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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抵达肯彭山谷领

道别的人群中,一个穿着褐色皮衣的光头男人正不动声色地扫视着每一个人的脸,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找到那个要与自己接头的家伙——卡鲁斯。
“这家伙,该不会是拿着那个卡斯贝特的资助逃走了吧?”久久没有找到线人的光头男人有些急躁了,自言自语地说着。
在嘈杂的人群中,他开始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光头男人想,卡鲁斯作为卡斯贝特和朱利安爵士最信任的人之一,不太可能抛弃他在领地里的一切资产逃走,所以,最有可能的是,这个毛手毛脚的家伙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要么逃走了,要么被杀了。
“他可真是个不令人省心的家伙!”光头男人寻觅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道路边上的人都散得差不多了,才彻底灰了心,走回了小麦酒馆。
白天的酒馆只有一个伙计正在擦拭柜台和桌椅、一个杂役正在清理垃圾以及一个主厨正在打着瞌睡,光头男人比较多疑,他怕询问卡鲁斯的下落会打草惊蛇。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通知校官黑拉尔特和卡斯贝特时机已至,于是他不再犹豫,直接走向了马厩。
他像所有的旅行者一般向酒馆的伙计请求用他们最好的酒补满他那空空的水袋,畅饮了一口后,他踩着马蹬上了马,沿着一条通向林间的小径离开了埃斯拜堡。
西蒙的队伍并不是在行军,他还带着许多步行的士兵和杂役,所以速度并不会太快。光头男人想,他得更快地将消息传达,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来部署和埋伏,于是,他夹紧了马腹,有些心疼地轻抚着爱马的鬃毛说道:“看来得委屈委屈你了。”
他沿着密林中的小径一路奔驰,有时脱离林中小路跨越一小片宽敞的草地,有时又回到宽敞的大路上通过一个又一个领地的边界哨卡。
最后,他来到了一座低矮的山丘下,拐进了一处不起眼的山坳中,一道用削尖树枝做成的拒马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前面的是谁?报上你的名字!”粗犷的声音从拒马后方传来。
“我是报信者奥德特,你们快把那该死的拒马拉开!”光头男人不耐烦的话音刚落,拒马很快便被两个粗壮的大块头给搬开了。
山坳里的营地是临时搭起来的,供这些匪徒们休息的地方无非是树枝和篷布搭起来的简陋帐篷,此时正三三两两地睡着昨晚守夜的人呢。
一个脸上有烧伤疤痕的男人正坐在地上的磨刀石边磨剑,两个人正在旁边烧着沸水,一边添柴,一边从偷猎来的野猪身上割肉一块块地扔进锅里。
光头奥德特将他的马栓在了营地旁边的白桦树上,急匆匆地走向营地最深处的那顶小帐篷。
不出他的意外,这会儿校官黑拉尔特正坐在帐篷前的小木桌上和朱利安留下来的联络者卡斯贝特玩着骰子游戏呢,他们手里都握着一个装满了麦芽酒的木杯。
“大人,请容许我打断你们一下……”
光头奥德特的话还没说完,背对着他的校官黑拉尔特粗暴地将木杯拍到了小木桌上,酒水溅得四处飞射,他愤怒地咆哮了起来:“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被打断游戏了,如果你不给我一个足够的理由,而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发誓我一定会把你的皮给剥了!”
“西蒙男爵启程出发了。”光头奥德特额头上滴下了汗水,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说道。
“什么,”校官黑拉尔特将手心攥着的骰子丢到了桌子上,一下站了起来,“他带了多少人?”
“两个骑士,两个弩手,两个骑兵,将近二十个步兵,”光头奥德特看了一眼桌子上散发着清香的酒液,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继续说道,“每个人都穿着锁子甲,全副武装。”
“真见鬼,第一次见一个男爵出门参加宴会带这么多人的,”校官黑拉尔特一屁股坐回了带着一圈圈年轮的树桩上,“这个西蒙可真是个胆小如鼠、惜命如金的家伙,我看他这不是要去托尼斯堡参加婚宴,他这是要带兵去踏平它!”
卡斯贝特一口将杯子中剩余的酒给喝完了,脸上阴沉得都能滴出水来了。他知道,校官黑拉尔特手下四十个曾经的贵族私兵肯定可以给西蒙的行伍造成不小的打击,但如果要取西蒙的性命,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嘿,”校官黑拉尔特看向了卡斯贝特,用手敲了敲桌子,引得卡斯贝特抬起了头,“你和你的领主不是想要杀死那个叫西蒙的男爵么?我敢说,光靠我的力量是没办法击杀他的,或许你可以找你的领主借点士兵过来,我们合伙让他们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不行,万一……”卡斯贝特想都没想便开口拒绝,不过却马上被校官黑拉尔特打断了。
“我知道你的担忧,”校官黑拉尔特偏了偏头,毫不在乎地说道,“你担心万一西蒙没死,反而认出了袭击者中有你领主的私兵,不是么?”
卡斯贝特点了点头。
“那就带更多的士兵来,保证他们不会有任何人幸存,”校官黑拉尔特残忍地笑了起来,“毕竟,死人是没办法通风报信的,真相是由活人们捏造的!”
“有道理,我会和我的领主禀报的,”卡斯贝特将杯子放在了小木桌上,也从树桩上站了起来,不过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目光锁定在了光头奥德特身上,“对了,你有没有找到卡鲁斯?”
“抱歉,我都快把那里翻了个底朝天了,却没能发现他的半点身影。”光头奥德特无奈地摊了摊手。
“我知道了。”卡斯贝特深呼吸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向着营地外他栓马的地方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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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并不知道自己逃过了一次有预谋的刺杀,与之相反的是,他还在奇怪为什么这次旅途出乎意外地安稳。
仅仅是经过了两天的路途,西蒙一行人便平安地抵达了肯彭山谷领地。
目前朗格的统治重心在他的新领地,这是他决定在托尼斯堡举行婚礼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上一任男爵将城堡修缮得很棒,至少这里的城堡大厅可比多尔斯滕堡的大厅要气派得多了。
一路过来,西蒙发现肯彭山谷领地的村庄似乎比周围领地的村庄要更加富裕一些,这从领民们脸上的红润度就能看出来了。
不过胖子说,这都是此地上一任领主的功劳,朗格自从上任以来他的每一分钱全部都花在自己身上了,他的观念与大多数贵族们相同——领民只要负责交税就好了。
不过,西蒙也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变化。当他们在路过一个叫乌尔特兹的村庄时,西蒙很意外地在田野中发现了一个与他领地中同出一辙的“显圣坑”。
当他们在村庄的酒馆中休息时,酒馆伙计热心地解答了西蒙的疑惑,原来,他们的领主原本是多尔斯滕家族一个立功的骑兵,他原本是个富裕的自由农,在朗格驰援弗尔德堡的战役中发现了西蒙领地增产的方法,于是在他被册封骑士后,决定在他的采邑领地中推行这个方法。
“我想知道当地的神父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西蒙好奇地问道。
“在最初的两年中,神父原本是坚决反对的。领主不想与神父闹僵,一直劝说神父亲自去弗尔德堡看看上帝的神迹,”伙计一边用抹布擦拭着木杯,一边依靠着柜台说道,“直到神父的耳朵都快被磨出茧子了,终于在几个月前去了一趟弗尔德堡。当他回来时,原本顽固不化的他仿佛变了个人,不但赞成领主推行这种肥料,还天天在口中念念有词,说自己亲眼见到了上帝的神迹。”
西蒙点了点头,伙计便继续去忙他的事情去了。
西蒙想,当时他以上帝的庇佑为幌子推行农家肥增产时,他便知道,这个方法迟早有一天会在各地落地开花,不再成为他特有的优势。
不过他并不在意。就算周围领地的粮食都大幅度增产了,他也不用担心赚不到钱了,与之相反,这样一来他反而能有更多的原材料,他能用领地里的高效水力磨坊获得更多的面粉,面粉可比粮食值钱多了。
至于代价,无论是他的盟友,还是他的敌人,至少都填饱了自己领民的肚子。抛开别的不论,这也算是拯救了许多仍在饥饿中挣扎的人了,这无疑是一件值得被历史所铭记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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