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别别扭扭,结婚后还是别别扭扭。她家的亲戚多,跟她同龄的表姐妹就四五个,同事的她们是一批同时分到幼儿园的,内部外部压力、攀比,还有对孩子的教育上,再加上我有一个不起好作用的丈母娘(这是后话,以后再提)。都说小学老师个性,这点在我媳妇身上体现的最明显了,她不只是个性,而且还说了不算,上午答应好的事,等不到明天,下午就变卦,甚至当时就变卦,女人善变被她表演的淋漓尽致。以前还能说上两句,后来一说话就呛,再后来就彻底汤水不进了,有时想跟她缓和关系,多种尝试都试过来了,都无济于事。就这脾气,没办法,我也死了心了。
后来我多次跟她提出离婚都无果,原因就是她提出来的条件我根本就做不到。她跟我提出的两个条件是:第一,房子孩子归她,她说这房子也有她的贡献,这点我倒不可否认,虽然她每月只挣一两千块钱,但她也没花到别处,另外她说她离完婚之后也没地方可住。第二个条件是:给她五百万的现金,作为对她的青春损失费,还有对孩子的抚养费。她说:她说她一个月只挣两千块钱,这个房子的每个月的物业费就几百块钱,剩下的钱怎么能够过日子?还有孩子今年才七岁,把他养到十八岁,吃饭穿衣交学费等等,我得需要多少钱?我要的五百万一点都不多。我问她:咱俩住独单时,我要是还撅着屁股猫着腰干钳工,你还会找我要五百万吗?难道咱俩就离不了婚了吗?你这是刻着我数来的!谁又给我青春损失费?房子有你一份还有我的一大份了。她说:达不到我的要求咱俩就这么耗着。
面对她的胡搅蛮缠的高条件,我没有任何办法,我也达不到。房子我可以给她,钱从哪来?别说我没有这五百万,我就是给她凑上五百万,我又去住哪?租房子住吗?然后我拿什么挣钱?再白手起家吗?我得需要多少年才能挣套房子?到那时我离婚还有意义吗?我离婚难道就是为了离开她吗?就这样一直耗着,各不相干,我晚上不管回来多晚,或者是不会来,她从来没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这天早晨开车刚从小区里出来电话就响了,我一看来电话的是滨海市第二建筑公司的部门经理“徐光韦”,我平时就称他为老徐,我接通电话之后老徐说:兄弟,别忘了今天去歌舞团,已经签了合同半个月了,人家都等着急了。我说:噢,知道了,我这不正在路上了吗。老徐说:你赶紧看看这活能不能干,不能干告诉我一声,我赶紧找别人。我说:好吧,我看完了再说。他说知道找谁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找一个叫:“李凌”的副团长。我说:好嘞,知道了。他说:那我撂了。我说:好吧,再见!老徐说的这个歌舞团的项目是什么呢?滨海市歌舞团有两座楼,由于楼房太老了,外墙墙皮时常脱落,再加上练习室、排练厅、、、等等,地板也老化了。结果找了几个预算师做一下预算,结果给出的价格都是四百四十万至四百六十万,歌舞团打报告向上面批吧,结果上面就给批下来四百万。歌舞团对外招标结果流标。而代表二建投标的老徐他们这个部也参加了投标,而且给的价格最低:四百一十六万。结果歌舞团没办法,主动找到老徐他们,问他们四百万愿不愿意干?结果老徐他们答应了,而且还签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