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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罪恶之城

他站在摩天大楼的天台之上,脚下无眠的城市处处灯火通明,可以看到那夜色中的霓虹朵朵,染红了道路旁井盖中喷出的浓密热气。
这是一个初春的夜晚,繁华的都市四处雾霾弥漫,稍显冷冽的风中,能嗅到工业废气和废水的味道。
眼中看到的,是由财富、声望、权势堆积而成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可是在那更加遥远的黑暗之处,在目力难及的地方——也许是堆积着垃圾桶的昏暗小巷里,也许是躲藏着流浪汉的下水道,也许是黑帮聚集的立交桥下。
那些胡乱丢弃的枪支和尸体,那些黑暗中的怪笑和尖叫,那些黑色的干涸血迹......无时无刻不告诉来到这里的人,这座城市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边的罪恶和疯狂,任何轻视它的人,都会被无情地吞没。
这是哪里?也许只需要静静聆听市民的描述,就有人能够猜到。
这座城市的居民,喜欢用他们熟悉的恶棍名字,来形容这座城市。
有人说它像杀手鳄,因为它总是在黑暗中,猛地把人吞没,连骨头渣滓都不剩一点,也许只冒出一个水花或者气泡,但是没人会在意。
有人说它像双面人,因为它的无情选择,不管是正义与邪恶,还是秩序与混乱,无时无刻不在疯狂地轮转,命运就像硬币一样,不断被抛起,又不断落下,让人身不由己。
有人说它像稻草人,因为不管之前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它都会突然变成噩梦,并且挖掘出人最深的恐惧,直到让人发狂,把人逼疯,最后留着口水,徘徊在街头巷尾。
有人说它像小丑,因为这座城市,它根本就是疯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当然,有很大的可能性,这个市民下一刻就会暴起,把铅笔或者叉子插进外来者的眼珠里,然后睁着懵懂的大眼睛,伸长脖子好奇地询问抽搐的尸体。
“为什么这么严肃?”
......
作为一个异界来客,他不用问任何一个居民,只要抬起头,看着夜色中明亮的光柱在云层留下蝙蝠状的光斑,他就知道了自己在哪。
“哥谭......”
他喃喃地说。
在下一刻,突如其来的豪雨淹没了他的身影。
带着淡淡酸味的灰色雨水,遮蔽了之前看到听到的一切,掩盖了所有的罪恶,只能听见哗哗的响声,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寒冷。
但这寒冷并不是来自雨水,他全副武装,无论是头部还是身体,都被精良的金属盔甲所遮罩。
全覆盖式的面具头盔,脖颈以下的全身都包裹着细密的锁甲,胸口、肩膀、四肢更是又套上了另一层铠甲一样的护肩,这一切都在告诉他,此时此刻,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了。
他本是一个普通人,过着不值一提的朴素生活,在另一个地球上,他只是庞大国家十数亿人中的一员,单身,有烟瘾,天天熬夜,眼袋肿胀。
他的作息时间和常人完全相反,白天大家工作时,他在呼呼大睡,晚上别人都搂着老婆或女朋友睡觉时,他却打着手电筒在单位巡逻,黑白颠倒的单调生活使得他年纪轻轻就无比麻木,然而获得的薪水却相当微薄。
身为孤儿,义务教育结束后就没钱再去读书了。正式的工作不太好找,他没有学历,没有家人,没有工作经验,身体瘦弱。他拥有的东西很少,但还算是有手有脚。
从十五岁开始,他洗过盘子,卖过保险,送过快递,然而都是临时工性质,生意淡季就会失业。
好在后来经过出租房隔壁好心的邻居大妈介绍,才在某一家钢铁企业晚上给人看库房,虽然工资不多,可是据说多混几年能混个编制,成为正式职工。
虽然他搞不清楚编制到底有啥用,可是看大妈平时和他闲聊中那么推崇,应该是个好东西吧?
顺带一提,他穿越前的名字叫做苏明,熟人们都叫他小明,每次被人这么叫,他总是感觉自己犯了好多错。比如说饭前没洗手,过马路没看红绿灯,上课迟到之类的,反正小学课本里面犯错的准是他。
说是夜间库管,其实就是夜班库房保安,他不是那种又高又壮、一看就有威慑力的那种人,但他胜在年轻,还算有些血气之勇。
其实他不担心遇到小偷,大妈说只要能抓到一个,她再找人给说说,这就是立功表现,编制就稳了。
他知道大妈的女儿喜欢他,大妈这也是拿他当女婿看,平时吃饭也叫他一起,有时间了还帮他打扫一下出租屋,完全都是当一家人在过日子。
可是小妹妹才十三岁,就算他没文化也是懂法的啊!
还有这年头哪还有人来偷炼钢厂,早就不是偷井盖的年代,钢铁不值钱了。
近几年,国内钢铁市场趋于饱和,到处都是去产能的呼声,每家钢铁企业的产品都是大甩卖,只有卖给非洲国家才能挣到钱,这都是单位里的老师傅告诉他的。
...........
“过程呢?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不记得了。”
他伸出手,想要扶住自己的额头,可是厚实的战术手套,彻底隔绝了头盔的触感和温度。
确实,作为一个年轻人,穿越之类的事情,他在各种文艺作品里都见过。
在小说里,他见过电脑爆炸穿越的,吃饭噎死穿越的,过马路救人被撞穿越的,上厕所掉进马桶穿越的,可是自己是为什么呢?
他透过雨帘望向远方,尽力把注意力从蝙蝠的标志上移开,只是无神地望着天边的乌云,努力回忆,无数高楼上的霓虹灯在雨雾中变得朦胧起来,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他只记得自己下班回家,应付了初中同学邀请参加婚礼的电话,随便吃了个泡面。接着是......玩了会电脑?破旧的笔记本只是几百块买来的二手货,一按电源就会发出拖拉机一样的声音,屏幕也有些划痕,可是吃完晚饭看看动漫和电影,是他这些年养成的习惯,也是作为一个穷人最廉价的消遣。
是的,他喜欢那些幻想的世界,让他总能短暂忘记现实中单调的生活。
记忆中没有什么爆炸,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光和声音,只是觉得一晃神,自己就到了这里,站在哥谭市最高的韦恩大厦天台,莫名其妙地吹着晚风。
在这个见鬼的地方,他已经呆呆地站了有十五分钟,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后,他陷入了茫然。
至于自己是谁,在认识到自己穿越到DC宇宙后就知道了,值夜班很无聊,他看了许多的小说,后来又迷上了美漫。
因为就算是他这样的小保安,也听单位其他的年轻人说起过什么“复仇者联盟2好看”,或者是“银河护卫队有趣”,还有女同事偷偷议论“盾冬王道,铁人小三”之类的话。
他一开始根本不明白。
为了能有个共同话题方便和同事搞好关系,他先在破电脑上补了电影,觉得不错,美国大片就是刺激。
之后又趁上班在单位蹭WIFI补了些漫画,虽然一开始他分不清漫威和DC,但之后看得多了,他甚至记住了数百个英雄和反派的名字和能力,还有他们参与的重要故事。
尽管只是看了有汉化的漫画,但那也足够和同事闲聊的了。
此时,自己的头盔只有左面的视野,他低下头,望向脚下已经形成的一个小小水坑,在一圈圈的涟漪中,正好能看到他自己现在的面貌。
黑黄对半的金属头盔,像是冰球面具一样的造型,脑袋后面有着两根细长的布带在风雨中飘飞,像是兰博的头带一样,面具上的左眼是一块红色的菱形目镜,右半边面罩则是完全黑色没有一丝缝隙。
他成为了丧钟。
本名斯莱德·约瑟夫·威尔逊,DC宇宙最伟大的雇佣兵和刺客之一,战略战术大师,格斗大师,全武器大师。
原本他是美国军方的改造人,具有90%的大脑开发程度,突破人类巅峰的身体素质,能愈合大部分伤口的自愈能力。
后来因为长官出卖了他的好友,致使好友被敌人俘虏,虽然丧钟救出战友并杀出重围,但难免和军方闹翻,致使他成为了雇佣兵,凭借超级能力干些脏活,混口饭吃。
关键是,他继承了丧钟的一切,除了最近的记忆......
当然,至少英语、开车、使用枪械这样的身体记忆,是免费学会了。
他就像是个外人一样,从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水面上不断晃动的自己,现在他知道的关于丧钟的事情,都是从漫画中得来的。
其实刚开始,发现自己变成了拥有超级力量的人,他还是挺高兴的。
变成丧钟很不错啊,在有准备有计划的情况下,不怵任何人,就算对上蝙蝠侠这样的DC亲儿子都有五成胜率。
作为老牌坏蛋更是吊打罗宾和少年泰坦,在最近洗白的新52漫画中,肉搏硬怼神奇女侠,没有氪石还从超人手里全身而退。
有老婆有小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好基友冬青也不是那种表面兄弟,非常给力。
然而经过了最初的兴奋之后,他变得很有压力。
为什么呢?
因为丧钟是个雇佣兵,为了钱办事,不管是任何事。所以,不管是哪个世界,自己几乎得罪过DC宇宙的所有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帮企鹅人对付双面人,帮双面人对付黑面具,帮黑面具对付企鹅人,不时还会接受对付各种超级英雄的任务。
在丧钟看来,没有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坏蛋的区别,只是雇主以及目标,他们都是人。
不管什么人给自己任务,有钱赚就行。
如果说丧钟有什么个人爱好,那么就是吊打绿箭,凭借过人的反应速度和格斗技巧,他能抓住空中飞来的箭矢,绿箭一旦被丧钟这样的武器大师接近,毫无还手之力。
不过漫画中他们好像还打出了感情,绿箭和黑金丝雀结婚,丧钟还去参加了婚礼......
当然,美漫的世界线是一团乱麻,不一样的世界,什么都不一样,更不用说还有电影和电视剧世界了。
“这下麻烦了啊......”他摸索着自己的头盔,可是半天都没有办法摘下来,好像是有什么隐秘的卡扣固定住了:“漫画里没有说过怎么能把头盔摘下来,丧钟的盔甲是钷金属制作的,电锯都锯不开,这样下去,岂不是要饿死?”
“手上有什么工具能把头盔摘下来吗?”苏明摸着身上,丧钟是非常专业的雇佣兵,除了武器,万用工具也是常带在身上:“大腿上的枪套里是两把手枪,点45口径,固定的高度非常顺手。背后携行具里有金属长棍,双刀,霰弹枪......腰间两边有手枪弹匣和手雷,雪茄和火柴,后面有勾索和匕首,可是工具藏哪里了?”
摸索了好一会,他还是放弃了摘下头盔的打算,至少不能在这里折腾了,先找个僻静没人的地方再说。
“首先得要确定,这是DC的哪个平行宇宙,然后再确定时间线,故事进行到哪里了。”他叹了一口气,习惯性地想要和在地球上一样抽根烟,可是这面具阻挡了他:“DC宇宙中有哥谭和蝙蝠侠的世界很多,如果是电影宇宙,世界的能力上限就不是很高,最近新出的电影,荒原狼被打得像洋娃娃一样。可如果是漫画宇宙,不管是哪一个,危险都大大增加......”
“地球0,新52漫画的主世界;地球3,所有英雄和反派身份互换的世界;地球10,被**统治的世界;地球38,DC漫画的初始世界......”苏明擦了一下面具,雨水像是小溪一样在他的脚下汇聚,盔甲内没有别的衣服,现在他感觉很冷,整个人都泡在水里。
他从来没有感觉到过自己的大脑是如此思路清晰,曾经只是看过一眼的漫画世界设定,居然可以完完整整地回忆起来,这得益于丧钟的超级大脑。
现在这具身体充满了爆炸般的力量感,也是以前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看来自己是灵魂附身了,这是丧钟原来的身体。
问题在于,丧钟虽然有自愈能力,可是这能力并不强,不能达到恢复断肢的级别,所以他的右眼永远是瞎的。
当高速再生生效的时候,还会消耗他大量体力,甚至让他丧失理智。
丧钟的年龄都五十多岁了,儿子女儿都去当超级英雄了,随时想杀了他,还有个老不死的老爹,是具有念力的超级反派,同样也想弄死他。
“自己一个二十多的年轻人,变成五十多岁......好不容易有了家人,却关系都不怎么好......”
苏明无奈地摇了摇头,丧钟能力和智力都很强,可是明显是情商不足。
“话说,之前他为什么跑到这里来,是接到了什么任务吗?全副武装,应该是计划着什么。”
苏明放弃了再想下去,这个地方风还是怪大的,虽然现在的身体是丧钟的,可习惯还是让他想找地方躲躲雨,不光是因为初春的雨水太冰凉,还因为哥谭的工业污染太严重了,这雨水有着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恶心酸臭味。
离开了大楼的边缘,他扭头打算离去,尽管背着伞包,不过还是走楼梯吧,滑翔伞从来没有玩过,万一摔死才搞笑呢。
’世界著名雇佣兵昨夜在哥谭市跳楼自杀,疑与和蝙蝠侠的情感纠葛有关。‘
苏明已经想像到了,如果自己摔死,明天的头版肯定就是这个了,自己还不想死,哪怕是穿越了一个危险的世界,也不想死。
更别说,他是个纯正的直男,虽然不歧视小丑和蝙蝠天天秀恩爱,但他自己完全不想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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