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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主动出击

李知焉不是女人,也非太监,他只是傻,不错,最天然的那种傻,就是白纸不小心会读成白痴的那种傻。
所以此刻的他,根本不明白众人为何要笑,也不理解对面的尤香兰,怎的如此生气。
人就是这样,他不理解别人,别人也不可能理解到他。
命中的克星,这是尤香兰在愤怒后,对李知焉的评价。
她的法术不可谓不强,若为其他人,定不会如李知焉这般,如此轻松写意。
毕竟在她的杀人生涯中,不乏有绣衣坊同僚都羡慕的“得意之作”。
这些得意之作中,不乏当世的绝顶高手,既是当世,就证明还是人,是人,对她的法术就没有不受魅惑的。
这让她很是苦恼,以前建立的自信,瞬间崩塌,留下一地自卑。
垂首间,看向胸前,感觉上,连她引以为傲的胸脯都小了不少。虽然人群中那些老色胚流出的哈喇子,让她好受些,但终是少了点什么。
就像玉碗上,突然就多了一点瑕疵,就算玉碗依然好看,在发现这个瑕疵后,心里多多少少会涌出前所未有的纠结。
纠结这样好看的玉碗,真是可惜,要是这样好看的玉碗,没有那点瑕疵,该多完美,纠结要不要将它摔碎,然后再换一个。
但就是不去想,玉碗也是碗,它的作用本就是用来盛饭的,若这个作用没有失去,其他的考量,只是徒增烦恼。
两方场域相撞后,各自退开,尤香兰没有再攻,李知焉也无意出击,他还想着对方若能知难而退,自然最好不过,
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安心的救治吕老伯,他还想过,去那边抓一个执事,用来换救治吕老伯的方法,但他又想,若为普通执事,这些人定会像丢弃吕老伯一样,丢弃这被抓之人。
想必要知事,知牧,知州,抑或大执事这样的人,来换吕老伯的命,他们才有可能交换。
可是抓这样的人,便多了许多难度,即使张士去抓,也不容易,因为抓和杀,是两回事。
毕竟杀比抓,可是容易多了,就像自己,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最大的原因就是这抓和杀的区别。
不管有多难,李知焉还是准备去,不错,他的目标很明确,在这些人中,郑行远绝对是一个堪称完美的答案。
他不仅是京安城主事,还是控制吕老伯身上阵法的人,最重要的,在这些人中,他算是稍微好抓的一个。
虽然前方那女子看去,有些萎靡不振,但他知道,就算女子如今这状态,也比郑行远强。
他两人都交过手,且与郑行远的交手,还有两次,不可谓不熟。
既然要抓,自然就要将手伸过去,所以,李知焉单手伸出,向郑行远而去。
事到如今,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对道盟中人主动出击,不管是灵隐寺,还是九湖城,皆可作数。
即使是杀那陆劲松,也是在对方逼迫自己到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才出的手。所以这一抓,对李知焉而言,又多了个第一次,让他感觉非常有意义。
郑行远跟同僚说的兴起,他想不到,李知焉会来抓他,不说他,场中所有人,也不明白李知焉怎会这样做。
他的脑回路,普通人真是很难理解,而世间,却有太多普通人,即使那些自认为高高在上的绝顶高手,依然普通,甚至戳穿普通,有时还显庸俗。
经尤香兰那法术影响,郑行远一等人能聊在一起的话题,绝不会高尚,这些人能找到共同点的,绝对是某个青楼女子,许是多个青楼女子,从郑行远转头时,那猥琐笑意中,便能知晓一二。
只是这猥琐笑意在转头的瞬间,瞬间凝固,转为惊恐,李知焉伸手而来,就不可能走着来,也不可能跑着来,而是若离弦之箭,飞了过来。
若在不久前,他还会说一句“来得正好”。
现在不行,因为就在刚才,此子才败了绣衣坊第二校尉,虽然尤大人败的有些莫名其妙,但不管如何狡辩,败了,就是败了。
此子借着胜利势头冲向自己,又是何故?
郑行远瞬间将那些猥琐从脑中清除,留下几多清明后,心道:他今日不走,最大的可能是这老头子,而要救老头子,自己就是关键。
想到这,脸上再次浮出笑意来,不错,救人同样比杀人难,他今日要杀自己,也许还真有这个可能,但今日他要救人,就比登天还难。
望着飞来的李知焉,郑行远冷笑连连,手指快速结印,念动咒术。
苗疆一众处,爆炸声再起,连同爆炸一起的,还有朝四方飞溅的血肉。
地上的吕老伯,此时的另一只手,也随着他的法咒,以及这声爆炸,消失不见。
画面惨不忍睹,一般女子定会吓得尖叫出声,胃里也肯定翻江倒海,然后一吐为快。
但苗疆女子没有尖叫,也没有惊恐,被溅的满脸是血,依旧无动于衷,唯有眼里,充满悲戚,她们不是没见过大场面,相反,她们还见过不少。
地上老伯虽不是朋友,也非敌人,但他是个老人,他本该享受这个年龄应有的天伦之乐,但他儿子因为抗击魔族,死在了那场战役中,他只想寻回儿子的一些东西而已,比如那把剑,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要求,却让老人奔走半生。
正如李知焉问的,吕老伯这样的人,有错吗?
没人回答,也许她们心里很想回答,你并没有什么错,有时候,并不是因为你错了,有时候,这个世界也会错的。但没人敢说,或不愿,或不想,或不敢。
鲜于贞满脸是血,不再美,不说美,让人看来,还有些狰狞,任谁被弄的满脸血污,都会显得狰狞。
她掏出一张漂亮手帕,不去擦拭自己血污的脸颊,让自己重新漂亮起来,而是用她那漂亮的双手,将吕老伯新受的伤口,重新包扎起来,与另一只手的粗布条,相映成趣。
继而自嘲一笑,不由得在心中一叹,这样的事情,不大有趣,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李知焉自是知道了这边情况,不想也知道,但他不曾回头,因为他知道,回头没有意义。
他同样知道,今日若没有自己,吕老伯定不会如此,但今日就是今日,非昨日,也非明日,后悔不起任何作用。
见李知焉一往无前的飞来,郑行远已有些急,他以为李知焉会回头,毕竟刚才几次,已然证明他会因老头儿之事,投鼠忌器,故道:“李......李知焉,你不准备继续伟大了。”
话语中,泛着哆嗦,若李知焉真不准备伟大了,倒还真拿他毫无办法,有白虎护佑的他,将无所顾忌。
李知焉没有直接回答,他的手,就代表答案,向郑行远送去。他心有怒火,手要传达这层意思,自然也如怒火一般,火光烛天。
火焰覆于手上,慢慢变大,照亮夜空,恍如将晴空的太阳,持在了手中。
所以此刻,就再难看出他的手是爪,还是拳,若真要说像谁,此时他手上的火球,倒有了谢渔阳的几分意思。
火球如骄阳,照亮藏山镇夜空,让地上那细小蚂蚁,都无所遁形,郑行远也是火,若是其他火系功法者,他定要用火好生教育此人一番。
这少年不行,因为他很早就知道,这少年是“火之子”,不错,李知焉在验证火元素成果时,就是由他这位郑主事“陪练”的。
火拳已至,郑行远不得不挡,身为火系功法者,不能用火的他,将如何挡?
不过不管用什么挡,他都飞了出去,也就没人在意他用了什么。
虽不知他用了什么法子挡下这火拳,但终究是挡住了。
若他真的不挡,那么此时的他,就应该在李知焉手中,而不是躺在那栋倒塌的民宅下,毕竟李知焉本是来抓他的。
李知焉没抓住,就得再抓,再次掠向那栋残破民宅。
民宅废墟中,钻出一人,正是郑行远。嘴角处,有血流出,想必刚才那拳,让他受伤不轻,受了伤,也让他发了狠,只见他恶狠狠道:“李知焉,你可千万别逼急了郑某。”
李知焉瞳孔一缩,停下手来,他的确不能逼急此人,因为在其手中,还握有吕老伯的性命,若这厮真抱着玉石俱焚的想法,那么今日所做的一切,便将毫无意义。
但他又不愿让人看出他是为了吕老伯如此,因为如此,反而会害了吕老伯,便道:“逼急了你又能怎样?你不会认为用那老头子就能威胁到我吧,你也知道,我是你们口中的恶魔和煞星。”
这是他第一次撒谎,既是第一次,就会没有经验,所以不管是眼神、表情、还是肢体,都没有真正的骗子做的自然。
即使让一个三岁小孩儿来看,都能瞬间看出来,更何况郑行远这种老江湖。
所以此刻郑行远脸上,再次堆起笑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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