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皇上,什么是足球?”群臣表示从来没听说过。
“其运动方式类似蹴鞠,不过又与蹴鞠规则有很大不同。”朱元璋道,“蹴鞠属于达官贵族们才能玩的运动,而足球普通平民百姓也都以玩。”
“因为它一点儿也不耗费金钱。”
“历史上的皇帝,有的喜欢驯养野兽,有的喜欢在皇宫做生意,而有的喜欢斗蟋蟀,甚至还有喜欢当乞丐的。”朱元璋继续道,“他们的这些爱好,会被百官和广大百姓纷纷效仿。”
“因为这些爱好都不太健康,导致百官跟着玩物丧志,百姓民不聊生。”
“秦先生说历史上曾有一个蟋蟀皇帝,导致民间大量征收蟋蟀,有文人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叫做《促织》: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
“说的是村里有个叫做成名的人,抓到一只厉害的蟋蟀,却被他的儿子不小心弄死了。后来成名的儿子害怕受到父亲责罚,跳井死了,后来他的灵魂变成了一只非常厉害的蟋蟀,打架无往而不利,后来成名把蟋蟀献给县官,县官把蟋蟀献给皇上,成名一家也因此鸡犬升天……”
“这片文章揭示了皇帝的爱好如果不好,很有可能让百姓受到鱼池之殃。”
“而咱喜欢的足球就不一样了,比唱戏,开集市,玩蟋蟀健康的多。”
“不但能提升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还能形成一个巨大的经济产业链,完全可以说得上是利国利民。足球经济链,可比促织经济链大多了。”
“皇上说了半天,可足球我们还没见过呢。”刘伯温道。
“就这个东西!”朱元璋从身后的黄金龙椅上拿出一个足球来,放在手指上飞速旋转,然后扔到了奉天殿上,文武百官的面前。
“这就是足球?”群臣立刻捡起来,仔细观摩,“看起来果然很像是蹴鞠。”
“蹴鞠是实心的,而足球是空心的。”朱元璋道,“踢起来比蹴鞠更加的灵活,和考验个人全面的运动能力。随便找个场地就能当足球场,随便找个门就能当球门。”
“这也是秦先生发明的吧?”杨宪接过足球,把玩了一会儿之后,问道。
“不错。”朱元璋道,“现在在陆家村小学的皇儿们,一个个都踢的很不错了,而且都很热衷与这项运动,每次下课之后都要踢几脚。”
“光说不练假把式。”
“来来来,今天的朝会主题就是,踢一场足球,文武百官都要参与。”
“文官以杨宪为首,当队长,加上另外十名文官,组成文官队。”
“皇上,我们都是读书人……”杨宪道,“你让我们运动,是不是有点为难我们?”
“这不是你们的借口。”朱元璋道,“春秋以前的读书人,都要学习射御的,后来才发展成手无缚鸡之力。别废话了叫你组织就组织。”
“遵旨。”杨宪道。
“另外武将分一队,以冯胜为首当队长,另外再加上十名武将当队员。”
“遵旨!”
很快,杨宪和冯胜就开始召集各自的队员。杨宪是个极其好胜的人,因此在找队员的时候,首先把年龄太大的李善长和刘伯温排除在外,现场在朝堂上找了十个年纪轻的侍郎,御史,司长参加。文官当中,年龄大的职位高,年纪轻的又职位太低。
杨宪为了赢,权衡利弊之后。没有选择给那些年老的大员面子。
选好年轻选手,叮嘱他们一定要好好踢,千万不要输的太惨,甚至还想出现奇迹赢了那些武将。
而武将那边选人就简单了,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身体素质极强的,很快就凑齐了十一人。
之后人群走出奉天殿,把殿外的空地当成了球场。
然后设置球门,裁判,朱元璋告诉他们足球规则之后。一群已经换上了短打衣服的百官们开始踢起足球来,人群竞争非常激烈。
最后的比赛结果,出乎意料的,双方居然打平了。
经过一场‘相对正规’的足球比赛之后,文武百官们立刻爱上了这项运动。
“皇上,足球运动果然很好玩啊!”
“激烈的运动之后,感觉浑身舒泰!”
运动员们摸着头上的汗水,纷纷说道。
“臣也看的心潮澎湃。”李善长道,“因此老臣建议,全国大面积推广!”
“不错,此运动完全可以全国推广。”刘伯温在旁边说道,“足球的造价太低了,一块猪皮就可以缝制,百姓人人都用得起。”
“而且对场地也没有任何要求。”
“以后全国百姓都爱上了这项运动之后,所有人都会更加健康。”
“现在的应天府,那些赚了钱无所事事的青年,每天就是牵狗架鸟,逛青楼。”李善长道,“正需要一项健康的运动项目,纠正这些不正之风。”
“热爱上了足球,他们就没时间干那些伤害身体的事情了。”
“不错,你们二位说的很有道理!”朱元璋道,“传旨下去,今年年尾,在应天府广场举行一场足球比赛,咱到时候要亲自上场!”
“等足球风靡应天府之后,再全国推广。”
“然后各个行省都要建立一支足球队,举行全国联赛,争夺冠军,就叫做大明联赛。”
“遵旨!”群臣纷纷说道。
其实朱元璋根本不用特意吩咐全国推广,今天之后,足球运动自然就会在全国盛行。皇帝喜欢一项运动,文武百官自然会投其所好。
文武百官投其所好了,自然会在全国选拔优秀足球人才,运动,从而就会兴盛起来。
皇帝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全国。
记得历史上有个皇帝喜欢让太监当官,结果大部分男的都挥刀自宫……
……
唐家村,地处陆家村上方山脉之上。
秦宇带着徐达,还有几个壮汉进入了村子。
发现唐家村里果然是风景如画,简直像是人间仙境。然而谁又能料想得到,之前的唐家村,村民们简直像是生活在人间地狱当中。
其自然环境和其生活环境,简直就是两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