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历史小说 > 北宋大法官 > 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与现实

正文 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与现实

  韩冬娘的果断,使得院外响起一阵哗然之声。


  之前陆邦兴言之凿凿,使得他们都认为,定是曹栋栋抢占民女,殴打百姓。


  哪知来了一个惊天逆转?


  一时间全都傻眼了!


  韦应方偏头惊讶地看着曹奕。


  曹奕困惑地摇摇头。


  韦应方又皱眉地看着曹奕。


  曹奕点点头,好似让韦应方放心。


  “唉!”


  李敏叹了口气,“这老陆的性格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就是喜欢搞一些歪门邪道,可他也不想想,这衙内和小马他们可也是身经百战,尤其是跟青楼有关的,他们啥没有见过,这回他可算是栽了呀!”


  邱征文偏头看向他,“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你怎还不开心?”


  李敏哼道:“我开心甚么,打官司我可不怕他,反倒是我们珥笔的脸,全都让他给丢了,那今后谁还愿意请珥笔。”


  邱征文不禁也微微皱眉。


  “你你之前不是这么。”


  陆邦兴双目睁大,震惊地看着韩冬娘。


  马小义斜靠在护栏上,一脸纯真道:“韩娘子之前在警署的口供,可就是这么说的呀!”


  韩冬娘坚定地点点头。


  方才还淡定从容的陆邦兴,不到片刻,便已是满脸大汗,嗫嚅着,神情显得很是挣扎。


  张斐见罢,不禁又瞧向曹栋栋,只见那厮双眸朝上,嘚瑟的很。又回头看向许芷倩,小声道:“这三个臭皮匠,可抵一个诸葛亮啊!”


  许芷倩也看出有些门道来,低声道:“但也只是因为他是衙内,如果换做其他人,也就不是这个结果了,我们皇庭会很被动的。”


  张斐道:“但衙内也是皇家警察,他们手中掌控着侦查权。”


  许芷倩轻轻点了下头。


  而那边陆邦兴挣扎半响后,突然道:“张庭长,我没有问题了。”


  张斐微笑地点点头,又看向韩冬娘,“韩娘子,你可还有什么要说得吗?”


  陆邦兴登时是忐忑不安地望着韩冬娘。


  韩冬娘沉默少许,摇摇头道:“没有。”


  马小义突然道:“张庭长,我们警署也找到三个目击证人,可以证明韩娘子所言非虚。”


  你们玩得可真是花啊!都将我都给吓到了。张斐冷冷瞧了眼马小义,然后道:“传!”


  三位证人,全都是书生。


  读书人的话,必然是比普通百姓的话更具有可信性。


  而且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目击,但他们的供词,与曹栋栋、韩冬娘几乎是一致的。


  同时,三个书生都强调一点,那就是曹栋栋若不出手,他们也都会出手相助。


  三个书生做完供,这院外的舆论也发生惊天逆转,纷纷开始夸赞皇家警察。


  堂堂衙内,堂堂警司,竟然不顾自身危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真乃英雄救美也。


  各种赞美是如潮水一般钻进的曹栋栋的耳朵里,惹得这厮笑得眼睛都没了。


  但这与方才指责曹栋栋的也并非一拨人。


  这也是人性,本身就有不少人是支持皇家警察的,只是之前曹栋栋那般嚣张,引得不少百姓不满,出言指责,同时令支持皇家警察的也不好出声。


  有道是,压迫有多强,反弹时就有多厉害。


  如今场面上,明显是皇家警察占据绝对上风,同时经过陆邦兴这个珥笔的渲染,导致大家都还对曹栋栋抱有一丝同情。


  这好人总是被冤枉啊!


  “肃静!”


  张斐让曹栋栋爽了一会儿,才敲了下木槌,制止外面的舆论声后,又向陆邦兴道:“被告一方可还有证人?”


  陆邦兴张了下嘴,旋即摇摇头。


  张斐又问道:“可还有问题要询问?”


  陆邦兴兀自摇摇头,“没有。”


  张斐道:“那就作结案陈词吧!”


  “是。”


  陆邦兴再度站起身来,深吸两口气,突然朗声道:“庭长,四位助审官,以及各位检察员,在下希望各位能够明白一点,在此案中,孔泰、孙晟是处于喝醉的状态,而韩冬娘是万花楼的一名歌妓,虽然她说自己卖艺不卖身,但是这与陪酒、陪欢是没有关系的。


  许多比韩冬娘更有名气,且也是卖艺不卖身的歌妓,都经常陪客人喝酒,我敢断定,韩冬娘定也陪过顾客喝酒。


  而孔泰、孙晟乃是万花楼的顾客,他们都识得韩冬娘,这一点万花楼的店主,是可以证明的。虽然韩冬娘说在此之前,并不认识他们二人,但是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并不认识这两位万花楼的顾客。”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又道:“歌妓最擅长的就是取悦男人,一颦一笑,都足以令人神魂颠倒。那么当一个歌妓走在烟花之地,一个眼神,一个举止,都有可能令过往的行人误会。更何况,当时孔泰、孙晟是喝醉了酒。我们无从得知,韩冬娘当时是否有暗示孔、孙二人,亦或者是她的一个举动令二者误会。但我想要说的是,如果皇庭判孔泰、孙晟有罪,那么其她歌妓很有可能会如法炮制,以此来勒索顾客或者路边的行人。”


  许芷倩狠狠骂道:“无耻至极!”


  院外也响起一些嘘声,但比方才嘘曹栋栋要小得多。


  有不少人是沉默的,甚至有些那么几个人还是点头支持的。


  虽说北宋的歌妓,地位不是非常卑微,主要是因为这些文人非常推崇歌妓,此时的嘘声都是来自于读书人。


  但是也有很多普通百姓,这心里想得跟陆邦兴说得也差不多,也都认为歌妓就擅于勾引男人,取悦男人。


  你一个女人走在烟花之地,这能不招蜂引蝶吗?


  尤其面对还是两个醉汉。


  “此外!”


  陆邦兴又看向曹栋栋,“我认为曹警司的处理手段严重违反皇家警察的行为手册,虽然他当时是在放衙中,但是他最终又将孔泰、孙晟押回警署,显然这放衙中的警司,身份是没有变化的,如果他当时亮明身份,兴许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故此在此案中,韩冬娘和曹警司也要负很大的责任。我说完了。”


  张斐点点头,又看向马小义,问道:“马警长,有什么要说得么?”


  马小义道:“俺以为曹警司并未违反行行为手册,因为当时曹警司离他们的距离还很远,如果早早就亮明身份,那他们跑了咋办,亦或者狗急跳墙,挟持韩冬娘,又咋办?我们皇家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许多时候都是在有把握控制犯人后,再去亮明身份,以求保护无辜者。”


  张斐点点头,笑道:“多谢马警长相助。”


  “不谢!不谢!”


  马小义嘿嘿笑道。


  张斐又看向蔡卞等人,“你们可有结果?”


  四人相觑一眼,上官均道:“还是只能引用杂律中第四百三十二条,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也就是老师说得寻衅滋事来判,且由于并没有惊扰众乱,未达到杖八十的标准,故也只能用劳役来惩罚。”


  其实《宋刑统》中并没有寻衅滋事的罪名,只有这么一句话,是张斐自己概括为寻衅滋事。


  那劳役惩罚,当然也是张斐自己定得。


  这也是为了遵循法制之法的原则。


  张斐微微皱眉,问道:“那调戏妇女呢?”


  四人又是面面相觑。


  那蔡卞讪讪道:“回老师的话,这目前还没有因言语调戏入赘的条例,最低的入罪要求,都必须是女子受害身体上的伤害。不过我知道曾经也有过一个判例,就是一个女子受到言语轻薄,而选择轻生,官府之后便追究那男子强奸未遂罪,但显然也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这个判例,其实是在遵循礼法中贞德,女子不堪受辱,选择自尽,这就是一种贞德表现,那么官府就有权追究责任嫌犯责任。


  简单来说,言语轻薄,这并不犯罪,但如果导致对方自杀,你就可能会被判重罪,因为律法中有规定,强奸未遂,至伤者,至死者,是要判故杀或者过失杀罪名的。


  言语轻薄是不是一种伤害,就得看最终的结果。


  如果女子因为你的言语,自杀,那可能就是一种伤害。


  许芷倩道:“但是庭长可以给予判例。”


  蔡京立刻道:“目前朝中、民间皆是狎妓成风,且大小酒馆都有陪酒女子,如果给予此判例,只怕会引发轩然大波,那陆邦兴所言,也并非是恐吓之语。”


  因为这种事,在当下的环境下,是太容易发生,若是给予判例,那双方都把握不住。


  也不好去断定这到底算不算轻薄。


  张斐点点头:“若从刑事入罪,的确是过于严格,也与当下环境不合,那么就只能从民事方面入罪。”


  蔡卞道:“老师是说让他们赔偿韩冬娘?”


  张斐点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许芷倩补充道:“必须让他们赔礼道歉。”


  张斐瞧她一眼,沉吟少许,点了下头,拿着木槌一敲,朗声道:“经过本庭长和极为助审官的商量,首先,曹警司所为,是完全合法合规的,且秉承皇家警察的精神,也就是为陛下捍卫子民的权益。


  而被告孔泰、孙晟二人在街边寻衅滋事,惊扰市集罪名成立,但由于他们的举动未有引起多数人恐慌,属情节较轻,故判处其二人劳役七日,以示惩戒。


  此外,虽然韩冬娘是一名歌妓,哪怕在她的工作当中,可能需要陪酒,但她亦有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力,尤其是当时案发地点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孔泰、孙晟二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韩冬娘,以及可能会给韩冬娘今后的生活带来困扰,故此二人必须向韩冬娘公开道歉,澄清此事,以及赔偿此案给韩冬娘带来的一切损失。”


  他还是强调了地点,是在街边,而不是在万花楼里面,在青楼里面,拉拉扯扯,这根本就无法判罪,宋刑统对于歌妓的保护,也是要到伤害和陪睡这个地步上。


  孔泰当即叫嚷道:“士可杀不可辱,老子绝不会向一个歌妓道歉。”


  张斐瞧他一眼,微微皱眉,心想,明明是你侮辱别人在先,你还能理直气壮?


  可也正是这个疑惑,令他突然想到,这可是古代社会,他的这一句话,可能也会赢得不少人的支持,到最后可能还真的难以执行,沉吟少许,道:“虽然你是被告,但是你的意愿,皇庭亦会给予充分考虑,如果你实在是不愿意公开道歉,也可再以七日劳役代替。”


  孔泰道:“我宁可再劳役七日。”


  孙晟立刻道:“我也是。”


  “那好!”


  张斐道:“基于二位被告的强烈意愿,本庭长改判他们去南街倒粪半月,以及赔偿韩冬娘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什么?去去南街倒粪?”


  “庭长,我!”


  “退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