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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困兽犹斗

方圆十里,鸟惊飞,兽俱散。即便是道盟众大佬,也不自觉的,扭了下屁股。
且大佬后方,一众普通执事更是瞬间将手贴在屁股上面,不寒而栗,眼神中,露出深深的恐惧。
“白玉翡翠”中,何豪珅不知在说着什么,眼神阴鸷,带着恐吓,似是极度愤怒,敲打着空间壁,让一旁的杨文光直冒冷汗,故将冒冷汗的脑袋,望向廖化文,道:“廖大人,要不先撤下阵法,待何大人出来后,再布阵。”
这话说来,廖化文似是不大满意,冷哼一声,道:“想必你也知道李知焉功法的霸道,那里面的金山,以可见的速度在变小,定是李知焉功法在起作用,若此刻放出何大人,岂不连李知焉也一并放了出来。”
杨文光讪笑道:“若此刻不放何大人,恐怕日后......与大人您,定会产生不小隔阂,伤了和气,对大家都不好,是吧。”
廖化文道:“杨将军,你须清楚,何大人如此,可不是为廖某,他是为整个道盟,所以牺牲一下,又有何妨,毕竟普通的道盟执事,天天就没有不牺牲的。何况他一个大执事,难道连这种事情都不愿为属下做下表率?你说对吗?”
杨文光心道:说的这么大义凛然,你怎么不一并进去,日后何豪珅那只大肥猪追责,老子肯定首当其冲,你倒是可以稳坐钓鱼台,将责任推的干干净净。
虽如此想,但嘴里还是保有做属下的谦卑,杨文光道:“大人说的是。”
然后一叹,道:“唉,只是何大人要受苦咯。”
廖化文亦面露难色,也跟着一叹,道:“看来要暂时委屈一下老何了。”
语毕,看向何豪珅时,屁股不自觉的甩动一下。
当下的何豪珅,再无之前的从容和写意。
与之前淡然看着场间打斗不同,此时他眼里,充满恐惧,且他脸上,也不再是白,不再有金黄,而是有些灰,所谓灰头土脸,大抵就是如此。
而灰的程度渐浓,开始向黑转化。
他知道,这次输了,输的很彻底,因为他粗估了一个人,不错,就是被自己镇压在地底的李知焉,他的感知没有错,李知焉的确被砸的半死不活。
但感知,终究只是感知,不是亲见,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死。所以他大意了,他大意的去接那把魔剑,随意的坐在金山尖,然后旁若无人的在此逼毒。
毕竟逼毒这事,是一件非常私密之事,若无亲信守护,是非常危险的。
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便造成了如今的结局。
他任性的认为,胜券在握,因为他几位强大的同僚在此,这些人,虽不至于信得过,但也不至于如此不靠谱。
就是这么不靠谱,不说守护,还将他推向了万丈深渊。
念及于此,平复下之前的慌乱,冷厉一眼,朝场外看去,也拔出屁股后面那只金锥,鲜血淋淋,让他又一声呼痛。
他深知这些人,不会撤下这座阵法,只因下方,有他们梦寐以求之人,即便舍去自己这个道盟大执事不要,也会坚持这样的想法和做法。
将心比心,若换做廖化文在此间,他也不会放人。
想到此事,亦让他发了狠,你不是要得到此人吗?
为了得到此人,你连何某的命都可以舍去吗?
那何某岂能让你如愿。
何豪珅手持金锥,不再管扩散向身体各处的黑色物质,头向下,向地底遁去。
他那臃肿的身材,再加上金系体质,遁入时,显得颇为滑稽,两腿硬是蹬了几次,才消失于地面,毕竟在此道上,终究不如土系修者来的灵活。
李知焉打个饱嗝,丹田内的黄土大地上,那座土包,终是大了不少,也高了许多,有了小山之势,这让李知焉非常满意。
他不是没想过吞噬自然界的金元素,但以他现在金元素的天赋,感知都很难,怎么可能做到摄取后,再吞噬。
幸亏这何大人不错,聚集了如此多金元素,让他吃了个饱。
只是这不错的何大人,带着羞怒,径直向他杀将过来。
此举,让他尤为诧异,大家虽敌对,也的确吞了他的金山,怒可以理解,但这羞,是为何意?
如前几次一样,李知焉一身黑疤,看不出所以然,但何豪珅见到他后,却是一愣,心想这小子的恢复能力,未免也太强了些。
不过不管怎样,小子,终究只是小子,之前能让你半死不活,片刻后,自然也可,想起之前的羞辱,手上的力道,无来由加重了几分。
李知焉提起身旁的夜魇剑,就迎了上去,这些人毁了吕老伯一家,他又怎会有好脸色。
虽然现在的他,一脸黑疤,看不出喜怒,但夜魇剑知道,黑色物质如惊涛怒浪,瞬间涌出,剑身也随之大了一圈。
金元素宠儿的武器,至锋至利,即使是一根不经打磨的金锥,也能做到与自己手中的夜魇相抗衡。
对李知焉而言,这人兵器是锋利,人却发生了一些变化,怎么可能没变化?
虽然地下看的不是很清楚,但对他们这一境界的修行者,自是比普通人耳聪目明的多,所以在李知焉眼中,此人的胖脸和嘴唇,都比之前灰了不少,且在其身后,还有血汩汩直流,想必在自己恢复的这段时间,这人与人对敌时,受了不轻的伤。
于何豪珅而言,又是另一番看法,他下来,本是来收尸的,刚才那一式,已让少年血肉模糊,只剩下一口气,反观如今的少年,虽谈不上生龙活虎,但与自己想象中的模样,却是天差地别。
吞噬,本是此消彼长的事情,有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每次这黑色物质带来的恢复速度,倒是他成事的主要原因。
至今为止,除了史青玉,还没人知道他这个秘密。也正是这个秘密,是他能与鲜于贞说出全身而退的绝对保障。
这一点,他和张士很像,若非手段达到一定境界,他们就天生立于不败之地。
但这个秘密不能说出,自然也不能展示,这是他知道天下人态度后,给自己设的一个下限。
在与夜魇剑的碰撞中,金锥显得很利,毫发无损,但何豪珅却退了一步,反观李知焉,则前进了一大步,这让何豪珅心里大骇。
他自到得地下,已是很高估少年,也知道这里,乃是少年的主场,毕竟在少年拥有的诸多元素中,就有土系一说。
这种地方,他只能算半个主场,毕竟地下,亦有许多金元素,且五行相生相克中,土生金,也有利于他的施法。
所以他不信邪,再次施起了法来,只见他金锥向前,若一个冲锋沙场的将军,而周边的金色光点,则是他麾下的士兵,此时在他剑指下,一一朝李知焉袭来。
在李知焉感知中,这些金点,犹如一片片叶子,从四面八方射来,金光闪闪,极像落叶,其薄如蝉翼,更容易扎进土里。
此时他就在土里,所以它要扎进的,自是李知焉身体里。
他不敢再去吞噬,虽然此物也是金元素所成,奈何此物实在太快、太利、太猛,若啮齿凶兽,会啃掉你那只想要吞噬它的手。
既然不能直接吞噬,李知焉便只得持剑,用剑应敌。
李知焉手中,夜魇剑舞的虎虎生风,那赤霄和清影,也被他唤了出来,如称职的看守,舞动在数十米外,做来回巡防之势。
火克金,李知焉调集周边火元素,一口火龙,就将他背后射来的金叶子,吞噬了个干净。
何豪珅眼中,升起一抹惧意,与之前许多跟李知焉对敌的人一样,惧怕的同时,还多了一丝佩服,心想自己金之子之身,便已让自己疏狂半生,且此子,集众多元素于一身,还能做到不骄不躁,真是难能可贵。
从他能同时驾驭三把剑来看,他的意念,定也比常人强上不少。
这样一人,若让他长成,天下间谁还能是他敌手,再进一步想,若他悟道成功,成为圣人境。再以他如今的姿态,超凡入圣,定将是有史以来,最强的圣人境,如今的四大圣人境,拿他也毫无办法。更何况是如今的道盟。
想到这,不敢再想,如今已是与他结怨,自然再难成友,于这样的人,要么擒下他,彻底控制在自己手里,要么趁他未成气候,扼杀在摇篮里。
他选择了后者,只因他来此,就是这个目的,不为别的,就为之前一众同僚的无情,所以他灰暗的脸色,又重新变作金色。
不时,一尊巨大的金人,出现在了地底,依旧持着那只金锥,向李知焉刺来。
金人虽巨大,但金锥并不慢,瞬间就杀到李知焉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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