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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九章 苦涩年轮

秋水郡,户数不足五十万,虽有千里沃野,可将粮食种子播下,土壤总是欠了一口气,距离上一次丰收,是五十年前的往事了。
五十年,足够两代人花谢花开。
自大争开始之后,秋水郡也难逃脱赋税加重的虎口,百姓生活更加不易,街道上,看似摊位不少,可路上的行人,都已上了年岁,多数酒楼客栈,生意寡淡,无丝毫红火迹象。
细看之下,这里的百姓多数身材消瘦,一看便知,饭碗里没有油水,素面,咸菜,是秋水郡的饮食主调,当然了,这只是大多数百姓生活写照,而非大户人家的光景。
宇文君漫步在街道上,他换了一身很朴素的墨色衣裳,看着并不显贵,这里的一切,果然如国师大人所言,百姓生活很苦,繁华闹市尚且如此,山野村庄小镇里的百姓,生活自然是更加艰难。
不同于高志与陈典曾帮扶过的大春州伯牙郡,那里好歹占据地势之利,可在水产一事上下下功夫,而秋水郡这里,无地理优势可依靠,距离其余州郡还路途遥远,也并无本土的文武之道的传承可言,一个地方,土壤若是不够争气,便很难生机勃勃。
而秋水郡近百年来,也并未出过人杰,寒门士子的数量少的可怜,秋水郡的衣冠士子,放眼其余州郡,与寒门士子并无多少差异。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水郡之名,真名副其实也。
一家酒楼里,宇文君独自一人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外面,细雪纷飞,路上行人抖抖嗖嗖,露天的小商小贩,搓了搓手,哪怕是下雪了,也在坚守生意,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生活如何煎熬,都得要撑下去,人总是要吃饭的,哪怕自己可以饿着,家里的妻儿老小也不能饿着。
一壶热酒,一叠花生米,一碗就着咸菜的素面,便是宇文君这一顿的口粮,其实宇文君想要一叠牛肉,然对于贫苦之地,牛肉可是稀缺资源,哪怕是乡绅土豪,也极少吃牛肉,通常都以猪肉为主。
街道萧条,郡内一片颓然,宇文君无端想起了自己参与八顾之宴的往事,他让那个偏僻而贫穷的村庄响起了朗朗读书声。
在秋水郡设下一座恒昌书院的想法,已在宇文君心里生根发芽。
盛世也好,乱世也罢,受困受难的,总归是下层百姓。
宇文君没有嫌弃这一顿潦草的午饭,而是一口一口的吃完了,唯一可圈可点之处在于这这一壶热酒滋味儿很正,并未兑水。
有些事不好言说,越是贫苦之地,弄虚作假的事情就越少,可有些时候,越是贫苦的人,就越是喜欢弄虚作假。
宇文君走出这家酒楼,他打算离开郡内,前往周边的村镇看上一看,走着走着,前面传来了一阵嘻嘻哈哈打闹的声音。
视野中,几位孩童正在打雪仗,小脸通红,吆喝声清脆悦耳,隐隐约约,将包围秋水郡的暮气撕开了一道口子。
可很快,宇文君心里便是一沉,两位男童,脚上穿的是可以露出脚指头草鞋,这类草鞋只能用于夏季,冬季穿这种草鞋,自然是迫于无奈。
然打雪仗的孩童们并不在意这些,他们已经习惯了,揉捏出一个雪球,开启一场此起彼伏的攻防大战,他们也不知道,寒气湿气已然通过涌泉穴渗入了他们体内,只是他们年幼,还能扛得住,等往后上了年纪,各类风湿风寒的毛病将会一应俱全。
孩童们脸上的笑容越是无拘无束,宇文君的心里便越是难受。
身为一位多少有些良心的政客,自然是看不下去。
宇文君微微皱眉,思来想去之后,他还是小心翼翼的绕开了这几个打雪仗的孩童,心里是想要给他们买上几双可保暖的棉靴,他深知,一旦照顾了这几个孩童,很快就会有人将他包围起来,等待着他的施舍,此事不必着急于此时此刻。
环顾四野,周围的建筑都已老旧,路道不平,坑坑洼洼随处可见。
不愧是连国师大人都觉得百姓很苦的地方。
秋水郡外,千里平原,不说雄山大川,连一座略有雄势的孤峰都没有,很平,很苦涩,就像是老百姓的日子。
道路上尽是泥泞,马车难以通行,此等路况,至少也得乙等战马方可开道。
细雪逐渐演变成鹅毛大雪,宇文君有些后悔没有带着黑狮子一同来到秋水郡,轻微御风而行一段路程后,视野中,一棵参天柳树矗立,柳树下,国师李洪山靠在树上,对宇文君投来了略有玩味的眼神。
来到近前后,宇文君疑惑道:“国师大人在这里等我?”
李洪山淡然一笑道:“人皇陛下也很是牵心秋水郡的百姓,所以我来了。”
“以往殿下不曾来过秋水郡,距离人间疾苦很远,如今殿下看到了,不知心中作何感慨?”
宇文君这没有向国师大人质问人皇陛下的政治举措,也并没有辱骂庙堂上的衮衮诸公,秋水郡,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曾站住脚,想要令这里生机勃勃,是一件艰难而漫长的重任,却未必可见成效。
同样都是地方官员,繁华之地的地方官员与贫瘠之地的地方官员比起,是不一样的,如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
李洪山笑道:“记得多年前,某些颇有才能却又不懂人情世故的年轻官员,便会发配至秋水郡当父母官,本以为那一类官员,经历过人间疾苦之后,总会明悟一些道理,也能养出一股正气与浩然气。”
“可惜的是,那一类官员留任结束之后,重返繁华之所,变得异常奸诈狡猾,对于政事,只求不犯错误,对于唾手可得的功劳趋之如骛,稍有艰难重任,便敬而远之。”
“那些嘴上说要为万世开太平,要为百姓谋福业的读书人,多数也只是嘴上说说,心里惦记的都是男盗女娼那些不雅之事。”
宇文君狐疑问道:“那少数读书人呢?”
李洪山笑意更加狂妄,道:“那些少数人,悟性不足,才能太弱,根本就看不到多数读书人眼中的光景。”
“秋水郡一直都是北方的疑难杂症之一,早年间,陛下也曾想过,在这里设下一座书院,名曰浩然书院,可这里实在是太穷,人不杰地不灵,此事便荒废了。”
“国库也曾一度时期倾向于秋水郡,发展民生内需,可这个窟窿很大,根本填不满,且秋水郡不少青壮年,都去了外地州郡谋生。”
“秋水就像是一个老人,已到暮年,可一时半会儿,又难以断气。”
“陛下倒是很想要看看,这个时代的八顾之首,能否对秋水郡对症下药。”
李洪山笑意愈加猖狂,看宇文君的眼神,若看着一个对前途未来感到迷惘的小丑。
秋水郡,就像是一个百无一用的男人,无体能,无学问,无容貌长相,无风水,无父母双亲,也无妻儿,且还身体残缺,如何下手?
宇文君沉思道:“可这里终归还有人气,我欲在这里,设下一座恒昌书院,以工代赈之事,可先从秋水郡修建恒昌书院落实,我将会在这里,修建一座规模极大的恒昌书院,可容纳十万学子往上的恒昌书院。”
“不过国库那里,得多少给我出点力。”
李洪山哈哈笑道:“这倒也行,临近州郡的寒门之子,不远百里千里的来秋水郡入学,确实可带动人潮,陛下那里我会去言说的,对于政事,我悟性不如殿下,就不敢在殿下这里班门弄斧了。”
仅仅设下一座规模极大地恒昌书院,自然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商贸,有地方支柱产业,不过秋水郡显然是不会有地方支柱产业的。
宇文君这才好奇问道:“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李洪山一脸从容道:“星罗事务繁忙,恰逢整顿北方民生、世家,这是一件大事,所以我亲自来了,就不劳烦殿下微服私访秋水郡的贫苦百姓了,我直接带着殿下前往一座农家,那家真的很苦。”
“至于殿下远不远干一些会弄脏衣裳的繁琐事情,便要看殿下的心意了。”
“事后,我会将殿下今日之举,书写成画卷,散播之北方繁华之地,暗中收买几个颇有名气的说书人,以造声势。”
宇文君并未觉得国师大人心意不诚,诸事繁忙,个人之感怀,着实无关轻重。
“带路。”宇文君道。
国师大人大袖一挥,构建虚空通道,两人没入虚空通道后刹那,便来到了一座半山坡上,说是半山坡,周围却无多少成材树木,都是在风雪之中摇曳的小树,枝干约莫手臂粗壮,枝条纤细,覆盖一层雪色后,倒是平添了几分虚幻的厚重之感,不知可否捱过这个冬季。
半山路上,李洪山眸光望向不远处的那座草房,烟囱上空,青白色烟雾缭绕。
草房外,空无一人,只有一座用竹条编织而成的篱笆,细看之下,竹条已接近腐朽。
“就是这户人家,你去看看便知晓了。”李洪山道。
宇文君轻盈一步跨出,便到了草屋之外,门很破旧,污迹斑斑,无门环,宇文君只好站在门外轻声喊道:“有人吗?”
屋内,一位断臂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约莫三两岁的孩童围坐在火坑旁烤火,可惜火坑里没有地瓜,也没有土豆。
中年男人听到门外声音,神色诧异,且有一丝丝的惊恐,他的头发甚是脏乱,身上的衣裳大小补丁十余个,内里无棉衣。
“有人吗?”门外的宇文君再度轻声呼喊道。
两三岁的孩童也略有懦弱的望向了大门,在他想象之中,门外的人,一定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人。
中年男人身躯微微一震,站起身子走向大门,站起来才发现,他的右腿瘸了,是一个跛子。
吱呀……
中年男人打开门,眼神沧桑又惊恐的看向宇文君,很久不与人交往,便会这样。
宇文君连忙柔声一笑道:“我是外地的旅人,外面风雪大,途径此地,想要避避风雪,还望叔叔行个方便。”
中年男人略有孱弱道:“寒舍简陋,看小哥的穿着打扮,不像是寻常人家,小哥莫要嫌弃。”
断臂的男人说话声音很轻,应当是长时间气血不足导致。
宇文君略有揪心道:“无妨,这般天气能有遮风避雨之所,就已是天大的运气。”
中年男人带着宇文君进入屋子里,火坑里的火光虽然刺眼,可整个屋内是极其昏暗的,且灰尘极多。
两三岁的孩童看见宇文君来了,怯生生的保住了父亲的小腿。
宇文君瞥了眼周围,屋子里的地板坑坑洼洼,墙角上堆放着木箱,木箱残破,宇文君微微开启龙眸,透过木箱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衣裳,衣裳下面是已经发霉的谷物。
而中堂两边,各有一间小屋,左边小屋里,睡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气息虚弱,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目测大限将至,难以熬过这个年关。
身体残疾的中年男人常年生活在这方圆数里地方,性情孤僻,不善言辞,更不懂何为待客之道,很是直接的向宇文君问道:“小哥是郡内的人?”
宇文君刚欲回答,忽然发现,房梁上蹲伏着一只红鸟,不愧是国师大人,准备果然周全。
年轻的八顾之首嗯了一声,道:“外出采风,途经此地,多有打扰,还望见谅。”
一边说着,宇文君挤出一抹温润如玉的笑容看向了依偎在父亲怀里的孩童,小家伙心里的紧张这才徐徐退散,也对着宇文君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可这笑容宛若一柄锋利的刀子,插入了宇文君心里。
小小年纪,不知人间疾苦,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中年男人应道:“不嫌弃就好。”
“小哥如何称呼?”
宇文君直言不讳道:“在下宇文君。”
这样的人,并未见过世面,不会知晓谁是宇文君,谁又是秋清,谁又是蒲维清,谁又是李洪山的。
“叔叔如何称呼?”宇文君问道。
中年男人道:“江柴,柴火的柴。”
这是一个很朴素的名字,宇文君又看向了两三岁的孩童,故作温柔道:“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小家伙怯生生的看了眼父亲。
江柴顿了顿,对宇文君说道:“他还没取名字,我没啥学问,打算过完年后,干点活儿,攒点钱,去二十里外的镇子里,找先生给他取个名字。”
宇文君柔和道:“恰好我也读过几本书,虽学问不深,但取名字还是可以的,叔叔若是不嫌弃的话,我就可以给你儿子取名。”
江柴当即微微皱眉,底气不是很足道:“可是我现在没钱,这实在是……”
宇文君温和一笑道:“无妨,小事一桩而已,恰好我也在叔叔这里避避风雪,一来二去,我们也扯平了,叔叔不必放在心上。”
江柴却坚持到:“两码事,取名字可是大事,你们读书人求学时,也是花了不少钱的。”
宇文君心中更加不是滋味,随手在火坑里取出一截冒烟的木柴,在地上写下了“江盛”二字,轻声结实道:“江是他的姓氏,盛有宽宏大量之意,也有长治久安之意,更有前程似锦之意,记得平日里好生练习这两个字。”
小家伙看着地面上的两个字,眼神狐疑,他只是觉得,这字太难写了,他很佩服这位长的很好看的叔叔,这么轻松就写了两个字出来。
江柴见状,眼睛里一阵湿润。
在秋水郡地方风俗中,找先生取名字,得花钱,想要取一个好名字,更得要花钱,且事后还得请先生吃一顿酒。
这些钱,对于一个身体有残缺的中年男人而言,份量是极重的。
“谢谢,多谢小哥赐名。”江柴颤声道,两滴眼泪顺着眼角滑过鼻梁,黏在了嘴唇上。
宇文君开解道:“都说了,一桩小事而已,对了,孩子娘亲呢?”
江柴眼神里一阵木然,声音很轻的说道:“难产走了,怪我自己没出息,若当时可以花点钱请个郎中看看,说不准孩儿她娘就能活下来。”
“孩儿她娘是个寡妇,跟我一样命苦。”
宇文君没有细问下去,稍微一想就知道,家里有卧床不起的老人,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娃,江柴身子又有残缺,既无法出远门务工,也无能力干较为繁重的体力活儿,过来过去,只能在自家庄稼地里刨食儿,不说远大前程,光是活着,就已是千辛万苦。
还好,还有个孩子,是他心里的盼头,可是,这样的家境,孩子长大之后,又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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