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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 灯火可亲

无名山,无名村,无名山中,行出一人,站在了无名村。
倒不是说山真的无名无姓,而是这样的山,即使有一个响亮的名头,也不会有人问津,正如这山中之村,村中之人。
槐树村,坐落于神龙山脉内。
山脉,气势磅礴,若巡游在人间的神界巨龙,愧树村,又普通至极,如尘埃一般,随意的洒落在世间,一些不为人熟知的角落。
这样一个不为世人熟知的地方,今日却来了一位陌生人,那么这样一事,定是数月来,村子里发生的最大,最轰动之事。几乎惊动了整个村子。
当然,村子也不大,甚至可说只有一户人家,一对夫妻,两个孩子,对了,还有一只狗,此时正对着门口之人,狂吠。
任谁在傍晚时分,如此诡异的站在人家门口,不动,都会让人感觉其行踪可疑,进而平添几分戒备,不过大山之人,却有些出人意表。
就像屋子里,那喝酒的男人,黄酒几杯刚下肚,便感觉那门口之人,甚是不错,至少从容貌气质来看,就非常不错。
今日进山,刚猎了一只不算小的野猪,足以够老婆孩子吃上半个月,看着两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的小面庞,心情大好,继而大笑道:“少侠若不嫌弃,浊酒土菜,倒是可以一解风尘劳顿。”
少侠?
门口之人,的确乃一位少年,而一个少年,敢至此处,那么在该男子看来,定是江湖中所谓的游侠儿。
这所谓的少侠道:“你知我一路风尘?”
屋中男子一笑,已起身行了出来,道:“这方圆十里,除了我老秦一家外,都算不得本地人,既不是本地人,又行到我老秦这儿,自可说远道而来。”
少年一笑,道:“有道理。”
也不知是许久未见到外人,还是本就自来熟,老秦双手齐上,将门口少年,迅速让到屋内。
屋内,一盏灯火,三两陈设,简单至极,不过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却一样也不会多,就像光秃秃的墙上,就不会看见王公贵族府上的那些名贵字画,及各种奢华挂饰,让人莫来由的生出一丝熟悉和亲切之感,至少对当下少年而言,便是如此,
酒,落入碗中,带出哗啦之声,也打断了少年看向屋内的眼神,随即朝老秦看去,只见老秦递过一只酒碗,笑道:“少侠,你甭看我这屋内简陋,但要在这神龙山脉兴土木,可不是那么容易之事........”
少侠有些歉意,觉得老秦有些误会了他,便打断道:“秦大哥,我不是这个意思,小子其实与大哥一样,长于山间,对此,反倒是特别的熟悉和亲切。”
此时,一个粉雕玉琢,着大红棉袄,如年娃娃的小女孩,扬起小脸,奶声奶气道:“大哥哥,你是不是像阿哥那样不听话,被爹爹娘亲赶了出来。”
旁边一小男孩,比小女孩大不了多少,正闷头吃的兴起,满嘴是油,闻此,忽然抬头辩解道:“你才不听话,也不知今天中午,娘亲打的是谁,还哭着喊着要找爹爹。”
老秦单手搭在小女孩儿脑袋上,却向那小男孩儿,笑骂道:“看你能的,妹妹中午吃了顿竹笋炒肉,要不爹爹晚上给你补上。”
小男孩做个鬼脸,低头咬下一块大肉,咀嚼中,夹杂着一些还算能听清的话,只见他道:“爹爹,不用了,我觉得现在就很好。”
老秦一笑,又用搭在小女孩脑袋上的手,揉弄一下小男孩的头,转首向少年,道:“我的两个孩子,莫见笑。”
少年眼露艳羡,笑道:“很可爱。”
老秦道:“不怕你笑,大哥我庸碌一生,最得意的,便是这两个孩子,当然,我也不知道为何得意,就像当年他们爷爷,得意我一样,说不清,也道不明。”
说到这,与李知焉粗碗一碰,一大碗黄酒,便入了腹中,而后带着酒嗝儿,随之一叹,也不知是因为生活的苦楚,还是一时的满足。
李知焉仰头,同样一饮而尽,甚至连这汉子饮酒,也有些羡慕。
在他看来,这时的他,或许生活有些愁苦,但在他心中,却有一丝慰藉,一丝希望,是以同样的酒,他却倒入了愁肠。
只见他饮罢,同样为之一叹,道:“没有什么说不清楚的,于这世界而言,我们都无关痛痒,但对令尊来说,你就是他的世界。”
老秦笑道:“小兄弟说的不错,还真是如此,对了,还不知你姓甚名谁。”
李知焉道:“我叫李知焉。”
老秦道:“好名字。”
李知焉道:“哪里好?”
老秦道:“都好,哪里都好,一看就知道是书香门第,那什么什么....钟鸣鼎食之家,才能取出这样好的名字。”
李知焉惨然一笑,道:“不怕大哥取笑,我出自深山,并非高门大户,而我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好,因为他是我母亲用来随时告诫和警醒我的。”
老秦疑惑道:“警醒你?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有什么可警醒的,难道他们能预先知道小孩为恶为善?”
李知焉一笑,道:“我也不知道。”
老秦看着油灯下,李知焉有些落寞的脸庞,提起酒坛,边倒边道:“世间无不爱子女之父母,也许你父母只是严厉了些,但不会影响他们心中的那份爱意。”
李知焉道:“我不知父亲如何看,但我从未怪过我母亲,换位思考,若我设身处地,站在他们的立场,我也会如此的。”
老秦是越听越糊涂,心想这神秘少年,还真是够怪异,难不成真应了他母亲那“先天为恶”的想法。
然而见这少年,仪表堂堂,又并非作恶之人,他虽少有走江湖,但识人这方面,特别是经历了几十个岁月的他,多少还是会有几分相人之术,是以想到这,对少年之言,愈加困惑。
许是想的够多,也过久,直至酒满溢在外,他才发觉,进而讪讪一笑,道:“不好意思,小兄弟,大哥有些失神。”
李知焉道:“秦大哥,无妨的,今日叨扰到你,倒是知焉不好意思在先。”
老秦大手一摆,极是豪迈,大笑道:“何来叨扰一说,今日能到大哥家做客,就是冥冥中的一场缘分,来,我们慢慢喝酒,别太急了。”
李知焉疑惑道:“为何?”
老秦神秘一笑,小声道:“不是大哥给你吹,这方圆十里,没人能有孩子他妈做的红烧野猪肉好吃。”
李知焉一笑,道:“那在下定要尝尝。“
女孩儿埋头吃肉的小脑袋,及时扬起,一个白眼,道:“只因方圆十里内,唯有娘亲会做饭,即使她烧一锅洗脚水,也是最好喝的。”
只是刚说到这儿,一个妇人的响头,便落在了她的小脑袋上,惹的小女孩俏舌一吐,接着埋头干饭,尤为可爱,妇人道:“小兄弟,我们山野之地,也无甚好东西,将就着吃,那边锅里还有。”
这般热情,李知焉只得连连道好。
中年妇女道:“小兄弟来自何处,为何夜幕时分,出现在我们这荒郊野岭。”
李知焉道:“我自擎天峰来,一路走,便行到了此处。”
老秦一碗酒刚下肚,双颊已有些酒红,但意识还算清醒,一愣,道:“点墨门?擎天峰?”
李知焉道:“不错,大哥也知道?”
老秦道:“点墨门,谁不知道,上次去镇子上卖山货,听说那儿要出大事,不过嘛,那些神仙人物的事,倒是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无关。”
闻此,李知焉有些讪讪,不敢看老秦投来的目光,低头看向桌上的酒碗,道:“希望如此吧。“
老秦朝嘴里递进一颗花生米,含糊其辞道:“小兄弟,你从那里来,定是见过大世面,要不就着这浊酒,与大哥我说道说道。”
李知焉自然见过大世面,甚至这世间,就没人比他见过的世面大,但他却不想再提及那里,甚至他连想,都不愿朝那个方向想,故讪笑道:“大哥,你想听,而知焉却不想再提起,实在不好意思。”
中年妇人一个白眼,老秦便有了些讪讪然,连忙道:“小兄弟,你大哥这马尿喝多了,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不想说,就别说。”
李知焉道:“多谢秦大嫂。”
便举起酒碗,一饮而尽,看着这一盏灯火下,有许多贫困,却有些幸福的一家子,李知焉无来由的,生出一丝艳羡。
正所谓家人闲坐,灯火可亲,幸福,想必大抵就是如此。
他眼中的艳羡,在旁人看来,何尝不是一种惆怅,是以中年妇人已在其碗中,盛了一大碗肉,而老秦,则又是为其满了一大碗酒。
须知,这两样东西,可是这贫苦家庭,最好的家当。
不过在李知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下,他们的笑声,却无半分的埋怨和虚伪,而是爽朗的响彻在屋舍之外,村口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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