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十章剧情,即伦蒂尼姆行动,开始时间约为1099年4月。
伦蒂尼姆,即维多利亚的首都所在地,也是罗德岛和摄政王特雷西斯决战的地方。
为了这次行动,W因为自己的佣兵事业,提前甩走了陈墨。
丢了媳妇,这件事也让陈墨一连玉玉了好几天,以至于他没精打采,成天除了吃草莓,唯一的乐趣就是跟铁帅找了卡兹戴尔边界的淡水湖,钓鱼。
这次当然算是涉及国家势力的军事行动,自二月以来,陈晖洁叮嘱徐乐不止一次:“你现在是博士,到了那边最好别太张扬,因为那里强者很多,甚至比你和特先生都要强,切忌随意拔刀。”
特子却是这样叮嘱徐乐的:“乐哥,你穿越之前不懂人物和剧情,也照样玩仙侠闯江湖过了十年。
依我看,咱们现在要想好好过日子,还是得和以前在龙门一样,深藏不露,切不可过度干涉剧情,否则天下大乱,咱俩也将再无宁日。”
徐乐将这点牢记于心,他是个随意的人,但也深知作为博士的本分。
他的想法是:之前是江湖,现在是大国之间的行动,事前准备,提前摸点,总比事后后悔要好。
故而他只身前往伦蒂尼姆踩了个点,没带穿越者,就连直属于自己的亲卫队以及野火帮的教众也一人没带。
至于这次行动具体是怎么实施的,无非就是戴着兜帽,走上维多利亚的大街小巷,混入王庭搜集情报。
在进行任务的全程,徐乐都是懒懒散散的,干员们一联络他请示命令,他便躲在港口的集装箱里,吃着陈墨种的草莓,嚼吧嚼吧,还吧唧起了嘴,很是惬意。
嘴巴一张一合,道:“唔……你们看着办就得咯,反正……要是被发现,我就说自己是徐行乐,他们不敢动我。”
准确来说,李仲与何孟走后,身为博士的徐乐,和身为大总管的特子,已并列为天下双雄。
民间已有诗这样唱:“铁旗峰上乐匪首,冀北舟中柳神偷。”说的正是徐乐和特子这两人。
还有一件最有趣的事,发生徐乐隐蔽气息,潜入王庭,远远地在石板长阶上望到了血魔大君时。
事后,他对特子是这样说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总感觉是有点好笑,他在别的干员眼里就像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但在我眼里就像是纸一样。
我弄死他,就像弄死一只蚂蚁,要不是李仲哥的叮嘱,我可能真的要忍不住碾散他了。”
特子问道:“为什么你想杀他?”
徐乐道:“因为他那身行头太帅,把我的风头都抢光了,下回去理唐,我也要整这么一身。”
对这次任务,他的评价是:“
一、无趣,甚至不如给自己点一份外卖。
二、玩弄权谋的宏大叙事,真不如一顿柴米油盐。
三、我好想和陈晖洁小姐一起去看场电影。
四、举目望去,天下已无敌手,咱俩可不可以杀一架,就像之前咱们那次一样。”
这世间能了解徐乐那种寂寞无趣以及多情纠结的人,恐怕也只有特子。
他给徐乐沏了杯茶,笑着打趣道:“看电影、打一架,都会有的。”
一周后,见行动的后续已收尾,徐乐便立马叫上了陈墨一行人,风风火火地启程去了理唐城,此后罗德岛内的一切事务暂由特子代管。
1099年2月20日,距“吾导先路”剧情不到半个月,今天算不上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小特受徐乐的指示当上了罗德岛的代理博士,他却在做一些特殊的事。
罗德岛主舰停靠在了某不知名的边界,四周全是布满土石与烟尘的荒漠戈壁,距离最近的村镇也有近五六十里的路程。
这样的荒凉地带,除了野生动物外,只有少数的源石病感染者聚集成部落在周围游荡,对于主舰来说,他们若想发动袭击,恐怕连骚乱都称不上。
徐乐去了理塘,小五早在龙门一战后也去了卡兹戴尔,至于他心心念的两位女人,也全留在了龙门。九色鹿更是带着小柳回了大炎,因为草庐药房有很多事要处理。
现在唯一还在他身边的,便是化名“叶蓁”的近卫干员,其真实身份为被李仲救活后隐姓埋名的前整合运动干部,霜星。
他自与炎国前三十名高手一战后,更被沉龙锁弄得元气大伤,原本黑色的头发,到现在已变得灰白。
好在霜星的头发也是灰白色,两人在舰内并肩而行,绝不算太过突兀。
今天同样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小特作为博士以来,最幸运、最有趣的一天。
因为今天一上午,他喝了酒,挨了一刀,还借着博士的名号,调戏了来岛内实习的小姑娘,这一番操作下来,可是让特子的心里乐开了花。
他起来后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喝酒,整整一坛子的冀州特曲全下了肚,大多数人喝了这么多酒,再在感染者聚居区里挨上一刀,伤口暴露在高浓度源石粉尘中,一定会染上很严重的源石病。
砍向他的刀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刀,就好像特子的那柄独生剑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剑,这柄刀是当地感染者劫匪用源石钢材打磨而成。
这种刀并不能算太硬,只不过刚好能将同等重量的高锰钢砸成碎沫,而它却毫发无损;这种刀也不能算太快,可是将头发凌空斩成两段,倒也容易得很。
若是换作之前,哪怕这柄刀的刀把有20cm,他也仅凭两根手指,轻易弹碎这把刀,除此之外还能顺带杀掉几个狙击手,再踩爆几个先锋或术师的脑瓜子。
今天他挨了这么一下,不是因为他醉了,也不是因为他的伤口能够愈合,自打功力受损后,他的伤口再也没法像往常一样立即愈合。
他要挨这一下,只是因为他走了个神,走神,必然就是想了别的事情。
他当时在想的事情是:既然我的剑术在泰拉大陆已经举世无双,不如我开办个培训班吧,教教大家怎么耍剑。
于是他就挨了这么一刀,砍他的人是边境地带游历的一个无名悍匪。
他远远望见见特子从舰上走下,一袭白袍衣着光鲜,脖子上更挂着一个银制的十字架吊坠,故而见财起意,动了杀心,埋伏在背阴的石头后面,就给特子肩膀上来了这么一刀。
这把刀是从重型武器的装甲板上改装而成的,足足有五六十斤重,与其说是砍下来,更像是砸,直砸得特子右半边身子上的骨头都几近散架,就连胳膊也没法抬起。
他疼得很,但他还是要义正辞严地问上一句:“你是谁?为什么要这么袭击我?”
悍匪道:“你不用管我是谁,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特子咧起了嘴,咯咯笑道:“我懂了,你是乡下人。”
悍匪愣了愣,道:“你什么意思?”
特子脸色一变,怒骂道:“乡下人滚蛋!”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这个人的鼻子,又一拳,直接打断了他的三根肋骨。
最后一脚重重地踢在了悍匪的裤裆上,方才还在耀武扬威、穷凶极恶的悍匪,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大小便同时往外流,他嘴里还在呕吐,就连前天刚吃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一齐吐到了地上。
这样的一番响动外带着呕吐物的腥臭味,无可避免地惊醒了戈壁旁的怪虫,成群结队的沙蚤围了过来,黑色的几丁质外壳反射着太阳的光。
这些虫子倒也不是特别吓人,只不过每只都有一人多长、一人多高。
它们围在特子身边,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名悍匪。
特子脸上露出得意的邪笑,道:“哀信使能听懂万物的语言,并与之沟通,我不能,但这些沙蚤想说的,我能准确猜出一二。”
悍匪脸上的冷汗直往外流,他已顾不得要害碎裂的剧痛,挣扎着往前爬,像极了一条毛毛虫。
“我之后会给你立一块碑,但你恐怕没有全尸,因为他们吵着要开饭。”
特子捂着受伤的肩膀,大笑着原路跑回,独留下还在原地的亡命徒不住地挣扎、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