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城中的时候,徐乐的手中华已多了一条马缰绳,也多了一匹马,通体赤红的“大碗”。
他当时扑倒大碗进了河边,初得宝马使他放下了一切戒备,无暇顾及被冻得通红的上身,胃里也喝下了一大口几近结冰的水。
冰冷的河水透彻心脾,他抱着大碗,像极了正抱着一个刚刚结识的爱人。
偏偏是这样看中、如此让徐乐为之倾心的一匹宝马,为什么回到城后,他反而只是随手一牵,就当它不存在了?
一个人高马大,披着黑色帽衫,牵着两匹当世罕有之神驹的大汉,在谁看来都是一件十分威风的事,更何况身后还跟着一群貌美女子,若不是罗德岛的博士,换作别人,恐怕整个理唐城也只有少数几人能有如此待遇。
一路上,大碗走起路来哼哧哼哧地,徐乐却恍若未闻。
临光提醒他:“这匹马是饿了,想吃东西。”
徐乐却道:“不用,先饿她两天。”
“难道不用为它准备最好的草料,以此备赛?”临光有些吃惊地说。
“可以给乌云多准备些吃的,至于大碗,她是母马,刚刚驯服,总得挫挫她的锐气,要让她明白你这个新主人和大街上那些骑士不一样。如果男人什么事都要依着女人、满足女人,那便样衰了。
同理,驯马也一样。”
临光不再多问,她深知徐乐在驯马这方面比自己理解更深,大名鼎鼎的乐博士也总不会去忽悠干员,索性她就全听徐乐的。
可他的这套男女言论一出口,听得别的姑娘脸色都变得有些微妙。
芬再一次提醒道:“乐博士,女孩子是拿来宠的,说到底跟驯马不一样,你得端正一下自己的观念。”
徐乐特地看了她一眼,故意装作不屑地道:“宠的?关心则乱,受宠则惊,谈恋爱讲的是价码,你越去宠一个女人,在她眼里你所做的这一切就越廉价,男人与其去不择手段地满足女人,不如多去学习学习如何提高自己,女人可不稀罕一事无成的无微不至,你觉得可算对?”
芬先是摇头,又点头,一时间也蹦不出个答案。
她本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连恋爱甚至都没谈过,又怎么能对徐乐这番话有体会?
徐乐接着道:“我认识一个人,他之前为了追求一网恋对象,一周七天,一天早晚都不忘请安,最后还是被甩了。
于是他深受打击,认定此生只玩弄女人,不被女人所影响;只纵欲,不动情,只可惜本性难移,到头来还是免不了伤心。”
芬脸上渐渐黑了:“你说的这个人,该不会还是你自己吧?那我回头一定要告诉陈长官,让她离你远远的,最好再也不见你!”
“错啦!”徐乐又是嘿嘿一笑,“我说的是小特!他自诩多情,在泰拉这十年把过七八个妹,却是一个都没进一步发展,只能暗自伤情咯。”
“特先生挺温柔的。”芬说道,“他到了舰上,还帮着九色鹿在食堂打杂来着,两个人卿卿我我的。”
徐乐笑了:“那很好啊。”
“那你为什么还说特先生的坏话?他明明对舰上的每个女孩子都很好。难道博士是个喜欢背地里说自己兄弟坏话的人?”芬已有些生气。
徐乐却怪有趣地看向芬:“你只看到了小特跟九色鹿和谐相处的一幕,可人是复杂的,他有温柔起来不惜一切为喜欢的女人拼尽全力的一面,自然也会有生起气来手举热水瓶打女人甚至拔剑杀人的另一面,你没见过他在龙门那一战,真是可惜。”
芬一听到这句话,尤其是“拔剑”,回忆起方才徐乐胸前那道黑色的伤疤,心头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博士。”芬试探着问,“你胸口那道疤,真的是特先生砍的?”
徐乐反问:“我在驯大碗之前已经说过了,尼龙(你聋)吗?”
芬连连摇头。
“那就是了,和我之前说的一样。”
招待所依旧是那栋布达拉城中金碧辉煌的建筑,东边是一个稍微矮上一些的楼宇,是布达拉城内的购物中心之一。
回到暂住处后,徐乐没有多待上半秒,当即拉着芬那只春葱般的小手跑去了购物中心,扬言要她来帮自己挑一身合适的衣服晚上用。
见组长被叫走,一群组员姑娘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也随之跟了过去。
女人缘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徐乐在这方面却感觉自己像极了一个暴发户,从一早到下午都有漂亮妹妹跟在身边,甩也甩不脱。
他心里开始庆幸,多亏这次理唐城之行的领队是自己而不是小特,否则若换了他,见了这么多姑娘簇拥在身边,怕不是春心躁动难抑,更别提驯马赴宴了。
其余的四名组员,长得端的都是眉目娟好,身着常服跟在徐乐身后,像极了四名丫鬟。
徐乐发现其余四个组员的眼睛都很有特点:其中的双胞胎姐妹中,炎熔不苟言笑,眼睛像挂霜的葡萄、芙蓉反而一直温柔,像星星。作为实习新人的米格鲁未谙世事,单纯得像露水。
比起芬那一双时刻充满干劲的大眼睛,倒也是相映成趣。
他忽然发现其余四个组员里还有一个闭着眼睛走路的人,像个瞎子。
那是克洛丝,她一直都爱眯着眼睛,睁得再大也都是小眼睛,索性就一直眯着。
看了一圈这些个姑娘,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风格,他忽然感到很好笑。
这购物中心是理唐城内极其热闹的所在,换句话说,就好比帝都的三里屯、九龙城邦中的太古广场。有衣着光鲜,穿着如思想般开放的俊男靓女,有前来买酒、暂得于己的江湖过客,也有前来细心挑选胭脂香水的阔太太。年轻的小伙子色迷迷地看着路过的美女,至于那些姑娘们,则三五成群地往楼里的KTV或是饭馆内挨个进去。
这样一个集娱乐、消遣、购物于一体的好地方,有人花钱买醉,就自然会有人为了赚钱而忙前忙后。此时仍是中午饭点,所以徐乐也看到了不少的服务员满脸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去吃上一顿。
刚一进门,几个“丫鬟”就开始了议论,她们想着晚上既是一场宴会,徐乐当然不可能就一个人去,肯定是要带个人做伴,他究竟要带谁去,一时间徐乐也没有说。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一直在买衣服,不光挑自己的,还在挑女人穿的衣服。
他们在理唐城最好的服装店里,最好的店,往往也是最大的店。
他们就站在店内正中央,徐乐拖着下巴,像流连赏花般迅速扫完了整个店铺内从皮草至西服,从制服一类的冲锋衣到炎国世家子专用的紫衣官袍的所有服装。
他尤其问着芬的意见:“你觉得女人穿这件衣服可算好看?”
一边说着,他指了指一套摆在店面最显眼位置的黑色晚礼服,及膝的连衣裙端庄典雅,既有呼之欲出的妩媚,又带着一种极尽轻盈的贴合。
这样一套衣服,在选料与制作方面更可看出裁缝的心思,但凡有眼睛的人,都可看出这套长裙的袖口是由名贵的金丝点缀而成,单这点用料的价钱,就已足够让徐乐他们六个人狠狠地吃上一顿自助。
徐乐懂马、懂女人,唯独不懂衣服,他只得张口问:“这款,能不能让我们姑娘试试?看了才知道好不好看。”
堂堂一个而立之年的大男人,让小姑娘去换衣服。此话一出口,众干员深感震惊。
他还特地指了指芬,示意让她去试穿,芬的眼神就更加震惊。
在这种情况下,给女人买衣服,又让她去试穿,十有八九是要买给这个人。
克洛丝已经眯起眼睛开始笑:“博士在跟组长拍拖,出手还真是阔绰。”
芬的一张脸已是青一阵、红一阵,扭扭捏捏道:“真的……要我这样做吗?”
徐乐不慌不忙地悠悠道:“不是,你干嘛?大芬。现在是工作时间,干员就得服从博士的命令,快!”
好霸道的徐乐,硬生生将一种深情的举动说成了一种不可违抗的命令。
等到芬换上晚礼服,四位组员看得眼睛都直了,徐乐却瞅都没瞅,当即拍板:“这个,给我来三套,再让这四位姑娘每人挑一件自己喜欢的,另外,外加左边那件燕尾服,都包起来。”
克洛丝等四个组员看到徐乐这样的决策,乐了。
自古美人爱英雄,佳人爱才子。如果有像徐乐这样一个风度翩翩又威风凛凛的领导,还是个愿意为女人花钱的男人,无论是哪个女人,都会忍不住心动。
遇到了这么阔绰的主,店家也早就已经开始把徐乐当爷来看,不光是买衣服的这家店,就连六位前去吃火锅时,伙计也当这位大爷莅临是无上的光荣。
看台的特意选了店内向阳的最好位置,备上品质极佳的金丝楠木扶手椅。
还没等上菜单,滚烫的铜锅盖子一掀,最好的羔羊肉配陈年的女儿红已被端到了桌上,端茶倒水递毛巾的伙计一个接一个,应接不暇。
徐乐却招呼了这几位店家每人一个大子儿,小声吩咐道:“在下喜好安静,不要声张。”
可他这大手笔,又何来“不声张”一说?
先是不明所以地被要求穿上了最贵的衣裳,又是稀里糊涂地被请进了理唐城内最好的馆子里,芬急得脖子都红了,斥道:“不是,你干嘛?徐乐!”
徐乐又懒洋洋地喝着酒:“唔……怎么了呢?给你买新衣服,不开心?”
“才不是!岛内的行动预算本来就不多,不是让你这么花的!”她的声音里已有了一些怒吼。
她是库兰塔族,生起气来,倒真像一匹马驹。
“哦,我乐意。”徐乐轻笑道,“千金散去图一乐。”
“没有你这么当博士的!”芬把头一扭,再也不去看他。
“大芬,你先别急,听我解释。”
徐乐说这句话时已用上了哄小孩的语气。
“怎么?”芬瞪了徐乐一眼,冷冷道。
“这经费,有人报销。”徐乐笑道。
“谁?”芬皱起了眉。
“还能是谁,小特呗!”
说完,徐乐当即拨通了特子的电话。
“喂,小特岛内没什么事吧?”
“没事,刚醒,楼上有人在敲鼓给我吵醒了,我想弄死丫的。”
“随便你,弄死之后别搁舰上就行,借我点钱。”
“多少?”
“龙门币来三百万吧,转我卡里。”
又过了一会……
“乐哥,转过去了。”
钱已到账,徐乐话锋顿时一变:“吞了,你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