踏入了迪拉莫市的地盘,没有铁轨穿过平原腹地,从这开始,就需要坐马车了。
他戴着牛仔帽、穿着夹克衫、搭配蓝白色牛仔裤,黑色马靴……完全就是一副牛仔的打扮,走了一会儿,他看到了一个酒吧。
门牌上写着“火鸟酒吧”,他推开只剩半截的木门,走进其中。
一瞬间,似乎有不少目光扫视过来,又马上收回。
酒吧里面十分吵闹,烟草味混杂着酒水的味道,一片乌烟瘴气。
喧嚣与喝骂,女郎的娇笑与酒客的大喊,形成了一曲独特的交响乐。
甚至有一对男女当众在椅子上做了起来,周围人见怪不怪,最近这里乱得不像话,这种鬼地方,能爽快一天是一天。
酒吧一侧的墙上,还挂着一排排通缉令,用素描画出的罪犯肖像,下面还写着悬赏的金额。
只有寥寥几个,有着黑白照片,但都很模糊。
别指望能通过这种画风奇特的通缉令知道罪犯的长相。
瞧见这一幕,雷恩笑了笑,来到吧台前坐下:“一杯啤酒!”
“这是对外乡人的欢迎,第一杯我请了!”
大叔模样、身穿白衬衫、黑马甲,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酒保送上一大杯啤酒,微笑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外乡人?”
雷恩瞥了眼自己的衣着,就是这里常见的牛仔打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酒保哈哈一笑:“口音,还有,这里的牛仔一般都把枪插在裤兜里,而不是藏在皮夹克口袋中。”
微微一怔,这是好意的提醒,雷恩把夹克里的左轮手枪掏了出来,插在裤兜里,露出枪托。
一瞬间,酒吧里偷偷打量他的人纷纷收回了目光。
“谢谢提醒!”
雷恩道谢,虽然不怕,但被这些人缠上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不客气,需要情报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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