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奢华的大厅里、在仆从和乐器声的环绕下享用甘醇的美酒与坐在简陋的狩猎营地中、在猎犬的陪伴下和鸟儿的欢唱声中享用美酒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能够在可怜的条件下享用到领主厨房中烹调出来的美食,这让泥泞地中的贵族们感受到了城堡里绝对体会不到的轻松与惬意。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明天早晨去森林里狩猎。”朗格伯爵不容置否地对着大家说道。
他是这次狩猎的领头人,既然大家在他的狩猎场中打猎,大家自然会听从他的意见,这是对东道主的尊重。
天色已黑,在奴仆和杂役们挥洒汗水的辛勤劳动下,营地中央的大篝火被点燃,四周支起了一个个简易的小帐篷。
经济拮据的贵族只是用一块大篷布挡挡风,而手头阔绰的贵族则会在帐篷外多盖几卷狼皮和熊皮,这样既美观还能保暖。至于他们的仆从,只有在帐篷外席地而睡的份。
有忠心耿耿的仆人在主人进入帐篷后,便将身子横着躺在了帐帘门口,这样一来,如果有任何人要进入帐篷,就必然会先把他给弄醒。
没一会儿,贵族们便都进入各自的帐篷了。在没有什么娱乐的夜晚不去睡觉反而是离开营地四处晃荡,那无疑是自讨没趣,特别是这个地方大部分人都还是第一次来,万一迷路了或者是遭遇狼群了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现在坐在火堆旁的是贵族们的仆从,他们正拿着抹布将主人的马鞍和马蹬擦得一尘不染,将主人的盔甲用兔油保养得焕然一新,以确保第二天自己的主人会是最威风的那一个。
没有仆从会在这上面偷懒,因为一旦主人在这上面遭到了其他贵族的耻笑,怒火毫无疑问地会转嫁到他们这些仆人的头上来。
没多久,忙活完的仆人们也各自找了个地方躺下,现在只有守夜的卫兵在营地周围四处巡视,举着火把驱散黑暗和一切图谋不轨者。
蒙承上帝的保佑,这一夜平安无事地度过了。
当第一缕晨曦泼洒在营地中最高的那顶帐篷尖上时,就连朱利安和黑拉尔特这般诡计多端的坏家伙都还在鼾声如雷地呼呼大睡呢。
朗格带来的仆从最多,他的准备也是最充足的。他穿戴好了服饰,踩着仆人交叉的双手上了马,接过了一根专门用来狩猎野猪的长矛,示意为他掌马的士兵将缰绳交到他的手里,得意地骑着爱马绕着营地转了两圈,蓄势待发。
沃尔夫伯爵一如既往地光着膀子,用一个漂亮的翻身上了他那肌肉发达、蹄掌粗大的战马。
西蒙则没那么多讲究。他背着一架十字弩,检查了一遍腰间的弩矢袋,等朗格的仆从为他搬来了凳子后,慢条斯理地踩着椅子上了马。
“日安,西蒙,赞美我主耶稣,今天是个好日子,不是吗?”温特男爵带着他的问候和他那匹温顺的白马,缓缓地骑到了西蒙身边。
今天的温特男爵穿着一件绣着红白花饰的紧身衣,鲜艳的颜色就像是一片春日中长满花朵的牧草地。相比于那些喜欢用黑黢黢的锁子甲来炫耀自己的贵族,温特男爵的着装令人眼前一亮。
“当然,我的朋友,日安,”西蒙有礼貌地回应道,“你是个优雅,嗯……并且很有品味的男人。那是件不错的衣裳。”
“谢谢你的夸赞,”温特男爵谦逊地低了低头,目光落在了西蒙背上的十字弩上,“你背上的是你今天要使用的武器吗?”
“没错,”西蒙点了点头,轻轻地夹了夹马腹,跟上了贵族们依次出营地的队伍,“这是法兰克人和意大利人常用的武器,操作方便且容易上手。”
“是么,”温特男爵若有所思地移开了目光,“多希望我的领地也能拥有一位能制造这种利器的巧匠呀。”
“很抱歉我不能把我的木匠借给你,不过我能让他以优惠的价格为你制造一批十字弩。”
“谢谢你,我想我那些笨手笨脚的手下们会喜欢这个玩意儿的呢。”温特男爵说着,从他的贴身侍从手中接过了一根粗直的野猪长矛。
贵族们能够选择任何武器作为自己狩猎的工具,包括剑、斧、弓以及弩,不过最受欢迎的武器是一种特制的野猪长矛。
野猪肉是美味的,但作为猎物,它们却是很危险的。一头成熟的野猪能用它们那又大又粗的獠牙和极具力量的下巴放倒马匹,杀死人类。
当他们受伤时,他们仍然有能力继续攻击。因此,特制的野猪长矛有一道如同剑格一般的横杆,如此一来被长矛刺中的野猪便无法继续迎着体内的长矛向人类进攻了。
森林中的迷雾逐渐褪去,细碎的阳光透过众人头顶的枝叶打在地上蕨类植物叶片尖头的水珠上。
朗格的猎犬们被走在最前头的养狗人牵着,俯贴在森林中的小径上疯狂地嗅探着野猪的气味。
这些平时在狗舍中闷坏了的小家伙们异常地活跃且难以控制,这会儿养狗人已经是大汗淋漓了,看着他那窘迫狼狈的样子,一些贵族没良心地哈哈大笑了起来。
忽然,一条长着花斑的猎犬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地抬起脑袋狂吠了起来,刚刚还在惬意谈笑着的贵族们顿时眼前一亮。
养狗人喘着粗气松开了这些跟闻到肉腥味一样变得狂躁起来的猎犬脖颈间系着的狗绳,寻血猎犬们如离开了弓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贵族们不约而同地踢了踢马腹,紧紧地跟了上去。
“嘿,西蒙男爵,我建议你就别去凑热闹了,”当意识到右手边与自己并排驰骋的骑手是曾经侮辱过自己的西蒙后,在马背上摇晃的朱利安毫不客气地嘲讽道,“你那玩具也就适合打打兔子和野鸡这样的小型猎物,拿它去狩猎野猪简直是在给大家添乱。”
朱利安说完,还不忘炫耀般地向西蒙展示了一番他那刻有纹饰的野猪长矛。
“不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玩意罢了。”西蒙懒得和朗格衷心的狗腿子争吵,那可真是太掉价了。
“不,要是这么想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朱利安不在乎西蒙那冷淡的态度,他可不想让这个在西蒙面前逞一次口快的机会溜走,“这是专门为我定制的幸运之矛,我会用它刺死一只又肥又壮硕的野猪,而你,拿着笨重的十字弩在马背上却什么都射不中,哈哈哈哈哈!”
不给西蒙还口的机会,朱利安便更用力地夹了夹马腹,到更前面去了,殊不知西蒙望向他背影的目光充满了看搞笑小丑的戏谑和看愚昧白痴的怜悯。
“不用理会这个目中无人、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家伙,”温特男爵驾着马追上了西蒙,偏过头对他说道,“依我的经验看,这种人的报应往往是来得最快的,万能且睿智的主会不吝地给他一个教训,教会他什么是谦卑。”
“谢谢你,温特,我完全没把他放在心上,”西蒙毫不在意地摇了摇头,“我们等着瞧他的好戏就是了。”
那群追赶着的猎犬疯狂了起来,贵族们的马儿也加快了步伐。受惊的野猪发了疯似的摆动着它们的前后蹄,在灌木丛和林地间灵活地穿梭着。
在平整的草地上,野猪跑得没有马儿快,但是在地形复杂的森林中,灌木和低矮的树枝会给追击野猪的骑手们带来巨大的阻碍,这就让它们变得很难被逮到。
追敌心切的朗格那华丽的衣服被树枝和荆棘刮出了几道难看的印记,比起“出征”前威风凛凛的他,现在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个兵败逃亡的失败者。
于是,戴着软甲帽和锁甲头巾、穿着长摆锁子甲的朱利安无所畏惧地加快了速度,逐渐来到了队伍最前头的位置,最接近野猪尾巴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