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富贵在翻阅了部分聂远的记忆以后,也不由得露出苦笑。
即便自己多了一个万能老怪物的记忆,然而修真,甚至修炼到聂远当初的元婴期,这些对目前的沈富贵来说,也只是空中阁楼。
当务之急,就是先治好自己的腿患和眼疾。
现下之急是赶紧出去,再迟一点回家,少不了一顿臭骂,估计晚饭是甭想了。
沈富贵赶紧忍住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拔腿准备就往洞外走去。
洞口还是那个洞口,天空还是雾蒙蒙的。
沈富贵没有手机,也不知道这一刻是什么时辰了。
现在他最担心的还是该怎么才能完好的走出去。
沈富贵苦恼的望着云雾缭绕的洞口,六神无主的搓着双手。
“哎,当初聂远是怎么被带进来的?”
沈富贵马上翻看着聂远的记忆片段。
原来在宋朝时,有个叫刘贵的散修,也是玉石的最后一任主人,偶然之下得到了半部修真秘籍,在此山洞勤修苦练了五十余年,终于到了凝气阶段。
但刘贵在修炼到凝气圆满之际,外出采集灵药时,与一个门派高阶修士争斗,仅一招就被削去双手,废了丹田,最后苟延喘喘地逃回山洞,几天后就一命呜呼。
刘贵在偶然机会得到那块玉佩,当时聂远的残魂还没有醒过来,也就失去了最佳机遇。
本来如果在刘贵凝气之前,聂远的残魂可以顺利夺舍。但直到刘贵修炼至凝气之后,聂远才醒过来。
这样一来,聂远就不敢冒险了。如果是全盛时期的聂远还可以强势夺舍,但那时的聂远已经是一缕残魂了,夺舍凡人把握更大,对于凝气修士,弄得不好只是肉包子打狗。
后来,对于失去双手,被废丹田的刘贵,聂远就反而看不上了。
当然,聂远不知道的是,这一等就是一千年。
由于聂远的残魂不能离开玉石太久,更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山谷的迷雾对残魂有极强的腐蚀性,一旦飞出洞口,就会有魂飞魄散之忧。
在这等待的千年岁月里,无数次懊悔,当初干嘛不夺舍刘贵,好歹还能活下来不是?
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长生。
……
沈富贵翻看聂远的记忆得知,当初刘贵找到这里后,在悬崖上开凿了一条密道,可以通向外面。
沈富贵张开双手,举过头顶护着头,在黑暗中摸索前行。
毕竟在黑暗中也度过了不短的时间,沈富贵独目中渐渐适应了黑暗。
突然,沈富贵感觉前面地上有些微弱的亮光。
伸手一摸,两块滑不溜秋、温软如玉之物,凑近眼前一看:“这不是聂远那老鬼的栖身之玉吗?”
据聂远记忆中所述,能够容纳残魂栖身的物品,要求极为苛刻。
除了品质极高的养魂木最佳外,就属极品灵玉。
……
凭借着记忆中的位置,沈富贵在山洞右下角离地一米五左右的地方摸索着。
终于,沈富贵摸到了一块不明星的突起部分,然后用力一按。
“轰!”
一块宽六十高,高一米二的石板向一边旋转,然后露出一个黑沉沉的通道。
单手握着两块玉石,借着微弱的荧光,沈富贵看到一排有些粗糙,人工开凿痕迹的石阶。
沈富贵巍巍颤颤地拾级而上,每个石阶落差有五十余公分高,而普通家庭的楼梯台阶只有十五至二十公分,这给瘸腿的沈富贵增添了很大的难度,本来有一条拐杖的话,会稍稍轻松一些,可惜洞穴内除了一块灵玉和一道残魂外什么都没有。
“估计当初刘贵也是个最穷修士!”
沈富贵抱怨的想到。
“小说上的‘猪脚’遇到修真洞府,不是丹药就是法器,再就是数不尽的灵药秘籍,怎么我这么倒霉,什么都没有!”
其实沈富贵还没弄清楚,自己得到了聂远的记忆,那可是无价之宝。只是如今空有宝山却无法兑现而已。
……
近二十来个石阶,足足走了三十多分钟,才来到石阶尽头。
沈富贵在石阶上方摸索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圆球,用力一拍。
“轰!”
一个不规则的圆球在石壁中隐去,露出一个直径约一米的洞口。可能因为年代久远无人开启过,洞口球体圆形石头与衔接的石壁产生了青苔,从外部看去,只是一片石壁上的青苔,把一丝缝隙严严遮挡。
幸福村无数代人爬上五重山,从没有人会想到断肠崖上另有玄机,直到今天沈富贵来解开。
“呼!总算出来了!“
洞口高度离悬崖上的‘八仙桌’大约一米五十左右,沈富贵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出洞口,下到平台上。
当沈富贵离开洞口的瞬间,遮挡洞口的巨石自动归位,就像刚才经历的一切只是虚幻。而岩石壁上,再回头观察时,只留下一丝必须非常仔细观察才能看到的缝隙。
“呜,呜……”
小土狗星星欣喜的喊叫声引起了沈富贵的注意,沈富贵摸了摸它的头道:”星星啊,我们差一点就天狗永隔了,唉,活着真好!“
回答他的则是:“汪!汪!”
……
“咕噜,咕噜“
沈富贵肚子不合时宜的响起。
“哟,天色不早了,得赶快回家了。”
此时,天空已经有些昏暗,时间大概下午五点左右了。
一个上午干了半天繁重的粗活,下午掉落悬崖到走出洞口,一番生死挣扎,和聂远残魂斗智斗力,早已经是身心俱疲。
中午只吃了两块番薯,此时大难不死,清晰的感觉到肚子已是饥肠辘辘。
忍着强烈的饥饿感,沈富贵拄着锄头当拐杖,一人一狗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山下走去。
……
沈富贵疲惫的走进家门,放好锄头,第一眼看到了圆桌上四五碟残羹剩饭。
小土狗星星则很自觉的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盘坐下来,甚至不敢发出声音,不然又得赶自己出去了。
王桂英拿着牙签剔牙,沈复兴泡了满满一杯浓茶解酒,而半月不见的沈如花,此时则在水池边清洗着她最爱吃的车厘子。
沈富贵在水井边洗好手,走进堂屋叫了声:“爸,妈!”。
红光满面的沈复兴飘了一眼,依旧“呼噜”一声吸溜着浓茶。
“死瘸子,说了几年了,不要叫我妈!你配做我儿子吗?”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早就买一块豆腐砸死自己了!”
“你看你,有什么用处,一亩地洋芋要种两天,你不是废物还是什么东西?”
王桂英用牙签指着沈富贵,随着情绪高涨不断地挥舞着,薄薄的嘴唇中已经剔出的饭菜碎末喷洒而出,弄得沈富贵满脸都是。
沈富贵默默地从橱柜一角拿出一个破了一块檐口的海碗,从电饭锅中捞出半碗剩饭,再到饭桌边找到早上剩下的番薯粥,舀了一大勺,然后将几个剩菜盆子的汤汁倒入碗中拌匀,再然后就只能听到“呼噜,呼噜!”的吸溜声。
“你看看,干活磨洋工,吃饭拿海碗,就是你这样的人!”
“都怪你!当初接受这个好吃懒做的饭桶,真是作孽哦!”
王桂英见自己无论怎么骂都忍气吞声的沈富贵,不由的将怒火转移至正在喝浓茶的沈复兴身上。只是她没看到,沈富贵眼中闪过的那丝冷厉的光芒。
“好了,吵死了!你们烦不烦?早知到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还领回来祸害自己的亲闺女!”
沈如花一边吐着车厘子核,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
下一刻,正在吃车厘子的沈如花,以手掩嘴跑向水池。
“喔,喔!”
沈如花不停地干呕着,却什么东西也没吐出。
王桂英和沈复兴面面相觑,沈富贵也疑惑的停下了吃饭,望着沈如花。
“看什么看?再看,将你眼珠都抠出来!”
“你想知道什么?我告诉你好了!”
“我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