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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孝心

  “齐国有金矿?”


  待回到玉泉山庄,朱谊汐就得到了来自于齐国的消息。


  “孩儿也吓了一跳,不过仔细盘问后,这倒是真的。”齐王面带喜悦道:


  “如此,齐国倒是富裕了,你开发起来就容易许多。”


  朱谊汐在一瞬间有些心动,但随即就冷静下来。


  夺儿子的金矿,这可不是给儿子保管压岁钱,传出去很影响名声。


  况且,他作为皇帝,不仅是父亲,也是大明的一把手,扛把子,一举一动也代表着大明。


  今日能夺齐国金矿,明日就能夺秦国,日后的君主有样学样,那藩国还搞屁啊?


  身为皇帝,君主和父亲的角色合二为一,但结合历史,朱谊汐最终还是认为,藩国和大明两者互相平行但又交叉发展比较好。


  一味地让大明剥削藩国,或者藩国索取大明,这就让容易宗藩体系崩溃。


  牵连的太深,大明腐朽,那藩国就腐朽了。


  换句话来说,不让藩国成为了大明的省级行政区,而是更加独立发展,从而壮大。


  或许藩国会毁灭,但大明是保底。


  而大明亡了,那藩国也是保底。


  他的血脉将会长存。


  作为后世人,朱谊汐深刻的明白,这世上没有千年的王朝,藩国和大明都是自己的后代,只要能留下一个苟延残喘,那里不亏。


  而藩国,也是大明的人口泄洪区,就如同昔日英国的北美,澳大利亚一样,给底下百姓一种希望和生存的未来,王朝才会长久。


  “儿子愿意降金矿的五成献给父皇。”


  齐王说着从齐国来的建议,满脸的认真。


  “不用。”皇帝眉头一蹙。


  “孩儿是真心的。”说着,齐王露出了认真地面容:“没有您就没有齐国,这点东西只是微不足道的贡献而已。”


  “而且,朝鲜、日本都有朝贡,齐国总不能例外吧!”


  听到这,朱谊汐不知不觉中心里浮现一股暖流,这是孝心啊!


  虽然他知道,这孝心有股程式化,含孝率很低,但即使是表面的孝心,也是值得令人欣慰的。


  因为许多人连表面孝心都做不到。


  “你这样想,我很欣慰。”


  朱谊汐露出了一丝笑容,走上来拍了拍齐王的肩膀,道:“这样吧,我给你十万块,你去把金矿给采出去,我一分股都不要。”


  “只要你每年送上一千两黄金即可。”


  每年一千两黄金换取十万启动资金,这简直太值了。


  齐王大喜过望。


  “父皇,一千两不够,要不五千两吧?”齐王暗中咬牙,脸上带着笑容道。


  “你不过了?”朱谊汐瞥了其一眼,张口就是教育:“为一国君主,孝敬我的机会多了,不差这点,你好好把齐国给我建设好。”


  “这一千两也是等你富余了再说。”


  “对了,你的齐国最近有什么麻烦?”


  齐王心中欢喜,面对父亲的关心流露出些许的惆怅:“父皇,孩儿的齐国比不上几百万众的秦国,所以最欠缺的就是人口了……”


  “不是有建设兵吗?对,那是需要时间。”


  皇帝略一思索,就直接道:“这大明两京二十五省,即使大部分地区风调雨顺,但总免不了受灾的地方。”


  “我会让人给你弄几千灾民的,先把金矿采起来要紧。”


  说着,朱谊汐摸了摸他的脑袋,感慨道:“齐国虽小,但比秦国也有优势,矿产多,发展起来也容易。”


  “记住,齐国建立在吕宋群岛,最要紧的就是水师,只要水师够强大,你这齐国才能发展开来……”


  传授着治国理政的秘籍,齐国认真地听着。


  “父皇,这似乎不符合传统?”


  “传统?你要因地制宜。”


  朱谊汐冷哼一声,态度从温和变为了教训:


  “你那齐国看上去很大,但内陆却是高山雨林,只有沿海的平原才能住人,顶多两三百万人口。”


  “所以,若是想要强大,就必须扩张,南方有那么多的岛屿,就必须要船,要水师。”


  “我记得,附近还有个苏禄王国,我本想分封给你的弟弟,但不过是如琉球府那样的群岛,你近水楼台,拿下岂不是简单?”


  “啊?”齐王一愣,有些反应不过来。


  皇帝则懒得理会他的反应,继续道:“我知道你在国内招募不少人,蒙古人,汉人,文臣武将都有,但乏味的种田岂不是浪费?”


  “把苏禄王国给打下来吧!”


  齐王那俊脸上,此时游离着不解,犹豫,以及激动。


  显然,他并没有继承母亲妙仙的佛系,反而跟正常的皇子一样,具有野心。


  “苏禄王国也是朝贡国吧?”


  齐国的信心逐步增加。


  “不是。”朱谊汐冷笑道:“我不会像太祖那样死板,除了朝鲜和日本,其余没签订朝贡体系的国家,都能吞并。”


  “齐国在你的臣子建设下,已经逐步完善,虽然他们忠心不二,但你这个国王总要做些什么。”


  “把苏禄拿下,不仅能够掠夺财富和人口,还能增强你对齐国的控制。”


  谈到权力,齐王浑身一震,神情开始认真。


  “父皇,我需要吕宋水师的帮助。”齐王低头,述说着请求:“步兵齐国并不缺。”


  “很好。”朱谊汐赞了一句,一个有追求,而且精力不错的儿子,值得肯定。


  “我会让吕宋水师去帮忙的,你准备去齐国吧!”


  “在京城待太久了可不好。”


  齐国认真地应下,满脸严肃。


  对于皇帝如此大方的行径,他甚至有些感动。


  吕宋水师,继承至南海水师,吸收了西班牙在菲律宾的舰队,从而组建起来的水师。


  其规模达到了百艘之多,人数三千。


  在整个南洋,只有荷兰人才能胜过,西班牙人只能屈居第三。


  能够得到吕宋水师的帮助,苏禄王国根本就不堪一击,被兼并如同探囊取物罢了。


  “去吧!”皇帝点点头:“灭了苏禄后,要建立属于自己的水师。”


  齐王心怀憧憬,满脸激动地离去。


  朱谊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时间先去了思考。


  种田这玩意,果然没有战争掠夺来的快。


  男人都是喜欢战争的。


  齐王风风火火回到王府。


  “爷,怎么了?”


  齐王妃一身澹黄色的襦裙,优雅大方,头上的步摇摇摆,略施粉黛,脸蛋越发精致。


  “收拾下东西,咱们三天后去齐国。”齐王粗声道。


  “儿子怎么办?”齐王妃眉头轻蹙:“你还有几个妃嫔都怀孕了,这要是颠簸了,该如何?”


  齐王一愣,心情勐然的平静下来。


  他瘫坐在椅子上,勐得吸气,看着王妃的端庄面容,道:“你们留在京城。”


  “我得尽快去齐国了。”


  “可是父皇交代了什么大事?”


  “确实是大事。”齐王平静道:“关乎齐国未来,以及你儿子屁股下的王座究竟是铁做的还是金做的。”


  提及儿子,齐王妃神色一正:“既然如此紧要,又是父皇亲自教待,殿下应当认真对待。”


  “我知道,你下去吧!”


  抱着儿子亲昵了一会儿,齐王平复了心情。


  随即,他又安排人去通知那些王府文臣武将。


  虽然他将大部分的王府臣子派去了齐国,但像是长史、王傅一类的官员,则留在京城,负责管理王府。


  朝堂往来,政治分析,乃至于自己经营的商会等,都需要人帮忙。


  不过,齐王坐了没一会儿,还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私臣,反而等到了越王。


  排名老五的越王。


  “二哥——”


  似乎经过一场海上航行,越王的皮肤已然粗糙了些,也黑了,但继承自皇帝和母妃的良好基因,让他依旧保持着俊脸。


  当然,稚嫩的脸庞,此时已经成熟。


  “回来了?”齐王忙站起身,略带欢喜道:“去了一趟海外,感觉如何?”


  “瞧瞧你,壮实了,不错。”


  “我那越国,其实也不错。”


  越王露出一丝轻松,他叹道:“我先是去了朝鲜永宗岛走了一遭,然后又去了对马岛,日本的江户城可是好地方,几十万人聚集,繁华的很……”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虾夷地有一座日本人弄的小城,倒是让我有了容身之地,不至于风餐露宿……”


  “那便好。”齐王感慨道:“你那里距离朝鲜和日本都近,招募百姓方便,到时候不消几年功夫,就能真正的成一国了。”


  很显然,相较于齐国,越王的环境太好了。


  北边是黑龙江,西边是朝鲜,南边是日本,无论是人口还是贸易,都能起来。


  而齐国,旁边的吕宋就是个人口缺乏的地方,粮食还不能自给,关键距离还挺远的。


  “二哥,听说你的齐国发展的很不错,我那越国正应该向您好好学习。”


  越王诚恳道:“我还年轻,不如您的经验多,只能向您请求治国了。”


  “哪里的话。”齐王忙道:“你我都是兄弟,说这些就见外了。”


  齐王站起身,浑身充满了认真,他对着越王道:“建国,最要紧的就是要会用人,用对了人就胜过一切。”


  越王哑然。


  ……


  此时,在西北,布哈拉汗国。


  布哈拉城。


  此时的布哈拉汗国,由阿斯特拉罕王朝统治,建立者为乌兹别克人,如今已有六十余年。


  第五代大汗阿布都拉.阿齐兹,统治时间达二十年,虽然算不得什么雄才大略,但也是循规蹈矩。


  布哈拉虽然比不上撒马尔罕城,但也是河中地区的大城,其位于泽拉夫尚河三角洲畔,沙赫库德运河穿城而过,建城时间超过了一千七百年。


  其城墙周长二十四里,116座敌楼和11座两侧带有塔楼的城门,护卫着整个城市。


  雅克宫城。


  “我的臣民们,明人可耻地偷袭了浩罕地区,如今又不宣而战,用可耻的手段拿下了撒马尔罕城,这对于汗国来说,是最大的耻辱。”


  阿布都拉汗咬牙切齿地说着,举起了自己的右手,不断地挥舞着:“这对于成吉思汗的子孙来说,是侮辱。”


  “在草原上,只有让恶狼付出血的代价,才能保护自己的牛羊,而明人,就是这头恶狼——”


  乌兹别克人来源自金帐汗国的乌孜别克汗,后来融合了大量的楚河流域的部落,形成了乌兹别克人。


  高鼻梁,凹眼睛,白皮肤,显然已经与蒙古人种相差甚远,甚至不及帖木儿帝国。


  但此时说起成吉思汗,那是满脸板正,光荣万丈。


  虽然样貌、信仰、语言与成吉思汗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他却是金帐汗王库楚克·马哈麻的后裔,纯正的黄金家族血统。


  阿布都拉大汗一声令下,早就预备多时的布哈拉大军,就大踏步地离开了布哈拉城,向着一百里外的明军杀去。


  其兵马足足有六万之巨,多为骑兵。


  百里外,数万明军在此驻扎,似乎就是在等待布哈拉汗国。


  而实质上,这三万明军中,含明量只有一半,另外一半则是附庸军,招收操练的浩罕人。


  得益于商人的传信,李定国在夺下撒马尔罕城后,对于布哈拉汗国了解颇深。


  尤其是布哈拉城,更是难得的雄城。


  如此情况下,将鱼儿吊出巢穴,进行一场野战,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将军,斥候来报,布哈拉汗亲自带领大军,已然出城,明日即可抵达此地。”


  贾代化单膝跪下,述说着消息。


  “我知道了。”李定国满脸风霜,神情坚毅:“我也得到消息,布哈拉大军有六万之多,其中重骑兵五千,轻骑兵一万,余者都是一些步卒和游散的部落大军不足为惧。”


  “重骑兵——”贾代化神情一禀,眯着眼睛道:“末将虽然才学疏浅,但也知道重骑兵笨重难行……”


  “那就砍马腿。”李定国摆摆手道:“训练那些浩罕人为步卒,不就是让他们砍马腿的吗?”


  “不,浩罕人怕是挡不住。”


  “咱们还是得老方法,让火枪手围成方阵,前面放拒马,后面再摆放火炮,我就不相信他们敢直接冲击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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