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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香灯烈夜,月好情圆(自传)下

思索一番,我忽然打了个机灵。
于是,我立刻碎步上前,双手握拳,右手交叠在左手上,放在小腹,目向下视,微屈膝、声低翠,“陛......陛下,万福!金安!”
我刚落话,只听身侧“啪”的一声,云沫与刚刚进屋的文鸳又一同跪在了地上,这回,两人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两人浑身战栗不止,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
“哈哈!瞧瞧,瞧瞧!这是干嘛?孤又不是那夺人魂魄的厉鬼,怎么,把你们主仆吓得都不会说话了?”
见到此景,在我眼前的男人再也无心赏字,面带春风的笑了起来。
这天下,自称孤的人,只有两个,一个在大秦天狼城,一个在长安!长安的那位,姓刘名彦。美士为彦,遂取彦,今日乍见,果然人如其名。
“陛......陛下,妾,口,口吃!”
不知者无畏,起初见到天子,我心中还不觉怎地,此刻却觉得无比紧张,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真口吃还是假口吃了!
站在我面前的男人,并没有纠结我的缺点,反而朗声大笑,“哦?口吃好,口吃有大才,韩非、司马相如、李广皆为口吃之人,可均有治世之才!”
我见此人,如沐春风,春心荡漾,无法自拔。
惶恐含羞之间,我无以言表,只得懦懦地道了一句,“陛下,谬赞!”
“来来来,都平身吧!总跪着也不是个事儿。”
刘彦哈哈一笑将我扶起,与我在案牍间对坐,他继续低头赏字,我偷偷抬眼看他。
口吃掩盖了我的紧张和不安,我低头不语,偷偷看了一眼面前这英俊的天子,面露羞意,下昼时还显得有些死气沉沉的眼眸里,顿时塞满了春色。
我咽了一口口水,想到:长相如此精致的男人,若不能独享,岂不遗憾。
想到这里,我心中顿时绿柳青黄、红素桃花,愈加羞愧。
公孙玲,你自诩饱读诗书,怎能如此轻浮?
“现在这日子越来越好啦!很少有人愿意像你这般写一笔章法有度、严谨工整的楷书喽!都去追求那纵任奔逸、赴速急就的草书啦!人如此,世道亦如此啊!”刘彦吃掉碗中最后一颗沙果,抬头端详着我,笑道,“对了,你怎知我是天子?”
我总觉得这话里有话,于是谨慎抬头,与刘彦缓缓对视,“回......回禀陛下!”
刘彦见我‘惜字如金’,赶忙摆手,善解人意地道,“哈哈哈!罢啦,既然不便说话,你写字便好。”
“诺!”
我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更不懂男女之情。除了公孙家族的族人,从小到大,也仅是与我那义弟刘懿有些言语。
眼前这男人,让我有些手足无措,不知改如何应对。
这时我才明白,书中读的道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用武之地。
我小瞥了一眼窗外,又到了千里莺啼、万物放声的季节,我的心也开始黄鹂三两、秦桑低眉,我自嘲一笑:这便是一见钟情么?
若美好的爱情与家族的复兴能够兼得,那岂不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我可真是色胆包天、贪心不足啊!哈哈。
人生翕炊即亡,当轰轰烈烈一场。喜欢就去追,于是,我挺了挺腰,用更加工整的小楷,缓缓写道:天骄内院,外人止步。
也许心中有胆,我竟然放下毛笔,直视刘彦,流利地道,“可自由出入之男者,一为太医令、太监也,此一类内循法度,外重阳德,莫敢逾越,陛下定非此中之人;二为外戚,然妾今日初到,思随乡动,并未尽礼,且位卑家贱,达官贵戚自不会太过上心;三则为天家陛下,妾观陛下神韵,自有威慑天下的威武气势。所以,妾斗胆猜测,您便是天子无疑。”
刘彦随意用手抹了抹衣衫,算是擦干了沙果遗留在手上的果汁,而后揉了揉下巴细碎的小胡子,上下打量着我,说道,“哈哈,哈哈哈!公孙家族的人,果然聪慧无比,你才刚刚入宫,便有如此见地,真不知是福还是祸啊!哈哈哈!”
我薄唇微抿,低头不语。
短暂安静,天子厚重的声音又复传来,“听陆凌介绍,丫头你博览群书,最喜欢哪一本啊?”
我正打算开口,却发现自己竟又口吃起来,于是提笔落字,“皆喜,卷卷多情似故人,古人下笔实如神;亦皆不喜,本无心思学圣贤,皆因口吃不能言。”
写到这里,我竟第一次因结巴而自叹。唉!时穷节见,用时不能!
“答得妙啊!”刘彦微微一笑,一双炯灵大眼直勾勾的看着我,“丫头,你此来所为何啊?莫不是被孤太过英俊的脸庞招揽而来?”
听闻此话,我心中哭笑不得,不是你降诏招我而来的么!
“奉诏而来,博君一笑!”四个字落在纸上,刘彦依旧微笑,只是眼中流过了一丝寒意和无趣。
我轻咬朱唇、罗衣摆动,犹豫了一番,提笔落字。
在真猴儿面前,我便不装猴儿了!
“彰武立大户,长女待闺中。忽闻君降诏,匹马入深宫。家族振兴业,怎敢念西东。茫茫思卿事,今宵秋月松。”
一首算不得押韵的小诗,在宣纸上倾泻而出。
我在字里行间慢慢倾诉着情感,收笔后,我不自觉地深深舒了一口气,我不想继续自欺欺人,所以我便将一直以来的沉重心事,今日仰慕君王的少女情怀,一吐无疑。今后,发配冷宫也好,打回原形也罢,我都心甘情愿了!
只是,外祖母的良苦用心,我可能便要辜负了!
我低头不语,对面也未见动静,倒是云沫、文鸳二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天子一怒,岂是我们三人便可承受的?
哎,连累她们俩了。
......
心中如残烛不定之际,一双大手,挽住了我腕上玉镯,我顺势而动,人和魂便被这双大手勾到了软榻上,云沫、文鸳两名丫鬟对视一眼,立即识相的退了出去。
这一夜!
灯火欲眠、青草初露、玉兔沉浮,明月共,清辉映玉臂,红墙落软榻,君王踏春纵马。
胭脂洗影、香雾鬟湿、情雨绵绵,当如是,炯眸招露肌,坠汗飘香枕,风正帆锦当时。
从此,我公孙玲,是他的了。
......
京畿繁花似锦、高门林立,陆凌带一名特诏少使入宫,本并不算什么大事儿,但能让登基十六年如一日的勤政天子刘彦休朝一日的少使,世上仅我一人!
从那天起,偷偷跑来春玲居请求收留的侍女、想方设法只求一见的臣子,数不胜数,均被我一一回绝婉拒!
后宫争宠、朝堂是非,与我何干,我爱的,只是一个男人!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得宠后并没有遭到排挤,在后宫之中,平静地生活了近三十年。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这偌大后宫才女如云,但很多人都不明白,得到一个人的心,才能得到他的一切,而想得到一颗心,也只能用一颗心来换!
也是从那天起,公孙家族逐渐复兴,走向强盛后,又迎来瞬间的覆灭和重生。
.......
次日晚,我软着腿,手中握着那根他送我的,由鹤骨制成的贾湖骨笛。
传闻,佩戴贾湖骨笛者,可驱邪避祸,那时的我,站在春玲居门口眺望,直到那男人一个转弯,消失不见!
真情长安得圣意,何须空腹用高心。
此后,苍山之上,浮生沦下,我心中唯你刘彦一人尔!
很多很多年以后,这男人即将驾崩之际,已是昭仪的我侍奉身侧。
我握着他的手,拿出那张字,轻轻问道,“陛......陛下,当年为......为何没有责罚,反而宠爱殊绝?”
那男人摸了摸字,又笑着摸了摸我。
“你并不是空心美人,起码,你没有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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