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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蚂蚁和人

蚂蚁和人,布满合家欢酒楼外,在藏山镇内,声势浩大,欲吞下他们前方所有的对立面。
蚂蚁倒是能做到从一而终,从牠出现到现在,他的目标都很明确,就是前方那个少年。
而人,却发生了不少变化,从打斗伊始,毁了他们的家园,从而聚于此,到因为误解李知焉的残忍无道,而袭向李知焉,再到这里出现了皇甫珺这个魔族,又彻底将矛头对向了黑甲女子。
人啊,比起动物,总是那么善变。
皇甫珺眼带忧虑,倒非场中人愤怒的眼神,自她从李知焉身旁站定,眼神就落在那道身影之上,心无他物。
因为她深深知道,以目前的状态,他定坚持不了多久。
皇甫珺道:“知焉,我有个不情之请。”
李知焉道:“皇甫姑娘但说无妨。”
皇甫珺有些难为情,但还是咬牙道:“你....你可不可以唤他.......你吕大哥回来?”
这话说来,相当自私,但人大多就是这样,不过李知焉却立马喊了出来,只见他吼道:“吕大哥,快回来,你莫要忘了,皇甫姑娘还在这里呢?”
连皇甫珺这样飒爽的女子,亦有些不好意思,嗔怪道:“知焉,你喊啥呢?”
但眼中,又掩饰不住那抹窃喜。
这一喊,吕至诚倒是没回来,却将众人愤怒的目光,向吕至诚喊了去。
何豪珅冷笑道:“我还以为当年的‘至诚剑’,有多么高义,不过是与魔族勾结的叛徒而已,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倒的确符合李知焉等人的行事风格。”
皇甫珺闻此,终是将看向吕至诚的眼神,收了回来,冷冷道:“你这种败类,也好意思妄议道义之事,还是反省下自己才好。”
何豪珅道:“何某有的是机会反省自己,只怕今晚以后,你们就没机会了。”
皇甫珺道:“是吗?”
何豪珅哈哈大笑,道:“难不成你以为这样大摇大摆的现身,还能安然无恙的回去?你当我道盟无人?还是我大陆无人?你可是魔族哩,皇甫小姐,当年魔族无双战神之女,可谓是威风八面,如今嘛......”
皇甫珺低眉来看,终是明白,时移世易,如今已是物是人非,若在数十年前,这天下间,就没有她魔族不敢涉足之地,就没有敢在她面前如此嚣张之人,付之一叹。
想着这终究不是数十年前,接着冷哼一声,道:“若在数十年前,你如此说,本座定要将你抽筋剥皮,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便由着你这只道盟鹰犬乱吠一会儿。”
何豪珅道:“若是当年,魔族第二十八战将皇甫珺,的确有资格如此说,但今日,非昨日,也非前日,所以你最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要总拿狗来形容他人,有时候自己....也可试试做那平阳之犬。”
皇甫珺道:“放肆,敢与本座如此说话。”
这道呵斥,倒有了几分当年威严,只是这样的威严,在何豪珅等人看来,有些滑稽,不说现在一缕残魂的皇甫珺,就是当年完好的皇甫珺流落于此,他们也不会放在眼里。
毕竟今日之藏山镇,与昨日、前日都不同,此时此刻,不仅具有道盟最顶尖的几大战力,且藏山镇外,还有六大军镇,即使当年魔族第一战将亲至,也不敢小觑这样的战力。
何豪珅未答话,只是冷笑,他知道有人会为他说话。
不错,正如他所料,黄俊来行了来,怒斥道:“臭娘们儿,在我道盟面前,神气个什么劲儿?你可知我道盟天职,便是诛灭你等,也敢大言不惭,也敢说‘放肆’之言,你魔族的出现,就是对这片天地、黎明百姓的一种放肆。”
这句话,这个人,彻底让刚刚势若水火的藏山镇百姓和道盟一众,凝聚在了一起,人与动物不同,就是这么奇怪。
虽然人也是动物,但人,通常不会这么认为,即使要区分,他们也习惯给自己贴一个“高级”的标签。
蚂蚁是人,但此刻的形态,却是蚂蚁,你叫谁来看,牠也是蚂蚁,从地底而来,目标很明确,地面的李知焉。
这一举动,让刚欲答话的皇甫珺,微微皱眉,夜魇横扫,大喊道:“知焉!闪开!”
李知焉早就察觉出了脚下异样,一跃而起。
李知焉所立处,一道“岩浆”在地底喷涌而出,然后化作喷泉,向周边散落开来。
说是岩浆,只是徒具其型,因为他不是红色,也非白色,而是黑白相间,待行近细看,才知此物哪是什么岩浆,而是蚂蚁,全由蚂蚁而成。
夜魇带着黑暗能量,拦腰斩断这道喷泉,也让白色的蚂蚁,径直变成了黑色,而黑色的蚂蚁,则更加的黑。
众人见此,又齐齐退后一步,他们倒不是怕这魔族女子的修为,而是怕这未知的黑暗能量。
毕竟一旦被沾染上,修为连同精血,就会被这物质吞噬,青云派那二长老,就是此中案例,且这样的案例,世间还有不少。
当然,不是说每个魔族都携有大量的黑色物质,这中间也是不等的,有少到只能杀掉一只蜜蜂的,有多到能屠一座城的。
独独不知,这女子身上,还有多少这样的黑暗能量。
既然不知,最好的方式,就是想办法知道,怎么知道?
一试便知,怎么试?
用蚂蚁试,毕竟天上地下,可是有无穷的蚂蚁,是最好的试验材料。
比起九湖城时,这次绣衣坊出手,倒是非常积极,看的宣和殿一众表情平静,内心毫无波澜。
就如廖化文之前所说,这次行动,他们是配合柳坊主的。
不错,柳坊主在此的话,擒下李知焉,李知焉就得随柳坊主走。
为自己办事,自然得卖力一些,易敬禹化作的蚂蚁,若地底游蛇,窜出地面,向皇甫珺袭去,倒不是说他变了,他的目标一直未变。
在这目标的前方,矗立着这么一位讨厌之人,要达到目标,势必要让这讨厌之人消失。
李知焉撕下一块布条,绕头一周,缠绕在血窟窿外,他不再看藏山镇百姓的横眉怒目,即使这些人有些恩将仇报。
他也不为之前所做之事后悔,他只是有些不理解这些人。
不理解他们为何要将人魔界限划得如此清楚。
不理解他们,在将人魔界限划得如此清楚的情况下,还能做到人魔不分。
没有再看,便证明他看向了别处,不错,何豪珅。
今日所有对他有威胁的强敌,就只剩下了此人,若能解决此人,自己或许就能脱险。
没了吕老伯的掣肘,并没有让他放松,只留下许多遗憾,这样的人,匆忙间,就错过了,连句再见也没能说,除了遗憾,也再无其他思绪。
于藏山镇百姓,倒是多了些轻松,他不曾后悔,但也不再为这些人的丧命而担忧,就算这些人与自己为敌,也不以为意,其实反过来一想,也是不错。
念及于此,他抬首望天,今晚的月色,是真的很美,圆月若玉盘,让藏山镇像是拓印在玉盘上的水墨画一般。
遗憾的是,何豪珅若山,挡住了大部分月色,突兀的同时,也有些格格不入。
亦让李知焉刚舒展的眉头,又复皱起。
赤霄如火,径直向何豪珅刺去,剑如愿而至,也如愿的插在了何豪珅心脏处。
这一剑,本就为试探之意,倒非很快,为何就中了呢?
若果真如此,那何豪珅这道盟大执事,未免浪得虚名了些。
但事实却是,你可以怀疑他人品,决不可怀疑他的修为,之所以能一举成事,是因为何豪珅本就没躲,
奇怪之事,接二连三,何豪珅并没有想象中,中剑那般痛苦,反而露出一丝冷笑,这让李知焉大为不解。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知焉迅速唤回赤霄,静静看着这如山之人,心道:是了,都说这人如山,自然也代表肉厚,就像野猪,定要短刀插在牠致命的地方才行,虽然自己剑长,但对方也不是普通的野猪。
若是让何豪珅知道他拿自己与野猪比较,不知道会怎么想,虽然背地里、明面上,叫他肥猪的不计其数,但真正在搏斗中以野猪来相较的,恐怕还没有。
在生死搏杀中,即使是云端的绝世高手,也会对他的神通,有眼花缭乱之感,毕竟这世间,不喜欢钱的人,还真不多。
所以在今晚,极富雅韵的藏山镇水墨画中,突兀的出现了一座金山,让人望之即俗。
讽刺的是,对这俗不可耐之物,这些人望着望着,又直吞口水。
转念一想,这样庸俗的金山,又可以做许多风雅趣事,也可以在风雅的同时,在风月场所,行那风流韵事。
这样一想,这俗,倒也俗的有趣。
李知焉不风雅,自然也不风流,他深知此物的好处,也是爱财之人,但他脑子里想的,却是如何应对这样的神通。毕竟此人不是送财童子,而是要他命的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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