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一定会。”
贝拉开始转悠,围着房间绕圈圈,一圈一圈的。
她在贝基这里得不到任何帮助,那个小女孩只知道张大嘴。
现在的贝拉也郁闷,这事谁也不能讲,唯一有个能说话的妹妹,还顶不上用。
不是没有闺蜜,但是这种事在她这个圈子里那是奇耻大辱,丢死人那种。
“怎么办?怎么办?”贝拉停不下来,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她必须去找肚子里孩子的亲爹。
找普森吧。
贝拉打定注意,夺门而出。
留下贝基在屋子里思考,我要当姨妈了吧。
贝拉真去找普森了,不过寻找的过程没那么顺利,她派车夫去男友家里找,没人。又去了酒馆等等娱乐场所,还是没人。
最后,她打听来打听去,有热心肠的人告知,教堂里说不定有。
于是,她又去了教堂。
普森只有在每周的这一天才会清早去教堂,他必须赶在所有人之前到最前面的位置,往往到的时候是独尊一位。
整个教堂里除了他就是教士在上面整理东西,第一次来时,教士还会过去交谈两句,后来他每次早到,几个教士就凑在一块嘀嘀咕咕的。
富有敏锐嗅觉的人会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比如每周的这一天,都有什么地方和往常不一样的。
答案是,每周教堂的唱诗班都是不同的人来领唱圣歌,今天领唱的是被称为教堂一枝花的可亦使女。
普森每次在心最底的地方默默告知,我是一个虔诚的信徒,然而除了听圣歌之外,注意力全都不在这里。
他会盯着地面走神。
很多不知道情况的人,都认为这个人非常虔诚,在教堂里面沉思神明的话语。
也只有了解这个货的才会称赞一句,这个王八蛋又来了。
你看上的不是一个贵族,也不是一个自由民,那是使女,专门供奉给神明的。
说白了,你可以和国王陛下抢女人,但是,你绝对不能和神明抢女人,这是不对的。
只不过,孰轻孰重,没人敢于评说。
普森不管这些,实在烦了就翘起个二郎腿,瘫在椅子上,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天空。
摆出一副让世人见鬼去的表情。
教堂里慢慢来人了,多是一些妇女和老年人,未婚女士以及普森们屈指可数。
稀稀拉拉的,人越来越多。
普森旁边的一位老妇人拍拍普森说:“小伙子,又来了?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也不知道都怎么了?我记得我年轻那会儿,大家都到教堂里来。”
普森点头,不说话。
老妇人也不管受不受待见,自言自语般唠叨开:“你知不知道罗米老爷?那个老贵族带兵四处征战,有多少人死在他手里,可以说是罪孽深重吧?可是呢,那天,跟教堂的大教士说了几句话后,哭了。哎呦别提多伤心了,我认为,这是神明不打算放弃他,神明从不放弃任何人,只要你改正。”
老妇人讲的是火灾那晚,两个老人抱着哭那次。
普森心里明白,那是两个老人的一次真心交谈,跟神明有啥关系?
那个老妇人说个没完,普森也不爱听,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腿翘起来。
教堂里人变得多了,声音也混杂起来。
时间慢慢流逝着,两个剑士从教堂门口一路走到布道的地方,一左一右站着。
顶上的钟被敲响,叮当一声沁人心脾,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唱诗班走上台子,普森放下腿,特别虔诚地感伤神情。
可亦使女在最前面,其他人站成几排。
清脆的歌声自可亦嗓子里飘出来,整个唱诗班开始演唱,歌声像一阵风,吹过草地吹过山脊,从世界的一端飞到另一段。
神圣的歌声响起时,所有人心中都有种火焰在燃烧,如同烧掉罪恶的业火。
他们双手交握顶在额头上,闭上眼睛感悟圣歌的道理。
普森虽然不算虔诚,但他还算懂得规矩,毕竟自己父母都是虔诚的信徒。
只不过从来不到教堂里来,认为心诚则灵。
他以珍视父母般珍视教堂的规矩,而又对神明的所谓救赎表达强烈不满,一直以来都认为,如果真的有神明,像自己父母这种虔诚的,为何要忍受世人的绯言绯语。
圣歌结束了,普森睁开眼睛,他把我喜欢你这几个字包杂在眼神里,朝着台上的使女射过去。
可亦看见了,她还是会似有似无留意这个追求者,即使看见了也没在乎,跟着唱诗班离开。
一个教士捧着厚重的书走上台,用厚重的声音宣读教义,等他合上了书后环视教堂。
有人陆陆续续举手,畅谈生活中遇到的各式各样的问题,遭到的各种各样不公待遇。
这个教士一个个回答,为这些人解答疑惑,并奉告,神明终会降临。
普森听不进这些,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居然有人打算在这些小事当中寻找出神明的道理出来。
对他而言,时间过得特慢,算是一种折磨。
教士专门问了普森一次,看你好几次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啊?讲出来给大家听听。
普森反正拒绝,还是对着某个地方走神。
等这种折磨结束了,普森第一个站起来伸懒腰。
他在无数双眼睛里活动身体,原地踏步,然后走出教堂。
等出了教堂后,贝拉就在长长的台阶下面翘首以盼。
普森脸上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厌恶,转瞬即逝,高高兴兴地走下台阶去。
普森穿着普通,每次来教堂时都是这样,贝拉一看衣服就不是平民女孩。
两个人脸对脸聊天,从教堂出来的人好奇地打量。
“怎么了,我亲爱的小心肝。”普森捏着贝拉的下巴,笑容挺坏的。
贝拉一阵娇羞,这么多人看着呢,想挣脱出来。又想了想,也就没动。
她迷离地看着眼前魅力四射的男人说:“我要告诉您一件事情。”
“我的小心肝有什么事啊?”普森送开下巴,拉上了贝拉的手。
贝拉正要说出那件天大的事情,普森却马上收回了手,略带一丝严肃地看着贝拉。
这很奇怪,贝拉不明所以,随后,她注意到了一旁走过的犹如白色花瓣一样的人。
某种不安感瞬间涌上了心头,女人都是非常敏感的,她仔细观察那个人。
虽然遮住了半张脸,又虽然披着斗篷,可仅仅凭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就能让任何女人自愧不如。
简直美得不可方物。
贝拉颤抖着问:“您爱上她了是吗?”
“什么?谁?”普森勉强笑着,“我只爱一个人,就是你啊,我的小心肝。”
说话间,他的手准备去贝拉肩头探。
这次,贝拉拒绝了,打开那只过来的手,十分委屈地说道:“别骗我了,您的眼神已经替您告诉了一切。”
普森的手在空中停住,然后他耸耸肩,直接了当的说:“好吧,我是爱上别人了,但那又怎样呢?这并不妨碍咱们得关系。”
贝拉第一次心碎,她从没发现这个男人如此混蛋。
说实话,普森从来就没把贝拉当回事,他不认为自己出格了,又没结婚,爱上别人有错吗?
他强制地搂住贝拉,贴着耳朵说:“好了,别闹了,你不有事告诉我吗?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说。”
“不用了,我没事了。”
贝拉挣脱出来,努力克制,跑上马车呵斥车夫快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