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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82章 不要这样,我人很保守

  现场气氛紧张起来。


  马汉达冷笑,准备看热闹。


  清国的官是这样的,当国人和洋人发生冲突,多半要为国际友人考虑。


  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吧。


  保罗·佩里埃特是个单纯的科学家,他倒是觉得赵传薪虽说口无遮拦,可还称不上犯罪,想要开口为其周旋一二。


  莫理循却更快一步:“于都统,还请网开一面,道长只是无心之言……”


  于都统却恼火极了,根本不听:“拿下!”


  赵传薪忽然仰头望天,悲怆道:“苍天啊,厚土啊,睁开眼睛看看吧。这位于都统不怕列强刺探军机,反而想要加害自己的同胞!”


  众人:“……”


  万万没想到,他会来这么一出。


  西北的天气非常干燥,一个月三十天有二十九天晴。


  可说来奇怪,随着赵传薪话落,平地刮起了狂风。


  这风之大,吹得人眼睛睁不开,吹的人涕泗横流。


  就在这时。


  “砰!”


  一声枪响。


  风停了。


  于都统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


  只见马汉达手持一把莫辛纳甘转轮手枪,枪口对准了于都统。


  于都统的大腿中弹,正汩汩流血。


  马汉达满脸懵逼。


  其余人都惊呆了。


  赵传薪一指马汉达:“好啊,洋人果然大胆,竟然在这满城里行刺堂堂朝廷一品武官。”


  马汉达急头白脸的辩解:“不是我,我没开枪……”


  刮狂风的时候,他抬起胳膊遮挡住眼睛。


  然后枪响。


  他吓了一跳,本能的想要放下胳膊,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可就在这时,手里忽然多了一把枪。


  他本能的握住了枪……


  赵传薪指着他破口大骂:“你这个狗东西,还要强词夺理?你的枪套是空的,你手里握着枪,还说不是伱行刺于都统?”


  莫理循也捶胸顿足:“糊涂啊……”


  于都统看着流血不止的大腿,鼻子好悬没气歪了,指着马汉达说:“给我拿下他。”


  马汉达这时看了一眼转轮手枪,急忙喊道:“等等,我的配枪上刻着我的名字,而这把枪上显然没有,枪不是我的。”


  马汉达,原名为卡尔·古斯塔夫·埃米尔·曼纳海姆。


  他其实是沙俄没落的贵族,至今顶着个男爵的头衔。


  他毕业于沙俄皇家骑兵学校,参与过日俄战争,还当过沙皇骑兵近卫军团军官。


  未来,此人一生堪称是传奇,具备魔幻色彩。


  他的手枪上刻着“Carl”。


  但显然此时手里的枪并没有刻字。


  赵传薪立刻说:“呵呵,你说刻字就刻字?那你的配枪哪去了?贫道建议搜身,看看谁拿了你的配枪。如果没人拿,则说明说撒谎。”


  说着,自己先脱了道袍,抖落一阵,什么都没掉,他里面衣服很单薄,有没有枪一目了然。


  赵传薪重新套上道袍:“好了,你还要狡辩吗?”


  在场谁最有嫌疑?


  以莫理循的身份,和在京城的人脉,他没道理干这种事。


  保罗·佩里埃特和马汉达相处了一年多,同样没有动机。


  那就只能是马汉达了。


  马汉达强迫自己镇定。


  他先将转轮枪缓慢放在地上,举起双手:“我没有恶意,我要求联络俄国使馆。”


  然后他被人带了下去。


  临走前,马汉达喊道:“保罗,帮我联系俄国使馆……”


  也无人来抓赵传薪,正主于都统被人抬走疗伤去了。


  至于莫理循和保罗·佩里埃特,他们都是洋人,在没有直接的厉害冲突时,于都统绝不敢扣押他们。


  赵传薪和莫理循、保罗·佩里埃特出了满城。


  莫理循眉头紧皱:“马汉达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呢?”


  “莫理循先生,我倒是想起了一些可疑的事情。”保罗·佩里埃特说:“这一路上,马汉达不但记录风土人情,每到一地,都要去当地的驻军处参观,他对这些的兴趣远远大于科考……”


  言下之意,说不定今日之事,马汉达早有预谋。


  莫理循忽然看了一眼笑吟吟的赵传薪,心底疑窦重生。


  等辞别了保罗·佩里埃特,莫理循问:“道长,此事……”


  赵传薪收起笑脸,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哎,真是人间惨剧,此事你万万不可效仿。”


  “我,我怎么会效仿……”


  “呵呵,就此别过,贫道要去购物了。”


  “等等,道长,你住在哪里?”


  “苦寒之地,风大沙多,终日臭烘烘的,空气很糟糕。谈笑无鸿儒,往来皆白丁,那里出没得都是一些手上沾着牛粪就抓着食物吃的小人。那里还有手上沾满鲜血的持刀狂徒,有脸色苍白好像精神病人一样的怪人,劝你还是不要去吧。”


  “……”听着好像真的挺糟糕,莫理循觉得这可能是苦修的一种方式,他又问:“道长,你云游四海,直到沙漠里的一处叫‘阿日玺’的地方吗?有人说那里草木旺盛,遍地美食,如同大漠中的明珠。”


  赵传薪真没听说过:“或许在沙漠东部吧,那里有很多湖泊泉眼。”


  赵传薪不但偷梁换柱嫁祸给马汉达,更是摸了他的钱。


  和莫理循分开后,他才振衣作响,喜笑颜开把剩余东西采买完。


  ……


  本杰明·戈德伯格又走了几天。


  他无比怀念跟着师傅时的伙食,天南海北的菜系变着花样的吃。


  到了一户人家,此地的牧民半牧半农耕,主要作物是青稞。


  本杰明·戈德伯格表示要借用他们的地方,做点吃的,顺便留宿一夜。


  他拿出一小块绿松石:“这是送给你们的礼物。”


  这户人家中没有子嗣,俩女儿,由于大女儿距离本杰明·戈德伯格近,他就将绿松石交给了大女儿。


  绿松石,是本杰明·戈德伯格在湖北所购,一路上已经送出去不少了,这东西在藏地堪称是敲门砖,挂珠串上就是移动存折。


  大女儿拉姆开心的接过,她身材高大,体态丰腴,肤色比本杰明·戈德伯格所见的其她藏地女子要白的多,只是掌心老茧依旧很厚。


  触碰时,本杰明·戈德伯格觉得手指头好像摩挲过砂纸一样。


  本杰明·戈德伯格见她割了一些干草,似乎正准备扎笤帚。


  本杰明·戈德伯格用生硬的藏语说:“编成小束,分十段,会很结实。”


  藏语和汉话一样,也分方言,因地区而异。


  拉姆见这个洋人半大孩子也能说藏语,笑的更开心。


  她示意本杰明·戈德伯格帮她。


  本杰明·戈德伯格动手能力稍弱。


  他大致示意,让拉姆用麻绳掐着一绺,齐根勒紧了,再扎下一绺。


  拉姆照办,扎出来的笤帚果然异常结实。


  拉姆放下笤帚,拉着本杰明·戈德伯格的手好一阵摇晃,说了几句本杰明·戈德伯格也听不懂的话。


  本杰明·戈德伯格只是尴尬的笑了笑,另一手搭在拉姆手背上:“不要这样,我这人很保守的。”


  拉姆咯咯的笑。


  他不但教扎笤帚,还选了一种干草,教拉姆怎么抽纤维,用来编织草帽。


  晚上,本杰明·戈德伯格河面切了手擀面,做了一顿牛肉面。


  饭后,拉姆拽着本杰明·戈德伯格的手去了旁边的白色帐篷。


  本杰明·戈德伯格见这帐篷有点新、有点大,白的过于纯洁,赶忙摆手说:“我还小,住白色帐篷伤身……我住旁边那个小窝棚就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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