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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抵赖与叙旧

一个粉凋玉琢的男童,唇红齿白,长相俊美可爱,让人见了也欢喜。
可,若是这个男童梳着两个朝天髻,身穿一身莲花战甲,肩膀上缠着混天绫,斜挂乾坤圈,手持火尖枪,足蹬风火轮,名字称哪吒,敕封三坛海会大神,再结合他那抽龙筋、扒龙皮的劣迹,就让人喜爱不起来了。
尤其是李煜。
心中更是咯噔一下,强行忍住面皮的抽动,目光不善的看向旁边笑吟吟的悟空。
死猴子,不早说!为何你的客人是哪吒?
悟空仿佛没看见李煜的眼神,但却微微往旁边挪动了一部。
“呵呵,好巧啊,没想到在这里能遇上三太子。三太子是来花果山做客的吗?”李煜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
若说是害怕,那真不至于,起码,现如今,十个哪吒加起来也打不过李煜。不过,这是债主,虽然哪吒没有证据,但李煜自认还是个要脸面的,干掉债主的事情还做不出来。
“是挺巧的。”哪吒似笑非笑:“我代表水部、火部、雷部等众神寻了三藏法师五十多年,上天入地无影踪,拖的我们都放弃追寻了,三藏法师好能躲哦!可没想到,今日竟在此地碰上了。”
“三藏法师,别的我就不要了,那九龙神火罩,该还我了吧?”
“咦?三太子在胡言乱语个什么?”李煜脸不红心不跳,厚着脸皮,就假装那九龙神火罩没在自己的随身空间里静静的躺着,反而微微蹙眉,做出一副诧异的表情:“什么九龙神火罩?贫僧压根没听过,没见过,更不认识。”
听了这话,哪吒压根不惊讶,只是皱起眉头,表情略带鄙夷:“三藏法师,枉你还封号旃檀功德佛,真是,缺啥,就从名字里找补!”
“呵呵,见笑了。”李煜压根不脸红,反而还拱了拱手。
“你!”哪吒稚嫩的脸上罕见的出现怒容,他咬了咬牙,喝道:“当年在金兜洞,那些失踪的法宝,你敢说不是你……”
“三太子好没道理!”不等哪吒说完,李煜便打断了他的话:“你也说了是在金兜洞,那里的主人是板角青牛,太上老君的坐骑!法宝是在金兜洞丢失,你不去寻青牛讨要,却来纠缠贫僧作甚?当年贫僧不过是个被囚禁起来的人质,何曾见过什么法宝!”
“哼!巧言令色!反正就是你拿的!快还我!”
“贫僧说没见就是没见,玉帝来了贫僧还是这话!”
“你!你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
“三太子别闹,你都数千岁了,比悟空年龄还大,算什么小孩子。”
“……”
二人你来我往,出言对质,不管哪吒说的什么,李煜就是不承认。
不是李煜不愿意还,实在是不能还!九龙神火罩虽然是件先天灵宝,但功效有效,对如今的李煜作用有些单一,基本用不上了,还给哪吒也并无不可。
但,还了哪吒,那些水部、火部等众神的法宝兵器要不要还?漫天神佛都知道,哪吒是个碎嘴子,一旦泄露了证据,李煜的名声就臭了。
还是不可能还的!反正谁也没证据!
但这番唇枪舌战却把哪吒气的够呛,他鼓着腮帮子,抿着嘴,目光不善的盯着李煜,握着火尖枪手指因用力有些发白,这让李煜的看有些咂舌。
这孩子气性真大!
“你,你要不还我,那我就不客气了!”
哪吒恶狠狠的威胁道,李煜却不以为意,今非昔比,反正三太子打不过自己。
“你待怎样?”
哪吒一拄火尖枪:“哼!你不把法宝还我,我就像两百多年前那样,每日跟着你,我,我烦死你!”
“那正好!贫僧还嫌日子过的无趣呢!”李煜哈哈一笑,跟着我?还当是两百多年前吗?
贫僧领悟空间之道,一个空间虫洞轻松横跨百万里,你且撵吧!
“二位可吵够了?不妨先入水帘洞,饮酒叙话,师父,俺老孙还有好多话要与你说呢。”
这是,一直蹲旁边树上看热闹的悟空,看到二人沉默下来,一个跟头翻下树枝,拍了拍手,嬉笑着提议道。
悟空刚才也很为难,一个是师父,一个是朋友,他夹在中间,按关系亲疏,肯定是要帮师父的,但悟空心里有数,别看师父嘴上强硬,可他亏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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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证据,那些法宝,绝对是师父拿的!取经路上李煜如此作风,悟空可不止领教一次了!比如,五庄观的人参果。
如此,只好两不相帮,等他们吵够了再过来。
“哼!谁要和这无赖和尚喝酒!”
哪吒哼了一声,嘴上强硬,但还是挪动脚步,重新往水帘洞内走去——陈酿百年的猴儿酒甘甜味美,而且,刚刚已经放出话了,他还要烦死唐三藏呢!
水帘洞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这猴儿酒,乃是花果山猴群采灵果酿造而成,又陈酿百年,如果浆般甘甜粘稠,却也后劲十足。
李煜与悟空喝着还好,但哪吒只是太乙金仙,又没有主动施展法力化解酒气,多饮了三五坛,被洞口灌进来的凉风一吹,登时有些昏昏沉沉,三太子也不在意,席地而睡,小憩一会儿。
李煜却是还在与悟空叙话,问询这两百多年三界发生的事端。
取经之后,三界承平,佛门昌盛,压过了道门一头,这个李煜早就知晓。
但却有一桩小事,引起了李煜的主意。
就在李煜离开这世界的三年后,已经恢复人形,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利菩萨的敖烈寻到了花果山,求到了大师兄头上。
他察觉到当年泾河龙王一事或有冤屈,央求大师兄出手相助,为自己那冤死的姑父泾河龙王翻桉。
悟空是个热心猴,嫉恶如仇,又是自家兄弟央求,当下便不遗余力的追查线索,并最终追查到天庭武德星君头上,证实了泾河龙王的确蒙冤被斩。
当下,悟空便带着敖烈上了天庭,在凌霄宝殿上状告武德星君,一位大罗金仙的告状,玉帝极为重视,命人追查,最终寻到了切实证据,武德星君及其子被判轮回之罚,需历经十世磨难,才得回归正神之位。
这就不错了!
区区泾河龙王,分量可没有武德星君重,还不至于让武德星君赔上性命,虽然不公平,但这就是现实。
四海龙族皆很满意,唯有敖烈依旧愤愤不平,一气之下,回了灵山闭关,发誓不成大罗不再出山。
这桩事情,被悟空炫耀似的讲出,却引起了李煜的注意。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发生在西游记后传的剧情?李煜心中猜测着,打开系统屏幕,所谓的世界,清楚记载了“西游记后续世界包含宝莲灯等剧情”!
如此算来,按照时间线来说,是先有宝莲灯,后是无天侵袭三界。
两段剧情掺和在一起,这个发现,让李煜隐隐有些兴奋,剧情多,也代表着触发任务的机会更多。
至于逼迫如来转世的无天,也没什么好怕的!顶多就是个准圣后期而已!
打不过,还跑不了吗?
从悟空的讲述中,李煜也知道了自己另外两个徒弟的下落。
取经之后被封为金身罗汉的沙悟净,如今正在地仙界各大人族国度游历,积德行善,积攒功德,准备迎接三灾,功成大罗境界。
沙僧一向老实,是让人放心的,但另一个徒弟,八戒,就比较让人上头了。
取经之后,借天道功德突破至大罗境界,被封作净坛使者菩萨的猪八戒,又返回天庭,拿回了他存放在天蓬元帅府邸的金身,天庭神职再次加身,然后,这夯货就彻底放飞自我了!
这夯货一向是个惫懒的性子,对他而言,成就大罗金仙,与天地同寿便刚刚好,他也不打算继续修炼成准圣,反而是去太阴宫拐带了玉兔仙子,又去老君那里死皮赖脸求了颗金丹,把金丹给高老庄的高家三小姐高翠兰服下,高翠兰恢复前世记忆,立地登仙。
高翠兰是卯二姐转世,归根结底是玉兔分裂出去的元神,既然分裂出去,又过了六道轮回,虽然记忆相同,但归根结底是两个人了。
齐人之福!
自此后,八戒携两位如花美卷,朝游北海暮苍梧,好不快活!
“傻猪有傻福,别看他现在快活,等玉兔与高小姐寿元尽了,有他哭的时候。”悟空啃着桃子,都囔道。
“他有靠山,人脉广,弄点延寿的金丹、蟠桃、人参果,倒也不难。”李煜敲着石桌,挪揄了一句。
“呃……对了,师父,你躲债,啊不是,闭关两百余年,如今是何等修为了?该突破大罗了吧?”悟空被堵了一句,因为这是事实,他倒也无话可说,挠挠头,生硬的转移话题:“俺老孙也看不透你,是有遮掩的法宝?”
“不,论法力,为师与你半斤八两,但论境界与能施展的手段,为师已与准圣无异。”
李煜澹然的说出口,悟空却是大为惊讶。
两百余年的岁月,对凡人而言,已是三世,但对仙神来说,不过是打个盹、闭个关的时间,比如悟空,取经之后借天道功德突破至大罗中期,这两百余年过去,只是境界更为稳固而已。
可,悟空诧异的张开嘴巴,被咀嚼了一半的一块桃肉逃出口腔,落在地上,悟空似未察觉,只是惊异的问道:“师父你嗑药了?还是寻到什么天才地宝了?这太违反常理了。”
“只是运气好,感悟了些许法则。”说着,李煜摊开手,轻轻一攥拳,细密的纹路凭空出现,一颗小型黑洞在李煜掌心骤然成型。
悟空火眼金睛微微眯起,仔细盯了这黑洞小会儿,忽然一皱眉,惊喜的问道:“这是……空间法则?”
时间为尊,空间为王啊!空间法则虽比不上力之大道,命运、因果,以及从未现世过的,可能根本就不存在的时间法则,但好歹能排进前五,万般妙用,比悟空的战之法则厉害多了。
“然也!”李煜忽然一笑,凡尔赛式的言道:“为师愚钝,只领悟了区区四成,不过也就是个混元金仙前期,相当于准圣前期吧,不值一提。”
此言一出,悟空怔怔的看着自己那脸皮越来越厚的师父良久,忽然眨了眨眼,端起石桌上的酒坛,坛口凑到嘴边,吨吨吨一饮而尽。
然后,把空了的酒坛随手往前一扔,哗啦一声摔个破碎,悟空仿佛没听见,把头一扭,身躯一倒,背对李煜,顷刻间鼾声响起。
受了打击的悟空决定不搭理自己师父了!
李煜覆手散去黑洞,挪到悟空旁边,戳了戳他,并使劲憋住笑。
悟空这天性乐观的猴子也有郁闷的时候,这可难得一见。
但这也难怪。
寻常走斩三尸道路的大罗或是准圣,哪怕是准圣后期的三界大老,对法则的领悟度,也基本不会超过两成,这便足够使用一些法则神通了。
比如同样领悟了一些空间法则的镇元大仙,他的袖里乾坤使用的炉火纯青。
再比如悟空,进阶大罗时,只领悟了一丝战之法则,却与太乙金仙时的实力截然不同了。
唯有走以力证道的路子,法则才比法力更为重要。但自从有记载以来,三界尚无人走通,可见这有多么的难。
而且,悟空自花果山出世,七年学艺成就太乙,一路坎坷,偷蟠桃,窃御酒,盗金丹,八卦炉中炼作浑然,西行取经途中终成大罗,又借功德迈入中期境界,算来有近一千两百年,除去被压在五行山下修为不进反退的五百年,只余七百年。
七百年成就大罗,悟空一向自认为自己是三界多少元会才出一个的奇才。
可是,两百余年前悟空再五行山拜师的时候,李煜才区区天仙,如今却是准圣了。
师徒一体,嫉妒到不至于,羡慕却是真的,而且,羡慕的不想说话。
与此同时,花果山以西,傲来国的国都之内,刘彦昌脸上还浮现着泪痕,眼神中却流露出坚毅的神色。
他怀抱着襁褓之中的小沉香,肩上扛着黄金,怀里揣着一张房契,一步一拐的向着西城那座刚从牙行里买来的三进宅院走去。
在刘彦昌的身后,被他临时雇佣的一个牙行仆役,推着小车,装着一些米面粮油,亦步亦趋的跟着,同样是被刘彦昌从牙行雇佣的一名奶妈,拎着包袱,低头走着。
李煜给的黄金足够刘彦昌维持优握的生活了,当然,也幸亏傲来国的治安真的不错,几乎达到了路不拾遗的程度,否则,刘彦昌这个压根不懂的什么叫财不露白的穷酸书生,怕是早就被歹人扒光扔在乱葬岗了。
“唉!”
刘彦昌沉重的叹了一口气,痛定思痛,反思过后的他对未来依旧迷茫,但还是决定先在这里安一个家,把沉香养大,将来,或有转机。
如果那个神仙没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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