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弃婿生活录 > 第一百八十章   落凤坡

第一百八十章   落凤坡

沈富贵一直等到几十只飞禽远去后良久,才从泥土中钻出。
虽然他此时灵力尽失,但眼力劲还是有的。
据他的观察,刚刚经历的这场战斗,不亚于地球修真界凝神期修士的战斗。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两个太阳,还有从没有见到过如此凶猛的飞禽……”
这时的沈富贵深切的感到举步维艰,陌生的世界,离奇而又诡异。当然,最要紧的是,自己现在没有一丝自保能力……
沈富贵举着一张树叶遮阴。头顶着两个太阳,可想而知其炎热程度。
如今比之凡人还要虚弱的沈富贵,才走了几步路,就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
草药也不是万能的,延胡索虽然对身体的伤势有了一些缓解,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说到底,延胡索最突出的主要是止痛功能罢了。如果不是有百年的药龄,只怕此时的沈富贵仍只能卧坐在丛林,等待野兽来把自己撕咬成一块块碎肉。
“咕噜噜!”
腹中雷鸣般的响声,让多年不曾有饥饿感的沈富贵,产生了强烈的食欲。
沈富贵艰难的来到秃头猛禽身边,尝试着将卡车般大的身子,拖进丛林食用。
“呼呼……”
猛禽尸体纹丝不动,沈富贵却反而更加虚弱了。这头猛禽体重不下一千多斤,如果是自己全盛时期,自然是小菜一碟。可惜,此时的他就连走路都很吃力,更不用说上千斤的重量了。
沈富贵只能退而求其次,转身走向几只被撕碎的飞禽。
这几只小的飞禽,整只的怕不下二三百斤。
虚弱无力的沈富贵对此也只能望禽兴叹。他仅仅捡了两只禽腿,怕有二三十斤。
气喘吁吁的拖着两只禽腿,回到了树林,找了一个小洞穴。
“还好,当时随手将一个打火机揣进裤兜里,这时正好可以发挥作用。”
沈富贵可不相信什么钻木取火,不熟练的话,怕是搓破一层皮也无法打着火。
就近捡了一些枯枝树叶,在山洞里燃起了篝火,此时肚子太饿了,实在是顾不得会不会被其他人或动物发现的危险。
然后,沈富贵又跑了一趟,采了几张硕大的树叶,包了一些黄泥巴,正好山洞内有一汪很小的水潭。
将黄泥巴就水拌成糊状,把两只禽腿都裹上泥湖之后,就扔入火堆。
一个小时以后,沈富贵将两只烤焦了的禽腿从火堆中扒出。
砸开焦炭般的泥巴,露出了红彤彤的禽肉。
“咕咚!”
沈富贵被烤肉的香味诱惑的不行了,再也忍不住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起来。
才吃了一只腿,就把他的肚子都撑得鼓鼓的。
突然,沈富贵感到有一股热流在体内流动。
他惊喜的盘坐于地,自然而然地运起了《斩天诀》。
良久之后,沈富贵长叹一声,颓然而起。
还是感受不到一丝灵气,更不用说修炼了。
当然,也不是全然是坏消息。或许是吃了禽肉的缘故,他感到体内的伤势明显有缓解的趋势,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毕竟有了好的开头。
沈富贵休息了半个小时,然后在洞穴外,找了一些藤蔓,将还有一只烤熟的禽腿背在身上。
最后,他在传送阵周边做了一个记号,希望等自己有了实力时,再来试试看能不能回到地球。
当他再次经过先前的土丘之地,只见满地的飞禽和那只凶猛的秃鹰居然只剩下几根杂乱的羽毛。
沈富贵呆若木鸡的望着眼前的景象,是什么人这么利索,或者是其他牲畜猛禽?
“噫!”
沈富贵看到地上的血迹,和那头猛禽被拖拽的痕迹。
沿着血迹,沈富贵小心翼翼的跟上。
“热……”
沈富贵此时的感受是除了热还是热。两个太阳的威力可不是盖的,这里的世界此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季节,地表温度不低于七十度。
幸亏在森林里时,沈富贵用几张蒲扇般大小的树叶,包了几包泉水。
沈富贵每走个几百米,就必须喝上一口泉水,才能坚持继续走下去。但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依然处在脱水状态,整个人软踏踏的,无精打采。
转过一个大土丘后,入眼之处尽是黄土石丘,此时怕已经走了五里路,但依旧看不到一丝绿意。
如果不是怕丛林之中的猛兽出没,沈富贵真不想走出丛林。最起码,树林中有草药,有野果,还有水。而现在的外界,就像一个荒漠世界,满目荒凉。
但想想一直呆在森林也不行,自己没有一丝自保之力,随便来一只野兽,都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对付的。
虽然,上午在森林中呆了进半天,没有见到一只野兽,沈富贵估计是自己出现时就处在森林的边缘,一般的兽类都不愿意到这些地方来。也或许是,外界有什么限制了森林中的野兽到边缘地带出没。
沈富贵努力保持头脑清醒,走走歇歇,沿着地面的痕迹,一直走了近十里路,十几张树叶包好的泉水早就喝完了。
沈富贵忍着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咽着干巴巴的口水,来缓解严重脱水的症状。一路上,他粗略的查看了周边的环境。这十多里路上,以及远处尽头,入眼之处尽是一片苍褐色的黄土坡地,没有一丝植被,整个人恍若置身在沙漠。
又转过了一坐近百米高的土丘,终于,在土丘之后,沈富贵看到了稀稀落落的几栋房舍。
说房舍,其实也只是用土坯筑墙,上面再用一些竹片,有的是干草或树叶当做瓦片。
“终于看到人迹了……”
看到村庄之后,沈富贵心情一松,再也支撑不住的整个人一软,竟然昏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富贵从昏迷中醒来。
头疼欲裂,整个人像散了架似的,浑身软绵绵,提不起一丝劲儿。
沈富贵知道,先前服用延胡索,也只是暂时的止痛,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治疗。当紧张的心情松弛了之后,整个人就彻底的倒下了。
“这是在哪儿?”
沈富贵费力的支撑起身子,发现自己睡在一个泥坯砌就的土坑上,身上盖着一种不知名的草编织的毯子,身下更是什么也没有,直接就是黄土。不过,经过精心加工过,黄土非常光滑,也可能是房主的皮肤长期与黄土摩擦的缘故,竟然有些黑黝黝的亮光。
这是一间陌生的房间,大约六七个平方,房内除了土床、土桌、土墩子之外就空无一物。
“吱呀!”
一个脸上带黑色刺青,身形枯瘦的女童,端着一个树碗走了进来。
“卍Φ‖$@&#……”
沈富贵一句也没听懂。
女童看样子最多十来岁,整个人就像营养不良似的,身形枯瘦,皮肤干涩蜡黄。最恐怖的是,唯一有些可爱的脸上居然有一朵不算小的黑色刺青,让沈富贵想起了古代官府烙在配军脸上的记号。
这时,女童见沈富贵醒来,眼睛一直看着他,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眼神躲闪着。
不过,见沈富贵的眼神非常柔和,女童才壮着胆将树碗往前递。
这是一碗碧绿色的液体,闻之气味怪异。
沈富贵虽然灵力尽失,但眼力劲犹在,接受能力强,不多一会功夫,就从女童的手势中知道了一个大概。
这个村庄叫“落凤坡”,住着五十来户村民,他们不事生产,主要以一种地下物产为食,也就是她手里树碗中的液体。
但并不是挖出来就是液体,而是一种墨绿色的固体,本地的村民称之为绿宝。
村民们将挖出的绿宝分类,最优质的上品绿宝上交给“上族”,中品拉到市集卖钱,下品拿到家里经过加工之后,用来食用。
上品绿宝是一种纯度很高的宝物,上族每年都有一定的指标,完不成任务的,不死也要脱一层皮。中品纯度稍差,里面有三分之一的杂质,可以售卖。当然,上品绿宝的价值更高。而下品绿宝,则有百分之八十的杂质,可以说是废品,市集上的商家无人问津,在经过加工后,依然有食用价值。
小姑娘名叫“阿鲁”,家里只有祖孙二人。昨天,爷爷下工后见路上有个昏迷不醒的青年,于是好心将他背回了家。
阿鲁今年十一岁了,到了明年十二岁就必须下矿采集绿宝了,这样一来就可以帮爷爷减轻负担了。
不过,根据阿鲁姑娘的叙说,爷爷每年的任务是三千斤六百上品绿宝,平均每天必须挖到一斤。
几年前,每年倒是还能完成任务,甚至还有些富余,可以出售。但这几年,地下的矿坑越挖越往下了,上品绿宝却越来越稀少了。
今年时间已经过了大半,爷爷却还只是完成了五百余斤的任务,如果到了年底完不成任务,上族的惩罚将会非常严厉。
记得去年,村里的葛狸大叔等五家,因为没有完成任务,上族来人将葛狸大叔几个人打的半死,屋舍全被摧毁,然后葛狸大叔等五家家主还将家里的老幺送到了上族的豢园,未了还没完,今年的任务翻倍。
听说,豢园是就像专门饲养家畜一样,时候到了就用来充当上族的零食。
可以说,今年如果完不成上族的任务,明年阿鲁将面临一样的悲惨后果。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