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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十五章 改变夜之城的女人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开始混街头,人没出路就只能混街头,去夜场酒吧里偷,去餐馆后巷的垃圾桶里翻食,跟别的小鬼打架,那时候我抢一辆摩托就敢开,哪怕从没有学过,一样的,拧紧油门就是了,后面跟着一队暴走族,被捉到就是揍,断手断脚是很正常的,死在路边了也没人管,或许等有人投诉了,NCPD就会派机械巡警来收尸。至少我没被抓到过。
被NCPD的条子抓住,和被混混抓住,下场都挺惨,条子们会把我这样的小孩扭送进福利院,那里比监狱好不到哪里去。被混混抓到,要么也跟着成混混,要么是被捉去切了器官转卖。女孩的话,大多会被人买去进行性偶培训。我认识的一些伙伴,基本三天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据说有一个是被送去福利院,可他的尸体却出现在垃圾场里,肚子被剖开,里面空荡荡的,他到底被条子送到哪儿去了,我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只是有时候会在酒吧和垃圾桶里翻到一些乱七八糟的药,许多跟我一样大的小鬼就把碎的药片、嚼过的烟草包含在嘴里,然后蜷着身,在餐馆后门的排气管附近躺一晚上,这样冬天也不至于冻死。夏天的某些夜晚很清凉,他们会四仰八叉地趴伏在雨过湿润的路面。
烂小孩都喜欢雨天,不是说喜欢雨天的就是烂人,但那时候的我们的确很爱躺在雨里。城市淅淅沥沥的尿一泡,浇湿我们没肉的躯体,看着高楼缝隙里的灰色云天,是我们最享受的时间。
这么多年过去,我忘记用手扒垃圾碎屑,被玻璃碎茬和刀片割伤手掌,触碰腐蚀性化学药剂时,刺激的疼痛,也忘记在换一笔赃款后大吃一顿热腾腾速冻饺子的舒服,我就是忘不掉夜之城的雨,还有被雨水浇湿的街道。
我希望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天的夜之城会暴雨倾盆。就如逃出绀碧大厦那晚一样。
后来我也是淋着雨被边老师找到,他一个中年男人很有些步履蹒跚的样子,穿着一身磨损的正装,夜之城里这种人很少,教师群体的四成都是城市中产,收取高额的费用,剩下五成是烂人,在社区学校摆烂,欺负学生,不到一成是好人。边老师是好人,好人往往在夜之城很穷,但他有中产的派头。用他自己话说,教书的人要衣着体面,否则学生会不尊重课堂。
他那天穿着一身老旧的西服,一步步从雨里走过来,撑着一顶黑雨伞,就像一片黑云,从高楼缝隙狭窄的天空那边飘过来,挡住我的视线。
我说操,滚啊!
姓边的老头真是一点面子不给,看着干瘦的家伙,一只手把我揪了起来,“小孩,你家在哪儿?”
这里稍稍省略两段。
边老师乐了,“跟我读书去,走不走?”
这里再稍稍省略两段。
他微笑着,“要么我揍你一顿,要么跟我去上学,选一个吧。”
当时我不信这人嘴里蹦出了任何一个单词,于是找机会就跑,他撑着伞就追上来,我把他往虎爪帮的地盘引——都是老朋友、老熟人了。
“喂!老鬼,你要是把他们揍趴下,我就跟你走。”
虎爪帮他们有枪,我只等着看笑话,然后这个姓边的中老年就真的走到这群混混面前。
战斗啊!虎爪帮!我吹口哨。
然后虎爪帮的混子们一个个都点头哈腰,“边君!许久不见!嗨!嗨!您辛苦了!请慢走!”
老男人转头冲我笑了笑,“他们,我早就揍过了。”
吓人。这他妈也太吓人了。
道上大哥们,你们胳膊上的般若、虎头是真委屈。你们把自己身上的植入体掏出来都比这个老头要重了,居然还打不过这么一个没有改造过的自然人?
形势比人强,那时候我就认命跟他走了。然后来到他办的社区学校,这个学校后来有了个新校长,就是鹿宗平,也就是说,边老师算老校长。
社区学校没有名称,也没有注册过,收留的学生除了附近穷人的孩子,就是一些街头流浪的小鬼。
学校成天被人找麻烦,如果是帮派小子们上门讨保护费,那么边老师是有办法的,他的办法包括防御者轻机枪、M-179E阿喀琉斯、DB-4针式导弹、M-10AF莱克星顿以及一把漆黑的折叠刀。不过往往条子们也会上门。
边老师不愿意和条子打交道,所以他总是会选择带着学生们搬迁,圣多明戈、海伍德,甚至有一年还搬去太平洲,都是哪里房租低就去哪里。能一直跟着他的学生其实不多,不过他每到一个地方,就有一些孩子受益,这是很好的。
自鹿宗平接受学校之后,总算是稳定下来,不再流浪,这人很有本事,黑白两道都能混开。现在想想,对他这种人来说,这不能算是混江湖,只能算是迁就,神迁就凡人。
总之跟着边老师读书的那十几年,我跑遍了夜之城,丈量贫穷的街道,注视贫穷的人。
或许我真的需要为这座城市做些什么。
在阿德卡多,我说的那些鼓舞人心的话语,有些是边老师教我的,有些是我自己的思考。
我还记得歌舞伎区的小环溪路,东面就是海湾,有段时间社区学校搬到了这里,边老师租了一间铺子用来当教室。白天街道很嘈杂,所以他会把大门关紧,而空调很不好用,夏天往往闷死个人,并且灯光昏暗,就像坐牢。
放学后就好多了,晚风很凉快,孩子们沿着滨海的街道行走,走过一间间便利商店,成人用品店,报刊亭。我常常在河堤和观景台上坐一坐,傍晚的太阳被背后的高楼挡住,水面开阔,风吹来臭味,盯着在水面打卷的塑料垃圾。坐在这里向东可以看到繁华的威斯特布鲁克,向南是市政中心,也可以向西看到凋敝破败的小唐人街。
我喜欢在这里发呆,不同季节水面高度也不同,站在高处可以俯瞰海湾的景色,不过小环溪路已经是最低处了,坐在观景台边缘,伸出脚就可以碰到水面,沙泥滩上除了各种垃圾也没别的东西,我会一直等,等到天黑下去,看不见云和星星,城市的广告灯牌和霓虹倒映在水面。头顶上浮空车飞过就像海水里的鲸鱼鸣叫,我可以幻想自己是在海面下倒吊,水面映出的夜之城比现实里那个更让人向往。
说实在的,这样的夜之城,真让人毫不留恋。
我应该去竞选市长,改变这座城市。通常得先获得议员的身份,但直接竞选也是合法的,只要能获得足够多的选票就能当选——我需要竞选团队,这是我找边老师帮忙的理由。
他似乎在等这一天很久了,我只和他说了两句,他就答应了下来,并且给我发布了一系列任务,最主要的是维护街头治安,他似乎是想把我宣传成一名除暴安良的大侠。
不论如何,对玩家来说,完成NPC发布的任务,肯定是正确的,也是唯一需要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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