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土,贫穷。
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孩童,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
实话实说,这里比君山更加适合作为丐帮总舵,因为这里实在太穷了。
但穷和富要看对比,与姑苏、金陵相比,这里简直是乞丐都不愿意来。
可如果与周围的村镇相比,这座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因为附近五十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水井的地方。
黄土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炊帚拂着烙饼上的风沙。
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面饼,在这种穷苦的地方,已可算是绝对的美味了。
这么一个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和风流潇洒的楚留香,绝无一丝一毫的相关。
楚留香却骑马赶了五天路,把自己累的灰头土脸,终于到了这破地方。
不是非要来这处地方,而是顺着黑珍珠留下的线索,追到了这里,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夜,然后继续追。
万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胡铁花。
他已经七年没见过胡铁花了。
上一次见面也是夏天,地点是金陵莫愁湖,莫愁湖上的荷花开得很美。
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还有华山派的“清风女剑客”高亚男。
他们把荷叶卷成酒杯喝酒,喝一杯酒,抛一张荷叶,不知喝了多少,只记得那条船几乎被荷叶塞满。
就在荷叶堆的比鼻子高的时候,胡铁花借着酒劲向高亚男求亲,高亚男答应了,然后胡铁花就跑了。
高亚男找了胡铁花七年,胡铁花躲了高亚男七年,不喜欢么?心中自然是喜欢的,但喜欢不代表成亲。
胡铁花对婚姻有刻骨的恐惧,他是比楚留香更浪子的人,绝不会成亲。
胡铁花跑了,姬冰雁也离开了。
楚留香的双翼没了七年,固然闯出更大的名声,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如今寻到胡铁花,楚留香觉得非常开心,对于战胜沙漠的信心,不免多了三四成,大概就是三四成吧。
毕竟,哪怕是楚留香,也没有改变天地自然的能力,他只是楚留香,不是能够改变天地气象的绝世强人。
仅凭楚留香和胡铁花,当然也是无法战胜沙漠的,他们要去寻另一人。
姬冰雁!
沙漠上的大财主之一!
须知丝绸之路乃财富之路、黄金之路,富商巨贾云集,财富在这里算不得什么,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富翁。
但如果拥有的财富足够多,还是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尊重。
姬冰雁就是能令本地商人肃然起敬的一个,这就表示像他这样的富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非常非常少了。
他并没有做什么固定生意,只要是赚钱的生意,他都插上一脚。
在这处庞大的绿洲内,每天若能赚进十两银子,就有一两是属于他的。
一个人能够用七年时间,白手起家赚到如此多的财富,必然会更加值得尊重,甚至不仅是因为他姓“姬”。
在这里,没人不知道姬冰雁。
只是随意问了问路,楚留香和胡铁花便寻到了姬冰雁的府邸。
身材魁伟、巨灵神般的门房,将他们引入木叶森森的院子,两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衫的少年,彬彬有礼的将他们两人带进宽敞而华丽的客厅。
客厅堂挂着几重竹帘,把夏日的暑气全都隔在帘外,微风吹动竹帘,重帘中似有燕子在飞翔。
很难想象,在这黄沙大漠,竟然还有如此清雅的园林,还有如此富贵的气象,还有如此大家族才有的底蕴。
楚留香来的很快,但有个人比楚留香来的更快,那个人就是李瑾瑜。
李瑾瑜从不会委屈自己,更不可能去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接到楚留香的传信之后,立刻便动身去找姬冰雁。
李瑾瑜当然可以找姬冰雁。
在这茫茫黄沙大漠,如果有一个人是李瑾瑜的朋友,那一定是姬冰雁。
两人并非白首如新、倾盖如故的至交好友,而是通过不断地接触,一次次做生意,一点一点的成为朋友。
很多人都知道,这处绿洲,十分之一的利润属于姬冰雁。
很少有人知道,姬冰雁如果赚取十两银子,其中三两是属于李瑾瑜的。
李瑾瑜是他的大股东。
早在挖连城宝藏之前,李瑾瑜便挖了几处小宝藏,在西域之地做生意,姬冰雁就是李瑾瑜最大的合作者。
嗯……其实最开始是销赃!
宝藏内的珠宝不好在中原出手,只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出手。
此后的连城宝藏、地宫宝藏、徐敬业宝藏,也有一部分给了姬冰雁。
大多数人只知道李瑾瑜通过巨鲸帮做海运生意,知道李瑾瑜通过姬冰雁做西域生意的,却没有几个。
怎么说呢,谨慎,就是谨慎!
楚留香并未等待太久,四个白衣如雪的少女,已抬着软榻走了进来。
一个人斜斜倒在软榻上,口中大笑道:“楚留香、胡疯子,想不到你们这两个醉鬼,竟还没有忘了我。”
他虽在开怀大笑,但一双眼睛仍锐利得如同鸷鹰。
懒惰、迟钝、犹豫不决,是大多数人通常有的毛病,但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谁,也休想在他这张棱角突出的脸庞上,找出丝毫这种神情来。
他就像是精明和强锐的化身。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闯出这等名号。
李瑾瑜没那么大的架子,拿着一壶葡萄美酒走出,冰蚕寒气一闪而过,已变成冰镇葡萄酒,甚至还有冰块。
“来!喝一杯!去去暑气!”
胡铁花从不拒绝任何酒,尤其在这热死人的天气,那就更加不会拒绝。
楚留香道:“我实在是想不到,你们两个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李瑾瑜笑道:“我也不知道,只能说我们两个可能比较合得来吧。”
胡铁花道:“你这双桃花眼比老臭虫更甚,和死公鸡怎么合得来?”
李瑾瑜道:“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享受,也非常的擅长赚钱。”
楚留香道:“姬冰雁能赚到钱我相信,你的钱不都是捡来的么?”
李瑾瑜道:“捡来的钱,从来不会有人珍惜,会很快花完,唯有用能力赚来的钱,才能长长久久的保存。”
楚留香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你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
李瑾瑜道:“黄沙大漠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如果没有熟悉沙漠气候的人带路,那绝对是取死之道。”
黄沙大漠,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剥下,晚上冷得可以把血都冻起来。
山丘霎那间就可能变为平地,平地眨眼间就可以变作山丘。
天连着地,地连着天,让人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长期生活在沙漠的人的方言,寻常人根本就听不懂。
即便运气好,没有遇到沙暴,仅仅只是干渴,就能让人变成一具干尸。
如果遇到黑沙暴,即便是四大神侯级别的高手,也会非常的危险。
姬冰雁道:“如果你们两个就这么去大漠,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楚留香道:“别人能活多久,我们也能活多久,除非沙漠里全是死人,否则我们也一样能够活下去。”
姬冰雁冷笑道:“不一样。”
胡铁花道:“确实不一样,我们的武功更高一些,能活的更久。”
姬冰雁道:“是死得更快,如果存着这种心思进入大漠,除非你们是无上大宗师,否则很难活过十天。”
胡铁花怒道:“你看不起我?”
姬冰雁道:“你们的心、你们的骨头,早已被酒肉、被女人、被太舒服的生活所软化了,沙漠里的生活,已远远不是你们所能适应的。”
胡铁花道:“我在比这里贫穷一百倍的地方,生活了将近四年。”
“他们为减少身体里的水消耗,能几天不说话,也不动,你们能么?
他们肚子饿时,能将蜥蜴和毒蝎当作鸡腿来吃,你们能么?
他们渴时,能用手把沙地挖出一丈深的洞,为的只是吸吮沙子里的水,就靠这一丝水,他们就能活三天。
他们甚至可以喝骆驼的尿,你们只要嗅嗅那味道,就要吐出来,而你们只要一吐出来,死得就更快!
沙漠里的人,为生存做出的事,你们非但做不出,连想都不敢去想!”
“至少我的确不敢喝尿。”
“到了必要的时候,你不敢喝,就得死,他们敢喝,他们就能活下去。
所以他们实际上比你强,这是生存的问题,与武功智慧全无关系。”
姬冰雁的语气非常冷肃,但楚留香下定决心闯一闯沙漠,胡铁花也想闯一闯沙漠,任谁也不可能阻止。
如果楚留香和胡铁花要去冒险,那么无论姬冰雁在做什么,都不可能干看着,他自然也是要去的。
作为本地最大的土豪之一,姬冰雁能够做的准备,远远超出常人想象。
他准备了长长的骆驼队,还有一辆非常舒适的马车,以及两个奇人。
一个铁塔般的壮汉。
他的名字是石驼。
石驼反穿着件老羊皮背心,露出一身比铁还黑、还结实的肌肉。
一张脸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凸凸凹凹,没有半寸光滑干净的地方。
一双眼睛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都分不出来,不是荆无命那种漠视生命的眼睛,而是浑浊。
里里外外都是浑浊,都是迷蒙,谁也想不到世上有人生着这样的眼睛。
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睡得着觉,哪怕当时是在赶车、走路、跑步。
这是一个又聋又瞎又哑的人,却能与牲畜进行沟通,能辨别方向,能查找水源,是沙漠中的活地图。
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
他的名字是小潘。
小潘生有一张娃娃脸,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实际上已经四十二岁。
长江南北、黄河两岸、福建岭南、黔贵川鄂,无论哪种方言,他都能说得流利自然,和当地土着完全一样。
无论做什么交易,都只管放心让他去做,他就算闭着眼,也不会吃亏。
若非小潘是姬冰雁心腹爱将,李瑾瑜怕是早就想办法挖墙脚了。
胡铁花对于石驼非常好奇,李瑾瑜同样对于石驼非常好奇,他并非天生又聋又哑又瞎,而是被人残酷折磨。
石驼曾经是个正常人,甚至是江湖有名的剑客,他出身于华山派。
石观音和华山派有血仇,把华山玉女峰七大剑客杀了六人,又自信自己的容貌魅力,想要石驼彻底臣服。
石驼没有臣服,于是乎石观音用各种歹毒的手段折磨他。
她让石驼如同驴子一般拉磨,只要停下来便用鞭子抽,持续时间足足一年有余,没有停下来过一步。
所以石驼不仅可以站着睡觉,还能站着吃喝拉撒,走路吃喝拉撒,跑步吃喝拉撒,全然不受任何影响。
石观音见不能让石驼臣服,便把石驼钉在地上,想要把石驼晒死。
石驼的眼睛被晒瞎,但他仍旧顽强的活了下来,就像是一棵干枯半数的胡杨,无论何时,都会努力生存。
进入沙漠之后,所有的坐骑都变成了骆驼,姬冰雁烧毁了自己的马车。
他绝不肯将自己心爱之物留在别人手上,宁愿自己亲手给毁掉。
只有一个人没有骑骆驼。
石驼!
石驼跟着骆驼一步步地走着,是沙漠、是平地、是沼泽、是河流、是冷是热……对这人仿佛毫无影响。
他似乎很自卑,又似乎很倨傲,既像不敢过来享受李瑾瑜他们的欢乐,却又像是不屑与他们为伍。
越空旷的地方,越寂静的地方,他这种神情也就越明显。
他坐在无边无际的大漠中,寒冷寂静的夜色里,竟像是被放逐的帝王,默默忍受沉默的寂寞、痛苦和屈辱!
胡铁花忍不住说道:“如果让我知道谁把他变成这样,我一定会原封不动的还回去,那太残忍了。”
李瑾瑜道:“每当我遇到什么困难的事,都会想到石驼,然后就觉得一切都不过如此,就能渡过去。”
楚留香道:“你用他做榜样?”
李瑾瑜道:“也可以这么说!”
胡铁花道:“虽然我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四年,我却知道你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你知道他的来历么?”
李瑾瑜点了点头:“知道,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回不去了,他的生命已经属于绿洲,属于沙漠。”
姬冰雁道:“你查到了?”
李瑾瑜道:“现在说这些实在是太早,不过用他做了这么久榜样,如果遇到他的仇人,我会仗义出手的。”
楚留香打了个冷颤,他想到一个江湖传闻——每当李瑾瑜参与一件事,那件事肯定小事变大,大事变杀!
曾经李瑾瑜的名号是玉絜公子,如今却有不知多少人称其为煞星转世。
如果李瑾瑜想要大干一场,这场沙漠之旅,很可能会变成一路血途。
李瑾瑜道:“大漠确实有些冷,喝杯酒暖暖身子,万一染了风寒,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病来可是如山倒!”
楚留香心说我是担心你把大漠杀得血流成河,谁特么染风寒了?
不过夜晚确实有些冷,楚留香接过热酒,一饮而尽,感受着体内绽放出的热力,顿时觉得心满意足。
“李兄,你带枪了么?”
“问这个做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么?”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不仅带了枪,而且已然嗅到了血腥。”
“什么血腥?”
“敌人带来的血腥。”
李瑾瑜抬头看着明月:“我们的敌人已经来了,他们就好似藏在砂砾之下的毒蝎,或者是塌陷的流沙。”
胡铁花道:“你知道在哪?”
李瑾瑜道:“你想看?”
胡铁花道:“当然想。”
李瑾瑜笑道:“那你看吧!”
话音未落,只听得几声卡察卡察的声音,一杆长枪已经组合完毕,在胡铁花震惊的目光中,长枪远远飞射。
“噗嗤!”
长枪刺入沙坑!
不等胡铁花说怪话,长枪刺入的地方,已然冒出了一股股鲜血。
李瑾瑜手腕缠着冰蚕丝,一头在长枪的枪尾,轻轻一拉,长枪已然回到了手中,上面不带有一滴血液。
胡铁花飞速奔了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人挖出来,发现那人竟然深深埋入沙坑,浑身上下沾满了沙子。
“这……这是……”
“沙盗,沙漠之上最为常见的一种盗匪,钻沙遁地,来去如风,只要有足够多的好处,什么事都敢做。”
姬冰雁冷冷的解释道。
在这地方做生意的,最先学会的就是如何防备沙盗,姬冰雁在沙盗身上吃过一次大亏,自此深深记在心底。
姬冰雁接着说道:“黄沙可以掩埋一切痕迹,无论有什么身家背景,有多大的名头,在这里也全无用处。”
胡铁花道:“那什么才有用?”
李瑾瑜晃了晃手中长枪:“唯有鲜血才能让他们恢复理智,只要把他们杀得怕了,他们便会自行退走。”
胡铁花道:“不杀人行么?”
这话不是为自己问的,而是为楚留香问的,因为楚留香从不杀人。
“可以,但难度非常高!”