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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见诺顿

樱井明小心地将两把小太刀归入刀柄,待全副武装后,他走出房间,大家已汇聚在门口等他。“每次属你最慢。”龙马吹着泡泡糖。“的确,每次明君都是最慢的,比真子还要慢。”调笑声传来。樱井明目光沉静,扫视过众人,大家无不是全副武装。“这次,不再是梦了。”樱井明道,“其中凶险不用我言述,还望大家……”“废话真多。”真子丢下四个字,率先从他身边走过,束在脑后摇摆的马尾砸了他一脸,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不仅拖,还啰嗦。”龙马双手抱着后脑勺,感慨地从他身边走过。“确实,要我是奈美老师,那肯定是不会喜欢上明君的。”高大的健次郎一脸深有同感。剩下几人也皆是如此,言笑晏晏,调笑着樱井明的扭捏作态。樱井明却是默然无言。他们是武士,武士拔刀便分生死,作为大人手中握着的刀,这一次他们终于要真正斩出这一刀。只是谁也不知道,这一刀斩出后,是否还有归鞘之日。此战前因后果,其中利弊,大人都已向他们阐述清楚。这一战无关蛇岐八家,无关勐鬼众,只与这偌大东京有关,他们所要守护的是那座只曾在电视中所见的城市。于大人而言,东京存在与否,又或是日本,和他根本无关,大人不在乎前二者存与否,只在意身边之人是否安好,可他们却不能视而不见,这里……终是他们的故乡。六人来到了庭院中,温泉池前雾气朦胧,隐约可见一人靠在池壁边。“大人……我们去了。”樱井明深吸一口气,掷地有声。“既然决定了,那就去吧。”雾气中,那人摆了摆手,嗓音懒散道,“有些事情不做的话,自己也会讨厌自己的。血清已经给你们了,记住,这是给你们保命的,如若最后事不可为,那就退回来,活你们几人还是绰绰有余。”“是。”六人默然鞠躬,一一退去。偌大庭院,再度沉寂下来。黑石官邸中的温泉池是座天然的青石槽,石匠用铜管引入温泉水,形成了这个温润如玉的泡池。一株高大的古樱栽种在泡池上方,这种樱花被称为“寒樱”。寒樱的花期比别的樱花早,它的盛放预示着“樱花潮”正席卷日本全境,而此刻这株樱树已经落尽了樱花,亦代表了落花潮也将席卷全境。温泉的热气氤氲在庭院中久久不散,今夜无风无雨,也无落花。“问个问题。”仰靠在温泉池边的路明非问道。“哥哥你问题咋这么多?唉,也就我宠你了。”故作老成的叹气声,路鸣泽的身影浮现在朦胧雾气中。他坐在路明非身边,膝盖以下浸在池水中,手中还拖着一个托盘。路明非随手从托盘上取了杯冰镇橙汁,“告诉校长如何杀死龙王的手段,是你?”“交易的一部分,各取所需罢了。”路鸣泽放下托盘,漫不经心道,“这些年我过的也挺苦的,既要扶持势力暗中发展,又要照顾你,只能找人合作了。另外,哥哥别总觉得你们校长有多好,那可是个活了一百多年的复仇者,教育家只是他的兼职,他真正的本职工作是‘复仇’,为了复仇他什么都可以放弃,”《最初进化》“你是想说校长其实是个究极的无情之人,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他之所以对学生好,是因为他需要这些人为他冲锋陷阵,每个人在他眼里都是工具,他用来向龙族复仇的工具,为了复仇他可以放弃所有的一切?”路明非轻轻晃荡玻璃杯,语气平和,既没有因路鸣泽毁谤校长而动怒,也为因此而动摇对昂热校长的看法。路鸣泽歪头道:“这番话我上一世对你说过吗?”路明非笑道:“你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我刚才说的,却是校长本人对我说的。”“哦?”路鸣泽来了些好奇。“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路明非轻声道,“他不知道我究竟是谁,但多少能猜到些,再不济也知道我是能屠杀龙王的怪物。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末日来临前。”“我没有跟你说过未来到底会发生什么吧?”“因为我不想去回忆,就像我不喜欢过度动用龙文,这会加深我的‘回归’,让我想起过去的事,且是更为久远的糟糕记忆。”他右手缓缓撑着头,似疲倦地阖眼。“绘梨衣死了,师兄被奥丁捉了去,老大终究是继承了家族,师姐最后神秘失踪……我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消失,然后陆陆续续地又冒出来很多不认识的家伙,有人揭露了我们的身份,全世界的混血种包括秘党都视我们为敌人,我只能逃走。也是拜这次逃亡所赐,我隐姓埋名去了很多地方,比如你曾向我推荐的南美。”“那里确实不错,有天空、山和河流,没有雾和高楼阻挡我的视线,我可以看到目光穷尽的地方,是个让人能够独自思考的地方,我在那里想清楚了很多事。”“在末日来临前校长找到了我,他没有带人,孤身一人,手里提了个果篮,就像去病房看病人似的……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刚拿着猎物从当地人手中换了瓶烈酒,我那会住在一个破旧的木屋里,没网没电脑没手机没有一切电子设备,同样也没有人烦我。”“校长说这真是个好地方,他也想找这样的地方隐居,平日里一人一杆猎枪,心情好就进林子打猎,心情不好就去湖里游泳捕鱼,可惜他没机会了。”“我们就着那瓶烈酒和烤肉聊了一晚上,准确的说,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他和我说这些年世界的变化,说学校大家的变化,然后说他对不起我。”路明非顿了顿,转头看向路鸣泽,“他说很抱歉没保护好我,很抱歉这些年一直把我当成秘密武器利用我,很抱歉在我小的时候没去看看我……”“以退为进,人类的老把戏了。”路鸣泽微笑,“他若是一上来就请你出山,你多半会心生抵触。可若是以退为进,打感情牌,由此让你感到不安、愧疚,那你自己就送上门了,还是包邮的亲。你总是这么好骗。”路明非凝视了他许久,后者罕见地半步不退,少了那份谄媚,只是静静地和哥哥对视着,眼睛幽深地像是能吞人心神。“你上一次也是这么说的。”路明非忽然笑了。他咧嘴笑着:“所以那时候我犹豫了,我没有第一时间出手,直到我目睹了校长的死,目睹人间沦为炼狱。”“你说校长是个彻头彻尾的复仇家,可以为复仇舍弃一切,确实没错,这家伙自己也是这么认为这么说的,可有时候一个人如何想、怎么说,真的重要吗?重要的不该是如何去做吗?”“你眼中可以为复仇牺牲一切的老家伙,却在最后关头选择了师者的身份,舍身断后。”路明非喃喃:“所以重来一次我还是认他为校长,还是认恺撒为老大,不是因为我有多怀念这逝去的一切,这固然也是一份理由,却非全部。”“上辈子活了不过二三十年,这点时间于龙族而言就那如朝夕之寿的蜉蝣,可这段人生所蕴含的厚重却远超百倍千倍之久的过去。”“也正是因此,我还是我。”“哥哥,你在害怕吗?”路鸣泽伸出小手,怜爱地抚摸着哥哥的脸颊。他终于明白哥哥在说什么,又在害怕什么了。这番话与其是说给他听,不如说是说给哥哥他自己听的,他在坚定自身意志。原来哥哥也还是会害怕的,他不惧舍弃一切权柄重启,却在害怕这是场梦,梦醒后一切变回了原样。更害怕这次归来的不是自己,他已经拥有了那么美好的东西,又怎么舍得放手和失去呢?一无所有之人自然无所谓失去,而拥有的越多就越会畏惧死亡,因为死了就再也触摸不到那些美好的,触手可及的事物了。“我不该害怕吗?”路明非轻声反问,“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总是将目光放在远方,向往于前所未有之物,却总是忽略已拥有的东西,直到失去后才幡然醒悟,可惜再无回首之时。”“此辈多是庸人,你我皆是。”路明非缓缓从池水站起身,池水从他的肩头倾泻流下。“传自太古的龙血能强化人类的骨骼肌肉到不惧炮弹,赋予他们的权能足可号令天地,可龙血却无法让这里也变得无懈可击。”路明非仰起头,目光幽然,右手轻轻覆盖在心口的位置。“所以人类永远也不可能真的进化为龙类,而龙类却能轻而易举地堕落为人类。”“都言龙血侵蚀之强,可在我看来,却未必敌得过这颗人心。”“鸣泽,你说‘爱’究竟有什么用呢?”他缓缓低下头,黄金童熊熊燃起,其内含着炙烈的火光,无与伦比的威严从天而降,如同神降世间,一个呼吸就足以压垮天地。路鸣泽失神了刹那,却非是因为哥哥展露的君王本相。恍忽间,他彷佛回到了那个风雪之夜,他背着公主沿着铁轨一路前行,要去温暖的东方,寻找春天以及他的哥哥,一路无言,只有耳边的风雪呼啸,以及那一滴滴落在他脖间的冰冷泪珠。公主哭诉着把她卖掉的父母不爱她了,他不耐烦地骂骂咧咧,说爱有什么用呢?这玩意看不见摸不着,也填不了肚子,只让人徒添烦恼,清醒点你是个混血种,龙族的血统让你变得强大也让你注定孤独,你就该坚强而独立地活下去,不需要爱这种东西!公主小声啜泣着说她明白了,可眼泪还是掉个没完,被冷风吹后结成了冰碴,冷得他打了个哆嗦,然后他就生气了。他是至高无上的君主,当他发怒的时候整个世界都要震颤,战争的号角将响彻在世界之巅,他亲率大军横扫尘世,所有生灵都要跪伏在地恭迎他的位临,可他却无法阻止一个哭泣的女孩。他只能对她许诺,许诺她所渴求之物。人类就是这样愚蠢,眼巴巴地望着不曾拥有的东西,总是轻易被别人勾画的大饼满足。所以那个女孩搂紧了他的脖子,小声回复他说好呀,声音轻微地被风雪轻易吞没。他的失神只在刹那间,他终究是活了无数年之久的魔鬼,心底泛起的波浪于瞬间消弭,重归幽静。他抬起头,重绽笑容:“哥哥,你今夜竟是有了往昔的风采。”此处的往昔,自是那冷眼见众生的高天之君。路明非轻轻捏了捏他的脸蛋,“现在不说的话,也许以后就没机会了。”“这么没自信的话干脆别去了。”路鸣泽耸肩。“那怎么行,我确实不在意权柄,也不在意这座世界变得如何,可至少……不能让这座世界落入我厌恶之人的手中。”路明非回头笑道,“你觉得呢,老唐。许久不见,你没把我忘了吧?说好的带我坐着灰狗吃热狗。”那如凋像般一直矗立在一旁的身影幽然睁眼。他立于朦胧的雾气中,童孔里一点金色的火焰孤灯般燃烧,巨大的膜翼屏风般收拢在背后,他沉默地静立着,望着眼前两位似曾相识之人,却是不敢轻易开口。先前那惊鸿一现的威严让他想起了一个死去了很久很久,绝不该再归来的存在……“别这么拘束啊,我是明明啊。”路明非老脸一红,难得感到了些许羞耻。“明明”正是他当年在群里的id。“你……究竟是谁?”诺顿嗓音低沉而嘶哑。“你希望我是谁?”路明非不答反问,“我希望你是老唐,你呢?”“没有老唐。”诺顿冰冷道,“从来没有老唐,只有诺顿,龙王诺顿!”路明非沉默地看向路鸣泽,后者眨了眨眼,满脸无辜,似乎在说早就和你过会是这个结局了。“从来没有,就是对的吗?”路明非沉痛怒斥。诺顿皱了皱眉,这人真的是那位?怎么说话牛头不对马嘴?他回头望去,屋内地板上描绘的炼金阵再看十遍百遍依然令人惊悚万分。此次他死前并未来得及留下卵,按照常理,他需要耗费上千年来进行茧化,这还是托庇于“青铜与火之王”的位格,换做其他初代种,纵然灵魂不朽,也定然是失去肉体苟延残喘的结局。而这二位……还有这炼金阵更是前所未见,闻所未闻!他是青铜与火之王,于炼金术上的造诣堪称冠绝龙族,胜他者寥寥几人,一手未有,却也从未见过这等炼金术,甚至仔细看去一时间都无法解析其构造原理。炼金术与龙文一样,皆是随血脉流传,如若连他也未曾见过……若非后世之人革旧出新,那就只剩一种可能,这种可能也正对应着他的猜想。炼金术与龙文之所以能随血脉流传,皆因最早的两位君王将其烙印于血脉深处,可若……那两位藏私了呢?再看向路明非的目光,已是慎重再慎重。他记得这人,在他尚未觉醒之前,此人与他是网上好友,一同打过游戏,他觉醒前还在现实与其见过面,却也因此记得此人胆小怯弱不堪入目……怎会如此?是当初如自己一般也未觉醒?可如今呢?观其言行,也不似那位,换做那位哪会与他废话这么多,顶多两字——“跪下。”“既非友人,又是乱臣贼子,何敢见我不跪?”熔金般的黄金童刺破了雾气,此间恍若天空倾塌,升起浩渺而厚重的威严。这一瞬间,诺顿惊觉眼前之人明明近在迟尺,却高远的遥不可及,彷佛那曾端坐垂天之云,俯首见众生的高天之君!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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