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正文卷385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
一起站起来碰过杯之后,大家集体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之后,干过一杯的众人,这才在曹志强的双手示意下重新落座,但全都没有动快子,而是一起目不转睛的看向依旧站在主位上的曹志强,明显是等着曹志强再说几句。
对此,曹志强只是微微一笑,然后放下酒杯笑呵呵的道:「既然大家都想让我说,那我就多说几句。
这个,成绩是显着的,未来是光明的,至于其他嘛……
算了,今天是庆功宴,关键是吃好喝好。
所以,废话不多说了,大家放开了吃!放开了喝!
就这样,开吃!」
说完,曹志强直接坐下,然后第一个拿起快子,开始伸向眼前还冒着热气的糖醋鲤鱼。
一看曹志强动快子开吃了,大家这才轰然一笑,然后也纷纷拿起快子笑呵呵的开吃,场面立刻就快活了起来。
好吧,这是红光出版社内部举行的一次庆功宴。
至于庆功的主题嘛,主要就是祝贺《怒放的生命》这张专辑的热卖。
因为只用了十二天,也就是在昨天的时候,怒放的发行总量正式突破三百万张。
这可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成绩。
为了这个成绩搞一个内部庆功宴,犒劳犒劳大家,再正常不过。
实际上,不是说过去没有发行量这么多的唱片,而是建国后,国内还从没有在短短十二天的时间里,单张唱片的发行量就超过三百万张的先例。
可以说,曹志强的那张《怒放的生命》,算是开创了一个历史。
如果是在国外,那么按照这个销量,曹志强已经可以妥妥的算是天王巨星了。
要知道,在此时的米国,单张唱片销售量超过五十万就是金唱片,超过一百万就是白金唱片,销售超过1000万份就是钻石唱片。
而在香江的标准,2.5万张就算金唱片,5万算白金唱片,10万算双白金,15万算三白金。
所以无论是比较苛刻的米国,还是相对宽松的香江,曹志强目前的这个成绩,都可以算是白金唱片获得者。
当然,由于国内消费水平在那摆着,怒放的销量虽然不错,但利润实际上并不高。
可利润再低,如果加上恐怖的数量,总体利润同样很高。
就目前的情况来讲,三百万的销量,利润是很可观的。
就以利润最低的正规国企发行渠道,也就是新华书店、供销社、百货公司之类为例。
这些渠道都是按照定价五五分成,也就是2.8元一盘磁带,他们就要赚1.4元,而华夏音像公司赚剩下的1.4元。
问题华夏音像公司还要负责成本,也就是1.2元,所以实际的利润,是每盘磁带0.2元,也就是两毛钱。
三百多万的销量,国企的渠道数量是最好统计的,因为对这些单位都是一批一批的限量供应,到目前为止,销量总共是62万张,全部售罄。
六十二万张唱片,按照两毛钱的利润算,那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也是12.4万元了,这才仅仅过去十二天啊,几乎就是一天一万的赚。
当然,真正的赚钱大头,其实是红光百货公司的小红屋便利亭,以及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
先说小红屋便利亭。
小红屋便利亭的销量虽然最低,目前只有十五万出头,可单纯就利润来讲,小红屋的利润反而比国企渠道更多。
因为小红屋连锁便利亭,每销售一盘《怒放》,红光百货公司能有0.3元毛
利,华夏音像公司能有一元钱毛利。
先不算红光百货公司的收入,只算华夏音像公司的毛利,十五万的销量,也妥妥过十五万了,就毛利润讲,确实超过了新华书店等国企销售渠道。
但这两个渠道的利润,跟销售大头红光出版社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渠道,就是出版社的销售部。
所以按照正常流程,其实是红光出版社跟华夏音像公司签署了销售协议,由红光出版社代销售一部分华夏音像公司出品的《怒放》磁带。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名义上是销售部,其实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销售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跟李有福签署一个用工协议,名义上算是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就可以算是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
这些个合同工呢,平时不发工资,好处是可以自己掏钱,通过红光出版社购买工人才能买的工人保险,包括养老跟医疗,以及用自己的钱,以内部价购买红光出版社职工才能享受的工人福利,比如差额粮票之类。
但这些好处还不至于打动那些个体户,真正打动他们的,还是他们可以用远低于外界的价格,合理合法的拿到红光出版社销售的产品,并且还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销售出版社认证过的产品。
比如红光出版社自产的图书,代卖的图书等等,这些合同工性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贩卖。
到时候,万一有人查他们,他们就是妥妥的国企销售员,不算个体户。
这样的好处是啥呢?
首先一个,是这些人批了红光出版社的皮之后,算是有组织的人,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户,各地的牛鬼蛇神见了他们,都不能按照个体户的性质对待,而是要先跟他们的后台,也就是红光出版社来交涉。
红光出版社是京城国企单位,而且是还算文化单位,背后站着冶金部跟文化部,这不是一般地方单位能惹得起的,所以对这些红光出版社的,那些牛鬼蛇神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敬而远之不打扰,等于少了很大一块儿额外费用。
其次一个,那些人成为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合同人员后,就算是国企职工了,那么他们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单纯的个体户。
也就是说,他们不用交个体户的工商税,而且没有个体户的各种限制。
比如雇佣人数限制,资金规模限制等等,都不受个体户的框架限制,而是按照国企的标准来。
等于说,每一个地区加盟商,或者说分部的销售人员,都可以自行招兵买马,扩大销售人员跟销售范围。
换言之,每一个加盟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理论上都可以自行雇佣八人以上的团队,然后他们不用再自己干个体户,而是直接搞批发商,还是光明正大的批发商。
批发商的利润,可远比个体户多,资金规模也更大。
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因为是国企,所以他们的资金可以走红光出版社的国企账户,所以哪怕资金规模再大也没关系。
与此同时,因为不同地区的销售分部都是一个单位的,彼此缺钱了,还可以在打申请之后,互相帮助,互相调剂,有那么点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意思。
更不用说,红光出版社跟红光机械厂紧密合作,货物运输方面可以正规的走火车运输跟汽车运输,这是一般个体户做不到的。
可以说,在私营经济允许出现之前,这种加盟模式,或者叫挂靠模式,是最理想的经营状态,好处不要太多。
好处多,约束当然也多。
因为加盟了红光出版社,成为销售部的一员之后,就要守出
版社的规矩。
比如说这些加盟个体户销售的产品,都要经过出版社认证,认证过的才能享受优惠,没经过认证的产品,你私自卖,不出事儿则罢,出了事儿的话,不但跟出版社无关,而且出版社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这些条款,都有正式合同的,里面详细记录了各种权利跟义务,总起来说是对出版社更有利,但对加盟个体户也还不错。
目前为止,经过出版社人证的合法销售品,只有三款,分别是图书《江湖行》,单曲唱片《红旗飘飘》,以及专辑唱片《怒放的生命》。
《江湖行》的销量自不必说,哪怕到现在了,也依旧是畅销书,且已经让大家赚的盆满钵满。
《红旗飘飘》虽然销量总体上不是很理想,但单价高,利润也高。
《怒放的生命》则是最新的爆款。
怒放这张专辑一上市,就被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利用自己的内部渠道,发散到了各地分销点,然后借助那些分销点的销售专员,或者叫销售批发商,大批量的销售出去。
所有加盟商的拿货价格,统一都是2.3元,至于他们拿到货之后卖多少钱,那就无所谓了,都是各凭本事。
考虑到偏远地区供不应求的情况,距离京城越远,零售价就越高。
比如南京分部,南京地区目前一盒《怒放的生命》录音带,市场零售价已经到了4元钱左右,那么南京分部的销售人员,他们以2.3元拿货,4元钱卖出,中间足足有1.7元的毛利。
再减去运输成本,差不多是两毛钱一盘,那利润也有1.5元的毛利了。
一盘磁带就赚1.5元,那一万盘就是一万五的毛利啊,这能不让人眼红吗?
因此,大家在尝到甜头后,都是疯狂进货。
之所以能在十二天时间里,就卖出三百万的数量,其中大部分都是这些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卖出去的。
他们都是先拿钱进货,进货后,在当地批发销售出去,拿到钱就再去进货。
得益于自家有独立的汽车队,能自己搞中短途汽车运输,只是北方地区,短短几天就卖出去一百八十万张,其他的则是南方地区的销售额。
考虑到李有福已经跟广州、深圳以及南京等当地的磁带厂谈好了合作,大部分新的磁带厂已经开始正式录制《怒放的生命》,初步估计,之后还会再爆发一波销售狂潮。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对于《怒放的生命》这盘专辑,各地依旧是供不应求,都在抢购这盘磁带。
当然,销售如此火爆,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喜爱,其实已经算是一种投机行为了。
这当然也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这两年录音机的发展以及录音磁带的推广。
实际上,只是三年前,也就是1980年的时候,国内录音机的生产数量,当年全国来算,也仅仅是十一万台。
然后倒了1981年,全国各地的录音机厂入雨后春笋一样出现,产量一下子就破了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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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统计数据,但即使按照最保守的数据算,起码也有三千万台的数量。
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国内最少有四千万台录音机。
这么庞大的录音机数量,对内容,也就是录音磁带的需求自然就大大增加。
再加上1983年的时候,李谷依老师在八三年春晚公开演唱禁歌《乡恋》之后,等于吹响了开放的号角,导致港台流行音乐开始疯狂的进入内地。
只是因为这时期国内的录音磁带数量终究太少,盗版太少,加上运输不畅等原因,这才导致流行歌曲磁带总体数量过少的情况。
可以这么说,在1983年,或许你能买到一台录音机,但你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录音磁带,其实数量是相对较少的,尤其是港台流行歌曲的录音磁带,数量少之又少。
这主要是因为港台流行歌曲的流入,大部分都是非法的,没经过正规审批,所以正规的国内唱片公司不能明着发行。
比如中国唱片公司,还有曹志强的华夏音像公司,以及各个地方政府直属的唱片公司,像津门唱片公司等等,这种国内正规的唱片公司,此时都不能明着制作港台流行歌曲。
结果就是,此时流入国内的流行歌曲,其实都是南方各个唱片公司私自生产的盗版货,也就是不印唱片公司名字的卡带。
一直到1984年之后,国内正式放开这块儿,各个唱片公司才开始明着盗版港台甚至欧美的流行歌曲,就跟他们盗版港台武侠一样,都是明着盗版明着卖。
所以到了1984年十月以后,或者1985年之后,听到的港台流行歌曲磁带,上面一般就印着音像出版公司的名字了,那是因为允许他们那么做了。
但在1983年,这还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市面上的港台流行歌曲虽然有,但数量很少。
这就导致了,大家对流行歌曲的渴求度是很高的,以至于盗版流行歌曲磁带的价格非常高,普遍都在六元以上。
现在,出现了质量可以媲美港台流行歌的国内歌曲,价格还这么便宜,那大家当然抢着买啊。
更不用说,此时的老百姓都是很精明的,很多人都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不但自己买来听,还买来很多更多私下倒腾赚差价。
所以,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
这从依旧供不应求的市场需求,以及依旧没有降下来的远超定价的市场价,就已经能略知一二。
只能说,此时的国内唱片市场,真的是一片高度渴求的蓝海啊。
不趁机来捡钱,简直对不起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