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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新兵

  第1204章 新兵

  “殿下,从欧洲传来消息,席尔瓦男爵病逝了……”

  胯下骑着枣红色的俊马,年轻的项王握着缰绳,缓步而行,鼻梁上架着眼睛,露出几分斯文。

  “席尔瓦?西班牙的?”

  “是的,您的外翁!”落后半步的男人低声道。

  “我知道了!”项王点点头,神色未变。

  对于这个欧洲的外翁,他着实生不起什么好感,从小到大没见过几次面。

  更别说了,他这混血的身份,从小到大给予了他极大的压力。

  兄弟们不乐意与他玩耍,宫廷中暗地排挤,表面一套,背地一套。

  甚至许多蔑称为杂种。

  勋贵之家不乐意与他联姻,还是老皇帝亲自过问,选个靖虏伯郑鸿逵嫡女,十八岁才成婚。

  要知道,郑鸿逵虽然在水师中影响不小,但说到底不是元从勋贵,更不是陕西自己人,属于世爵之中边缘人家。

  一切的一切,自然让他对远在欧洲的外翁无感了。

  “按照礼制去办吧!”他到底没糊涂,服丧戒色等礼仪倒是不敢忘了。

  “爷,转过年来,朝廷之中好像要对暹罗用兵了!”书生低声道:

  “这可是数百万丁口的大国,不下于秦国,诸藩首屈一指的大国……”

  “别想了!”项王摇摇头,眼眸中带着一丝阴翳:“咱们是指望不上的,别想了。”

  “可是!”文人还想再提,却被其所止。

  这时候,他才想起这位爷的身份。

  姐妹西夷妃虽然封了妃,且诞下了三子两女,但地位着实不算太高,又没有外家借用,项王势力单薄的很。

  二人骑着马,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王府。

  他这座王府,还是接着前任卫王的,开阔,方便,住起来倒是舒适。

  只有像辽,秦,齐等三王,王府保留不变,这也是象征着他们的地位。

  吃了几片淑芳斋的桂花糖蒸新栗粉糕,项王才缓过来:“把地图拿过来!”

  “是!”

  很快,一幅南洋诸藩图就印入眼帘。

  他的目光第一时间聚焦在暹罗,然后恋恋不舍地转向爪哇岛。

  这里曾经是荷兰人的巴达维亚,南洋明珠,如今却已经归属于大明。

  除了巴达维亚外,岛上还有一个马打兰苏丹国。

  “你觉得,爪哇岛能分封几国?”

  项王忍不住问道。

  “两国吧!”文人低头一瞥,认真道:“如今轮序到了邹王、六王,以及申王,霍王。”

  “他们是第三批亲王中的最后四人了,若他们不之藩,殿下绝无希望!”

  “你觉得,暹罗谁机会大?”

  项王忍不住问道。

  “殿下,宫中一向是母以子贵,子以母贵,四位皇子中,邹王之母为妃位,且又是勋贵之女,机会很大。”

  文人叹道:“不过,凡事以皇帝恩宠先,霍王生母虽然为嫔位,但听说在宫中却甚得陛下喜爱……”

  “不说这些了!”项王摇摇头,然后目光聚集在婆罗洲旁边的群岛上。

  附近有一座大岛(苏拉威西岛),由于有岛屿像个四指爪子,故而被命名为四指岛。

  而在四指岛更东边,则是一座巨岛,被命之为高山岛,只因为其中部有连绵高山。

  这座大岛,也能安置数国。

  与兄弟做邻居,或者独占一岛,这是个让人思虑的问题。

  “我要这座四指岛!”项王沉声道:“焉知日后各国如何?不如独占一岛来的安稳些。”

  “殿下明智!”

  二人捣鼓着怎么占个好藩国,朝廷则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动员,出兵暹罗。

  不过皇帝倒是步伐不乱,继续进行分封大业。

  偌大的爪哇岛一分为二,西边为邹国,东边为六国。

  至于繁华的巴达维亚,则被纳入南洋总督直接管理,成为其麾下的第二座城市。

  看上去倒是公平。

  紧接着,苏门答腊岛北部的亚齐苏丹国,则被分给了申王。

  然后,霍王,胡王,项王,随王。费王这五个年满十八岁的亲王则被叫去宫中。

  老皇帝口齿清晰,手工的纸扇如同一把锋利的利刃,肆意地切割着他人的国土:

  “霍国同样在苏门答腊岛,在亚齐王国,也就是申国之下,杞国之上,两者中间即为汝之霍国。”

  霍王瞅着夹在中间的小地方,心中不乐意,但只能压着性子拜下。

  接着,皇帝又随口道:“那高山岛巨大无比,不下数省,故而朕将安置三国……”

  “胡王,项王,随王,汝等三人比邻而居,就此可去招揽人才。”

  “至于费王,爪哇岛东部最大的那个岛,加上附近两百里小岛,就是你的了。”

  (东帝汶)

  “父皇!”突然,项王抬起头,胆颤心惊道:“儿子愿意让出高山岛,去往四指岛之藩!”

  老皇帝目光一凝,似乎将他看透了。

  就在他胆颤心惊时,忽然听到这一句话:“我一向公平,这样,抽签来决定吧!”

  一个时辰后,项王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宫殿。

  从今日开始,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招募人才了,培养自己的班底。

  ……

  北京城外,一处占地数十亩的营寨中,迎来了一批新的成员。

  顺天府招募的千余新兵,正懵懂地涌入练兵大营,进行持续六个月的新兵训练。

  这是朝廷的规矩。

  招兵,练兵,以及日后的编制,都是分开的。

  茅成小心翼翼地跟随着大部队来到了练兵大营。

  他家底不厚,读书不精,多亏了舅舅给村长送了几只兔子,才让他当了兵。

  洗得浆白发衣服上满是破洞,布鞋磨损的厉害,周围的环境让他自卑起来。

  能够当兵的,比他差的没几个。

  他哆嗦地站入一排,目视前方。

  果然,一个汉子穿着单薄的红黑色军服,龙行虎步一般而来:

  “你们这群生瓜蛋子,刚入营就得考试点。”

  “识字五百的站到左边去!”

  稀里哗啦,近两成的人去了左边。

  识字五百,代表着能看到公文,属于识字的一部分。

  “果然!”大汉摇摇头:“练兵大营的第一任务,就是识字五百,这是底线,凡是没过的一律遣返!”

  茅成听得心惊胆颤。

  “什么?两套衣服?”

  出现茅成眼前的,是单衣,裤子,布鞋,都是崭新的,让人眼前一亮。

  这在他家是过年穿的。

  “两套衣服穿到九月,然后有冬衣,你们若是穿坏了,得花一块钱再买一套!”

  教官哼哧道:“对了,你们在练兵大营月俸只有一块钱,出营后再涨到两块!”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让人端来一盆盆的饭菜,就地招呼道:“先吃饭,再说事。”

  茅成惊呆了。

  豆腐炖肉,野菜团子,以及一桶蛋汤,还有令人垂涎三尺的大米饭。

  这可是细粮呀!

  “新兵营就这样了,那去京营还不得是神仙日子?”

  一顿好吃的,让所有人肚子溜圆,止不住地赞叹。

  “真的让吃?随便吃?”茅成啧啧嘴,止不住地问道。

  “当然,随便吃!”教官笑道:“就你们肚子里的那点油水,根本就撑不下来,不使劲吃怎么养?”

  “等到了军里,顶多盛两三碗咯!”

  大部分嗯在过年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够吃到那么好,而且还是管饱的。

  当兵能够吃饱肚子,这是大部分人参军的第一念头,紧接的是饷钱。

  茅成感觉这一天都不像是真的。

  新衣,新床,新被子,新生活,一切都是新的。

  而他的未来,将在这里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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